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士力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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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内网 IP 地址和域名的管理,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负责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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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天士力集团
题
信息化工作管理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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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子网 IP 地址和域名的管理。为保证集团内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 格使用由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分配的 IP 地址,不得盗用他人 IP 地址或私 设 IP 地址,不得私设各类代理服务器上网,否则按集团有关行政管理条例惩处。
4.3.4. 本单位其他信息化相关工作。 各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组织运作需遵循以下原则:
4.3.5. 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的设立与编制,应上报集团信息中心审批,部门名称和编 制应遵照集团统一的 IT 组织结构标准。
4.3.6. 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接受集团信息总监和本单位主管领导的双重领导,在劳资、 人事等日常行政管理上隶属本单位领导和管理,在技术上接受集团信息中心的指导和考 核,并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要求。
6.0 计算机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
6.1. 集团计算机通讯内联网(以下简称“集团内网”)是指集团总部及下属各成员企业 的内部计算机通讯网络,通过专线、VPN(虚拟专用网)或其他技术形成的、互联互通的 集团专用计算机通信网络。集团内网的建设由集团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 设、统一管理。
6.2.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内网的日常运行管理,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子网 的日常运行管理。
6.6. 集团内网所有的各主干网络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交换机、路由器和集 线器等属于企业所管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和变动,发现问题应及时 报告。从事任何工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及干预干扰集团内网的安全。
7.0 信息资源管理
7.1. 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信 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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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分解落实集团总体战略,组织制定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和信 息化管理服务体系。
4.2.2. 负责集团数据中心、信息网络、桌面应用系统以及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 系统设计、系统选型与开发、应用推广、日常技术支持、信息化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4.2.3. 负责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验收和信息化成果的鉴定、技术推广 工作。
5.5. 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基础性 IT 软件资产,由集团统一采购,各单 位不得独自采购。
5.6. 各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和 IT 资产投资应遵循集团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 包括桌面应用配置标准、信息网络建设标准、企业主数据编码标准、信息资源交互与应用 接口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等。
3.2.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硬件、软件、通信等现代 IT 技术为主要手段 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建设、软件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相关工程,包括计 算机网络、数据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等的建设。
4.0 职责
4.1. 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及下属各相关公司主管领导、集团相关职能中
6.3. 各单位内部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参照《天士力集团计算机网络建设 技术规范》的要求,统一由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6.4. 各单位集体加入集团内网或部分员工加入集团内网,应向集团信息中心提出申请, 并出具具体用户名单信息(具体申请表格由信息中心根据内网具体形式确定),经集团信 息中心审核、登记后,方可接入。各入网单位和用户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或与其他未经 安全审核的单位连网,不得私自发展用户。
7.3. 各单位可以公开共享的信息资源,应按集团规定的相关审批程序,在集团内网 OA 网站和集团对外网站公布。涉及集团和各单位经济发展等重要统计信息,由集团总裁办负 责组织网上发布,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上网发布。
8.0 信息安全管理
8.1. 凡接入集团内网的各单位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实体安全、运行安全、 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各单位必须遵守《天士力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计 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天士力集团计算机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天士力集 团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8.2. 在进行信息化工程建设时,应当同时进行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安全系统 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应当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8.3. 严格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使用、操作人员管理,加强岗前教育培训。人员离 岗和岗位变更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立即通知信息化主管部门变更或取消对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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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网络设备、各种计算机 软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外设等均属 IT 资产。
9.2. 对 IT 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控制制度,各单位应提前作好投资预算。 9.3. 对通用的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计 算机外设等硬件设备,集团实行统一的系统软件配置管理和参数设置管理,各单位和个人 应严格遵守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得随意变更。 9.4. 加强对 IT 资产申购、采购、验收、操作、实施、维护、报废等的流程管理,加强 对 IT 资产台帐的管理,具体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详见《天士力集团 IT 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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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应统一遵守集团各项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4.4.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业务部门
