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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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价格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价格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价格认证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是价格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年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受理案件132件,评估金额万元,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有效的客现价值依据,对保证行政执法、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浅谈我中心在价格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1、宣传力度不够、认知度不高。

一是宣传不到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社会新闻舆论对价格认证工作宣传极少,造成许多公民、法人和经济组织尚不清楚价格认证工作。

二是个别执法部门不按法定程序办事,将涉案财物不交与专门的价格鉴证机构鉴定,而自行处理或交与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进行鉴定,促使一些社会中介机构越权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

三是社会上只有少数一些与价格认证工作有过交往的人才了解一些价格认证工作。

2、价格信息不灵,资源共享度低。

目前,各县价格认证工作中各自为战,工作经验交流少,信息交流不畅,价格信息网络不健全,价格信息不灵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认证工作的发展。

缺乏纵向与横向联系,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造成信息资源无法有效充分共享,以致信息数据不易取得,直接导致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压力的增大。

3、价格认证工作新领域开拓进展缓慢的同时,业务流失严重。

价格认证、价格鉴证、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是价格认证机构的四大基本职能,我认证中心接受的业务绝大多数是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且以刑事案件居多,民事、经济案件较少。

抵税财物价格认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银行贷款抵押物价格认证等新领域的认证工作开拓进展缓慢。

此外,一些单位和部门为对应本部门的职能,创办了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如土地评估事务所、房地产评估公司等,这些机构依托本部门的职能优势垄断了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评估业务,致使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流失严重。

4、价格认证中心软硬件设施尚且不足,工作队伍不够充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社会发展部门要不断强化对财政税收的监督。

首先,财政税收人员要严格遵循税收监督体制来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济税收工作的监督;其次,政府部门要派遣分组分区分配专门的监管人员来落实税收监督工作,以此来有效促进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大大减少偷税漏税等一系列不良现象的发生,进而进一步规范我国的经济市场行为,确保我国经济市场的稳定与有序发展。

(三)协调好地方政府职能与财政支出。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要想从根本上减少不良状况的发生,就要充分协调好地方政府职能与财政支出二者之间的关系。

长久以来,地方政府职能与财政支出这一问题都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与财政支出,通过多种途径来不断提升政府总体的财政收入,防止因财政收入水平较低而引起的不良后果。

另外,要确保政府资源供应的充足,以便地方政府合理协调财政支出,为人们的正常生活提供保障。

(四)确保资金预算的准确。

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政府部门要想促使资金实现效益的最大化,首先就要确保资金预算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与此同时,准确的预算不仅可以有效帮助市场经济在具体发展的过程中有效的应对市场风险,同时也能够进一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

另外,作为财政税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合理的预算可以明显提升我国现阶段财政税收的整体实施效果。

为此,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对预算人员的培训,巩固与更新其专业知识,进而进一步提升资金预算的准确性,确保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总而言之,财政税收不仅可以有效控制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维护良好的经济市场秩序,同时也能够进一步规范我国经济市场的行为。

因此,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要想有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健全与完善财政税收体系,强化财政税收的监督,协调好地方政府职能与财政支出的关系,提升资金预算的准确性,以此来进一步优化我国财政税收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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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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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认证的挑战与对策
Chapter

总结词
认证标准不统一可能导致认证结果的可比性差,影响价格认证的公信力。
详细描述
不同认证机构或专家可能采用不同的认证标准和方法,导致认证结果存在差异,无法进行有效的比较和评估。这不仅影响了价格认证的公信力,还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
认证机构与专家的独立性是确保价格认证公正性的关键,缺乏独立性可能导致认证结果的偏颇和不公正。
VS
房地产估价案例是价格认证中常见的一类,主要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的价值评估。
详细描述
在房地产估价案例中,需要考虑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以及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等因素对房地产价值的影响。同时,还需要注意房地产估价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正性,确保估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公平原则
认证机构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认证机构应公开评估标准和程序,及时公告评估结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认证机构应对所有申请者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认证机构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总结与展望
Chapter
意义
价格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价格行为实行干预的重要手段,通过价格认证,可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垄断,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要点一
要点二
影响
价格认证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稳定物价、保障民生也有积极的影响。
发展趋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价格认证将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加注重服务社会、服务民生。

