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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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部工作制度
1.患者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的
入院申请单、门诊病历手册、医疗保险(合作医疗)证等办
理住院手续,危重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患者住院应核对入院证件,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
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
地接待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及时建立
病历。
3.病人住院后,经治医师要详细检查,尽早明确诊断,合
理制定治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应及时请示科主任或业务副院
长组织会诊。4.对本院难以诊治的疑难危重患者,必须按转诊制度及时转诊。
5.患者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
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6.患者出院由经治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
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
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院方物品。
7.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告知可
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及风险,并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住
院部主任或主管院长批准,由患者或其家属履行相关手续后
方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