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管理服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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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管理服务规定

(一)教学楼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学大楼的管理,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l.凡外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

2.出入大楼人员所携带的可疑物品,必须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检查。相关设备,必须持有关单位的有效证明,方可出入。

3.大楼内人员服从管理人员或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

4.禁止在大楼内(教室)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保持清洁卫生。

5.禁止在桌椅、墙面、厕所等地乱涂乱画、乱张贴,爱护公物。

6.禁止在大楼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保持安静。

7.禁止随意动用教学设备、消防设备、清洁用具以及随意接电源。

8.教学楼早晨开门时间6:30分,晚上关门时间9:30分。自习人员在熄灯前10分钟离开大楼。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9.加强教学楼施工管理。施工人员进入大楼施工一律到大楼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并经登记方可入内。施工必须接受本大楼管理人员或门卫保安的管理。

10.凡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时,视其情节给予处罚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教学楼管理保洁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教学楼的管理,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教学

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保洁工人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学校、保障处和中心及保洁部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领导的分配和各组管理员的指挥。

(2)遵守劳动纪律,按各楼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脱岗、串岗。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责任制。

(4)注意发现其工作范围内教学设施设备(如黑板、讲台、灯具、电扇、插座(电铃、桌椅、门窗、水阀、玻璃门窗等)和消防设施的损坏情况,及时向本组管理员或门卫报告。

(5)对学生损坏公物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劝阻过程中不得与师生争吵,拾到物品要及时交门卫值班人员。

(6)妥善保管好自己所使用的工具、用具等,用完后存放于指定位置。在保障保洁用水、用电正常的情况下注意水电的节约。节约使用易耗品。工具、用具统一由该组管理员登记领取。

(7)要团结互助、积极合作、衣着整洁,言行文明。

(8)接受中心、保洁部的不定期卫生检查,视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给予奖励和惩罚。

(9)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提前3日向本组管理员提出申请。若辞职,须提前7天告知本组管理员,经同意后,待相关手续移交完成后,方可结算薪资以及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2.保洁工人岗位责任

(10)负责完成辖区范围内的清扫、擦抹、拖洗等常规工作。工作实行总量包干,无加班。

(11)教室每天清扫三遍;黑板、讲台每天擦抹二次;桌面每天擦抹一次;地面每周拖洗一次,地面做到无痰迹。椅子、桌子脚每月擦抹一次,无死角。

(12)走道、大厅、栏杆、扶手等每天拖洗二次以上,做到无灰尘、无印迹、无污渍。

(13)厕所每天多次清洗、擦抹,便池干净无臭味,镜面、洗手盆台抹干净,无污渍,墙面干净明亮。

(14)玻璃每月彻底擦洗一次,平时维持清抹。窗台每天擦洗一次,扬尘、蜘蛛网随时清扫,门窗每天随时擦抹,保持干净,无各种张贴物等。

(15)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种物品、用具、工具等。管理好用具、工具、物品等,按指定位置存放。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16)禁止用硫酸等强腐蚀性化学制剂清洗地面、小便池、水阀、水管等地方。

(17)禁止上班时间串岗或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休息。

(18)服从分配,完成其它协作任务。

3.奖励惩罚制度

(19)凡发现卫生质量差或辖区内卫生未做的,一次一处罚款5元。

(20)凡发现卫生未做完,未做好而早退者或迟到、停工休息者

一次罚款5元。

(21)凡发现工作时未穿工作服未挂工作牌者;违反规定使用化学制剂以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者,―次一项罚款5元。

(22)凡挑拨离间、骂人吵架,与师生发生口角纠纷一次罚款5元。

(23)凡中心领导检查不合格或提出批评者,一次罚款10元,院领导或保障处领导提出批评者罚款20元。

(24)凡由中心或保障处领导提出批评扣款3次以上者,院领导提出批评2次以上者或管理员提出批评扣款达5次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25)无故旷工,无理取闹,不服从分配,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除相应扣罚工资外,立即予以辞退处理。

(26)遵纪守法,有违法行为者送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处理。

(27)凡中心领导提出表扬者一次奖10元。保障处及以上领导提出表扬者奖20-30元。

(三)教学楼门卫保安岗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学大楼的安全管理,为广大师生营造工个舒适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

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学校、保障处和中心的一切规章制度。熟悉本楼的工作环境和结构。熟悉电气开关位置。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控制。

2.热情主动为教学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教学以外需用教室的,必须经教务部门批准,方可提供教室。

3.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行为文明、精神振奋、坚守岗位,按规定的时间开门和关门。保证正门、值班室及大门的整洁。

4.严格执行《教学楼管理规定》,保证大楼内所有物资设备、设施及工具的安全。

5.每天收集辖区内教学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的损坏情况,并填报维修单。积极配合修理工进行维修工作,经修理后验收合格并签字。

6.尽职尽责的协助校保卫处做好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发现可疑事故苗头及时制止并向保卫处或中心报告。

7.服从分配,服从中心以及所在组管理员的指挥和管理。―般工作直接向小组管理员汇报。协作管理员做好有关工作。

8.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必须提前3天向本组管理员提出申请。若需辞职,须提前7天告知本组管理员,经同意后,待相关手续移交完毕,方可结算薪资以及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二)门卫岗位责任

9.值班人员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对进出物品进行检查,具备必要手续,方可放行,并做好登记。按规定做好教学设备的充电、核对、发放、回收的登记工作。及时发放粉笔和黑板擦。无权对外出借任何工具、用具、设备等。

10.经常查看楼内情况,包括设备、设施、办公室等。在保障教学用水用电正常的情况下注意水电的节约。注意天气变化,提前关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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