名师指导: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价格鉴证师考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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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指导: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价格鉴证师考试2015年价格鉴证师备考阶段,特整理“名师指导: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供大家学习!价格鉴证委托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价格鉴证委托一般意义的价格鉴证委托是指各类市场主体或公民向价格鉴证机构提出办理价格鉴证业务请求的行为。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委托,则是指办案机关依法向指定的价格鉴证机构委托鉴证业务的行为。

价格鉴证机构需要委托方提出书面委托请求后,受托机构应对委托内容和要求进行审查,提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见。

二、价格鉴证委托存在的问题1、标的物描述不清。

委托书中只有对××物品进行价格鉴证,未注明标的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基本状况等。

2、损坏程度不确定。

委托书中只注明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价格鉴证,未对标的物损坏程度、损坏物品名称等进行说明。

3、质量、等级不确定。

委托书中未注明标的物的质量、等级。

如:贵重金属、珠宝及其制品、假冒伪劣物品等。

4、价值类型不明确。

委托书只有对××物品进行价格鉴证,未明确价格形式,是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或生产环节,还是成本价、市场价、收益价或处置价。

5、鉴定基准日不确定。

6、缺少标的物必要的有关材料。

如车辆鉴证中应提供车辆行驶证、附加费证及基本信息。

7、填写不规范和未加盖公章。

被委托单位填写××物价局,应为××价格认证中心。

三、价格鉴证委托问题的解决规范填写价格鉴证委托书,对顺利办理价格鉴证案件、正确撰写价格鉴证结论及规避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价格鉴证委托中,我们应做到不委托不受理,委托主体不合法不受理、不符合程序不受理、材料不实不受理。

1、价格鉴证机构收到价格鉴证委托书后,应有专人对委托书进行审查。

2、对价格鉴证标的物描述不清、价格含义、鉴证目的、基准日等不明确及材料不全的价格鉴证委托,应书面通知委托方,要求其明确价格鉴证基本事项和补充有关材料。

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是保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价费秩序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和国家价格政策的具体体现。

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进,特别是体现法治精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时有发生。

因此,新形势下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显得至关重要。

一、当前市场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1、认识不到位。

当前不少人认为市场调节价既然由经营业主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政府部门就没必要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管理。

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国商品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方式,但市场存在竞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能否在末端市场实行,必然要进行监管,即便是市场调节价,也可能存在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问题,更需要监管。

2、经费投入不到位。

物价部门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担负着价格收费检查、价格预警、成本调查、收费管理、价格认证等工作,任务繁重。

以襄阳区为例,仅价费检查的单位就达600 余个,遍及13个镇,可谓点多线长面广,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保障。

正常执法及差旅费每年需40 万元,由于经费缺口较大,严重制约了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3、价格调节基金落实不到位。

《价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可以建立主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价格调节基金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可缺少的手段。

由于种种原因,大部门县市区价格调节基金一直未开征,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期间,监管显得无力。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建议1、进一步加大价格工作宣传力度。

加大物价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春季普法、《价格法》实施纪念日、法制宣传日、现代传媒等方式,大力宣传物价政策法规,让群众了解价格法规,支持物价工作。

加大物价工作宣传力度,尤其是把涉及民生价格的工作宣传出去,进一步扩大影响。

加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价费秩序,优化价费环境,提升物价工作形象。

工作心得:进一步完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工作心得:进一步完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工作心得:进一步完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具有很高的政治性、纪律性、保密性、法律性要求,不仅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而且责任大,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不利的法律、政治和社会影响。

全国价格认证系统在国家发改委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恪守职守、周密安排、严格制度,承办了大量反腐败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定性量纪,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依据,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在工作开展、工作协调和工作条件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

本文根据多年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探讨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意见和措施,希望能为以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启示作用。

一、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法规制度建设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当前,全国各地依据2010年的《暂行办法》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但《暂行办法》法律层级较低;《暂行办法》仅对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原则、程序、要求等做了规定,缺少工作协调机制、保密等相关配套制度和受理、勘察、调查等办理环节相关要求的具体规定。

