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二章 公司的类型
第二章 公司法
(二)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 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董事会的职权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
(三)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其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经 理相同。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 员兼任经理。
(一)概念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股
东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 其成员以其认购的股份金额为限本公司债 务承担的公司。
(二)特点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公司形式, 即典型的营利性社团法人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 形式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投资入 股为限
(一)概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
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 司。
(二)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
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
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 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 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 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填补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 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 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 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赵旭东第四版课后答案
公司法赵旭东第四版课后答案1.上市公司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的主体是() [单选题] *A,董事长B.董事会秘书(正确答案)C.经理D.监事2.公司清算方案,除法院接入清算事务外,应交由公司机构确认,该确认机构是() [单选题] *A.董事会B.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正确答案)C.监事会D.清算机构3.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
后甲公司岀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设立丙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丙公司董事长。
设王某代表丙公司作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的承担方法为() [单选题] *A.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B.由甲公司承担C,由王某承担D,由丙公司承担(正确答案)4.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可被分为不等额的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分为等额的股份(正确答案)5.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说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公司不设立股东会B.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投资设立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一个自然人不能同时投资设立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正确答案)6. 属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是() [单选题] *A.股份两合公司B.两合公司C.无限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正确答案)7.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由于出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事实上公司已经没有独立法律人格(正确答案)B.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C.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D.公司的财产与其投资者的财产是相分离的8.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以下一些情况,其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单选题] *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B.有两名发起人的实缴出资中,各有150万元是非专利技术作价金额C.有一名发起人认购股本1万元D.发起人共有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正确答案)9.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其法律性质为() [单选题] *A.设权证书B.设权证券C.证权证书(正确答案)D.证权证券1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正确答案)B.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都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C.我国公司法采用法定资本制,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实收的股本总额D.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1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不能抽回出资的时间为() [单选题] *A.主管机关登记之日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C.缴付出资之后(正确答案)D.验资以后1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第二节公司法练习(带解析答案)
第二节公司法练习单选题1、下列对于公司的概念,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B.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C.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D.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所以D选项错误。
B选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C选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股A为正确答案。
2、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境内公司的种类有()种。
A.2B.3C.4D.5参考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公司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正确答案为A。
3、下列关于法人财产权说法正确的是()。
A.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B.公司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C.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抽逃投资,或者占用、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D.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只是公司作为法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法人财产权是指公司拥有由出资者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并依法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投资,或者占用、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既是公司作为法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也是公司对出资者履行责任的基础。
A 选项中股东应改为出资者;C选项中股东不可以抽逃投资,或占用、支配公司的法人财产;D选项中法人财产权除了是公司作为法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还是公司对出资者履行责任的基础。
故正确答案为B。
4、下列关于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但无需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B.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应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C.政府可以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D.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自学考试《公司法与企业法》章节习题及答案(第二章)
第二章企业登记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登记行为是设立中的企业()。
A、设立的初始行为B、设立的最后一个行为C、存续的中间环节D、走向消灭的转折点2、下列不属于企业登记立法的特点是()。
A、企业登记立法整体的高层次性,导致立法过细,难以适用B、企业登记立法分散,政出多门C、企业登记的多元立法,导致差别待遇现象严重D、企业登记制度中规定了众多的行政审批前置程序3、我国采用的企业登记管辖模式是()。
A、法院与行政机关主管模式B、法院主管模式C、民间自治模式D、行政机关主管模式4、《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参照()的标准划分公司登记管辖。
