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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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主要工作内容

疾控中心主要工作内容

疾控中心主要工作内容简介疾控中心是国家级重要公共卫生机构,负责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慢性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疾控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调查疫情、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政策、开展预防和健康教育等。

疫情调查与监测疾控中心承担着疫情调查与监测的重要责任。

首先,疾控中心会收集和分析各地报告的疫情数据,包括病例数、死亡率、流行趋势等。

其次,他们会对疫情进行监测,通过搜集和分析医院、社区和实验室的数据来评估疾病的传播情况和趋势。

疾控中心还会与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和国际组织合作,共享疫情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

病原体鉴定与研究疾控中心拥有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和专业的科研团队,致力于病原体的鉴定和研究。

他们通过分离和培养病原体,并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进行遗传学、免疫学、毒理学等方面的研究。

这些研究结果可以为疾病的诊断、防控措施的制定和药物的研发提供科学依据。

疫苗研发与接种疾控中心在疫苗研发和接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他们会根据疫情的发展和对病原体的研究成果开发相应的疫苗,并进行临床试验。

同时,他们会组织安全高效的疫苗生产和质量监控,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此外,疾控中心还会制定疫苗接种计划和推广政策,组织和指导各地的疫苗接种工作。

疾病预防与健康教育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播,疾控中心会制定疾病预防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并推广实施。

他们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疾病知识、传播预防措施,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此外,疾控中心还会制定和推广个人防护措施,协助医疗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案例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疾控中心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力军。

他们会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疫情调查、监测和处置工作。

他们会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制定应对方案和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国际组织汇报疫情信息。

同时,疾控中心还会组织紧急疫苗接种和药物救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资源调配与国际合作疾控中心在资源调配和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1.疾病预防与控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二、主要工作任务1。

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

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

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6。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

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与评估。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保障人民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重要机构,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和国家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为了确保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效运行,提高其防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和遵守一系列建设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要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建筑结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

建筑结构要符合防震、防火、防爆、防洪等要求,设施设备要满足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人员配备要合理,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应急处理能力。

其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系统,包括疾病监测、信息采集和传输、数据分析和应急响应等方面。

信息化系统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能够为疾病监测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效率和水平。

另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的人才队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应急响应等专业人员。

人才队伍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开展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中心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此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疫情监测、预警、处置和信息发布等方面。

应急响应机制要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最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和协调,包括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等。

加强合作和协调能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提高防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

总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标准是保障人民健康、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规划和管理,确保中心的有效运行,提高防控疾病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疾控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疾控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疾控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疾控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由国家保证他们的经费。

疾控中心上级直属单位:疾控中心一般是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疾控中心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疾控中心的主要职责: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机构,其职责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监测和预警: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疾病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疫情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预警,提出防控建议和措施,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

2.疾病防控和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疾病防控和治疗方案,开展疾病的预防、检测、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保障公众健康。

3.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

4.卫生监督和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卫生防疫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卫生防疫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5.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开展疾病防控技术研究和开发,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推动卫生防疫工作的创新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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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第一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第一部分? 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 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1986年12月(原林芝地区卫生防疫站),正科级建制,是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下属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非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一)部门职责1.拟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和疫情报告及预测、预报;拟定计划免疫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免疫预防接种。

2.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重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制定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监测防控;负责开展传染病暴发流行和突发性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疫情、事故的专业技术调查,并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

3.负责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工作。

4.承担卫生预防监测检验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卫生学评价,卫生防疫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相关单位的检验委托。

5.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基层预防保健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工作。

6.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利用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信息,促进全社会共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为了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规范和指导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

本文将介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要求对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

这包括对疾病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划,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此外,还需要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其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疾病的相关信息,才能有效地进行预防和控制工作。

因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传输、分析和应用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再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疾病的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最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和协调。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与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因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总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工作,才能有效地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够严格遵守标准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为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疾病控制中心体系、职责、实施规程

