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章程_范文

合集下载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规范我校办学和管理的根本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我校是一所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院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宗旨。

第四条我校的办学地点为______,办学规模为______。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目标第五条我校的办学理念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以质立校,以和为贵。

第六条我校的办学目标是:建设成为一所具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领导第七条我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八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学术事务和学术评价。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我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二条我校设置的专业应适应社会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根据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位。

第十四条我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高素质教师,优化师资结构。

第十五条我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我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七条我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我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我校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资助措施。

第六章教职工第二十条我校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二十一条我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建立竞争上岗、能上能下、优绩优酬的用人机制。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

民办学校章程优秀4篇民办学校章程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第四条学校的性质是自愿从事非营利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方向,立足创建一流学校。

第六条学校业务主管机关是人力资源和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他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如多方联合出资,应附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

确定出资比例最多者为举办者,等额出资的,由出资者协商确定举办者,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三)决定出资办学的数额、方式及办学费用支出的项目和资金数量;(四)决定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举办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二)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所需资金,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三)按规定的程序推选首届董事会成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

〔开办资金不能少于30万元。

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出资人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学校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本款内容应列为:本学校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十条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年培训人;办学层次为(选填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培训);办学形式为(选填全日制短期培训或业余时间培训)第十一条学校的培训范围:(一)(二)(三)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校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民办学校章程(精选3篇)

民办学校章程(精选3篇)

民办学校章程(精选3篇)民办学校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D校训:D校风:D教风:D学校的办学目标:D学校的育人目标:D校歌、校徽:第五条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学校的设立第六条学校由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占总资产的 %; 出资,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

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三章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住所学校名称为XXX,学校住所地为XX。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已在×××XXX登记注册,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学校为自愿举办,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办学宗旨学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符合《教育法》等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

第五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和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均应符合办学许可证内容,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人以内。

第六条办学内容及形式学校开展学前教育、普通全日制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文化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应与办学许可证一致。

第七条外部关系一)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

二)学校接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学校履行社会责任,以优质的教育服务社会,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传承和发展先进文化,寻求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学校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XX 100万元 100% 货币在2018年06月30日之前出资到完毕。

民办章程文本范文

民办章程文本范文

民办章程文本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英文名称为xxx,本校的注册地址为x市x区x号。

本校的经营范围涵盖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领域。

第三条本校的宗旨是:为了提供优质的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本校的运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利益,尊重学生权益,注重育人成人;注重科学教育、文化传承,鼓励创新思维;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原则,促进协作共赢;坚守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进步,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目标第五条本校的发展目标是:努力成为具有优质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资源的一流学府;致力于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发展进步。

第六条本校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事业;承办及组织各类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活动;开展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综合研究;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第七条本校的管理权限是:依法自主开展各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事业,制定校务规章制度,行使管理、教育、评估、奖惩等职权。

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工作,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校设校长一人,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本校设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行政处、财务处等职能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教研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第十条本校设学术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学术骨干教师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评估及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事业的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本校师资从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领域聘请合格的专业人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本校的收支按照预算管理,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组织责任第十四条本校对教师、学生和各级组织成员,要求遵守教职工人员的职责和学生的行为规范,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本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经过批准设立。

本学校的目的是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青年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学校的任务是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与创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职业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条法律地位本学校依法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职业培训学校。

第四条校训本学校的校训为:“敬业、创新、服务、卓越”。

第五条办学层级本学校办学层级为中层级。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进行学校日常管理。

1.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行使学校的最高权力,由校董事长、董事和监事组成。

校董事会决策事项有:学校的发展规划、法律财务事务、重大经营事项等。

2.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代表学校对外联络,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负责具体落实校董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学校机构第七条教务部门本学校设立教务部门,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务工作。

1.教学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评价标准等与教学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和教师专业成长。

2.教务工作:负责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等教务事务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行政部门本学校设立行政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管理:负责管理学校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的日常管理。

2.后勤保障:负责学校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学校的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

第四章师资队伍本学校的师资队伍包括来自社会的聘请教师和本学校的专职教师。

聘请教师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

第十条师资配备本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建立科学、严格的师资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学校为一所依法设立、注册并获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全日制学校。

学校依照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办学,遵循教育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本学校秉承“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管理原则本学校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人本管理为核心,注重以德育为先导,以优质教育为目标,促进学校全体师生共同成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工处等组织机构,行使相应职权。

1. 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股东代表和相关教育专家组成。

校董事会行使决策、监督、评价等职能,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进行决策并做出评价。