A、出资单位的属性B、申请注册单位的地址C、申请人的住所地D、申请注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5、企业设立人即企业的创办人或发起人,在企业申请登记的过程中称为申请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是()。
A、全体合伙人B、全体股东C、董事会D、独资业主6、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A、15B、20C、30D、45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A、15B、20C、30D、458、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视同歇业。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9、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10、关于企业登记的审查原则,意大利采用的是()。
A、形式审查主义B、实质审查主义C、折中审查主义D、均不是11、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内一次告知。
A、3日B、5日C、7日D、10日12、除当场登记的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A、7日B、10日C、15日D、20日13、企业在()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A、2年B、3年C、4年D、5年14、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公司法学赵旭东第四版课后题答案
公司法学赵旭东第四版课后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P32、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公司行为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P17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企业法人。
P54、资合公司以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的。
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由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第三,资合公司股东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P55、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单独出资设立的公司.(一个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P6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的法律特征。
P5-6答:(1)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商事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首先意味着公司设立成功后,就与其股东的人格相分离,成为—个完全独立的实体,不能将公司与其股东混为一谈:其次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意味着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对外独立承担民商事法律责任.(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组织。
一是公司成立应当具备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实质条件。
二是公司成立必须遵循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
2、简述公司的作用P7-8答:(1)公司制度,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数地将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2)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投资者可以预测、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3)公司高度专业化管理制度可以更为有效的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4)公司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材Ⅱ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赵旭东《商法学》(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目录分析
第一编商法总论
第二编个人独资企业 法与合伙企业法
第三编公司法 第四编证券法
第六编保险法
第五编票据法
第七编破产法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二章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 第三章商事登记 第四章营业
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论 第二章公司的类型 第三章公司的设立 第四章公司的能力 第五章公司资本制度 第六章股东与股权 第七章公司组织机构 第八章公司债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赵旭东《商法学》(第2版) 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
详解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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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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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东 公司
法学
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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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真题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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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
内容摘要
本书特别适用于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赵旭东所著的《商法学》的考生。《商法学》(赵 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是国内外各大院校广泛采用的商法权威教材之一,也被我国众多高校(包括科研机 构)指定为考研考博专业课参考书目。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赵旭东主编的《商法学》 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赵旭东《商法学》配套辅导书(提供免 费下载,免费升级)。本书是赵旭东《商法学》教材的配套电子书,主要包括两大模块:第一部分为笔记和课后 习题详解。对教材每章的复习笔记均对该章的重难点进行了整理,浓缩了该教材的所有知识精华。同时参考大量 商法相关资料对赵旭东《商法学》的课(章)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延伸 和归纳。第二部分为名校考研真题详解,精选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的5套考研真题,并提供了答案及详 解。本书历年真题的答案及解析由高分考生根据本科目考研的参考教材和相关教师的授课讲义等精心编写而成, 解题思路清晰、答案翔实,突出难度分析,对常考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整理。
公司法课后简答题归纳
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简答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3.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4.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
5.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第二章公司的类型1.简述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内部法律关系有何不同?3.分析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的法律地位。
4.简述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划分的立法意义和理论意义。
5.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6.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与公司上市的意义是什么?7.简述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第三章公司的设立1.公司的设立与成立有何区别?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何区别?3.试述公司设立登记的概念和效力。
4.依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5.依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6.什么是公司名称权?公司名称权具有什么效力?7.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主要有哪些?第四章公司章程1.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2.比较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异同。
3.简述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
4.章程对公司的效力是什么?5.简述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
第五章公司的能力1.公司的权利能力存在哪些方面的限制?2.公司是否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为什么?3.公司可否向合伙企业投资?为什么?4.公司的借贷行为应受哪些限制?5.公司的赠与行为应受哪些限制?6.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的构成要件。
7.简述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1.简述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2.简述资本、资产与净资产的区别及各自的法律意义。
3.简述公司法上的资本确定原则。
4.简述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及其在公司法制度中的体现。
