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加强医院放射防护管理,确保医院放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科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使用放射设备的医务人员。
二、责任1.放射科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保证安全防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放射科室负责监督和检查医院放射设备的使用情况,保证放射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安全措施1.放射科室要建立健全放射设备使用台账,记录放射设备的购进、验收、使用情况等。
并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科室应建立放射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制度,对使用放射设备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放射设备时应佩戴防护用品,如铅衣、铅帽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用品。
4.科室负责制定和实施放射废物管理制度,保证放射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5.放射科室要保证工作场所的合理布局和通风设施的畅通,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和安全。
四、事故应急1.放射科室应建立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措施和人员分工。
2.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放射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放射事故时,科室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事故处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五、违章处罚1.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违章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损失,将由违法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附则1.放射科室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2.对于放射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需由放射科室定期组织,并保留维护和检修的相关记录。
3.放射科室要定期向上级机构汇报放射防护工作的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结论本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证医院放射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医务人员及患者的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确保医院放射防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管理,防止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伤害,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到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的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放射防护是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义务,所有从事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落实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五条科室、部门和个人对于放射防护工作成效有明显改进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原则第六条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辐射伤害。
第七条放射防护工作必须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进行,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第八条医院将进行放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放射防护工作。
第九条医院将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辐射泄漏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章放射防护责任第十条医务人员必须了解辐射的基本知识,具备辐射防护的基本技能,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于所有与放射源和辐射设备相关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防护措施进行操作,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铅帽、铅眼镜等,保护自己免受辐射伤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护屏蔽设备,确保放射源和辐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不对未参与工作的人员和患者造成辐射伤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必须注意辐射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采取合适的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将建立放射设备目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商、使用科室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院将设立专门的放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放射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维修和报废工作。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____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____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____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____物给药和____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____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放射科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科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放射科作为医疗机构中风险较高的科室之一,需要严格遵守放射防护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为了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制定一套完善的放射科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放射科防护管理的内容和操作要求进行详细阐述。
一、放射体验区管理1. 放射体验区定义放射体验区是指医疗机构内的放射科建立的供患者接受放射影像学检查的专用区域。
该区域应设有明确的出入口和警示标识。
2. 放射体验区的设施要求(1)区域划分:按照功能区域进行划分,如候诊区、检查室、工作台等。
(2)辐射防护设施:如导盲标线、铅门、铅板等,以减少辐射的暴露。
3. 放射体验区的操作要求(1)患者接触限制:尽量减少患者与放射源的直接接触,如通过屏风、遮挡物等。
(2)放射源储存:放射源应妥善存放,避免无关人员接触。
二、放射装置操作管理1. 放射装置的准备工作(1)放射装置的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符合放射防护的要求。
(2)设备标识:放射装置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装置名称、型号、出厂日期等。
2. 放射装置的操作要求(1)放射装置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如确认患者身份、准备必要的防护装备等。
(2)放射装置的安全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放射防护器材管理1. 防护器材的选择与配备(1)防护衣: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衣,有不同厚度的防护层级以适应不同的辐射源。
(2)防护眼镜:根据辐射源类型选择合适的防护眼镜。
2. 防护器材的存储和维护(1)存放要求:防护器材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避免与化学品、尖锐物品等接触。
(2)定期检查:对防护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四、放射防护培训与宣教1. 培训内容(1)基础防护知识:辐射的基本概念、辐射剂量单位等。
(2)操作规程:放射装置操作、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2. 培训形式(1)定期召开培训会议:邀请专家进行讲解,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演练。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4篇)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放射诊疗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制定本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加强对放射诊疗过程中的辐射防护和安全监管,确保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进行的所有放射诊疗活动的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放射诊疗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工作规程,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并且正确操作放射设备和安全器材。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修复故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辐射防护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区域进行辐射剂量监测,确保环境辐射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医疗辐射防护区域,确保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辐射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条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辐射防护培训,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放射诊疗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辐射防护记录和档案,保存相关信息和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放射设备和安全器材的购置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的确保其质量和技术性能。
第十五条放射设备和安全器材的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的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放射设备和安全器材的巡检制度,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
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
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
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
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
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
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
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
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____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____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