2.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发展负责。

3. 副校长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的教务、学工等相关事务。

4.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招聘与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等。

5. 学工处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工作,在校务中的学生发展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本学校遵循公开、平等、竞聘原则,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素质的教职工担任教师和管理岗位。

第七条学校学生本学校招收合适年龄段的公民子女和具备入学条件的外籍华人子女。

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学与管理第八条课程设置本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九条教学质量管理本学校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情况评估等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学校行政管理本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的行政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范文

民办院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院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学院(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住所: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市(县、区)______街道(乡镇)______路______号第二章学校管理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等。

第八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二)学生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三)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工作;(四)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五)人事处: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六)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术事务。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开设的专业应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后,可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第四章学生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学生自治,设立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发挥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明确学校性质、宗旨、任务和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为:[学校全称]。

第三条本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实施幼儿教育为主,兼顾其他教育层次。

第四条本学校办学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办学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第六条本学校办学原则: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公开透明。

第二章学校性质、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学校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收入主要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发展及教师待遇。

第八条本学校宗旨: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具有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下一代。

第九条本学校任务:(一)坚持教育公益性,保障适龄幼儿接受教育的权利;(二)实施幼儿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四)开展科学研究,探索幼儿教育规律,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区提供教育服务。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十条本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教职工代表、社区代表等组成,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二)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评估和教师培训;(三)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经费筹措;(四)后勤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五)保卫处: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四条本学校依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法规,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五条本学校实行分级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开展适宜的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素质教育,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依法筹办并管理一个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本章程依法制定。

第三条 本校的宗旨是: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校遵循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秉承科学民主、独立办学、公益第一的办学原则。

第五条 本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为__________,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 本校设置如下组织机构:(一)校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本校的战略发展方向、重大事项等,并对校长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二)校长:是本校的行政长官,负责校内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并向校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教学部门:包括教务处、学科教研组等,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门:包括学生事务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后勤保障部门:包括总务处、财务处、设备管理中心等,负责后勤保障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 本校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三章学校运营第八条 本校依法取得办学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进行办学。

第九条 本校从事教育活动的费用主要靠学生学费和社会捐赠等收入,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方面。

第十条 本校坚持面向社会招生,凭借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争取社会认可和支持。

第十一条 本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授课内容应依法合规,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 本校积极开展校外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推动学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经费使用与监督第十三条 本校所有经费应依法使用,公益第一,用于办学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

第十四条 本校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本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Xxx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职业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高素质高收入的家政人员。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x;学校地址:xxx第三条学校性质:xxx;学校法定代表人:xxx ,xxx。

第四条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xxx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五条学校的办学范围是:(一)办学层次:初中等层次办学(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三)专业设置:礼仪(四)办学区域:xxx(五)年招生规模:xxx(六)办学形式:xxx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第六条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为xxx。

其职权是:(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制定、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都由法人筹划;(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第七条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任何议事都由举办人独自决策。

第八条学校的校长:xxx,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其职权是:(一)执行学校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征得学校法办人的意见后,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校长提出,报理事会批准。

第九条学校的校长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由举办人发起组建成立学校理事会,举办人议定校长人选(或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订聘任书后授予校长权利和义务。

当学校校长的日常工作管理、发展规划以及财务预算方面出现较大失误时,由校长答辩后,举办人表决解聘或继续聘用。

第十条学校的校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开展;(三)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管理与教学经验;(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地址:[详细地址]。

第四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五条学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等,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学校办学范围:(一)办学层次:[学历层次],包括[具体专业或课程]。

(二)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或混合制]。

(三)办学规模:[具体人数]。

(四)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包括[具体招生对象]。

第九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国家教育政策,合理调整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保障学校办学方向的正确性。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学术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五条学校坚持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第二十二条学校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六章校园文化第二十三条学校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标准版)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吉林市龙潭区博思外语培训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是从事教育事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第四条办学宗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学校的审批、主管单位是吉林市教育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吉林市民政局。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

接受吉林市教育委员会和吉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八家子七队第二章办学范围第七条学校业务范围(一)专业范围:英语培训(二)学制;非学历学校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理事会是本学校的权利机构,每届5年;校理事会成员为3人,由出资(举办)单位代表、举办者或代表、本学校工作人员的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

每届任期5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会对本校下列事项具有决定权:(一)聘任或者解聘校理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三)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学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六)制订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七)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八)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十)须由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理事会议。

第^一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可设副理事长1-2名。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学校。

本学校为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办学方针是“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办学原则,保障学生的平等权利。

第六条本学校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七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行使学校的管理权。

