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议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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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有序高效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下称中心)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质疑。

中心受理的质疑事项按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处理质疑,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府采购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第五条质疑人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质疑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四)属于本中心代理的项目;(五)同一质疑事项未经本中心处理;(六)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第七条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应当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第八条中心监督科负责受理、处理质疑事宜,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质疑审查。

在接受质疑书当日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二)质疑调查。

组织调查取证工作,并对质疑书、采购及评审材料、被质疑人提供的说明材料进行审查;有必要的,可组织专家对相关事宜进行论证。

行政复议申请书优秀8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优秀8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优秀8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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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8.18•【字号】陕发改投资〔2014〕1022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神木县、府谷县及扩权强县发展改革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8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第三章核准程序第四章核准内容及效力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附件陕西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行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四级核准管理。

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核准目录》所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
单位负责人:郑东胜审核人:孙诚填报人:于丰宇
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8.2.12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标注“▲”的指标,市级部门不填写。

3.县(区)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数据。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中的指标解释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0 日 生成
2/22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物业管理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 品 办公设备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8 个、7 个、4 个。其中房屋租赁 法律服务 物业管理项目金额 较高,分别达到 700.00 万元、384.50 万元、324.85 万元。 近 1 年(2022-03~2023-02):
目标单位: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报告时间:
2023-02-10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TOP1
不动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 北京英格尔科技有
备采购项目
限公司
78.6
TOP2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度办事大厅网络光纤租赁服务 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西安分公司
72.8
TOP3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不动 产登记业务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采 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2-12-05
TOP3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印刷 西安新汇印务有限
服务定点服务采购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

A08
能源工程
能源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是指煤炭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电力工 程、地热能等
A09
农业工程
A10
林业工程
农主管部门
主要是指非营利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建设 工程及其他农业建设工程等
林业主管部门
主要指防护林工程、湿地保护工程、林木种苗 工程、森林防火工程、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程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 等
—5—
E01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药品集中采购
E02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医用耗材采购
省医保局
主要是指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 用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的采购
主要是指高值医用耗材、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 检测试剂等采购
E03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 购
省卫生健康委
主要是指全省预防接种门诊使用的非免疫规划 疫苗采购
F
司法机关和行政执 法部门开展的涉诉 、抵债或罚没资产
B02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商务主管部门
主要是指依法必须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其他依法需要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采购等
C 资源资产类
C01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 权交易
自然资源部门
主要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耕地 指标交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 转、探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等
C02
林权交易
林业主管部门
主要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
C08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
各地政府指定部门
经营性资产出租、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转让、四 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使用权流转

主要是指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采砂权交易、
C09

行政法律监督典型案例(3篇)

行政法律监督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我国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市民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市政府关于某重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认为该申请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因此作出了不予公开的决定。

李某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市政府维持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决定。

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否正确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市政府是否合法行使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

三、案件审理过程1.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李某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当依法公开。

因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出的不予公开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撤销。

同时,市政府在行政复议中维持了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决定,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

2.二审法院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市政府在处理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的情形,依法应予撤销。

四、判决结果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出的不予公开决定和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依法重新处理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行政法律监督案例,具有以下特点:1.案件涉及信息公开制度,体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本案中,李某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体现了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

2.案件反映了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市政府在处理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能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存在程序违法和实体违法的情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4•【字号】陕发改法规〔2022〕607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牵头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维护交易项目组织方和专家的合法权益,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现将《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24日附件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维护交易项目组织方和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依法从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并参与全省范围内各类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的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在评标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交易项目组织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统一支付。

交易项目组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专家发放除评标评审费、交通费、在途补助等正常劳务报酬以外的其他任何钱物。

第四条评标评审时间以专家按通知规定到达评审地点并签到的时间为计算起点,至完成评标评审报告签署的时间止(不含隔夜评标夜间休息等非评标评审时间)。

专家承担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或者多个子项目评标评审的,按照同一项目计算评标评审时间。

第五条评标评审费按照评标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计算,超过整数时数0.5小时以内的不计算,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8.05•【字号】陕建发〔2020〕1107号•【施行日期】202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20〕1107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市场主体: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提升评标专家综合素质,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住建部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和我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从事工程建设行业,具有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方面较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经陕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并进入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聘用人员。

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及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考评、处理等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其本辖区内从事评标的专家管理,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必须随机在专家库中抽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的抽取和专家评标活动。