疾病控制中心体系、职责、实施规程

疾病控制中心体系、职责、实施规程一、引言疾病控制中心(Disease Control Center,DCC)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专业机构,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控制和预防,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疾病控制中心的体系架构、职责分工及实施规程,以期为我国疾病控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体系架构1. 国家级疾病控制中心国家级疾病控制中心(National Disease Control Center,NDCC)是我国疾病控制工作的最高层级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其下设有多个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部、环境卫生部、营养与食品安全部、职业病预防控制部等。

2. 省级疾病控制中心省级疾病控制中心(Provincial Disease Control Center,PDCC)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其主要部门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部、环境卫生部、营养与食品安全部、职业病预防控制部等。

3. 地市级疾病控制中心地市级疾病控制中心(Municipal Disease Control Center,MDCC)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其部门设置与省级疾病控制中心相似,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部、环境卫生部、营养与食品安全部、职业病预防控制部等。

4. 县级疾病控制中心县级疾病控制中心(County Disease Control Center,CDCC)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其部门设置相对简化,主要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部等。

三、职责分工1. 国家级疾病控制中心- 制定全国疾病控制规划和政策;- 组织实施国家级疾病控制项目;- 指导、监督和评估全国疾病控制工作;- 收集、分析、发布全国疾病控制信息;-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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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1986年12月(原林芝地区卫生防疫站),正科级建制,是林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下属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非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一)部门职责1.拟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和疫情报告及预测、预报;拟定计划免疫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免疫预防接种。

2.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重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制定预防措施;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病监测防控;负责开展传染病暴发流行和突发性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疫情、事故的专业技术调查,并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

3.负责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工作。

4.承担卫生预防监测检验和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卫生学评价,卫生防疫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承担相关单位的检验委托。

5.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基层预防保健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工作。

6.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利用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信息,促进全社会共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7.负责引进、推广先进的预防医学技术手段,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8.承担慢性非传染疾病和精神卫生疾病监测及管理防控工作。

9.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0科1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检验科、性艾科、健康教育与慢病科、卫生科、地病科、结麻科、传染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和寄生虫及病媒生物防治科。

人员编制数48人,均为事业编制。

2018年末在职干部47人,退休人员26人。

另有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

第二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见附表1-8)第三部分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5.71万元,比2017年增加831.06万元,增长71.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26.13万元,比2017年增加563.20万元,增长58.49%。

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标增资等。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度,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总计1985.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数1053.5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985.71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总计152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72万元;项目支出553.41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度,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出总计152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72万元;项目支出553.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6.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72万元,占7.9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1318.71万元,占86.41%;住房保障支出(类)85.70万元,占5.6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项)113.11万元;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81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8万元;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93万元;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720.39万元;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精神卫生机构(项)34.51万元;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191.93万元;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20.97万元;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6万元;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44.90万元;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95万元;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5.76万元;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2.7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63.74%,其中:人员经费9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22万元,比上年增加5.64万元,增长38.6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支出18.08万元,比上年增加8.30万元,增长84.87%,年末车辆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三病”综合防治项目,下乡任务繁重;公务接待费全年支出2.14万元,比上年减少2.67万元,下降55.51%,全年接待批次34批,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86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单位运行支出合计48.39万元,其中:办公费6.60万元;水费为1.57万元,电费为1.25万元,邮电费7.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8万元;差旅费3.44万元;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培训费等1.18万元;维修(护)费7.6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50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8年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总额206万元,共采购食品风险监测设备5台,分别为:多重食源性致病核酸监测系统、PCR仪、恒温恒湿箱、调速震荡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公务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8年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实行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五)扶贫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安排扶贫项目资金。

(六)举借债务公开情况2018年林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举借债务。

八、2018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一)财务管理情况1.会计从业人员资质:我中心会计人员经过专业的上岗培训,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基本的会计知识的储备。

2.预算执行情况:我中心年初合理编制了单位预算,在财务支出方面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情况进行收支,按时出具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单位财务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

3.账簿设置情况: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规章,设置会计账簿和进行日常账务处置,不存在账外现金或者私设小金库现象。

4.账户设置情况:我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设置了零余额账户和基本账户,便于预算执行。

2、决算组织情况由我中心财务室工作人员负责决算信息采集及编报工作。

3、决算编报情况(1)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进行决算编报,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拨款是否准确到位,各项收支按规定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2)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做到数据真实正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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