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及时建立了相应配套的法规制度的省市,工作开展得就比较好,对于基层价格认定机构来说,效果尤为明显。

2、市场价格采集困难市场价格采集对于价格认定工作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涉纪案件的市场价格采集更加突出。

一是由于涉纪案件涉及标的物大多是奢侈品和收藏品,此类物品价格认定当前还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和认定标准,且此类物品的价格透明度不高,市场价格采集较为麻烦,给价格认定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二是涉纪案件在提请价格认定时,往往出现价格认定基准日距价格认定作业日期年份相隔较久的状况,导致价格采集比较困难。

三是涉纪案件涉及的奢侈品和收藏品价格认定,常常需要聘请相关专家的参与,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而大部分基层又缺乏有经验、有资质的相关专家,造成询价困难。

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现状、问题与对策

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现状、问题与对策

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现状、问题与对策作者:夏炎来源:《环球市场》2018年第24期摘要: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服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相比其他价格认定领域,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尚属起步阶段,价格认定的质量和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有必要就现存问题及开展经验进行研究,并总结其启示意义和发展对策。

关键词: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现状;问题;对策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服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相比其他价格认定领域,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尚属起步阶段,在具体开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其质量和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目前学界就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研究尚停留在经验总结层面,缺乏系统的理论梳理,尤其对于其对策和发展的研究相对较少。

由此,笔者拟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从制度、操作及技术三个层面提出完善我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对策。

一、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概念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是个较新的概念,是价格认定工作若干细分领域中的一个,是分离于价格系统所谓的包含价格鉴定、价格认证等之外的新鲜事物。

在2010年12月10日中纪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纪发[2010]35号)中,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界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有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需要由价格认定机构依法对涉案财物的价格进行测算,做出认定结论,并以此作为认定违纪金额的重要依据之一。

《暂行办法》规定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工作原则,规范了价格认定工作的程序,明确了相应的纪律责任,弥补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中的一个空白,也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创新的一个重要体现。

二、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现状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当前我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要研究工作机制中的症结,首先要对当前工作现状进行梳理。

2010年《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价格认定机构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涉纪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為反对腐败,查处腐败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试论价格认证在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

试论价格认证在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

试论价格认证在价格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按照价格认证机构改革的总体设想,价格认证中心是具有价格行政裁定职能、从事公共服务的国家设立的机构。

价格认证作为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的公证性认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与价格检查、价格监测、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一样,成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履行价格监管职能中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

本文从透析价格认证工作的主要问题出发,拟对价格认证在政府价格监管职能中的定位依据、基本内容及其配套措施等改革路径进行探讨。

一、当前价格认证工作定位偏差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认证工作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引导、处理和解决价格矛盾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特殊形式,需要充分体现“立足职能,彰显公正,定纷止争,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

然而,在价格监管实际工作中,价格认证的目标定位还不甚清晰,角色定位还不够准确,业务定位还不成气候。

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社会服务轻监管定位。

当前,价格认证机构主要接受国家机关和市场主体的委托,对当事人之间因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事项进行确认、确定和裁定时,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服务功能放大和“溢出效应”的释放。

但是,价格认证工作对如何适应价格主管部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围绕价格监管职能选准定位、拓展路径,缺乏系统的思考和对策。

二是重辅业争抢轻主业打造。

不少价格认证机构把单纯创收、提高福利收入放在首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跑马圈地,饥不择食。

尤其是与社会中介机构相重叠的竞争性业务,大多是零敲碎打,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相反,那些有助于强化价格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认证项目,价格认证工作却明显缺位、不到位。

