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新版)
2024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安全防护第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等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第二条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
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凡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均不得上岗作业。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各类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卫生工作,并为施工单位提供必须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相应的地下设施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地下设施的安全。
施工单位因采取保证措施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条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应当采用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二章场容场貌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和道路的修筑,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场内道路原则上要求采用硬地法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坚实、平坦畅通。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临时给水管线应当埋入地下,无滴漏和长流水,临时排水应当自成系统,保持畅通。
第七条施工现场采用围栏施工,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表面抹灰刷白并做到整洁、美观、无缺损,地面以上各类建筑、构筑物,应当按施工规范搭设外脚手架,并采用密目安全网对脚手架进行封闭。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等。
标牌要求规格适当,字迹端正,位置明显,张挂牢固。
第九条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
2023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23年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包括公路、桥梁、水利、建筑等各类型工程。
第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的管理。
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机构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二)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文明意识;(三)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其他相关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施工;(四)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记录和统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得以有效贯彻执行。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人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进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施工行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原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3.依法治理、责任落实;4.人人参与、群防群控。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环境治理第四条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治理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每日进行清洁作业,保持环境卫生。
同时,零散杂物应定期采取必要的方式清理,确保现场整洁,达到无居留害虫的要求。
第五条区分施工区域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区域应明确标识出来,区分不同的施工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并保障施工区域的安全、干净和整洁。
第六条合理处理垃圾在施工现场不能产生垃圾,如有必要处理垃圾,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全面周密的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施工防护措施根据施工工种的特点,对施工人员应当配备专业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对有害气体等应该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施工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让劳动者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条违反规定的责任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涉及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的监管建筑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监管,重点监测危险因素,同时,做好对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和考核,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2023年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工作的稳定进行,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现场、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并不断完善。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布置,确保施工活动的合理进行。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清晰标识出施工现场的边界,防止他人非法进入。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避免杂物堆放和垃圾滞留,确保施工现场内外环境整洁。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安装齐全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防护栏杆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专门的办公区域,提供工人休息和临时生活设施,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安全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告知工人有关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防护装备、使用安全工具等。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人的文明施工教育,倡导工人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加班和连续作业,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有序的施工作业,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振动等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员工安全、保护环境、确保工程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施工现场,包含建筑工地、装修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完满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确保每个施工现场都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巡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六条:建筑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订立特地的施工防护措施,包含严格规范操作规程、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加强对动火作业、高空作业、不安全化学品等特殊施工的管理,确保操作安全。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条:建筑企业应订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指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程度进行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对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的项目予以表扬和嘉奖,对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惩罚。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矫正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责令整改。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法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作为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引导文件,各项目部必需认真遵守。
第二部分:实在规定第一章:建筑安全第一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法违规操作。
第二条:建筑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设备的完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的卫生和公共秩序,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单位责任1.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质量、进度等技术要求组织施工。
3.施工单位应为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有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和专业技能。
4.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规定以及建筑工地“三同时”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工地安全管理1.工地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语标识,如“安全第一”等,并定期更换。
2.施工单位应对危险区域进行隔离,如挖掘、梯子、脚手架等。
3.在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器材、急救箱等紧急设备设施。
4.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地文明管理1.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区域的保洁工作,保证施工区域整洁卫生。
2.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垃圾乱扔、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3.施工单位应按照市容管理规定加强工地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施工人员责任1.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遵守工地的管理要求。
2.施工人员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环境负责,勿扔垃圾于场地、现场等处,分门别类投放。
3.施工人员应遵守“不开车酒满、不开酒车满”的规定,禁止饮酒后开车、机械设备。
六、监督管理1.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实施。
2.社会各界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惩处。
七、违规管理1.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建筑法》规定的处罚幅度予以处罚。
2.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并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八、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建筑工程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措施,保证建筑工程参建人员的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的施工行为。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并向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规模,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文明施工行为。