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
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
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2)是为了确保放射科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并保护环境不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制定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示例: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放射防护培训,熟悉放射实验室的位点布局,了解放射源的种类、特性以及使用方法。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包括铅衣、手套、眼镜等,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对身体的伤害。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主要负责医疗影像检查和治疗中的放射性物质的应用。
由于放射科工作的特殊性,为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质量控制1. 质量目标和指标(1)影像质量目标:针对不同影像检查方法,制定相应的影像质量目标,确保影像清晰、准确。
(2)质量指标:包括射线输出量、曝光剂量、图像分辨率、噪声等指标,以及医学影像质量评价的相关参数。
2. 设备质量控制(1)设备定期检修:按照规定的检修周期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校准和调试: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试,确保其输出量和曝光剂量满足要求。
(3)设备评估: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包括图像质量评价、分辨率测试、噪声测试等,确保设备性能满足要求。
3. 操作质量控制(1)操作规范:建立放射科操作规范,包括设备操作流程、曝光参数调整、患者位置等,确保每一步操作规范执行。
(2)影像评价:定期对放射科影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医学影像质量评价:定期对医学影像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图像分辨率、噪声等参数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二、安全防护管理1. 放射性物质的管理(1)放射性物质购置和使用审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放射性物质的购置和使用审批手续,确保合法、规范使用。
(2)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建立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和保管制度,确保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存放。
(3)放射性物质的追踪和核算:对放射性物质进行追踪和核算,确保放射性物质的使用量和余量准确。
2. 辐射防护(1)个人防护装备:为医务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2)放射源防护:建立放射源防护措施,包括设备防护装置、防护墙体、辐射区域标识等,确保周围环境和他人的安全。
(3)辐射剂量监测:对医务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定期检查个人辐射剂量,确保不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限值。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5篇)
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____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____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
7、当正在进行____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放射科阅片、报告及报告审核制度1、科室实行集体阅片会诊制,每天上班后____分钟准时阅片。
阅片时间不得谈论与其无关话题。
2、阅片由审核医师主持,选出疑难病例和典型病例进行讨论和示教,以便集思广益,提高诊疗质量。
3、读片应密切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其他必要的检查资料进行充分讨论,遇疑难问题时,可协同超声、核医学和各有关科室会诊解决。
4、出报告时,要仔细核对片号、科别、姓名、性别等,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报告书写字迹要工整、规范,描述和分析应符合规范要求。
对进修实习生所写报告要认真检查、修改并签名。
5、诊疗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遇有特殊情况,应向患者说明原因;急诊报告注明检查时间(时、分)和报告时间(时、分)。
6、为防止漏诊,尽量减少误诊,科室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轮流负责审核日常诊断报告;审核已经出具的急诊报告并更正有误的急诊报告,出具正式报告;负责复核特殊阳性发现,更正报告并签字。
除节假日、夜诊、急诊外,所有报告必须有审核医师签名后才能出科室。
放射科造影检查制度1、医师必须正确掌握造影检查的适应症与禁忌症。
2、各种造影必须向受检者及家属说明该项检查的利弊及注意事项,并签定《特殊造影检查同意授权书》。
3、使用离子型造影剂前,必须进行点过敏试验,并注意有无过敏反应。
4、造影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各项造影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江阴市东方女子医院____年____月目录1、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3、放射科主任职责4、放射科医师职责5、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6、医用诊断____射线放射防护管理制度7、放射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8、剂量监测规章制度9、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江阴市东方女子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1)放射防护管理____机构江阴市东方女子医院成立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主任:沙匡____副主任医师成员:宋传营放射科主任主治医师(2)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____实施放射防____规,经常____有关人员学习。
三、____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3)放射科主任职责1、在院级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并____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实行对常规____线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诊断。
4、定期主持____阅片,实施科主任领导下的常规____线读片制度,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
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投照质量。
5、经常和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承担教学培训任务,搞好下级医师的培训工作。
7、____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情况和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
严防差错事故,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和有效开展,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三、组织管理1.医院设立放射防护安全委员会,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放射防护工作全面负责。
四、放射诊疗许可与资质1.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室、部门和人员,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
3.放射诊疗设备必须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五、放射防护措施1.放射诊疗场所必须符合放射防护标准,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放射诊疗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3.放射诊疗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
4.放射诊疗场所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如防护屏、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六、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1.医院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包括放射防护法律法规、放射防护标准、放射防护技术等。
七、放射事故处理1.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辐射危害。
2.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放射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3.对放射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监督与检查1.医院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放射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2.对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九、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放射防护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健康发展。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5篇)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
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机构对放射性设备进行各种性能的检测,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在年终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上报发证机关备案。
3、对放射场所周围环境要进行定期监测,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每年至少一次,并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
4、各放射诊疗科室要配备齐全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用品,保证所配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正常使用。
医务人员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防止放射性物质和放射线的辐射伤害,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受检者。
三、组织管理1.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办公室,负责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员,负责放射诊疗防护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四、放射诊疗防护要求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放射防护知识,掌握放射诊疗防护技术。
2.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3.放射诊疗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帘等,并保持良好状态。
4.放射诊疗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在保证诊断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
五、放射防护措施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1)进入放射诊疗场所前,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放射诊疗设备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放射源。