三是重业务拓展轻规范运作。

有些价格认证机构名义上“退出市场,专司涉案”,实际上仍然在从事中介评估业务,大办经济实体,既吃着国家的“黄粮”,又端着市场的“饭碗”。

致使不少该做的业务不去做、没做好,不该做、不能做的业务却盲目去做、违规去做。

对价格认证工作岗位风险防范建设工作的一点思考

对价格认证工作岗位风险防范建设工作的一点思考

价格鉴证风险在价格鉴证工作 中的重要意义 价格鉴证风险是指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在价格鉴证 工作 中由于 出具 了价格鉴证结论 而可能遭受损失 的一种不确定性。近年来随着价格鉴证 工作的快 速发展 ,与其相适应 的基础理论 、技术方法 ,包括法律依据 尚 未成熟 ,由此导致 的风 险愈加突显。总体来说风险的来源广泛 ,不 同的 原因均有 可能会导致风 险,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 能够预期并进行 防 范。所以说 分析 风险成 因,制定相关的防范手段,有 效地规避风 险,是 规范价格 鉴证工作 , 维护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声誉 ,促 进价格鉴证事业 健 康发展 的重要 内容 。 二、当前价格鉴证风 险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 造成 价格鉴证风险 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主要 表现 为: 1 、价格鉴证缺乏完善 的理论 基础。 当前 价格鉴证 的理论都是 借鉴 甚 至复制其他评估理论及方法 ,即使他们的内涵具有 一致性 ,均属于价 值评估 ,然 而价格鉴证具体而言重点在于涉案财 物价格 鉴定 ,这是 区别 于其他评估 的重要 内容 。以具体实例分析:2 0 0 9年 4月底在 甲流等疫情 之下 ,受人 为因素炒作 大蒜价 格疯涨 ,蒜 价从每 斤 6元 涨到为 每斤 1 0 元 ,4月上旬 甲某盗窃 1 5 0斤大蒜 ,当时经鉴定 大蒜价值 为 9 0 0元 ,不 足盗 窃刑事案件立案 的 1 0 0 0元标 准 ,因此 甲某 受到治 安处罚 ;而 乙某 于5 月上旬 同样盗窃 1 5 0 斤大蒜 ,按照此时的鉴 定结果显示 大蒜 价值为 1 5 0 0元 ,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两种不同的结果 , 是 由于少数人的 炒作 而造成 的,相似的事件不在少数 ,因而迫切需要对现行 的价格 鉴证 理论进行完善 。 2 、缺乏配套的法律及法规 。我 国价格鉴证 方面相关 的法律 、法 规 包括 《 中华人 民共和国价格法》 ,《 关于规范价格鉴证 机构管理 意见》 , 《 关于扣押 、追缴 、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关于扣 押追 缴没 收及 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 和 《 江苏省 省涉案物价格鉴证 条例》 地方性法规 ,除此之外没有 国家级法律提及价格鉴证 ,正是 缺乏 法律层面 的依据作为支撑 ,造成 价格鉴证不可避免的同其他部 门的评 估 相抵触 、相矛盾 ,进而导致价格鉴证风 险的发生 ,因此急需 国家 《 价 格 鉴证条例》 的出台和 《 价格鉴证法》 的颁布 。 3 、价格鉴证人员程序不够完善 。程序 违法导致 价格鉴证 结论不 被 采信或者误被采信 ,造成的巨大风 险也是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面临 的主 要风险之一 ,主要表现在价格鉴证机构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健全落实不 到位 ,造成价格鉴证程序违法,主要有 :一是违反程 序一人办案 。二 是 实物 ( 实地 )勘验 和价格鉴定调查程序不规范 。有 的价格鉴证人员以工 作忙为 由,未进行现场 ( 实物 )勘验 ,不进行市场调查 ,仅凭委托方提 供照片等资料草草出具价格鉴定结论 ,致使价格鉴证结 论可能严重偏离 实际情况 ,直接导致风险的发生 。三是鉴证业务签批 程序不到位 。价格 鉴证结论书应由两名价格鉴证师签字 ,价格认 证机构法定代 表人签发并 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有的分局价格鉴证 机构 由于客观条

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当前世界发展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经济发展不稳定、世界政治环境复杂、地区矛盾升级,尤其受新冠病毒影响,整个世界发展步伐放缓,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做好价格认真工作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尤其重要。