第三章安全措施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的界限。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道路、通道、卸料区、卸货区、堆料区、扬尘源区和作业区等应当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规范使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测、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的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高处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临时设施等特殊施工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卫生整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预防事故,保护环境,文明施工,促进工程质量的施工方式和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安全文明管理,通过合理的组织、科学的管理、严格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安全可靠、有序进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原则是人人参与、责任到人、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改进。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区,制定分区制度,并明确各个区域的管理责任和权限。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划定施工区域、临时设施区域和人员活动区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布置。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宣传标语,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设备。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常规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施工规范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绿化工作,保护环境,减少扬尘和噪音等污染,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使用合格、安全的设备和材料。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工人进行轮岗、轮休的安排,以避免工人疲劳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与安全,营造文明施工的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开展的各类施工项目,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水利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并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项目的质量。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全面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普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通行、危险区域等标志,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线、安全网等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工人的基础安全知识、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技能等。
第三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制定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及时清理渣土、垃圾等杂物,做到无乱丢乱倒。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严禁施工噪音和污染,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和粉尘的产生,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安宁。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临时施工标志和指示牌,指导工人正确施工,并设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四章监督执法和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2023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推动施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加强文明施工行为的培养和引导。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组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文明培训。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区域进行划定,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和应对。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建设要求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宣传和普及施工现场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员工的文明施工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文明施工岗位,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设立奖惩制度,对文明施工行为进行奖励,并对违反文明施工规范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举止,禁止吸烟、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的美观。
第四章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追究责任,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损失程度,依法进行处罚。
2024年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24年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建筑工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建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各类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第三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
第四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第五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第六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第七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履行安全和文明施工的义务。
第八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积极宣传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安全施工要求第九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采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范措施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交通畅通和消防设施的完好。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并按照规定进行安全使用和储存。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执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文明施工要求第十七条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德要求。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保护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各类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并明确责任人,落实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建筑企业应当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岗位证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置合理的标志、警示牌,做好施工安全提示工作。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条建筑企业应当保障施工人员用品和防护用具的配备和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安全处理建筑材料和废弃物。
第三章文明管理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文明施工宣传和教育,提倡文明施工行为。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文明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制度,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应当规范施工现场的施工交通,确保施工现场交通安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七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建筑企业,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监督检查、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加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推动企业文明施工,建设和谐工作环境,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施工项目,包含设备安装、土建施工、装饰装修等各类施工活动。
第三条依据法律法规本规定订立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等。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四条安全责任制1.企业管理层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项目负责人对各施工环节的安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2.每位员工都有安全自救和安全检查的义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乐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施工许可1.施工前,必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取得相关施工许可文件。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工程更改、安全风险等情况,必需及时申请许可更改或停工,并进行相应的安全评估。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现场应布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如施工区域划分、禁止通行区域、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施工人员清楚识别。
2.施工现场应设置必需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安全出口等。
3.施工现场必需保持乾净有序,杂物及时清理,减少安全隐患。
第七条作业安全规范1.施工人员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全部施工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3.施工操作必需依照规范操作,并遵从相关操作流程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八条施工机具管理1.全部施工机具必需经过管理人员审核并进行登记,包含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2.施工机具必需定期检测维护和修理,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3.施工机具必需由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操作,未经培训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第九条施工人员培训1.企业管理层应组织定期的施工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措施等。
2.全部施工人员必需参加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条施工场合环境1.施工现场必需保持乾净,杂物、垃圾必需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范本(2篇)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是为加强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下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1.建筑企业负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4.建筑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施工现场管理1.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划定安全警戒线,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符合安全要求和标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疏散。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操作培训,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4.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四、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明确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2.施工单位需要做好对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电气安全、火灾等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加强监管和检查。
