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二篇)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危险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过程中,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等危险性质的物质。
第四条进口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
第五条本办法的实施要遵循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化学危险品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储存、使用等具体管理办法。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进货渠道、存储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物料台账、进出库记录、使用登记等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运输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运输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运输安全法规,保证运输过程中化学危险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运输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运输单位必须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状况。
第十四条运输单位必须对卸货地点进行勘查,确保卸货场所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必须设置专门的运输通道,并标明化学危险品的警示标识。
第四章使用单位的责任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必须对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必须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五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
1.1安全生产检查本着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1.2安全生产检查本着群众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1.3安全生产检查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2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2.1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
2.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2.3企业职工安全纪律执行情况。
2.4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2.5工业卫生、防尘、防毒和有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6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等是否齐全、完整、有效。
2.7各种机械、电器、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
2.8行车、吊具、气瓶及电动工具的安全完好状态。
2.9各种环境的防火、防爆、避雷、静电、照明及危险器贮运等的安全情况。
2.10房屋、厂房的防雨、防寒设备情况。
2.11有关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有关材料归档情况。
3安全检查的方法和时间3.1安全检查的方法:3.2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二)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上级劳动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配备合适的、可靠的、符合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2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条件2.1凡具备以下作业条件之一者,应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a、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勾、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伤害的作业条件。
b、从事接触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物质的作业条件。
c、有强烈辐射热或有灼烫危险的作业条件。
d、接触酸、碱、油污及很脏的作业条件。
e、冬季经常从事露天或野外作业。
f、经常从事低温作业(10℃以下条件)的工种作业条件。
3发放原则3.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或器具,要严格审批手续。
____公司内每个工种、工作条件不同,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需要发入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____公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处置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坚持科学性、法制性、综合性、预防性原则,依法进行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支持优先发展绿色、环保的科技化学品产业,鼓励化学品企业采用安全环保工艺和技术,减少化学品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定期开展化学品安全检查、评估和培训,确保化学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和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责任制,明确生产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落实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化学品生产的安全。
第九条化学品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安全责任制,向购买方提供详细、准确的化学品安全信息,并依法完善产品标识和警示标识,防止非法销售、销售假冒劣质化学品。
第十条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安全责任制,明确使用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化学品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运输安全责任制,明确运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保证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确保运输车辆、容器、包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化学品安全监管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化学危险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化学危险品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物处理等环节。
二、基本要求2.1 法律法规遵守所有涉及化学危险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2.2 风险评估与控制单位应当进行化学危险品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应定期检查评估结果,完善和更新控制措施,保证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3 培训和教育单位应当对从事化学危险品活动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预案等方面。
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4 管理制度建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流程,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2.5 应急预案准备单位应当制定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更新。
预案应包括事故应对流程、人员组织、装备配置等方面,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三、具体措施3.1 标识和分类单位应当对化学危险品进行标识和分类。
标识应明确危险性和防护要求,以便相关人员能够识别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3.2 储存和保管化学危险品应储存于专门的储存区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分区。
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混储和泄漏。
3.3 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运输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括运输手续和包装要求。
运输车辆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3.4 作业操作从事化学危险品活动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上岗。
在作业操作过程中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合适的器具和设备,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3.5 废物处理废弃的化学危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分门别类、分类储存和安全处置。
废物处理的单位应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四、责任和监督4.1 责任划分单位应明确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的责任。
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职业危害,防止环境污染,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各类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毒害性和放射性的物质,以及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险化学品。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是危化品采购、储存主管部门,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所有生产及其安全管理活动。
第二章危化品的采购第五条项目组采购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所要采购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主要理化性质、危险性、包装性、包装要求、贮存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措施、灭火方法等,各项目组应定期开展或参加针对危化品的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选择的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到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检查安全标签是否准确,是否附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七条购买剧毒化学品,按规定需提请公安部门批准的,使用公安部门出具的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到指定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单位购买。
第三章危化品的存储第八条由于单位危化品用量较少,暂不设置危化品仓库,但必须储存在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由各项目组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化品入库出库登记台账。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存放场地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火灾、防晒、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样品必须按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分类、分项存放,根据各类物品的不同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仓储物品必须严格实行分类、分库、分区存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资质申报 (2)第三章项目报备评审 (4)第四章安全运作管理 (5)第五章危险化学品露天储存管理 (11)第六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下称“危化品”)运输、仓储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各区域公司和各直管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危化品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一)公司安全管理本部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负责对公司立项、运作的危化品项目的安全工作进行评审、指导、检查、监督。
(二)从事危化品业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化品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危化品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建立实施本单位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报安全管理本部备案。
(三)从事危化品业务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参与本单位危化品项目的立项、合同评审,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起草,负责对本单位危化品项目的运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从事危化品业务的单位的运作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运作安全。
第二章资质申报第四条从事危化品业务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参与本单位危化品仓储、运输资质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家法规依法取得危化品业务相应的经营资质。
第五条申报条件(一)人员、机构1.从事危化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储存危化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3.从事危化品运输和储存的相关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输和储存的危化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储存方法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范本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导言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依法制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活动,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对人体、动物、植物、物质或环境有毒、腐蚀、爆炸、易燃、放射性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其含有的物质或混合物。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谁污染、谁治理,责任明确,风险可控。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进行分类,并通过特定标识进行标识。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分类体系进行,分类结果应当作为危险化学品的标签、说明书、安全数据表、包装标签等的依据。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应当进行标识,采用国际通用的标识符号,以及标识符号所代表的含义。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识,确保标识清晰、可读,且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储存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生产设施和技术能力,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理,严禁随意排放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场所应当选址合理,设施完备,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意识和技能。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模版(二篇)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和处置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一位;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 依法管理,全面推进;4. 责任明确,协同配合;5. 技术先进,安全可控。
