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处置有关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网络舆情处置有关规定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江纪发〔2012〕3号

关于印发《江城县纪委监察局网络舆情管理处

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日益普及,一些负面舆情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具有传播迅速、影响深入、后果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等特点,如不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应对和引导,对社会公众安全会形成较大威胁。为积极利用网上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情,妥善处置网络上负面信息,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对照《实施办法》遵照执行。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

江城县纪委监察局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利用互联网宣传,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政府工作和形象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涉及全县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

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二章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组织机构

第三条江城县纪委宣教室是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决策和指挥机构;网络舆情应急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考核工作;全县各部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网络舆情负责,是网络舆情管理和处置执行者。

第四条县纪委设立网络舆情监测机构,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汇总、分析工作,网络负责人负责上报工作。全县各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并参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全县各职能部门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控制和化解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网络舆情的监测

第五条为及时了解掌握网络舆情,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检测工作:

(一)政府监测机构要建立24小时舆情监督制度,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如遇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另外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舆情监测;

(二)全县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

(三)政府监测机构,在对涉及政府的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的同时,要站在公众立场对政府工作和舆情应对提出第三方咨询意见。

第六条网络舆情的监测结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报送制度:

(一)聘请的专业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县纪委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二)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县纪委应急办公室,并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之内,向上级新闻应急办公室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第七条县纪委应急办公室负责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章网络舆情的控制

第八条网络舆情发生初期,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必须做好网络舆情的控制工作。

(一)政府应急办公室在掌握、研判舆情后,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落实对网络舆情的控制举措;

(二)政府应急办公室负责传达和落实领导小组关于网络舆情控制的各项指令;

(三)各单位负责所属营业范围内网络舆情控制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网络舆情的控制应采取以下手段:

(一)了解掌握突发或重大事件详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的发展态势;

(二)启动应急预案,实时联络公司新闻应急办公室,等待处置指令的下发;

(三)积极寻求互联网管理部门的支持和网络媒体的配合,控制舆情的进一步扩散。

第五章网络舆情的化解

第十条网络舆情大规模传播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执行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化解不良影响。

(一)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互联网主管部门、网络媒体共同化解网络舆情的不良影响;

(二)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具体联络市级互联网主管部门并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向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下达网络舆情宣传和参与讨论重点。

(三)各单位负责联络地方业务主管部门、地方互联网主管部门、当地网络媒体控制舆情发展,主动引导舆论。

第十一条全县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各类舆论阵地宣传我县反腐倡廉的工作,并根据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下达的要求,组织网络舆情通讯员积极参与网络互动。

各单位均应各自组建网络通讯员队伍。

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通联制度,登记网络通讯员组织负责人名录,搭建通讯网络平台,定期举办通讯员培训,对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化解情况总结经验,并根据情况采取有利于挽回影响的举措,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将每次网络舆情的处置情况汇总备案,建立危机公共关系案例库,并定期更新、分析和下发各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章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保障

第十四条政府、各单位必须明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部门,设置专(兼)职岗位和人员。

第十五条必须保证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根据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际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七条政府新闻应急办公室负责开展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的各层次、各系统培训。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政府宣传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