四、评标专家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履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1.聘用入库后使用评标专家称号,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聘请,随机抽取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活动;2.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标工作纪律,不得与任何投标人(包括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漏评标和应保密的任何工作信息;4.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5.对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或不公正行为,应及时向招标人、交易中心、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有权拒绝在评审意见上签字,并书面说明其理由;6.协助、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陕发改价格〔2023〕2358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范围和内容主要指对列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各类建设工程提供的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代建管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提供进场或网上交易服务。

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工程项目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50%,最高收费标准见下表,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下浮。

1.施工、装饰装修、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等交易服务费标准2.勘察设计、监理、代建管理等交易服务费标准三、政府集中采购、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类项目进场或网上交易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四、未列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自愿进场或网上交易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税票,照章纳税。

六、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2047号)同时废止。

行政复议申请书9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9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9篇行政复议申请书 1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年出生,X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镇_____号。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__X年__月__日,______县工商局以销售假电表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_______县工商局委托______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批电表作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批电表为质量合格的真表。

______县工商局认识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遂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申请人作出道歉说明,并于当天将营业执照返还该申请人。

鉴于被申请人已正式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并已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申请人,因此特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查决定。

此致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情况:姓名:__x职业:__x出生年月:__x1年__月驾驶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____x经常居住地址:__x邮政编码: ____联系电话:____1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请求撤销2__x年__月__日(星期x)下午__时__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______小客车停放在 ____x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2__x年__月__日(星期x)下午__时__分,本人将车牌为 ____小客车停放在__路__街__东门门口处,前往家中拿取钱包,15时50分,回到车上时发现本人车辆被贴了白色《违法停车告知单》 (编号为__x,见附复印件)。

申请人认为:1.人驾驶的小客车停放的位置特殊,紧靠小区景观护栏顺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压盲道与人行道,且不影响其他道路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1_《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1_《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

附件一受理编号:受理时间: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项目名称:企业名称(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二、受理编号、时间由项目考评主体填写;三、企业如实逐项填写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若某项无填写内容时,应填写“无”。

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四、本表一律使用宋体填写,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五、本表及附件使用A4纸打印,不够时可另附页;本表可在陕西省建设网下载。

承诺书本单位承诺,在申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经本单位自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以下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表D.0.2)---绿化(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表29804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注:1.本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项目考评主体日常监督检查时应抽查此表,核实填写内容是否和现场一致并做好相关记录。

2.评分项目遇有缺项的,其评分的实得分应为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与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之和比值的百分数。

3.此表由施工单位存档备查。

c4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c5c6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工程项目名称:c7注:季度检查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录B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并将分值汇总于本表。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c8。

招投标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招投标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招投标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尊敬的行政复议机关:您好!我是XXX项目的投标人,本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我方遭遇了不公正待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方特此向贵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予以公正处理。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名称为XXX,项目编号为XXX,招标人为XXX。

本项目属于XXX领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XXX等。

二、复议请求1. 请求贵机关依法审查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如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于苛刻,限制了竞争公平;(2)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未能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存在偏袒或者歧视现象;(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评标,存在人为干预或者不合理评分现象;(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2. 请求贵机关责令招标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采取措施恢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竞争性;3. 请求贵机关对招标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依法处理,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4. 请求贵机关对本次招标过程进行重新审查,确保招标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事实和理由1. 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一些不合理条款,如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过于苛刻,限制了竞争公平。

例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XXX资质,而实际上,具备该资质的单位数量极少,导致竞争不公平。

此外,招标文件中还存在一些模糊不清的条款,给投标人的投标带来了不确定性。

2. 招标过程中的偏袒或歧视现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未能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存在偏袒或者歧视现象。

例如,在招标文件的发布、答疑、澄清等方面,招标人对部分投标人有特殊关照,而对其他投标人则不予理会。

此外,在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过程中,招标人也未能按照统一标准对待所有投标人,导致竞争不公平。

3. 评标过程中的不合理评分现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评标,存在人为干预或者不合理评分现象。

刘学峰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其他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刘学峰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其他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刘学峰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其他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5【案件字号】(2020)陕71行终11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方左昆周玲玲【审理法官】王方左昆周玲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学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刘学峰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个人】刘学峰【当事人-公司】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代理律师/律所】段汉杰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段汉杰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段汉杰【代理律所】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刘学峰【被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本院观点】因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社会秩序受到极大冲击,客观存在快递送达和当事人实际收到文书时间不一致的可能性,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告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不宜过度苛求,故对原告该主张,本院予以采纳。

