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设备租赁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吊篮设备租赁协议书

总包单位: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总包单位将

项目分包给(甲方)

,甲方由于施工需要现租赁(乙方)所提供的吊篮设备进行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赁吊篮设备规格和数量

(甲方实际租赁吊蓝设备规格和数量以乙方《进场单》为准)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期:年月日至(此日期为使用)至年月日。实际吊篮租期至吊篮设备进场验货日算起算(以双方签字的《吊篮设备进场清单及合同》为准)至吊篮设备搬运到地面装车归还乙方之日止(以双方签字的《吊篮设备退场清单》为连续计算)所租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迎宾大道

三、吊篮设备租金及甲方必须承担的费用:

1、日租金元/台/天;

安装费:元/台(炮楼每台加100元/次没有垂直运输的每台加300元)拆卸费:元/台(炮楼每台加100元/次,没有垂直运输的每台加300元)平移位费:200元/台(炮楼或加高处及调面每台加100元/次)

2、甲方同意在吊篮设备租赁协议签订后设备进场前支付设备押金1000元/台,检测费260元/台。

四、租赁计算时间

1、租金计算时间:从吊篮进场安装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

2、租期:租期最少三个月,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超出三个月,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五、吊篮设备的管理:

1、吊篮在租赁期间的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租赁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进行现场签单确认,并严格遵照安全操作规范(见附件一)及安全交底书(由乙方工程部提供)正确使用,并负责协调吊篮从进场至退场整个过程的工作。

2、甲方应确保吊篮在归还乙方时完好无损,并清除掉吊篮上的施工残留脏物。

六、吊篮的运输和现场搬运: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场运输,运输费已包含在租赁费中。(超出50公里外,另计运输费)

2、甲方负责免费按时提供吊篮进场时的临时堆放场所、垂直运输设备(塔吊或电梯)设备专用三相五线电源及现场装卸搬运所需的劳务4-8人。

3、进、退场时,如甲方未配备所承诺的相应劳务人员,而使乙方设备无故滞留于工地上,滞留期间所产生的乙方损失,将由甲方按吊篮的租赁价予以支付(自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日起计算)

七、吊篮的安装和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进场时安装和拆卸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确认,甲方应根据进度需要配备足够的劳务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拆卸。(如需乙方安装拆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吊篮安装后的法定检测

1、吊篮的法定检测手续由甲方自行办理及费用也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只提供检测和备案的相关手续,也可以书面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2、如甲方不按规定第三方检测,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九、吊篮的操作和移位:

1、吊篮设备的操作和移位由甲方自行解决(移位困难时乙方可以代移,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在操作或移位时遇到技术困难,乙方提供技术指导。

十、租后服务:

1、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负责对甲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高空操作使用培训,甲方必须监督所有场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后,甲方须在乙方提供的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

2、吊篮使用期间,乙方将至少每周一次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规范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操作使用情况的,乙方技术人员有权要求设备停止使用,在改正签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3、外地工程且无常驻技术人员时,可采用电话询查、传真、网络等指导。

十一、维修和保养:

1、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其费用(因甲方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除外)。

2、如因乙方检查人员未按时赶到或检修时间超过四小时,则甲方可扣除该台设备当天的租金(除因甲方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维修的原因外)

十二、施工现场清理及准备: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现场及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顺利安装,如因施工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导致吊篮交付延误的,其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吊篮设备租赁费按协议书原定计划计收。

十三、赔偿及违约:

1、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吊篮设备缺损或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零部件赔偿价格将参照《吊篮零部件赔偿标准》(见附件二)。挂断或压坏电缆线,每次赔偿现金两百元。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租金,以所欠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直至租金清偿时止,乙方可以在逾期后三天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解决违约产生的律师费。

十四、严禁事项:

1、吊篮设备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吊篮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擅自迁移至其他工程地点使用,如迁移到其他工地使用,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篮上增减或更换任何部件(为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钢丝)上吊篮的人员必须带上安全帽,安全带,而且要正确扣在安全大绳上,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五、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故障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方损失,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六、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支票□、银行转账□、现金□向乙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不提供发票。(提供发票税金另计)

2、甲方同意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相关费用,设备退场前3日内,结清全部余款,乙方退还设备押金。

3、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采取包括设备停用等措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等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十九、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文书通知的送达甲、乙方均可直接,寄送至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本合同签字方预留的手机号码。

二十、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租金设备损坏等合同管辖法院为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