5.试述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比较与取舍。
6.试述我国公司法上的出资分期缴纳制度及其法律意义。
7.股份公开发行的特点、作用与条件什么?8.试述资本变动中的股东保护与债权人保护。
《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doc
《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P32、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公司行为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P17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企业法人。
P54、资合公司以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的。
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由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第三,资合公司股东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P55、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单独出资设立的公司。
(一个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P6 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的法律特征。
P5-6答:(1)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商事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首先意味着公司设立成功后,就与其股东的人格相分离,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实体,不能将公司与其股东混为一谈;其次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意味着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对外独立承担民商事法律责任。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组织。
一是公司成立应当具备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实质条件。
二是公司成立必须遵循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
2、简述公司的作用P7-8答:(1)公司制度,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效地将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
(2)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投资者可以预测、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
(3)公司高度专业化管理制度可以更为有效的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4)公司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5)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解决生产经营、司法实务中的问题有着广泛的作用。
三、思考题谈谈2005年我国公司法溴代的主要内容。
P21-24要点:1.大幅度降低公司的设立的门槛,公司出资方式更加灵活。
公司法课后习题复习
•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如何?•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公司具有营利性、社团性、法人性和合法性等特征。
•2、公司有哪些分类?•(一)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为有限公司,是指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3、国有独资公司▪(1)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①公司股东的单一性。
▪②单一股东的特定性。
▪③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股份有限公司,又称为股份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如何?•公司法是指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特征: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强制性与任意性相结合的法律,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4、公司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有限责任原则、股权保护原则、科学管理原则、交易安全原则、利益分享原则。
其中,最重要的是有限责任原则。
•本章小节•1、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企业法人。
•2、公司具有营利性、社团性、法人性和合法性等特征。
•3、公司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不同的种类。
•4、公司法是指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公司法的特征: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法律强制性与任意性相结合的法律,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公司法第二章 公司概述
二、公司住所
● 住所是行政管辖的一项依据 ●住所是诉讼管辖的一项依据 ●住所可以决定债务履行的地点 ●在涉外案件中,住所还可以作为适用法律的准据
三、公司章程
〔一〕 公司章程的概念和特征 1.公司章程的概念 2.公司章程的特征 〔1〕章程的法定性 〔2〕章程的自治性 〔3〕章程的公开性
〔二〕 公司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1.公司章程的订立
〔二〕 公司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1.公司章程的订立
〔二〕 公司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1.公司章程的订立
〔二〕 公司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1.公司章程的订立
〔二〕 公司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1.公司章程的订立 股份——发起人共同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 2.公司章程的生效 公司成立之日为章程生效之日 〔三〕 公司章程的内容 1.绝对记载事项 2.相对记载事项 3.任意记载事项 〔四〕 公司章程的约束力 1.约束的主体范围 2.规定了经营范围 3.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
(一)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1.公司是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
(二)公司是由股东出资组成的企业,具有社团性 学生提问:公司设立后,由于公司股份的转让等原因而使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时,公司能否存在? ——此种情况下,应当允许公司作为一人公司继续存在。当然,该公司要符合一人公司的条件。比方,一人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时,要满足这个条件。
第二章公司法
⑷财产结构不同。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须彼 此分离、严格区分,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则与业 主个人的财产混为一体。 ⑸设立标准不同。设立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所规定 的条件、程序进行,不但条件严格,而且程序繁多;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要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所规定 的条件、程序进行,不但条件宽松,而且程序简便。 ⑹组织机构不同。公司是典型的法人,须依法设置 权力机构、业务执行机构和监督检查机构从事经营 管理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则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企业, 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无需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公司法律论丛:
1、 《公司法律评论》2002-2005卷,顾功耘 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2、 《公司法评论》1-5卷,赵旭东主编,人 民法院出版社。 3 、《公司法律报告》1-4卷,蒋大兴主编, 中信出版社。 4、 《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丛》,沈四宝、丁丁 主编,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5、 《月旦民商法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
2、公司的定义
(1)公司的一般定义
大陆法系公司的概念,可以简单概括为:
依法设立的营利社团法人。
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明确的公司的定义,但 其内涵、特征与大陆法系相似。
(2)我国公司的法定定义
我国《公司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公
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 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 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 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课后题
1.简答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保证。
公司的财产主要由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盈利积累和其他途径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来源,公司是其财产的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股东财产一经出资,即归公司所有。