3.施工单位应监控施工现场的气体浓度、噪音、尘土等环境指标,保证环境的良好。
五、环保要求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应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确保废弃物的环保处理。
3.施工现场应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环保监管,禁止使用有害物质。
六、危险品管理1.建筑施工现场禁止乱堆乱放危险品,危险品必须按照规定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施工单位应制定危险品使用、储存和运输的管理制度,并进行专门的培训。
3.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人身和环境安全。
七、事故应急处置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事故的严重程度,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和项目所有者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文明行为。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顺畅和有序进行。
同时,施工单位应当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五条项目所有者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二章安全施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防护用品使用制度等。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作业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一条工程中各种设备的安装、脚手架的搭建等作业,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设备等,以应对突发事故。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并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齐。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职工的文明教育,引导他们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路段进行合理的交通组织,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期间的问题和纠纷。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清除安全隐患,做到文明施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以下各项处罚制度。
一、各施工小组的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严禁喝酒后到工地进行施工,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二、严禁各施工小组所使用的运料车辆无证驾驶,违者罚施工小组负责人200元。
三、严禁用拉料车辆拉民工上下班(四轮、三轮车)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四、在业主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受到的处罚,公司将依据处罚金额加倍罚款。
五、每一次检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返工至合格为止,并罚款100元。
六、在高空作业或基坑内作业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七、施工小组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牌、和配合比牌及有关标示牌,罚款100元后并补全。
八、施工小组在施工现场每天都要向民工进行安全交底,如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警告不到位,发生了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九、未尽事宜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小组负责人:
2010年月日。
2024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
2024年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建筑施工活动,包括新建建筑和旧建筑的改造、扩建和维护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划分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报告主管部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网、防护栏杆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巡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文明施工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整治。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妥善管理施工垃圾和废弃物,确保及时清理和安全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规划施工路线和交通组织,减少对周边道路的影响。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噪音、振动和粉尘等污染的控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施工单位,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主管部门应当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建筑施工行为,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24年起施行。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处罚,由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人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推动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向所在地工商部门备案。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工地进场人员应当进行身份证核验,并登记于册,严禁无手续进场。
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无异味,无噪音,严禁污染环境。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有显著的安全标志,标明工地内禁止吸烟、违章作业等。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当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非工作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当保证工程机械设备和安装设施的安全使用,严禁擅自更动机械设备的设置参数。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设施,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工地内的消防设备,并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人的紧急撤离能力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重点工程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相关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建筑企业,将被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建筑企业自行执行,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改进不足之处。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届时继续执行或修订后重新发布。
以上是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全文,建筑企业应当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文明。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外来人员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环境生态的可持续保护,维护广大民众的安全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内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借鉴和遵循国家、地方各级法规政策,依据本规定制订企业内部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当落实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每个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筑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预防工作。
第六条建筑企业应当做好“三同时”管理(即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三个同时),并且应当注意对基础设施的完善建设和维护。
第七条针对建筑施工安全,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制度管理体系,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人员、代表和管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危险源教育等工作。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文明施工活动,传承建筑文化精神,弘扬建筑施工良好形象。
每个施工现场都应当建立文明施工标准,并明确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第十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施工人员树立文明施工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施工环境。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当规范施工秩序和行为举止,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清爽,妥善处理工地垃圾和建筑材料废弃物。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当设置文明施工标志,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将文明施工要求纳入施工合同中,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管理处罚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当及时发现身体欠佳、无正常施工资质、未持证上岗等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人员,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制定管理处罚制度,对不遵守安全、文明规定的行为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处罚。
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应当依法依规教育管理,对破坏施工秩序和施工文明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前言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提高建筑施工
的文明程度、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规定内容
1.建筑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
方案,并委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以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
2.建筑企业应当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和文明意识,并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宣传。
3.建筑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安
全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手套、
安全鞋等。
4.建筑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如实施施工记录,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以确保安全施工。
5.建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
的各种意外事故制定应对措施,如明确工地紧急电话和消防安全知识,以保障工人和现场的安全。
6.建筑企业应当积极参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处
理相关问题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同时,建筑企业应
当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种演练活动。
7.建筑企业要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加强对施工过
程中物资监管,防止现场事故发生,同时营造协调、有序、和谐的施
工环境。
结语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久的主题,建筑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而制定的规定,建筑企业应