关于被上诉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作出陕自然资公开告知[2019]218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及被上诉人自然资源部作出自然资复议[2019]1405号(决)《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职权依据及作出程序方面,上诉人未持异议,经对各方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及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可以认定二被上诉人的行政程序及复议程序具有职权依据,程序合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第三人复议机关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被上诉人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作出陕自然资公开告知[2019]218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及被上诉人自然资源部作出自然资复议[2019]1405号(决)《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职权依据及作出程序方面,上诉人未持异议,经对各方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及依据进行全面审查,可以认定二被上诉人的行政程序及复议程序具有职权依据,程序合法。

招标复议申请

招标复议申请

招标复议申请一、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张三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二、招标项目信息:招标项目名称:某某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XX-XXXXX招标机构名称:某某招标公司招标机构联系人:李四招标机构联系电话:XXX-XXXXXXX三、申请理由: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我对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特此申请招标复议。

以下是我对招标结果的异议及理由:1. 技术评审环节:在技术评审环节中,我提交的技术方案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然而,招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我方的技术实力,导致评审结果不公正。

我要求重新评审技术方案,确保公正公平。

2. 经济评审环节:在经济评审环节中,我方提交的报价合理合法,并且与其他投标人相比具有竞争力。

然而,招标评审委员会在经济评审中存在错误计算和不合理的判断,导致我方的报价被剔除在外。

我要求重新评审经济报价,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证据材料:为支持我的申请,我提供了以下证据材料:1. 技术方案文件:附上我方提交的详细技术方案文件,证明我们的技术方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相关证明文件:附上我方的公司资质证书、项目经验证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我们具备承接该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 报价文件:附上我方的报价文件,证明我们的报价合理合法,并且与其他投标人相比具有竞争力。

五、申请结果期望: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复议结果,确保招标评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我要求招标机构重新评审我的技术方案和经济报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六、申请流程: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了解到招标复议申请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书面申请:我已经准备好了招标复议申请书,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机构。

2. 复议委员会审查:招标机构将组织复议委员会对我的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我的申请理由和证据材料进行评估。

3. 复议结果公示:招标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复议结果,包括对我的申请是否受理以及是否需要重新评审技术方案和经济报价等。

招标复议申请

招标复议申请

招标复议申请一、申请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或者违法行为。

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复议申请。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复议申请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

二、申请材料准备1. 招标文件复印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投标文件要求等相关文件。

2. 投标文件复印件:包括我公司的投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3. 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三、招标复议申请书格式招标复议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标题:招标复议申请书2. 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3. 招标项目信息: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发布日期等。

4. 申请理由:详细描述申请人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或者违法行为的指控,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数据支持。

5. 申请请求:明确申请人的请求,例如要求招标机构重新评审投标文件、撤销招标结果等。

6. 申请人签字:申请人在申请书末尾签字,并注明日期。

四、招标复议申请书内容要求1. 申请理由要详细、准确:申请人应清晰描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数据支持,以证明招标机构的行为不公平、不合理或者违法。

2. 申请请求要明确、合理:申请人的请求应明确表达,合理合法,符合招标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3. 语言简明扼要:申请书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重点突出,避免冗长的描述,确保申请人的观点能够清晰表达。

4.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合同、通信记录等。

5. 结构合理:申请书应按照逻辑顺序组织,分章节、分段,确保内容条理清晰,易于阅读和理解。

五、申请书提交1. 申请书应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可以通过挂号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招标机构。

2. 申请书应同时抄送给相关部门,如招标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以增加申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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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议项目申请表
进场登记号(项目编号):申请时间:年月日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类别
□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项目
□国有产权项目□矿业权项目□林权项目□碳排放权项目
□排污权项目□省级司法或行政机关罚没物处置、法院涉诉资产拍卖项目
□特许经营权项目□院校教育技术装备采购项目□其它
项目估(预)
算价(万元)
标段数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交易组织
形式
□自行组织交易□委托代理交易
复议事由
复议场地预约
复议时间年月日;
评标(评审)室;评委人数名
项目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监管机构(盖章)
交易受理处
相关业务处
现场监督处
备注:申请复议单位需携带此表及复议申请于省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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