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九项: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 培训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3. 食品安全采购制度:- 建立食品及原料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 规定采购食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4. 食品安全储存制度:- 规范食品储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
- 定期检查库存,防止食品过期、变质。
5. 食品安全加工制作制度:- 制定食品加工制作的标准操作程序(SOP)。
- 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食品安全。
6.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包括设备、环境、个人卫生等。
- 建立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 明确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记录的流程。
8.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等信息。
- 定期更新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9.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 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受理、调查、反馈流程。
- 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以上九项制度应根据具体的餐饮服务规模和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确保其实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定期对这些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餐饮服务实践的发展。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入职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一年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九条餐厅食材应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需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的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第十一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第四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厅应定期对加工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
第六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餐厅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餐厅应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集中用餐单位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2.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2 从业人员应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过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等工作。
2.3 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1 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2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疾病时,应立即离岗治疗,不得带病上岗。
3.3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过程中应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并定期清洗双手。
四、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过程中应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并定期清洗双手。
4.2 从业人员应在每日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离岗治疗。
4.3 从业人员应在操作过程中注意食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5.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1. 食品原料采购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符合标准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3. 食品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合格。
4. 食品原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四、加工过程控制1. 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4.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2. 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防止二次污染。
3. 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应齐全,便于追溯。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检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餐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餐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发展迅速,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为确保消费者用餐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餐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餐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餐饮单位应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和质量标准。
2. 餐饮单位应从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 餐饮单位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
4.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价格、验收等情况。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储存方式和期限。
2. 餐饮单位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储存。
3. 餐饮单位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情况,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污染的食品。
4.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台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储存条件、期限等信息。
三、食品加工管理制度1.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
2. 餐饮单位应对食品加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环境清洁卫生。
3. 餐饮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4.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台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加工过程、卫生状况等信息。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途、使用量和残留限量。
2. 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滥用、超标使用。
3.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用途、使用量、残留量等信息。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渠道、销售方式和质量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检和风险评估;(四)组织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五)组织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期限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制作工艺和要求,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明确食品销售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服务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职责和服务规范,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认真履行责任,赔偿消费者损失。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4.粗加工管理制度5。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7.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8.烹调加工管理制度9.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0。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2.食品留样制度13。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7.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18。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餐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确保餐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餐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负责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餐厅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质量要求。
2.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餐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1.餐厅应具备符合食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保证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2.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3.餐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餐厅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2.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3.餐厅应对食品原料进行合理搭配,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确保食品营养、安全。
4.餐厅应禁止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生拌菜、改刀菜等。
六、餐饮具清洗与消毒1.餐厅应设置专门的餐饮具清洗与消毒区域,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2.餐饮具应按照清洗、消毒、存放的顺序进行处理,确保餐饮具清洁卫生。
3.餐厅应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抽查,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七、食品留样与事故处理1.餐厅应对每餐次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从业人员管理1.餐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2.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消费者餐饮场所用餐的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加强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店特制定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入职本店的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并办理健康证。
2. 在本店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三个月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3.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4.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三、食材管理1. 本店食材都是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已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故任何员工不得从别处来源不明的地方进购食材。
2. 食材须保证新鲜,如发现腐败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可立刻要求退还,不得流入店内。
3. 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4. 工作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必须佩戴口罩,头发须包裹在工帽内。
四、场所管理1. 店内桌椅在每天开始营业和下班时必须擦拭一次,在每位客人用餐后必须重新擦拭。
2. 店内餐具必须经过仔细清洗后存放在消毒柜内。
3. 厨房内的所有烹饪工具要做到用完随时清洁和消毒。
4. 厨房地面、操作台、灶台等必须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 厨房垃圾必须分类存放,定期清理,防止异味产生。
6. 食品存放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变质。
7. 店内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五、食品加工操作规范1. 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洗手,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和口罩。
2. 食材加工过程中,不得将生食和熟食交叉污染。
3. 切割、砧板等工具必须分类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4. 加工生食食材(如生鱼片、生肉等)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刀具和砧板,并在加工前后对刀具和砧板进行清洗和消毒。
5. 烹饪过程中,必须按照食谱和烹饪时间进行,确保食品煮熟、烧透。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验收制度,留存购物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改写: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索证验收和记录。
采购时应到证照齐全有效、有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留存购物凭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采购供应合同。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验收制度,留存购物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
所有门店应当建立统一配送经营方式,实行统一的日常采购记录。
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应分门别类存放,不同种类之间应有隔离措施。
同时,应定期检查冷藏设备的温度,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7、应当建立食品仓储记录(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仓储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8、应当按照食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证索票资料,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建立《深圳市食品仓储索证资料一览表》、《深圳市食品供应商索证资料一览表》(统一格式详见本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督-办事指引-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内模版)。
以上是对于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以及食品仓储管理制度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也应当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食品储存与运输规定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储存和运输:1.水产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也应分开存放,不得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密封存放,并标注存放日期或保质期限。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本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食品采购与贮存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
3. 食品原料贮存应分类、分区、分架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制作完成后,应进行留样,并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温度、卫生等符合要求。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4. 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和完善。