鉴于此:本文将主要研究,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国价格认真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有哪些,以及该如何通过有效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价格认证工作发展,仅供相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新形势;价格认证;常见问题;方法1前言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对稳定市场、拉动内需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这给价格认证工作落实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为了有效应对新的变化与新的要求,在开展价格认证工作时,必须要审时度势,根据当前经济发展趋势、政策导向等来分析价格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价格认证过程中,还处在管理队伍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法律支持不够、规章制度不完备等问题,这些问题无疑不利于构建科学、全面价格认证管理机制,会降低价格认证工作质量,为此相关部门必须要引起重视,站在科学发展观的角度上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为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做好铺垫。

2新形势下价格认证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探讨2.1价格认证法律配套仍需完善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在法律的约束与保障下才能够顺利的实施,我国价格认证工作已走过了三十个年头,价格认证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当中,所取得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但价格认证在相关法律的保障层面建设相对来说要慢一些,这就会给价格认证工作的开展带来更多的困难与阻力。

必须要承认的是,现阶段有关价格认证相关的红头文件是比较多、比较详细的,在规范价格认定系统的工作性质、职能定位、业务发展、操作程序、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红头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还是有差异的,红头文件的法律效应要差很多,这样在价格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含金量难免会受到质疑,而且价格认定工作的操作空间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对价格认定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对价格认定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对价格认定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文/于广源近年来,各级价格认证部门高度重视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档案综合统一管理目标,为推进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现就加强价格认定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思考如下。

一、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对档案工作认识不高。

档案管理工作相对于机关前沿的业务工作而言,是幕后服务性工作,是软指标,没有硬性规定,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档案保管条件落后。

单位档案室办公条件及设施离档案规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虽然有专门的库房,但档案装具仍是单位淘汰下来的、大小不一的铁柜,没有档案密集柜。

3.缺乏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特别是熟悉档案内容、能进行档案信息深层次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

档案现代化管理进展缓慢,档案的利用率不高,档案人员忙于日常工作较多,在深入调查、工作创新上不够。

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1.制定制度,专人负责。

体制机制上完善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保障。

第一,应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及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分工;第二,要建立档案管理机构网络,形成以机关综合档案室为中心,各基层单位、各科室共同参与的管理网络;第三,要逐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建档、逐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档案管理体制。

第四,要制定《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档案整理的规范化。

第五,要指定专职管理档案人员以确保建档质量,同时要求档案专职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档案的类别、数量和保管期限。

2.严格归档,规范管理。

文件材料的归档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在文件材料的归档及管理中,要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文件材料收集关,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二是把好文件材料整理关,确保文件材料归档规范;三是把好文件材料管理关,防止档案的损毁和丢失,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四是把好文件保密关,保证涉密档案的内容不泄密。

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配套管理,由主办人存档,实行一案一结,每件案件工作程序单、查勘验记录、市场调查记录、测算说明、价格认定结论书、送达回证等均留存电子化记录,方便搜索查询。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可以规范价格认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错误和误差。
加强价格认证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价格认证工作的重要 性和作用,提高公众对价格认证工作的 认知度和信任度。
VS
推广应用
通过各种方式推广和应用价格认证工作的 成果和经验,促进其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和 发展。
、市场调研、行业了解等,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
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
通过建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可以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也可以减少人力成本。
加强培训和学习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可以提高价格认证工作的质量。
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
05
CATALOGUE
价格认证工作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品牌手机的价格认证
总结词
复杂、细节、跨区域、跨平台
详细描述
某品牌手机由于型号众多,配置复杂,涉及 线上线下销售,价格认证工作需考虑不同渠 道、不同时间的市场价格,同时需关注不同 地区、不同平台的差异。
案例二:某品牌汽车的二手车价格认证
要点一
03
CATALOGUE
新型价格认证业务模式
网络电商价格认证
总结词
网络电商价格认证是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通过对线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评估和认证,保障 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竞争公平性。
详细描述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电商价格认证工作越 来越重要。该工作主要涉及对线上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 行评估和认证,确保其真实性、合理性和公平性。通过 对各类电商平台的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发现价格 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不受侵害。同时,网络电商价格认证还可以为电商平台 提供专业价格评估服务,帮助平台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 和价格走势,提高平台运营效率。

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

它作为司法、行政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其鉴证结果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和“罪行相适应”的实现。