第八条本学校依法享有自主招生权,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学校设立学校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和财务预算;(二)选举和决定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三)审议和决定学校章程的修改;(四)其他应由学校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董事到会方可召开,并作出有效决议。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日常工作;(二)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二)监督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精选3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精选3篇)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精选3篇)【范文大全】民办学校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依法面向社会设立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办学校章程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民办学校章程篇1第一章学校的名称、地址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学校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学校自愿接受县教育体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第十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

学校出资情况如下: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十一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三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明确学校性质、宗旨、任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第二条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学校性质:营利性民办学校第四条学校宗旨:以学生为本,依法治校,注重质量,追求卓越,为我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学校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办学理念与目标第九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

第十条办学目标: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品牌学校;2. 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学生;3. 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4.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第三章学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2. 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教研、课程开发等工作;3.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等工作;4. 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5. 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学校的质量监控、评估工作;6. 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校友的联系、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1. 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 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3. 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4. 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确保学校正常运行;5. 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提出改进措施;6. 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友的联系、服务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支持。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校定名为[学校名称],地址位于[详细地址]。

第二条(性质与宗旨)本校是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层次与形式)本校的办学层次为[如:小学、初中、高中等],办学形式为[如:全日制、寄宿制等]。

第四条(管理体制)本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障学校的自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举办者与权利义务第五条(举办者)本校的举办者为[列举举办者名称或个人姓名],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举办者权利)举办者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决策,享有对学校财产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举办者义务)举办者有义务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资金支持,并监督学校依法办学。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八条(董事会/理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监督学校的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九条(校长)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学生与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权利与义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完整。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教学计划)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设置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六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学校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学校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七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七条(学校终止)学校因故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章程是民办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学校的组织结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师队伍、学生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民办学校章程应遵循法律法规、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民办学校章程适用于本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学校的性质和目标第五条本学校为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独立办学,以提供优质教育为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本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七条本学校的办学特色是: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结构第八条本学校设校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校董事会是本学校最高权力机构,由校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学校的运行。

第十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的日常管理机构,由校长负责,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第十一条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师培训、教学质量监控等。

第十二条学生处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招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活动组织等。

第十三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等。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本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十五条本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十六条本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七条本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状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本学校实行招生公平公正原则,招收适龄学生,不以种族、宗教、地域等因素为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

民办学校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培养优秀人才,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以提供教育服务为主要目标的非营利性机构,享有自主权和独立法人地位。

第三条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民办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坚持德育为本,注重科学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学校管理第五条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学校管理层,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包括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长办公会及各职能部门。

第六条学校董事会是民办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法人代表和学校创办人、校长、教职员工代表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政策,监督学校的运营。

第七条理事会是民办学校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日常运营,制定校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八条校长是民办学校的行政主管,由董事会选聘产生,负责学校的业务管理和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领导学校的各类职能部门。

第九条学校设立各类职能部门,包括人事部门、财务部门、教务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各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基础设施第十条民办学校应当具备适合教学的场所和设备。

拥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等。

第十一条民办学校应当不断改善学校的环境条件,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四章教学计划与资源第十二条民办学校应当制定教学计划,实施国家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学生的课程设置。

第十三条民办学校应当积极引入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师队伍,选拔优秀教师参与教学工作,并为教师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五章入学与招生第十五条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章程制定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地招收学生。

民办学校决策章程模板范文

民办学校决策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是学校决策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学校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决策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二)民主性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三)科学性原则:决策依据充分,方法科学;(四)效益性原则:决策结果有利于学校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决策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决策机构,包括:(一)校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对学校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经费预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校务委员会:负责学校日常管理,执行校董事会的决策,对学校教育教学、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决策;(三)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对学校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决策,对学校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五条学校决策程序如下:(一)提案:教职工、学生、家长、校董事会成员等可以向决策机构提出提案;(二)审议:决策机构对提案进行审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论证;(三)表决:决策机构对审议通过的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达到法定比例;(四)实施:决策机构根据表决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决策机构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以下意见:(一)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三)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四)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五)学生招生、就业、奖助学金等政策;(六)学校后勤保障和校园安全;(七)其他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事项。

第四章决策责任第七条学校决策责任包括:(一)决策机构对决策事项负有责任,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二)决策机构成员对决策事项负有责任,因个人原因导致决策失误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三)执行决策的部门和人员对决策事项负有责任,因执行不当导致决策失误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学校章程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民办学校章程,感谢您的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

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

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

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

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下一页
在百度搜索:民办学校章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