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大学关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规范和完善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免试”是指被人不需要经过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和结果审核等工作。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等5-7人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原则与范围第五条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学校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第六条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第四章名额分配第七条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1.教育部批准下达学校当年推免生的总指标数。
2.当年各学院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数的总体比例。
3.充分考虑各学院现有学位点的状况、近2年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学校学科发展、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以及上年指标使用情况等。
4.研究生支教团名额为专项计划,每年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情况单列。
第五章条件第八条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08)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三条学校推免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第二章推荐范围第四条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三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科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及有关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工作。
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名额分配第七条每年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依照各学院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本届毕业生人数、硕士点分布等情况,由学校分配名额至各学院。
第八条全校硕士授权学科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但各硕士授权学科每年是否接收和接收的数量由各学院确定。
第五章推荐条件第九条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考查的原则,严格按标准进行。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二、推荐条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研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定向生必须获得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国防生必须获得军队驻我校选培办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参加推荐。
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1)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绩,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主要作者)或取得突出成果。
(2)在全国、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奖励。
(3)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4)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秀运动员。
(5)参加辅修并已学课程(三门以上)全部合格者。
三、推荐时间每年9—10月。
四、名额分配1.全校推荐名额按每年教育部规定人数执行,各学部、学院(部)的推荐名额由学校下达。
2.推荐名额按以下原则分配:(1)根据应届毕业生的人数、接收校外推免生质量和数量、导师情况、学科情况、培养质量等因素,按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学部、学院(部)。
南通大学理学院保研细则
理学院2010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南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做好我院2010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科专业、人数:应用数学,2名二、接受推荐申请报名条件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1.3年综合测评分或智育考试分平均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2.报名学生限本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或统计学专业四年级学生;3.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4.江苏省二级计算机考试合格;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破格申请者除满足上述2、3、4、5条件外,还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者;在全国数学建模竞赛中获一、二等奖;2.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者;3.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省(厅)级及以上高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
三、初选1.根据《南通大学理学院2010 年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受推荐申请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学院组织的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由专业英语测试和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20%,、80% ,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水平测试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成绩×80%(英语成绩、专业成绩均以百分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以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按拟接收人数与复试人数1:3比例产生各专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
初选成绩由综合测评三年平均成绩(满分100分)和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部分构成,权重分别为50%,、50%,初选成绩计算方法:初选成绩=综合测评平均成绩×50%+水平测试成绩×50%四、复试1.复试形式:面试。
西安理工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
西安理工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西理研[2010]10号文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计划根据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下同)计划,以及我校本硕连读生人数和各学院(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等,下达各学院(部)推免生计划。
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
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推免学术型研究生。
我校“水利工程”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须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科招生人数的20%。
二、推荐免试条件(一)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三类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诚实守信,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且参加我校组织的大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综合测评达到优良以上;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艺术推免生可适当放宽至395分)或通过德语四级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外语六级者优先。
学习成绩或创新获奖情况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一般应在85分以上(补考或重修成绩按60分计),且专业排名位居前列。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学校和学部、学院、系(以下简称“学部、院系”)均应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接收标准及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的推免名额,总体负责推免工作。
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具体实施推免工作。
第四条学部、院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学部、院系领导任组长,组员由学部、院系遴选组成,一般应包括分管研究生教学的领导、学生工作领导、教学委员代表、教师代表。
学部、院系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名额分配原则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下达到我校的推免名额,制定年度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公布。
第六条学部、院系的推免名额,综合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国家文理科人才培养基地所在专业,按教育部规定的文理科基地班推免名额下达。
其他专业按本届本科生人数按比例下达推免名额。
(二)对于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对学校的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专业,由学校统筹适当调整推免名额,但对同一专业下达的各类推免名额不得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50%。
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精神,为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1. 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考查的原则,严格按标准进行。
2.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进行。
二、推荐条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研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定向生必须获得合同单位的书面同意、国防生必须获得军队驻我校选培办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参加推荐。