价格认证中心应始终坚持依法鉴定、科学鉴定的原则,认真做好价格鉴定。

现就价格鉴证工作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及相应的对策阐述如下:一、价格鉴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委托价格鉴定财物的参数或特征(名称、型号、长度、规格、颜色、重量、单位等)不明或者公安机关没有意识如何提取财物的相关材料,导致认证中心无法对财物进行价格鉴定。

(二)《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操作规程》(修改版)还不完善。

如对电缆线的综合成新率的鉴定,省上对一些涉案财物的成新率一般采取平均直线折旧法,并且不考虑残值,这对残值价格占财物比重小的财物来说,还是比较科学的,但对电缆线这类残值价格占财物比重相当大的财物来说,就不科学。

所以电缆线鉴定的价格明显低于电缆线当着废铜的价格。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涉案财物本身的原因。

从涉案财物本身来说,其涉及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认定其价值本来就困难,因此很容易产生分歧。

如电动自行车的品牌、规格、型号种类繁多,更新速度快之又快,所以公安机关委托鉴证时,经常提供不了财物的参数或特征,而仅依据报案人提供的购置价格或销赃价格确定财物价格是不科学的。

(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目前,关于价格鉴定的规定主要有《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些规定过于宏观,实践中的许多问题没办法运用这些规定解释。

(三)公安机关认识不足。

公安机关给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作价依据、相关证据不足。

比如说实物作价需要什么、非实物作价又需要什么不够明确。

公安机关经常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购置价格或销赃价格预估财物的价格后就进入案件的下一阶段。

价格认定工作发展与职能定位的几点思考

价格认定工作发展与职能定位的几点思考

价格认定工作发展与职能定位的几点思考摘要:价格决策与司法执法密切相关,是司法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组成部分,为司法执法提供了重要依据。

随着价格的确定,风险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进一步提高价格决策的质量,必须有效分析风险,并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价格决策的制定要求。

因此,对定价的发展和功能定位进行了如下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价格认定工作发展;职能定位;几点思考1、引言在新时代,政府定价机构的功能已经与市场经济脱节,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合理调整。

但是,为了有效地保证机构功能定位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必须将公共管理理论结合起来。

因此,有必要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定位价格制定者的职能。

2、面临的困境分析2.1认定案件难度日益增大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商品种类不断增加,商品价格不断自由化,市场限制,价格也很难确定。

对从事这项工作的有关机构来说,困难是多方面的。

与地理条件相关的各种项目在搜索方法(电话查询、在线查询)上有明显的局限性。

由于资金和时间问题,很难在其他地方进行市场调查。

因为费用很高。

由于当地人才结构的困境和机构本身资金不足,专家咨询的效果不明显。

这些难题不仅给相关人员带来巨大的工作压力,而且客观上阻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2.2价格认定职能定位与价格主管机关职能需求相适应的问题从工作职能看,价格决定职能是价格主管部门职能的组成部分,是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

然而,长期以来,在许多地方,价格确定工作与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之间存在着尴尬的关系。

“两张皮”现象突出。

似乎价格确定工作与价格管理工作大局无关,与委(局)中心工作相去甚远,造成两者之间的联系,可有可无,无足轻重。

通常在委(局)领导的重要讲话和重大工作部署中,价格确定工作很难发出声音,导致员工经常感觉被忽视、被冷落、被边缘化。

价格决定工作的劳动和贡献与应有的重视和尊重不匹配、不匹配。

长此以往,如果不能尽快改变这种不和谐的“两张皮”局面,价格认定工作必然会受到影响,导致事倍功半,失去工作团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价格认证部门也会沦为组织发展和成长进步的“盆地”和“洼地”。

价格鉴证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价格鉴证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

价格鉴证工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的思考摘要:价格鉴证工作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主要涉及价格鉴证、认定、评估和咨询服务,是价格部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拓展价格公共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然而价格鉴证工作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研究提升价格鉴证工作层次和水平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价格鉴证;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f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1价格鉴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服务性很强的工作,10多年间,从不为人们所接受,到价格鉴证业务范围拓展多领域多部门;从走市场化运作为主转向积极履行行政、服务职能;从注重经济效益为主转向积极提供社会公共事务服务。