2. 鼓励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关注食品安全发展趋势,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三、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四、食品库房管理制度五、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六、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八、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九、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十、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十一、食品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十二、烹调加工管理制度十三、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十四、凉菜间卫生制度十五、面食制作管理制度十六、食品留样制度十七、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八、健康证管理制度十九、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二十、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食品安全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第一条合法亮证经营。
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摊贩餐饮服务备案证》方能制售食品。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经营场所应亮证照经营。
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员工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包括新招、试用、临聘)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
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第四条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以上均须留存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并按要求的`内容建立进货台账。
第五条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第六条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长等关键岗位人员。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材来源可追溯。
2. 食材储存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四、加工与制作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个人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手部清洁。
六、餐具与设备1. 餐具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消毒。
2. 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环境卫生1. 保持餐饮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加强对害虫的防治工作,防止害虫污染食品。
八、食品留样1. 对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规定保存在专用冰箱内。
2. 留样记录应详细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等信息。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一、记录与档案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采购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等。
2. 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二、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员工入职前应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并办理健康证。
第六条餐厅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如有员工出现健康问题,应立即调整其工作岗位,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餐厅员工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饮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上班时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女士不得涂抹指甲油。
三、食品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餐厅应建立固定的食品供应商制度,选择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十条餐厅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第十一条餐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餐厅应合理储存食品,按照食品的保存条件进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餐厅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有害食品应立即清理,不得用于制作餐饮。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四条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餐厅员工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六条餐厅应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的卫生。
第十七条餐厅应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定期更换、清洗、消毒,避免食品污染。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简单版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餐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本餐厅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和帽子,禁止佩戴饰物。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并暂时离岗。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八条餐厅应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
第九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每批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合格。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材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储存,定期检查食材质量,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材。
第十一条餐厅应建立食材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材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餐厅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场所管理第十五条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健全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餐厅应加强食品加工操作区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餐厅应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餐厅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名称: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单位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单位负责人:年月日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5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是指政府及食品相关部门在食品市场中,动员和运用有效资源,采取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方式,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及食品消费等过程进行有效的协调及整合,已达到确保食品市场内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保证实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利益目标的活动过程。
食品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
制定管理制度可以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内部管理。
下面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5篇),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二、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四、食堂应当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
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五、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大型快餐店、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造工地食堂等,制定并悬挂1-14项制度,规格为42×30cm。
依许可使用范围选择制定第 15、 16 项制度。
若加工经营面积≤150 m 的单位,因空间所限可张贴使用第 18 项,但文字版的各项制度必须按以上要求建立健全。
二、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制定并悬挂第 17 项制度,规格为42×30cm。
三、小型餐馆、小型快餐店及小吃店、饮品店(加工经营面积≤150 m或者就餐坐位在 75 座及以下),必须制定并悬挂第18 项制度,规格为60×42cm ,其他按餐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相应的制度上墙悬挂。
四、此“制度”内容仅供餐饮服务单位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时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XXXXX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2.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5.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7.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8.粗加工管理制度9.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2.食品留样制度13.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5.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6.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 粗加工管理制度5.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 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7.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9.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1.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2. 食品留样制度13.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注: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各餐饮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 许可证、营业执照) 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 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4、采购食品时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 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应当建立米、面、油、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大宗食品台账( 采购记录) ,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应当及时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1、食品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 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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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粗加工管理制度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13.食品留样制度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6.投诉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国家食药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索证索票要求一览表采购来源盖有供货方公章的供货方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查验并留存留存文件复印件留存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查验并留存/留存流通经营单位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留存农贸市场//留存(市场管理或经营户出具)个体户查验并留存/留存采购畜禽肉类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留存屠宰企业留存留存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留存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并留存以上三项内容,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采购乳制品查验并留存留存文件复印件留存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留存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留存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仅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留存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留存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检查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5.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
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6.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证索票资料,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建立《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深圳市食品供应商索证资料一览表》(统一格式详见本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督-办事指引-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内模版)。
供应商资质证猪肉检验证明台账记录食品仓储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半成品与成品应用保鲜膜或密封容器存放,宜注明存放日期或保质期限。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禁止存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
如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甲醛等。
深圳市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6、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除限量使用于陷料以外)、肉类加工。
面食常用的膨松剂,如配料中含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氨)的泡打粉等,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配料中不含铝成份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人保存;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按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进行公示,并向监管部门备案;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做到专柜存放,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粗加工-肉菜分区设置粗加工-肉菜分间设置及标识垃圾桶应保持上盖仔细检查、择、洗原料粗加区-刀用具摆放及标识一粗加区-刀用具摆放及标识二粗加区-原料存放架粗加区、烹饪区-半成品存放架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上传菜,下传汤桶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烹调区-成品台烹调区-半成品架烹调区-成品内外传送台带保洁柜的综合功能操作台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20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
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
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
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