(3)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放射诊疗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受检者:(1)告知受检者放射诊疗的目的、风险及防护措施。
(2)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如对辐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保护。
(3)严格控制放射诊疗操作的频次和剂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3.放射诊疗场所:(1)设置射线防护展板,提示受检者做好射线防护。
(2)机房入口处安装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
(3)严格控制非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入放射诊疗场所。
六、放射防护培训和考核1.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入职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七、放射防护事故处理1.发生放射防护事故时,立即停止放射诊疗工作,及时报告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放射防治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放射防治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放射诊疗技术的科室和人员,包括放射科、核医学科、介入放射科、放射治疗科等。
第三条医院放射防治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放射防治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放射防治活动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且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放射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五条医院将定期组织放射防治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放射防治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放射安全监测体系,确保放射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辐射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危害。
第二章放射设备管理第七条医院放射科设备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设备质量检测和辐射测量,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辐射安全。
第八条医院放射科设备的购置和更新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批,保证设备的性能达到放射诊疗的要求,并具备国家标准的认证。
第九条医院放射设备的使用规定由专业人员编制,医务人员必须接受规范的技术培训并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操作设备。
第十条医院放射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设备参数或操作技术,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辐射事故。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日常设备巡检和故障排查制度,确保放射设备的运行稳定和良好状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放射设备使用记录及事故处理记录,对设备使用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三章辐射防护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将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辐射防护规章制度,对医务人员和患者在接受放射诊疗时的辐射防护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辐射防护岗位,配备专业的辐射防护用品和设备,对医务人员进行辐射防护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医院放射科应对患者进行辐射安全告知和风险评估,确保患者了解接受放射诊疗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提高放射防护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本规章制度制定。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放射治疗、诊断放射学、核医学、放射性同位素治疗、放射性同位素骨髓移植等。
3. 所有使用放射源的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放射防护管理职责1. 医院应设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2. 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应履行放射防护管理职责,确保科室内放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定期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记录。
三、放射源的使用和管理1. 医院应明确放射源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并进行登记和管理。
2. 放射源必须经过合法渠道采购,配备专人负责放射源的入库、出库和记录。
3. 医院应建立放射源库房,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储存和出入库管理。
4. 放射源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定期进行放射防护设备和仪器的检测和维护。
四、放射防护剂量限值和监测1. 医院应制定放射防护剂量限值,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在放射源使用中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医院应建立放射防护剂量监测系统,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放射防护剂量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3. 医务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放射防护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辐射健康档案。
五、放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1. 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射防护设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屏蔽设备、防护屏蔽墙等。
2. 医务人员在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和更换。
3. 放射治疗室、放射诊断室等区域应设计并设置合理的防护屏蔽措施,对放射源进行有效屏蔽。
六、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针对医务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医务人员参加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参与相关工作。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放射科是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辐射危害的科室,为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院级领导班子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安全措施的实施,保障放射科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放射科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演练,保障放射科施工操作的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常抓不懈地贯彻放射科安全防护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放射源管理1. 放射科应按照放射源的放射危险性等级建立台帐,记录所有放射源的情况,包括放射源的分类、品种、数量、使用人、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2. 放射源的取得、使用、储存及报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四、防护设施和设备1. 放射科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墙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人员防护措施1. 放射科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证书,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检测医护人员的职业辐射剂量,限制剂量要求应当合理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在放射源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装置,如铅衣、铅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六、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划定1. 放射科应当划定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能够清晰识别。
2. 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进入和离开必须经过相应防护设施,并且需要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和环境监测。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放射科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演练中需要评估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医院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身心健康,预防放射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医院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放射安全防护工作的开展。
2. 放射科设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立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放射安全防护工作。
三、放射诊疗设备管理1. 放射诊疗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和认证,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放射诊疗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放射诊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放射性事故。
四、放射防护措施1. 放射诊疗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2. 放射诊疗过程中,应遵循正当性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
3. 受检者防护: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保护,减少受照剂量。
4.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放射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放射防护意识。
2. 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患者进行放射诊疗时,应告知其放射诊疗的目的、风险及防护措施。
六、放射事故处理1. 发生放射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2. 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放射安全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诊断放射影像科、放射治疗科和核医学科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负责本机构的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落实。
第四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放射工作许可证。
第五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合格的放射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接受放射剂量。