公司享独立的财产权,对其财产享有实际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1)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公司只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除缴纳出资外,不对公司债务负责;(2)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
公司的民事活动虽由相应管理人员实施,但不能因此而要求管理人员对公司债务负责;(3)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
虽与其他法人间有紧密联系,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但在民事法律地位上都是独立法人,其财产责任只能独立承担。
3.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公司就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传统公司法要求由2个以上股东组成,而这种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称为公司的社团性或联合性。
我国尊重一人公司在我国存在的事实,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社团性理论的突破,但这种承认并不是对公司社团性的否认,而是公司形式的例外,社团性认识公司法人的基本特点。
4.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
公司法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的结合。
公司法首先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干预。
因其不仅涉及股东间的利益,更涉及公司外第三人和债权人的理由,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需将某些制度法定化、强制化;同时,公司法的私法性质决定了对于不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和事项,允许当事人自愿协商以及对法律规制的选择适用和变通。
5.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它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公司法人人格的异化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
该制度的产生,(1)体现了法律对实质意义上的公平正义的追求。
公司法课件ppt赵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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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公司类型与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
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股东组成的公司形式,股东对公司债 务的承担以其认购或持有的股份为限 。
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额,即有限 责任,因此风险相对较小。
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公司股东通常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管理,而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董事会来行使股东权利。
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类型和行业特点,设 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
注册资本的增减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
股东出资制度
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
。
出资期限
股东按照约定时间缴纳 出资额。
出资责任
股东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出资义务,否则需承担
法律责任。
出资证明书
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 资证明书,作为股东权
利用公司内部的留存收益进行 融资。
外部融资
通过向外部投资者或债权人筹 集资金。
股权融资
通过发行新股票筹集资金,投 资者成为公司股东。
债务融资
通过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筹 集资金,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
。
注册资本制度
实缴制
注册资本必须实际缴纳,一般 采用一次性缴纳。
认缴制
注册资本为认购额度,不必实 际缴纳,可分期缴纳。
公司法课件ppt
目 录
• 公司法概述 • 公司类型与形式 •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融资与资本制度 •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解散与清算
01
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的定义
总结词
公司法的定义
详细描述
第二讲公司的本质、公司法的性质及其规则
第二讲公司的本质、公司法的性质及其规则公司法主要参考书目: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施天涛著:《公司法论》,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刘俊海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4年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法律出版社2001年钱卫清著:《公司诉讼——公司司法救济方式新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第二讲公司及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特征与类型(一)公司的含义及特征1、公司的含义(1)英美法上的公司Company(英);corporation(美)(2)大陆法上的公司“公司”在大陆法系国家通常被定义为:以从事商行为或以营利为目的的,依照公司法组建、成立的社团法人。
其基本内涵包括法人身份与营利性质和社团特征。
2、公司的特征(1)英美法上公司的特征英美法系:法律实体(法律拟制的)、集中管理、有限责任(分散风险)、永续性(持续盈利的需要)、股票自由转让(风险的转嫁)(2)大陆法上公司的特征营利性——商事性大陆法系法人性——无论股东承担责任方式(有限责任的公司、无限责任的公司)社团性公司特征:法人性/ 股东有限责任社团性/ 资合性营利性/ 利润最大化(3)我国公司的特征企业法上的公司本质上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法上的公司具有大陆法公司的特征。
公司法上的公司与传统企业法上的企业、公司法律机制的不同(1)划分标准不同(2)法律地位不同(3)投资经营方式不同(4)行为规范机制不同(5)治理结构不同(6)企业产权制度不同企业公司化(股份化)、公司股份化(资本化)、股权明晰化(股东人格化、身份化)、股权社会化(股权要分散,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流动化(证券化)(4)公司观念的现代修正揭开公司面纱——法人独立性/股东有限责任一人公司——社团性公司社会责任——营利性/利润最大化(二)公司的类型1.公司的法定种类公司形态实行法定主义(商事主体法定原则)(1)大陆法系公司的分类无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两者的异同?(股份、出资额(持份)、股份制企业)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募集设立思考:有限公司与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异同?(2)英美法系公司的分类:在英国: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公司(public company)注册公司无限公司非注册公司在美国:美国法上没有对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分类,但是,理论和实务上则流行将公司区分为:封闭型公司或称为私人公司与开放型公司或称为公众公司2.公司的法理分类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关联公司)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3.我国的法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法的性质和特征(一)公司法的性质任意法说(私法)——以合同理论(契约理论)为基础强行法说(公法)——合同理论的反对者折衷说(公司法兼具强行法与任意法)公司合同理论包含了以下观点:(1)公司是一套合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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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9.关联公司
关联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独立存在而相互之间又具有稳定密切的业务联系或投资关系的公司。
10.公司集团
公司集团是指在统一管理之下,由法律上独立的若干企业或公司联合组成的团体。
11.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6)资合性的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法律原则,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一般都要求公司设立时必须由全体股东全额认缴公司章程确定的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本和股东分布的广泛性、股份的流通性和转让的自由性等方面,都体现了更为充分和彻底的资合性;而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但是资合性并没有股份有限公司彻底和充分。
公司上市的意义:
(1)增强公司融资功能
公司上市将为日后进行的增资和新股发行创造有利的条件,将使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得到实质性的增强,事实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功能主要是表现在上市公司身上。
(2)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
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不仅是为了获取投资利益,而且也为获取股票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增值收益,甚至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交易市场上的收益可能是其更主要的投资目的。公司的上市,将使股东获得在交易市场上获利的机会,从而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
3.分析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的法律地位。