负责各业务板块业务战略、业务流程及 IT 需求规划的制定,积极推进、参与集 团和(或)本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努力推广信息化应用。
7.2. 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应用、管理标准,包括 企业主数据标准、信息资源交互与应用接口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等,负责开发、维护 相应的信息资源库,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开发、综合利用、互联互通和全面共享,为业务 部门的信息采集、整理、汇总和发布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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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使用、操作权限,立即更换信息系统的操作口令。对于关键技术岗位, 应进行严格审查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离岗时除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外,还应明确其离 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
5.4. 各单位需独立选型、独立应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需提交《天士力集团独立应用 信息化工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参见附件 12.1),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形成《天士力 集团独立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见附件 12.2)。《天士力集团独立 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和《天士力集团独立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统一报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投资建设。未经集团总部审核批准的信息化工程建设 项目,计划部门不得立项,财务部门不得拨付资金,项目不得实施。
本规定适用于天士力集团各部(中心、处)、研究院(所)、控股子公司、托管子公司 及重大参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一般参股公司请参考本规范执行。
3.0 术语
3.1.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是指以 IT(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 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管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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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外包信息化投资项目,供应商应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获得,不得将信息 化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
5.8. 对于正式立项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应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成立由技术 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或外部专家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写项 目立项计划书,明确职责,定出按计划、分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实 施、验收、鉴定等工作。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有集团信息中心参与。
4.2.4. 指导、管理、服务和监督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分子公司的信息化建 设工作。
4.2.5. 集团其他信息化相关工作。 4.3. 集团下属各公司 IT 管理部门
根据所处地Baidu Nhomakorabea、公司规模和信息化应用管理的需要,在集团下属部分大型企业或 驻外企业设立 IT 管理部,与集团信息中心进行日常的业务衔接,保证集团信息化规划、 制度、标准的具体贯彻和落实。其主要职责包括:
5.0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
5.1. 天士力集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应用 主导、务求实效”的发展方针,有序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5.2.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 照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
5.3. 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 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EC(电子商务)、FM(财务管理)、HR(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 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集团总部联合下属各单位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报集团信 息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在全集团统一部署应用,各单位不得另行开发,不得盲目投资和重 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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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天士力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有效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信息 化应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
8.4. 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8.5. 有关计算机机房、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的具体技术管理要求参见《天士力集团 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发布与审查、计算机病毒防范等 的具体管理规定参见《天士力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9.0 IT 资产管理
心主管领导组成。负责集团信息化总体规划方案、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方案等的决策审批 和相关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4.1.1. 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总体规划方案和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方案。 4.1.2. 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与企业经营管理变革相关的重大措施。 4.1.3. 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 4.2. 集团信息中心
4.3.1. 根据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化服务与管理规范, 分解落实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和各项标准规范。
4.3.2.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设计、系统选型与开发、应用推广、 日常技术支持、信息化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工程。
4.3.3. 落实执行集团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制度、标准及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的 信息化工作管理细则。
10.0 培训、考核和奖惩管理
10.1.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应用技能的培 训,并将信息化应用技能作为员工上岗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集团信息中心是集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担当机构,在集团信息总监的领导 下执行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决议,负责集团信息化具体规划、标准制定、组 织部署、决策执行和推进管理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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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集团及下属各单位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包括各项弱电系统建设、一卡通系统建设、 立体仓库系统建设等)中,凡涉及到信息技术应用(包括数据库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 软件系统应用等),在工程投资规划、方案设计与实施中,应有集团信息中心或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参与选型、决策。