2.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1)参加各类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绩,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主要作者)或取得突出成果。
(2)在全国、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奖励。
(3)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4)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秀运动员。
(5)参加辅修并已学课程(三门以上)全部合格者。
三、推荐时间每年9—10月。
四、名额分配1.全校推荐名额按每年教育部规定人数执行,各学部、学院(部)的推荐名额由学校下达。
2.推荐名额按以下原则分配:(1)根据应届毕业生的人数、接收校外推免生质量和数量、导师情况、学科情况、培养质量等因素,按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学部、学院(部)。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doc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1、基本原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
2、实施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级辅导员教师代表4、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遵守纪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纪行为。
4.原则上前六学期总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5.不得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课程记录,且不及格课程必须已通过学位重修取得相应学分;6.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7.按照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获得推免机会;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5、综合考评计算办法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前六学期总绩点+科技创新竞赛类加分+学术论文类加分+发明创造类加分+社会服务类加分。
注:1.科技创新竞赛类、学术论文类、发明创造类和社会服务类加分具体量化分值详见附件一,同一竞赛(不分项目)按最高奖级别加分,同一竞赛(分不同项目)按不同项目的最高奖级别加分;2.成绩总绩点由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提供;3.本细则只作为确定推免资格排序的依据。
6、推荐程序推免工作严格执行自愿报名、严格审查的原则,基本程序如下:1.有意向申请推免生的本科生,必须在第七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年级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加分支撑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收申请和相关材料;2.按照综合考评计算办法,计算出所有申请同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待学校分配名额后,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分配至各专业;4.申请推免生学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获得推免机会,若其中有放弃推免资格者,在本专业内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5.若某专业所有申请推免学生不具备推免资格,该专业剩余推免指标分配到其他专业;6.拟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需经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7.人员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同时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8.公示期间,任何对免试名单有不同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团体,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答复;9.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上报材料者后果自负。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改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不但关系到学生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学校的招生质量和声誉。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推免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推免工作。
2.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政负责人、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和。
二、对象学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等类型学生)。
三、条件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5. 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突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习成绩优良。
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且无曾不及格课程(不含任选课)。
7. 在校期间,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日语、俄语通过二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8. 满足上述1-7条要求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1)获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或连续三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2)连续三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者。
(3)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挑战杯”等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或单位署名为XX大学并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发明专利者。
推免生的规章制度
推免生的规章制度一、总则我校推免生是指具有本科学历、拟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
为了规范推免生的管理,保证推免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推免生的选拔与推荐1. 推荐资格(1)本科毕业生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推免生资格标准,包括综合素质和学术成绩。
(2)推免生需通过相关学科专业课等级考试,且成绩符合学校规定标准。
2. 推免生名额(1)学校每年设定推免生名额,具体数量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2)每个专业设置推免生名额,具体名额由各专业教学委员会按照学校的规定确定。
3. 推免生选拔流程(1)学生填写推免生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组织选拔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免生名单。
(3)学校发布推免生名单,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4. 推免生推荐(1)推免生的推荐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并通知推免生本人。
(2)推免生需按时报到,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注册学籍。
三、推免生的学习管理1. 学习计划(1)推免生需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报导师审批。
(2)学生需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业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
2. 学习课程(1)推免生需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2)推免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选修课程,但需经导师同意。
3. 学术研究(1)推免生需根据导师的指导,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完成相关学术论文。
(2)学生需按照学校的论文规定,撰写并定期汇报研究成果。
4. 学术交流(1)推免生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2)学生需主动与导师和同学交流学习心得,提高学习效果。
5. 打卡管理(1)推免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及考勤要求,认真参加学习和考试。
(2)学生需严格遵守学校的打卡制度,做到及时签到、签退。
6. 作息时间管理(1)推免生需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2)学生需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做到工作生活平衡。
北京交通大学保研—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
10.9 上午 10:00-12:00
10.9 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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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课笔 试
综合 面试
地点 见理 学院 二楼 公示 栏 地点 见理 学院 二楼 公示 栏