价格鉴证工作日趋成熟,办案质量和数量逐年提高,社会信誉度不断增强,“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宗旨得以体现,为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价格鉴证工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价格鉴证工作已成为我国价格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价格鉴证工作也存在不容回避的问题,制约着价格鉴证工作的发展。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国家在价格鉴证方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但在实践中仍然不能满足价格鉴证的需要,需要进一步系统化。

2.社会认知程度不高。

社会各界对价格鉴证机构从事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工作认知度不高,了解这项工作的也仅限于司法机关人员。

有的执法部门不按法定程序办事,涉案财物不交予专门的价格鉴证机构鉴定,而自行处理或交予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越权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

3.鉴证业务流失较多。

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的利益驱动行为仍然存在,个别职能部门凭借部门权力垄断评估业务,从事涉案物品价格鉴证。

有的司法部门和执法机关对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自行处理,致使价格鉴证中心业务流失较多。

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是侵财类案件定罪量刑的基本问题,我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侵财类案件大约占全部案件总数的70%。

其中以盗窃罪为例,2013年,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77件1878人,涉嫌盗窃罪的案件708件901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7.94%,其中绝大多数的盗窃案件都需要进行价格鉴定。

在这些案件中,检察机关如何审查与采信价格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正确处理与司法的公平正义。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价格鉴定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全国统一的专业价格鉴定机构尚未建立。

二是价格鉴定程序不规范。

包括业务受理范围、鉴定原则、鉴定标准、办案机关向价格鉴定机构提交的检材程序等,都存在严重问题。

三是鉴定涉案财物的保管、保全、返还、移送不规范。

四是个别地方还存在克扣、截留、挪用、变卖涉案财物,案件还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涉案财物就灭失的情况。

(二)鉴定主体资格认识不一。

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特别是特殊领域物品鉴定时,对于非法定鉴定主体出具的鉴定证明如何采用,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非法定鉴定主体出具的鉴定证明,不能作为鉴定意见;也有观点认为,从实际考虑出发,可以考虑允许其他有鉴定能力的机关在无法律明文授权的情况下出具司法鉴定。

(三)鉴定标准不统一。

对于价格鉴定依据的事实,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依被害人陈述、依办案人员描述、依涉案物品单据进行鉴定等情形,价格鉴定部门应当依据何种标准对涉案物品作出价格鉴定缺乏共识。

这种情况不但影响了法律的平等适用,也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四)司法人员对鉴定意见缺乏严格审查,直接以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由于鉴定意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专业性”,司法人员一般不会对相关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对作出价格鉴定意见的依据与方法等相关内容不进行审查或一掠而过,放弃了对鉴定意见科学性、合理性的进一步核实。

大兴区价格认证中心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大兴区价格认证中心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大兴区价格认证中心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陈刚
【期刊名称】《北京物价》
【年(卷),期】2001(000)009
【摘要】大兴区价格认证中心(原大兴县价格事务所)1995年经机构编委批准成立以来,历经6年时间,涉案财产评估总金额达1.l亿元,为司法机关顺利办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6年中有成功的经验、开拓的喜悦,也有前进中的困难与问题。

本文仅就困难与问题,做出一点分析并提出对策,以对价格鉴定中心的风险予以适当的规避,使价格鉴定水平得到适当提高。

一、关于出庭问题价格鉴定结论书一经法官认可,就作为证据进入了法律程序。

因此当审案需要时,价格鉴定部门出庭作证,回答律师的质询,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必然。

2000年9月,大兴区价格认证中心曾就台湾产15台横织机一案出庭作证。

这次出
【总页数】2页(P16-17)
【作者】陈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14.1
【相关文献】
1.社区养老服务档案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以大兴区为例 [J], 孔祥威;樊学明;钱睿;马立超;毕月
2.北京市大兴区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汤冬梅;裴蕾
3.大兴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J], 孙瑞学;吕建华
4.公立医院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J], 张荣桓;杨娜
5.新高考改革背景下高中政治教学遇到的问题与对策探研 [J], 陈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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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价格认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价格认证工作涉及的范围广、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是价格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2年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受理案件132件,评估金额631.96万元,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提供了有效的客现价值依据,对保证行政执法、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浅谈我中心在价格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认证工作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认知度不高。