关联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并且这种法人地位与集团内部的统一管理和相互间的控制支配关系并不绝对冲突。虽然成员企业在集团统一管理之下,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管理上的独立性,但其法人人格并不随之消灭。
企业集团作为若干关联企业构成的联合体,具有较为特殊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企业集团在经营活动的许多方面表现出整体的存在和意志,一些商业活动甚至是以集团的名义进行的。因此集团成为一种法律主体,并受到经济法(尤其是垄断法)、公司法、商业会计法、税法、劳动法等特别法律的调整。
法律地位不同: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由自己的名称,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
(2)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分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
(3)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子公司的设立则需要遵循一般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
内部法律关系不同: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在财产责任上,母公司和子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各自的债务负责,互不连带。
一、名词解释
1.无限公司
无限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有限责任承担方式不同:有限公司就其出资额负有限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就其所认购的股份负有限责任。
(4)公开性、自由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同时,为提高股份融资能力和吸引投资者,股份必须具有较高的流通性,股票必须能够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前述的公开性和自由性,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也成封闭公司。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拥有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其中尤其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主要是基于股权的占有,而不是直接依靠行政权力控制公司。由于股份的分散,母公司无须拥有50%以上股份,而只需拥有一定比例以上(股票控制额)的股份即可获得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从而取得控制地位。
4.两合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5.人合公司
人合公司指以股东个人条件作为公司信用基础而组成的公司。
6.资合公司
资合公司指以公司资本和资产条件作为其信用基础的公司。
7.母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的经营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另一方面,企业集团又不可能取得一般商业团体那样的独立法律人格或民事主体身份。对集团来说,关联企业与集团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肯定了关联企业具有法人地位,也就否定了集团具有法人地位的可能性。反之,如果肯定集团具有法人地位,关联企业的法人地位也就不存在了。集团的非法人地位决定了许多民事活动可以以集团的名义进行,但最终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只能是集团的总公司或成员企业。
(3)规定更简易的管理方式。鉴于一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特殊构成,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第60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61条)
(4)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为保障一人公司财产的独立及其与股东财产的区隔,公司法还在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会计审计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2条)。
7.简述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公司法一方面明确肯定了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另一方面,又针对其特殊性在第二章第三节规定了一整套特别适用的法律规则:
(1)规定了设立一人公司的数目限制,即“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8条)。
(2)规定了特别的公示和透明要求。为使他人对一人公司的性质有清楚的了解,并对一人公司的信用和与之交易可能承受的法律风险作出审慎分析和判断,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利执照中载明”(第59条)。
(3)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商誉
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公司一经上市,其有全面、系统、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并且必须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4)规范公司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上市公司的行为受到比普通公司更多的规范和约束。首先,除受公司法规范外,上市公司特别受证券法的调整和规范。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接受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关和证券交易所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管理。再次,上市公司因其面向公众和信息公开而受到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和约束,包括媒体的舆论监督。这些都使得上市公司的行为更规范,更符合法律的要求。同时,公司上市也要求公司的管理者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并要求管理者勤勉尽责,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5.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相同点:
(3)公众性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最广泛的公众性,实行公示主义的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招募资金,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东,不受身份和个人的其他条件的限制。
(4)股东变更容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东遇有急需,或认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亏损或破产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股份及时转让。
(5)管理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适应了所有与经营相分离的生产方式的需要。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生产和经营的管理活动由以董事和经理为中心的专门管理机构进行,众多的股东只是作为“资本的单纯所有者”领取股息和红利。这种管理的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资合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时,他人对其信用的判断根据主要不是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如何,而是公司自身资本和资产是否雄厚、以往的商业信誉如何。决定公司资合性的主要原因在于此种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出则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因此,公司股东间以出资相结合,无须相互了解,公司具有公众化的特点。
理论意义: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分类揭示了公司法的立法意旨,公司法具体规定中对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所做的不同规定,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这三种公司信用基础的不同,因而,这种分类对于理解公司法的许多规定和原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就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上是相同的。
不同点:
(1)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为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2)出资方式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不是划分为等额股份,而是以其实际地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来确定和行使股权。
6.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与公司上市的意义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
(1)利于集资。股份有限公司是集中资本的一种最有利的公司形式,这不仅是由于它可以对外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而且由于它的股份金额一般较少,可以更为广泛地吸收社会的小额分散资金。
(2)分散风险。由于股份金额较少,股份有限公司大量的股东个人所拥有的股份只占公司总资本很少一部分,而股东又只以其拥有的股份金额对公司承担财产责任,从而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5)设立程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发起设立,没有募集设立方式,公司的资本总额,由设立时的股东全部认足,不可对外招募,因而,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相对简单,机关设置也更为灵活,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至两名监事即可;而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设立程序不能简化,机关设置也不能像有限责任公司一样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