第四条所有从事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和救援系统,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化学危险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七条化学危险品的分类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其他危险品等几类。
第八条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和运输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应进行有效的防伪措施,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和包装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其正确识别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化学危险品的存储和处理第十一条使用、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存储设施,确保安全存放。
第十二条化学危险品的存储设施应当具备防火、防爆、防毒、防腐、防静电等功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应当按照其危险性等级和性质进行分类,并标明相应的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化学危险品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当进行必要的登记和报告。
第四章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和生产第十五条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使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9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识其物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消防方法、储运须知及泄漏处理。
3、按时进行安全评价。
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存在现实危险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易危险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公司采购危险化学品。
5、每次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由采购人员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
6、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公司承运。
7、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并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记录购买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记录应当至少保存____年。
每天要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9、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公司销售危险化学品。
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严禁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危险化学品购凭证、准购证。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人员必须了解公司所经营的化工产品的危险特性,应急措施、防护措施和灭火方法。
2、了解基本的灭火常识,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易燃、有毒危险化学品包装应保持完好、不破损,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后,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导致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危险化学品装车摆放应牢固,严禁超高,防止倒垛后,危险货物包装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性质相抵触的禁忌物品,严禁同车运输,防止禁忌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处理和处置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化学危险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应当和有关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危险品的分类与标识第六条化学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根据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毒性、燃烧性、爆炸性等特点,确定其危险性等级。
第七条化学危险品应当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做好标识,标识应当清晰、准确,以明确表示危险性、禁止事项、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化学危险品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标志、标签、说明书等。
第九条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其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三章危险品的储存与使用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和许可。
第十一条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和容量限制,禁止超限储存。
第十二条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排放等设施和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操作,必要时应当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不符合储存和使用要求的化学危险品,应当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四章危险品的运输与装卸第十五条进行化学危险品的运输之前,应当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和许可,并按照运输规定进行路线选择和车辆配置。
第十六条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定,保证运输工具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十七条化学危险品的装卸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的准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危化品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过程和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的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化品是指:(一)列入国家危化品名录中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不含民用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二)主要成分均未列入《危化品目录》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化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化品并按危化品进行管理,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三)对于主要成分均未列入《危化品目录》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化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化品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危化品登记管理。
第三条从事危化品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的员工,由人事科组织,经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范围内(包括承包商)的危化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和危货车辆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是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负责指导、检查危化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监督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废弃处置;(四)负责监督危化品职业病防治工作;(五)负责组织对危化品新、改、扩建项目按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定期组织安全现状评价;(六)组织或参与危化品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本)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进出口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支持危险化学品安全科技研究和应用,鼓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将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设施,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存储和使用。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事故预防和应急演练。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控制和报告措施,组织处置,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评估程序和信息公开义务。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国家安全监督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机关有权进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场所,查阅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和取证。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机关发现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有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提出处理建议,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防止实验实训事故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八大类危险化学品。
如果国家、云南省有关规定及《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发生变化,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依照《实验实训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第四条学校教务处医学实验中心和后勤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工作,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学校校——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形成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定期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装置设施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定期组织实验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模版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回收和销售等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回收企业科技创新,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率。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第七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相应的进出口手续。
第八条本办法由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九条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质和危险特点分为以下几类:1. 爆炸品2. 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3. 易燃固体和自反应物质4.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5. 毒害品6. 腐蚀品7. 放射性物质8. 传染性物质9. 动植物源性危险品10. 其他危险化学品第十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当标注以下信息:1. 包装物和容器的危险品标识2. 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和相对分子质量3. 包装物和容器的净重或净容量4.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当采取防止泄漏、腐蚀和破裂的措施,确保包装的完整性和质量。
第十二条进出口的危险化学品应当提供有效的安全数据和说明书,确保使用单位获得正确的使用和处置方法。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储存管理制度,划定储存区域,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确保防火防爆设施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
危险化学品标准化三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标准化管理,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标准化管理分为三级管理制度,包括一级管理、二级管理和三级管理。
第四条一级管理指对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管理措施进行规范,主要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场所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二级管理指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的鉴定要求等。
第六条三级管理指对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操作和控制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作业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设备的管理等。
第七条标准化管理办法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各级管理办法应当确保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第九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一级管理第十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化学品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有关信息,作为风险评估和防控的依据。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检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提供相应的销售合同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章二级管理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设备鉴定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98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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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生产、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 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生产、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水、大气环境监测的管理及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
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2 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环节的安全管理。
负责外购危化品贮存、防护、和发放的安全管理。
2.3 销售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4 汽运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2.5 武装保卫部负责公司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保卫、防偷防盗、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