第七条医务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患者在接受放射诊疗前,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和知情同意。
第二章放射诊疗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条诊断放射影像科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放射影像检查,包括X 光和核磁共振等。
第十一条放射治疗科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放射治疗,包括放射线治疗和放射性同位素治疗等。
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核医学检查和核医学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扫描和放射性核素治疗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合格的放射科医务人员,并保证医务人员数量与放射诊疗工作的需求相匹配。
第十四条放射诊疗工作必须做好日常记录和存档,包括患者的病历、放射影像和放射治疗计划等。
第十五条放射诊疗工作必须进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保证诊疗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七条放射防护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和装修,确保放射线的泄漏和辐射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放射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手套和围裙等。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接受放射剂量超过规定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放射工作并上报管理机构。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3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为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1、放射科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由放射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____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____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____线检查室、治疗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查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____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做放射检查时,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____周至____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____进行屏蔽防护。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设备。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查体,医院应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9、____线等机器应当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2)【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院放射防护工作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免受放射辐射的危害。
2. 所有医务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熟知放射防护的基本知识,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的放射防护管理,保障医疗人员和患者的安全,依据《医用电离辐射设备辐射防护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使用医用电离辐射设备的各个科室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估医院的放射防护措施。
第二章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第四条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并完善医院的放射防护措施和规章制度;2. 指导并监督医院内各科室的放射防护工作;3. 审核医院内使用医用电离辐射设备的申请、许可和核安全方案;4. 协调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5. 组织开展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五条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的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医院的放射防护措施和规章制度;2. 监督和评估医院内放射防护工作的执行情况;3. 协调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4. 参与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
第三章放射防护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监督和检查医院内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3. 协调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4. 开展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5. 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八条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1. 按照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执行工作;2. 参与放射防护培训和教育活动;3. 参与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的选择、采购和安装;4. 负责放射源的管理和使用;5. 监督和检查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的运行状况;6. 处理放射防护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四章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第九条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放射防护设备和装备的采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需要经专家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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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
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年月日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
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XXX医院年月日(XXX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样列)为及时有效的调查处理放射事件,减轻事件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一、应急组织及职责:医院成立辐射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X(副院长,联系电话:XXXXXXX),副组长:XXX、XXX(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写明联系电话),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放射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处置及解除。
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当发生人为失误或放射诊疗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或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诊断、治疗实际用量/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超范围;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等情形)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三、放射事件应急响应处置:1、当射线装置发生人员超剂量照射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封锁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查室,通知设备生产厂家,并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电话号码)、卫生部门(电话号码)/涉及同位素丢失被盗的还应当报告公安部门,配合上述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理。
2、立即转移受照射人员,送至XXX医院(指定的或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3、配合行政部门查明原因,对设备故障进行检修。
(其他事件根据相应的特点进行补充处置方案)四、放射事件应急预案的解除:当发生辐射事件的射线装置修复后,必须经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合格并报环保部门批准方可解除应急预案。
对事件有关资料及时收集,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并采取妥善的预防类似事件的措施,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XXX医院年月日(XXX医院)放射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样例)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开展的工作实际,制定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大纲,包括:影像质量评价;胶片废弃分析;患者剂量评价;在投入使用时和投入使用后定期对辐射发生器的物理参数(如千伏电压、毫安秒、线形波动、焦点大小)的测量以及对显像装置(如洗片机)的检查;定期检查患者诊断中使用的相应物理、临床因素;书面记录有关的程序和结果;剂量测量和监测仪器、相应校准及操作条件的核实;纠正行动、追综及结果评价的程序。
(XXX医院)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样例)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
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
”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监督检查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3、检查结果与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评先挂钩。
XXX医院年月日XX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样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本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
具体工作由院医务科负责。
2、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疗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本院开展放射诊疗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应及时向杭州日报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医院年月日电离辐射危害告知(贴到病人入口处)1、人体受到放射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潜在危害;2、非特殊需要,受孕8—15周的孕妇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其他孕期的孕妇、婴幼儿、少年儿童慎检;3、要权衡利弊,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检查方法时,才用放射线检查;4、检查时,每次只容许1人进入机房,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