严格遵守并贯彻落实。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共同维护安全、促进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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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新版)为了认真落实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文明施工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内容1.1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内容1.1.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1.2目标管理根据公司下达的计划,由项目部具体制定包括死亡、重伤及轻伤事故发生频率,安全生产达标计划,然后再针对安全达标计划,根据工程特征按月、按季分解至各级、各部门、各主要工种。
1.2文明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2.1组织管理1.2.2现场围挡1.2.3封闭管理1.2.4施工现场1.2.5作业地点1.2.6材料堆放1.2.7现场住宿1.2.8现场防火1.2.9治安综合治理1.2.10施工现场标牌1.2.11办公设施1.2.12生活设施1.2.13保健急救1.2.14社区服务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方法、评定标准2.1建筑工地安全文明评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总分为100分,其中安全部分80分,文明施工部分20分。
2.2安全部分2.2.1安全评分分类安全部分评分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安全管理(满分值为10分)、脚手架(满分值为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值为10分)、“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值为10分)、施工用电(满分值为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满分值为10分)、塔吊(满分值为10分)、起重吊装(满分值为5分)、施工机具(满分值为5分)。
2.2.2安全检查评分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2.3安全检查考核规定2.2.3.1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检查包括自查,不定期的检查和定期检查三个部分:1).项目部每周组织人员对其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建筑安全全面检查。
并评估安全形势。
2).单位工程施工进度分别到基础完成、主体结顶(高层建筑每六层)尾工时,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科,(直属项目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停检点检查,对单位工程的检查次数,每季不少于一次,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方式。
3).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一些重点工程,窗口工程采取抽查方式。
2.2.3.2项目部每月25日前必须将其本月自查情况,随安全统计报表一起报安全生产科(直属项目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2.2.3.3单位工程安全状况由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科考核,直属项目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考核,对工程公司所属项目如安全生产部抽查时,考核成绩以公司考核为准。
2.2.3.4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考核期内出现安全、质量、治安等重大责任事故的,其文明施工等级不得超过合格。
2.3文明施工文明施工部分评分按公司《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档案3.1安全资料整理的两个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资料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必须坚持以下两项原则:3.1.1安全生产资料的内容必须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安全系统工程,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3.1.2各种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写要及时、真实,不可敷衍塞责,更不允许弄虚作假。
3.2安全资料编制目录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目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完善项目部各项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济责任制4.1总则4.1.1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将安全、文明管理与经济进行挂钩,加大处罚力度,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责任制。
4.1.2本办法是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和公司《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补充和细化。
4.1.3每年年初公司与工程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指标、文明工地指标,工程公司将指标逐级分解到项目经理部。
4.1.4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教育群众、制定预防措施,并根据责任大小、伤害程度、经济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4.1.5事故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者,责任者,领导责任者三个档次,凡存在以下表现者都要根据三种责任予以划分,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者。
(2)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盲目抓生产,忽视安全,现场安全隐患多,造成安全事故者。
(3)不坚持开展安全活动,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职工缺乏安全意识,造成安全事故者。
(4)施工现场不按平面布置图布置,文明施工差,作业环境不安全,存在隐患又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5)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不经验收使用,安全“四宝”不落实,“四口”和“五临边”防护不严密,施工用电不安全,架子工程搭设不符合规程等存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者。
(6)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防护装置或有缺陷、带病、超负荷运转使用,造成安全事故者。
(7)安排无特殊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殊工作操作发生安全事故者。
(8)在施工生产中或在检查中发现隐患不制止,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安全事故者。
(9)对人体有伤害的金属、化学材料和其它有害物品,未做任何标识而造成人身伤害者。
4.2工作程序4.2.1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制订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并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下工程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配备二名专职安全员,或施工人员在200人以下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4.2.2所有施工项目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进行项目形象策划,以提高企业品牌形象。
4.2.3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深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设备安拆、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序施工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2.4项目部每月以安全报表的形式,把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报工程公司,工程公司汇总报公司。
4.2.5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科科每季度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依据按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检查出问题以安全整改通知书形式下达,被通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反馈给下达部门。
4.2.6安全生产部每半年对直属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工程公司一个项目部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行为、安全记录。
4.2.7项目部每月检测食堂、搅拌站等污水的ph值;在场界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检测噪声值。
定期抽查电锯、打桩、振捣砼、搅拌站等周围噪声值;粉尘检测以目测为主,重要封闭场所有粉尘现象可委托有关部门检测。
上述数值超标要采取纠正措施。
固体废气物要分门别类存放,做好标识;固废的处理要与有关部门签署协议,或记录。
4.2.8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4.2.9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要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估报告。
4.3处罚规定4.3.1违反建筑安全施工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罚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或戴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帽,对其本人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对其本人罚款100元。
(3)高处作业不搭设安全网或不按规定搭设安全网,视情节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
从高空向下扔周转材料或其他物品,罚款1000元以上。
(4)施工现场机械、用电设备的漏电保护器每少一台,对项目经理部罚款200元。
(5)脚手架搭设不按规定搭设,立杆间距、横杆间距、剪刀撑等不符合规定,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1000元。
(6)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处,无防护栏、防护盖板、防护棚或防护不严密,视具体情况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7)施工用电的线路架设、开关箱、保险丝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对项目经理部罚款100元。
(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提升架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提升架保险限位装置不齐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密,对项目部罚款200元至500元。
(9)施工机具各种防护、保护装置不齐全、无接零、重复接地,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0)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对其本人罚款50元,对安排其从事工作的人员罚款100元。
(11)塔吊、提升架脚手架、施工用电等不经验收符合标准就使用,对项目部罚款300元至500元。
(12)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档案不健全,对项目部罚款100元至500元。
(13)对项目部的罚款,项目部可根据责任,在规定的罚款内,对有关责任者(包括劳务队、劳务分包队)进行分解处理。
(14)对违反《建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99-59中的有关要求,安全检查汇总表得分达不到合格标准,视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罚款。
4.3.2安全事故的处罚规定(1)对轻伤事故的处罚规定责任者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100元至500元。
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元至3000元。
(2)重伤事故的处罚规定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罚款300至1000元。
其他责任者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罚款。
公司对项目罚款3000元。
发生二人重伤,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其他责任者给予200元至300元的罚款。
公司对项目罚款5000元。
(3)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处罚规定: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500元至1500元的罚款。
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和3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公司对项目罚款10000元。
发生一次二人死亡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其他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公司对项目罚款20000元,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发生三人以上死亡事故,对责任者分情节给予行政撤职、降级、记大过处分;并罚款2000元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