请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考试科目如通知 请提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携带面试登记表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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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保研—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北京交通大学 2015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cms/item/1911/),为选拔优秀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并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公开”,制订本程序和办法。 一、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学院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 学院招收推免生的专业及计划人数,以北京交通大学公布的理学院 2015 年推免生招生目录为准。具体网址: /cms/item/1922/ ,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二、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复试专业课笔试部分(总分 150 分) 1.数学类: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综合卷 2.物理学类、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激光原理综合卷 3.化学类:物理化学+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综合卷 4.生物类:分子生物学或生物物理学任选其一 三、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资格审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10 月 8 日全天-10 月 9 日上午 11:00 前到理学院 7208 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携带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 1 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 2015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 和复印件; 5.直接申请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 2)、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 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附件 3); 6. 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在申请表中确认后签署《硕博一体化 人才培养协议》,最终录取后协议生效。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 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注:由于资格审核时需要填报导师,建议各位考生复试前与导师联系。 四、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复试综合面试部分(总分 200 分) 1.综合面试按学科专业组织,由该学科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综合面试小组。 2.综合面试包括英语水平考核(50 分),专业综合考核(150 分),重点考核考生英语水平及对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 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 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面试小组面试后,经组内讨论,给出综合面试成绩。 五、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拟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择优进行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推免资格最终确认 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会在研招网上通知考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待录取”后,确定 接收。,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者,学院将不给予该考生保留接收资格。 七、北交大理学院保研(推荐免试)体检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推免生在拟录取前需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拟录取。考生参加复试前后可北京交通大学校 医院(每周一、三、四早 8:00-9:00 空腹到保健科办理,容量有限!)或北京市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 时间较长,为不耽误待录取,考生可在复试前自行去体检。考生将体检报告交回学院,且体检合格者方可拟录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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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修订《理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前三年课程(包含所有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申报支教团的学生平均成绩可放宽到前35%;
(2)基础扎实,主要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及提出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课程设计及实验课总体成绩优良;
(4)国家大学生英语四级统考达到460分,或者六级达425分;
(5)必修课(含大学英语及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记录)。
3.实践创新素质: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在校期间,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类竞赛项目。
5.学术诚信素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身体健康素质:身体健康,达到体育教学达标要求,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8.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第2条所列条件的限制:
(1)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励(以学校公布立项的竞赛为准);
(2)前三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85分,或专业排名前10%及以内的。
注:对符合上述可放宽条件予以推荐免试的学生,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准予破格学生名单和排名方式。
9.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学院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应严把质量要求,切实对审核工作负责。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特殊学术专长免试研究生组织终审。
10、实验班推荐条件
实验班学生在本科前三年学习期间内,各方面条件均满足《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成绩要求,可获得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参评资格:
1、已修课程成绩(课程指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均分在80分以上;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统考460分或六级达到425分;
3、没有不及格课程(课程指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
二、推荐说明
1、由学生本人填写免研申请表(见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面试申请表),获得班导师和所在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的推荐后,由所在专业组织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面试不通过者不予推荐录取。
2.各专业和理科实验班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由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和理科实验班的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3、学生综合积分计算方法
综合积分由课程成绩、附加分和面试分三部分构成,课程成绩占综合积分的90%,附加分占综合积分的5%,面试分占综合积分的5%,综合积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积分=课程成绩×90%+附加分×5%+面试分×5%
综合积分具体计算见“理学院2020届免试研究生综合积分细则”。
4、对在申请推免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对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而主动放弃该资格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签署自愿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声明。
6、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与学院签定承诺书,本科毕业前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得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7、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学院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主任、院长助理、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本科生教务员、毕业班辅导员组成。
8、以上规定未尽情况,由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
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面试申请表申请类别:□免试研究生□研究生支教团
姓名学号性别出生
年月
民族
学院专业政治面貌联系方式
CET-4成
绩CET-6成
绩
GPA(平均
绩点)
是否有不
及格课程
(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是
□否
排名方式□理科实
验班
□专业
排名
人数
课程成绩均分:
排名:
班导师推荐
意见
班导师签字:
年月日
一名本专业
的硕士研究
导师推荐意
见专业老师签字:
年月日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省级以上奖励:其他:
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研工作情况及成果
专业推荐意
见思想品德是否合格()
是否推荐免研()
专业推免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保证:以上所有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年月日
(一)理学院2020届免试研究生综合积分预排名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杜绝作假。
(二)本细则由理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自2019年9月起施行。
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
2019年9月10日
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2020届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南理工教〔2014〕413号)和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理工教〔2019〕291号)》,特制定《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织》。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健
副组长:许春根、缪建红、王立新
成员:李振华、朱元国、邱志鹏、黄振生、阚二军、陆瑞锋、沈中华、陈爱军、范进、徐志洪、赵培标、严伟、李铮、阎宏艺、黄宏坤。
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成员:陆健、许春根、李振华、范进、朱元国、陈爱军、沈中华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缪建红
成员:胡绪宝、黄振生、肖伟、张正军、张军、黄德财、来建成、余春华、周广荣、董雪花、刘爽、肖岸。
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