5.10. 各单位应将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和 IT 资产投资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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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子网 IP 地址和域名的管理。为保证集团内网安全、稳定运行,各入网单位和个人应严 格使用由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分配的 IP 地址,不得盗用他人 IP 地址或私 设 IP 地址,不得私设各类代理服务器上网,否则按集团有关行政管理条例惩处。
4.3.4. 本单位其他信息化相关工作。 各企业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组织运作需遵循以下原则:
4.3.5. 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的设立与编制,应上报集团信息中心审批,部门名称和编 制应遵照集团统一的 IT 组织结构标准。
4.3.6. 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接受集团信息总监和本单位主管领导的双重领导,在劳资、 人事等日常行政管理上隶属本单位领导和管理,在技术上接受集团信息中心的指导和考 核,并严格执行集团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要求。
6.0 计算机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
6.1. 集团计算机通讯内联网(以下简称“集团内网”)是指集团总部及下属各成员企业 的内部计算机通讯网络,通过专线、VPN(虚拟专用网)或其他技术形成的、互联互通的 集团专用计算机通信网络。集团内网的建设由集团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 设、统一管理。
6.2.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内网的日常运行管理,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子网 的日常运行管理。
6.6. 集团内网所有的各主干网络设备,包括光缆及其附属配件、交换机、路由器和集 线器等属于企业所管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和变动,发现问题应及时 报告。从事任何工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及干预干扰集团内网的安全。
7.0 信息资源管理
7.1. 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组织和管理集团及下属各单位信 息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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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分解落实集团总体战略,组织制定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和信 息化管理服务体系。
4.2.2. 负责集团数据中心、信息网络、桌面应用系统以及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 系统设计、系统选型与开发、应用推广、日常技术支持、信息化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4.2.3. 负责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核、验收和信息化成果的鉴定、技术推广 工作。
5.5. 计算机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基础性 IT 软件资产,由集团统一采购,各单 位不得独自采购。
5.6. 各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和 IT 资产投资应遵循集团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规范, 包括桌面应用配置标准、信息网络建设标准、企业主数据编码标准、信息资源交互与应用 接口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等。
3.2.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硬件、软件、通信等现代 IT 技术为主要手段 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建设、软件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相关工程,包括计 算机网络、数据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等的建设。
4.0 职责
4.1. 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 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及下属各相关公司主管领导、集团相关职能中
6.3. 各单位内部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参照《天士力集团计算机网络建设 技术规范》的要求,统一由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6.4. 各单位集体加入集团内网或部分员工加入集团内网,应向集团信息中心提出申请, 并出具具体用户名单信息(具体申请表格由信息中心根据内网具体形式确定),经集团信 息中心审核、登记后,方可接入。各入网单位和用户不得私自扩充下级子网或与其他未经 安全审核的单位连网,不得私自发展用户。
7.3. 各单位可以公开共享的信息资源,应按集团规定的相关审批程序,在集团内网 OA 网站和集团对外网站公布。涉及集团和各单位经济发展等重要统计信息,由集团总裁办负 责组织网上发布,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上网发布。
8.0 信息安全管理
8.1. 凡接入集团内网的各单位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实体安全、运行安全、 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各单位必须遵守《天士力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计 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天士力集团计算机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天士力集 团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8.2. 在进行信息化工程建设时,应当同时进行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安全系统 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应当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8.3. 严格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使用、操作人员管理,加强岗前教育培训。人员离 岗和岗位变更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立即通知信息化主管部门变更或取消对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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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网络设备、各种计算机 软件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外设等均属 IT 资产。
9.2. 对 IT 资产的购置实行预算控制制度,各单位应提前作好投资预算。 9.3. 对通用的计算机服务器、用户终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计 算机外设等硬件设备,集团实行统一的系统软件配置管理和参数设置管理,各单位和个人 应严格遵守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得随意变更。 9.4. 加强对 IT 资产申购、采购、验收、操作、实施、维护、报废等的流程管理,加强 对 IT 资产台帐的管理,具体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详见《天士力集团 IT 资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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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应统一遵守集团各项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4.4.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业务部门
负责各业务板块业务战略、业务流程及 IT 需求规划的制定,积极推进、参与集 团和(或)本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努力推广信息化应用。