一是宣传不到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社会新闻舆论对价格认证工作宣传极少,造成许多公民、法人和经济组织尚不清楚价格认证工作。

二是个别执法部门不按法定程序办事,将涉案财物不交与专门的价格鉴证机构鉴定,而自行处理或交与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进行鉴定,促使一些社会中介机构越权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

三是社会上只有少数一些与价格认证工作有过交往的人才了解一些价格认证工作。

2、价格信息不灵,资源共享度低。

目前,各县价格认证工作中各自为战,工作经验交流少,信息交流不畅,价格信息网络不健全,价格信息不灵等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认证工作的发展。

缺乏纵向与横向联系,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造成信息资源无法有效充分共享,以致信息数据不易取得,直接导致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压力的增大。

3、价格认证工作新领域开拓进展缓慢的同时,业务流失严重。

价格认证、价格鉴证、价格评估、价格咨询是价格
认证机构的四大基本职能,我认证中心接受的业务绝大多数是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且以刑事案件居多,民事、经济案件较少。

抵税财物价格认证、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银行贷款抵押物价格认证等新领域的认证工作开拓进展缓慢。

此外,一些单位和部门为对应本部门的职能,创办了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如土地评估事务所、房地产评估公司等,这些机构依托本部门的职能优势垄断了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评估业务,致使价格认证中心的业务流失严重。

4、价格认证中心软硬件设施尚且不足,工作队伍不够充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在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中出行难,前往目的地进行实地勘察,没有配备工作车辆,路途遥远导致工作成本加大;二是电脑、打印机、测量仪器配置落后,电脑打印机截至目前已使用9年,故障频出,测量仪器只有卷尺,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认证中心只有2名在编干部,繁忙时远远不够处理业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已经转到“定规则、当裁判”上,而基层价格部门的职能则主要是当裁判,当裁判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价格认证,市场经济越发育、越活跃,竞争越激烈,价格认证工作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价格认证工作虽然起步晚。

但具有广阔的发展领域和空间,面对机遇和挑战,如果我们忽视和不解决其在前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任其顺其自然地发展,势必使价格认证工作在今后竞争愈演愈烈的市场经济浪潮中迷失方向,失去自己应有的位置。

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努力占领价格认证这片新天地,使价格认证立于不败之地。

二、解决认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及对策:
1、加大价格认证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价格认证中心的
知名度。

各级领导都应高度重视价格认证的宣传工作,把它摆上领导议事日程,不失时机利用各种方法,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价格认证工作,使价格认证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从而进一步提高价格认证的社会知名度。

2、要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

要更新观念,开拓视野,树立全国价格认证中心是一家的理念,加强价格认证工作的交流与反馈,注重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要积极加快价格认证基础建设,普及计算机应用管理,建立价格认证电子网络查询系统,实现资源共享,解决价格认证中的信息不灵、时效不高等问题。

3、积极创新,全面拓宽价格认证工作新领域。

进一步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想方设法去争取基层交警、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拓展价格认证领域。

要逐步形成以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为龙头,交通事故车物定损、银行贷款抵押物评估、抵税财物价格认证等全面发展的点线结合、纵横交错的价格认证业务新格局。

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首先,认证中心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应及时更新换代,配备其先进的激光测距仪、GPS测亩仪;其次,配备车辆解决干部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出行难的问题,更快捷的开展工作。

从业务人员的素质是价格认证工作的基础,知识经济时代,不学习跟不上时代步伐,就会落伍和被淘汰。

应给予价格认证业务人员多提供学习价格鉴证理论、培训的机会。

不断提高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在工作中清正廉洁,客观、公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确保价格认证的公平、公正。

5、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价格认证管理机制。

从上到下必
须加强系统管理,形成与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相匹配的管理机制,建立价格鉴定结论内部审核制度、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逐步健全价格认证立法,统一规范价格认证管理。

制定价格认证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使价格认证工作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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