新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新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处置等环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相关的管理、监督机构。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监督到位原则,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经过合法登记或者许可,取得生产资质,并满足相关的生产条件,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生产安全。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组织处置事故。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经过合法登记或者许可,取得储存资质,并满足相关的储存条件,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火、防爆设施和器材,确保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制定储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储存区域的分类、标识和防护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加强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新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新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危化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危化品管理责任2. 危化品生产企业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化品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危化品使用单位应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使用危化品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政府部门应加强危化品行业的监管,完善法规制度,加大对危化品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企业依法运营和安全生产。
三、危化品使用管理5. 危化品的使用单位应对危化品进行分类、标识、储存和管理,确保危化品的安全使用。
6. 危化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危化品用途登记制度,对每批次使用的危化品进行登记并留存相关资料。
7. 危化品使用单位应定期对危化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危化品储存设施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8. 危化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危化品事故。
四、危化品运输管理9. 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10. 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对危化品的包装、标识、装载和运输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11. 危化品运输企业应选派专职人员负责危化品运输安全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
12. 危化品运输企业应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五、危化品事故处理13. 危化品使用单位发生危化品泄漏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隔离和限制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4. 有关部门应在接到危化品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确保事故能够及时得到控制和处理。
15. 危化品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危化品信息公开16. 危化品企业应依法向政府部门报告有关危化品的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连东然管道安装中心(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室、车间(以下简称“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
如四氢噻吩、乙炔、油漆等。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民用燃气不适用于本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在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安全许可证和资质认定。
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条储存场所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公共设施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公司在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向周围单位神居民宣传和告知有关危险化学品的防护知识发生事故的急救办法。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管理,其他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二章使用的安全管理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向相关部门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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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43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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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生产、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 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生产、储存、使用、装卸、运输及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水、大气环境监测的管理及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
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2.2 供应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环节的安全管理。
负责外购危化品贮存、防护、和发放的安全管理。
2.3 销售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4 汽运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2.5 武装保卫部负责公司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保卫、防偷防盗、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
2.6 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废弃处置等过程的工艺管理。
2.7 设备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设备管理。
3 管理流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流程图如下:4 管理程序4.1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2 组织领导4.2.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经单位组织的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的安全教育。
4.2.2 公司成立淮化集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编制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总预案》。
4.2.3 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4.3 采购和销售4.3.1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
4.3.2 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证件的复印件,并提供“一书一签”。
4.4生产、储存和使用4.4.1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4.3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4.4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专用化学品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罐内。
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消防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4.4.5 车间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其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分析化验确认,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选择采取隔离、隔开或分离的储存方式。
4.4.6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通讯、报警装置的正常与否,应列为岗位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和批准,严禁擅自拆卸、停用通讯、报警装置。
4.4.7 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4.8 盛装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酸类危险化学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4.9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4.10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4.11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4.12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采取防止摩擦、撞击措施。
4.4.13 剧毒化学品必须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管理制度。
4.4.14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综合办报告。
公司综合办将调查收集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及市公安局。
4.4.15 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危险化学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4.16 凡用于生产半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准联通。
4.4.17 生产、储存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取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专管,定期检修和检验,保持完好。
2)严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化学品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应急解毒药品。
4.4.18 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及设施的管理,按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4.4.19 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安全评价。
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隐患、缺陷等问题,各责任单位应不折不扣予以整改。
安全评价报告须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4.4.20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编制产品的“一书一签”,向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申报注册登记。
当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时,将利用厂前区公示栏、化工报、局域网等手段予以公告,并及时修订“一书一签”。
4.4.21 各基层单位应利用“一书一签”,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危险化学品常识,落实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4.5 装卸、运输和销售4.5.1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
4.5.2 危险化学品装卸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装卸人员须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
4.5.3 作业人员在装卸前必须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包括槽车)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包装容器符合装卸条件、清洁无杂物时再进行装卸,严格防止由于禁忌物料混装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或影响产品质量。
4.5.4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条件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渗漏、爆炸等危险事故。
4.5.5 装卸、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做到轻拿轻放,防撞击、拖拉和倾倒,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违反配装限制规定,必要时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并清理现场,防止环境污染。
4.5.6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4.5.7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运输工具要符合以下规定:1. 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
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2.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
3. 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要有防晒设施。
4.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车辆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8% 。
5. 严禁用船只承运遇水燃烧及有毒危险化学品。
6. 严禁使用移动式槽罐运输液化气和易燃液体。
4.5.8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押运资格的人员负责。
4.5.9 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车速、车距,严禁超车和超速强行会车。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在繁华街道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4.5.10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悬挂“危险品”标志,机动车的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4.5.11 铁路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加挂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4.5.12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化学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措施。
4.5.13 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交付给客户时,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4.6 废弃处置4.6.1 危险化学品使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供应部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需要销毁的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到指定地点进行。
4.6.2 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环保应急预案,经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4.6.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