7.2. 集团信息中心和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应用、管理标准,包括 企业主数据标准、信息资源交互与应用接口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等,负责开发、维护 相应的信息资源库,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开发、综合利用、互联互通和全面共享,为业务 部门的信息采集、整理、汇总和发布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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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使用、操作权限,立即更换信息系统的操作口令。对于关键技术岗位, 应进行严格审查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离岗时除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外,还应明确其离 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
5.4. 各单位需独立选型、独立应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需提交《天士力集团独立应用 信息化工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参见附件 12.1),并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形成《天士力 集团独立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见附件 12.2)。《天士力集团独立 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和《天士力集团独立应用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统一报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投资建设。未经集团总部审核批准的信息化工程建设 项目,计划部门不得立项,财务部门不得拨付资金,项目不得实施。
本规定适用于天士力集团各部(中心、处)、研究院(所)、控股子公司、托管子公司 及重大参股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一般参股公司请参考本规范执行。
3.0 术语
3.1. 本规定所称信息化是指以 IT(信息技术)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 络为基础,信息人才为依托,有关信息法规、政策、标准、管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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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外包信息化投资项目,供应商应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获得,不得将信息 化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等级的单位。
5.8. 对于正式立项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应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成立由技术 人员、业务人员、管理人员或外部专家共同组成的项目小组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写项 目立项计划书,明确职责,定出按计划、分阶段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实 施、验收、鉴定等工作。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有集团信息中心参与。
4.2.4. 指导、管理、服务和监督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分子公司的信息化建 设工作。
4.2.5. 集团其他信息化相关工作。 4.3. 集团下属各公司 IT 管理部门
根据所处地Baidu Nhomakorabea、公司规模和信息化应用管理的需要,在集团下属部分大型企业或 驻外企业设立 IT 管理部,与集团信息中心进行日常的业务衔接,保证集团信息化规划、 制度、标准的具体贯彻和落实。其主要职责包括:
5.0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
5.1. 天士力集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应用 主导、务求实效”的发展方针,有序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5.2. 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 照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
5.3. 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SCM(供应链管理系统)、 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EC(电子商务)、FM(财务管理)、HR(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 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由集团总部联合下属各单位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报集团信 息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在全集团统一部署应用,各单位不得另行开发,不得盲目投资和重 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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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天士力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有效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信息 化应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 适用范围
8.4. 严格执行上网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8.5. 有关计算机机房、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的具体技术管理要求参见《天士力集团 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计算机网络、信息发布与审查、计算机病毒防范等 的具体管理规定参见《天士力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9.0 IT 资产管理
心主管领导组成。负责集团信息化总体规划方案、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方案等的决策审批 和相关管理协调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
4.1.1. 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总体规划方案和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方案。 4.1.2. 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与企业经营管理变革相关的重大措施。 4.1.3. 审议并批准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 4.2. 集团信息中心
4.3.1. 根据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化服务与管理规范, 分解落实本单位信息化规划和各项标准规范。
4.3.2.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设计、系统选型与开发、应用推广、 日常技术支持、信息化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工程。
4.3.3. 落实执行集团信息化管理的各项制度、标准及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的 信息化工作管理细则。
10.0 培训、考核和奖惩管理
10.1.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应用技能的培 训,并将信息化应用技能作为员工上岗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集团信息中心是集团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担当机构,在集团信息总监的领导 下执行集团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决议,负责集团信息化具体规划、标准制定、组 织部署、决策执行和推进管理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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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管理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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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集团及下属各单位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包括各项弱电系统建设、一卡通系统建设、 立体仓库系统建设等)中,凡涉及到信息技术应用(包括数据库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 软件系统应用等),在工程投资规划、方案设计与实施中,应有集团信息中心或各单位 IT 管理部门参与选型、决策。
5.10. 各单位应将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和 IT 资产投资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