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中的防汛墙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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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工程中的防汛墙保护措施

摘要:在上海地区我们称沿河地面以上阻挡潮水漫溢的墙式建筑物为防汛墙,其是预防洪水灾害的重要工程,确保防汛大堤的安全,关系着沿线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防汛墙安全的因素很多,不仅包括百年一遇的洪水水位、地震荷载及潮位涨落因素,还包括地质、结构、环境和人为因素,以下我就人为施工因素的影响及其防护措施谈点浅见。

关键词:影响因素施工防汛墙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v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c)-0-04

水利建设中着重有以下几个方面:清淤工程与护岸工程,其中新建护岸的根本目的在保护防汛墙并新建生态型护岸,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上海位于北亚热带南缘,为东亚季风盛行地区,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受海洋影响较明显,具有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气候温和、湿度适中等特征。但由于地处中纬度大陆东部沿海,冷暖空气交替明显,气候多变,存在旱涝、低温、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在此防汛墙的稳固与安全显得格外重要。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保证防汛墙功能的正常发挥,并承担相应的养护责任始终是施工中管理方应该坚持的中心原则。

1 保护原则

严格按照施工图组织施工,满足施工图中的设计要求;施工期间

确保防汛墙的安全使用;施工期和工后一个月内持续监测,并按照设计提供的防汛墙监测要求进行控制;如监测中发生报警,则根据预案及时进行防汛墙的保护,并通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当地管理部门。

2 防汛墙监测

2.1 依据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及时的掌握防汛墙的情况,更好地对于防汛墙进行保护,我们必须对施工区域附近的现有防汛墙进行位移、沉降和裂缝观测以及对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或地面)进行沉降监测。可能用到的依据规范及资料如下:

(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4)《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7)《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1999)

(8)《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bj08-61-97)

(9)《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

(10)《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11)《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12)相关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施工技术要求

2.2 监测目的

工程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原有防汛墙和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或地面)等有影响,为确保现有结构安全,在施工过程及施工后实施监测。

通过监测可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防汛墙和周边环境变形的发展趋势,一旦出现险情,可采取有效的预备方案,控制施工对原有防汛墙和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或地面)等结构的影响,监测结果如有异常,作为监测主体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反馈给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并根据破坏程度上报相关主管单位,使各单位了解工程发展情况,确保整个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内。

2.3 监测内容

对于较为常见的新建护岸、原有护岸加固和河道疏浚过程中,须对现有防汛墙进行保护工作,因此须进行以下内容监测:

(1)现有防汛墙位移、沉降、裂缝监测;

(2)周边环境(建构筑物或地面)沉降监测。

2.4 监测时间、频率及布点原则

2.4.1 监测原则

如业主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则以业主方委托的第三方数据和施工方监测数据相结合作为依据的方式进行监测保护,若无则以施工单位监测数据为依据进行监测保护。

2.4.2 监测点布设

(1)防汛墙观测点应布设在原有裂缝或新出现裂缝处。

(2)现有防汛墙每个分缝段布设位移及沉降监测点。

(3)周边环境(建筑物或地面)按照实际情况具体布置。

2.4.3 监测时间与频率

(1)如有围堰施工则各项检测点均在围堰降水前布设完毕,并在施工过程中,与施工同步进行监测。

(2)施工期位移和沉降观测每天两次,施工完成后每周一次至竣工验收。

(3)防汛墙原有裂缝或新出现裂缝观测2~3次/周。

(4)周边环境(建筑物或地面)沉降监测可适当放宽监测频率,2~3次/周。

(5)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增加监测频率。

2.5 防汛墙的监测报警参数

根据松江区境内黄浦江上游等支流沿线的防汛墙防护要求,总结出以下数据供参考,不同地区防汛墙保护参数应视当地的防汛墙结构、水文地质及防汛等级

确定。

如监测结果符合下列其中一项,即可认为发生报警,如表1。2.6 监测人员安排

施工期间,对应范围内的防汛墙监测,人数应视监测范围而定,检测人员负责防汛墙的监测和记录。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对应范围内的防汛墙监测,酌情减少人员及观测频率。对于施工岸线较长的工程,在工程开始阶段如监测工作量不大,可在工程前期减少观

测人数,待工程后期随着施工段和施工结束段的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量,增加相应的监测人员,监测频率和内容不变。

3 防汛墙保护方案

松江区境内黄浦江上游等支流沿线的大部分防汛墙本身结构基

础不深,为保证防汛墙安全,严禁超过限载的车辆或机械接近防汛墙前后2 m范围内,对此我们应当将加强监测,如超过限载车辆(机械)进入2 m范围内应采取防汛墙保护方案。为防止防汛墙的位移、沉降甚至倾覆,可以根据防汛墙结构形式选择不同的防汛墙保护方案。

3.1 基础埋设较浅的防汛墙

此类防汛墙(图1)由于基础埋深较浅、断面小,基槽开挖后,如开挖线距防汛墙较近,则可能造成两侧的地下水水位位差所引起的压力差及主动土压力共同作用可能造成防汛墙的位移甚至倾覆,为此我们应当在危险段采用槽钢支护的施工工艺以保护现有防汛墙。

采用此类基础埋设较浅的防汛墙,基础一般较好,可采用少量槽钢简单支护的方式进行保护(图2)。

3.2 基础埋深较深的防汛墙

此类防汛墙(图3)基础埋深较大,在疏浚及护岸工程时极易出现墙前开挖过大,造成防汛墙两侧的地下水水位位差所引起的压力差及主动土压力共同作用可能造成防汛墙的位移甚至倾覆,为此应在此类型挡墙与防汛墙较近的区段采用槽钢支护的方式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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