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管理概述药房是医院门诊住院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以及药品信息的管理等工作。
为了规范和优化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的运作,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2. 药品采购管理2.1 采购计划:药房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制定每月的采购计划,并交由医院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2.2 供应商选择:药房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价格、配送时间等因素,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2.3 药品验收:药房收到采购的药品后,进行验收,并与采购清单进行对照,确保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与订货一致。
3. 药品存储管理3.1 药品分类和标志:药房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采用统一的分类标志进行归类和标注,方便查找和管理。
3.2 药品存储条件:根据药品的要求,药房设立不同的储存区域,如常温区、阴凉区、冷藏区和冷冻区,并保证温度和湿度的控制。
3.3 药品存储管理:药房进行日常的药品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4. 药品配送管理4.1 处方药品发放:药房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按照患者的要求进行药品的准备和发放,并记录药品的名称、剂量、数量等信息。
4.2 非处方药品发放:药房根据患者的自购需求,提供非处方药品的发放和咨询服务,注意提醒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4.3 药品配送记录:药房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数量、配送时间和接收人员等信息,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药品信息管理5.1 药品目录管理:药房建立药品目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方便药品的查找和统计。
5.2 药品价格管理:药房定期更新药品价格,并通知医生和患者,确保药品价格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3 不良反应报告:药房及时记录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提供更安全有效的药品使用。
6. 药品销毁管理6.1 过期药品销毁:药房定期进行过期药品的检查和销毁,确保过期药品不会流入市场,防止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jia
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jia住院部药房工作职责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科室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认真负责地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做好药房各岗位的工作。
二、药房负责全院住院病人用药、病人出院带药的处方审核及调配发药工作。
三、口服摆药岗位负责住院病人长期、临时口服处方的调配发药;针剂摆药岗位负责住院病人长期、临时针剂药品的调配发药;电脑操作岗位负责临床各科医嘱药品的核对、清单打印及退药审核工作。
四、调配发药时应认真、细致、迅速、准确,做好“四查、十对”,坚持调配发药核对制,严防调配差错发生;不得估计取药,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拆零药品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效期等内容,药品拆零期间须保留原包装及说明书。
整瓶或整盒的药品要注明用法、用量。
调配人、核对发药人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五、药房内要有完整、真实的温湿度记录,对超出规定的贮0药环境(温度0—30C,湿度45%—75%),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开空调、空气加湿、洒水、拖地、抹桌子、通风等等),并记录。
六、药房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或缺药,对近三个月效期的药品,要在近效期药品登记本上进行登记预警并及时与临床协调优先使用;要对病区急救药柜的药品效期进行监督,对调换范围内的药品及时通知护理部调换。
七、药房药品按使用频率结合药品性质、剂型、用途进行分类定位存放保管,急救药品专位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
00常温药品在0—30C存放,阴凉处存放药品不能高于20C0存放,低温储藏的药品应按要求放入2—8C冰箱等专用设施中存放。
冰箱温度须按时准确记录,超标温度要及时调整。
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不得倒置放药;药品放置须离地面10CM、离墙10CM,不同批号的药品间放置距离不得小于5CM。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处方调配及消耗登记等,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使用完上述药品后及时加锁。
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二、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和医嘱单调配药品。
住院病人长期医嘱口服药实行按床位单剂量摆药,注射剂按科室汇总发药。
出院带药病人凭处方并核对电脑发药。
门诊处方未经科主任同意,不予调配。
三、调配医嘱应细心、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人、核对人均需在处方和电脑医嘱单上签名。
对不清楚、有疑问的—定要询问清楚后再调配。
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例如处方有不合理现象或有配伍禁忌等),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或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
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向病人交代清楚。
四、科室临时借药,必须填写借药单,填写清楚科室、床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借药人、发药人必须签名,待该科室发送医嘱单,发药时扣回并在借药单上签字注明。
五、对已发出的药品,需退药时,只限注射剂和未拆包装的口服制剂。
由科室填写退药单,药剂人员核对所退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效期,做好登记和入库。
非本室发出的药品和过期药品不得接收。
六、当班人员要认真做好领药计划,保证药品供应。
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七、本工作间分装的药品必须详细复核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上应标示清楚并做好登记。
八、调剂室内的贮药瓶的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书写清楚(可加写拉丁文或英文),注明规格。
补充药品时,必须经另一人核对药名、剂型、规格、形状、颜色、批号等,不—致的不得混装。
九、调剂室内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发药、核对药必须使用药匙或胶铲,不得裸手取药。
用具用后,必须清洁干净,防上污染。
十、严正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管理制度,每班人员要认真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原因,如发生丢失必须及时报科主任并上报医院保卫部门处理。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1. 工作时间安排1.1 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1.2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1.3 部分特殊情况下,根据医院的安排可能需要加班或调动工作时间。
2. 休假制度2.1 全年年假共计15天,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申请休假,并获得批准。
2.2 员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的情况下,需提前两天向上级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3 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1. 工作职责1.1 准确、及时地完成医生开具的药品配药工作。
1.2 确保药品的存储、验收和出库工作符合药店管理规范。
1.3 负责药品库存的管理和药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1.4 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如质控部门的药品采购和药品检验等工作。
2. 工作要求2.1 具备丰富的药品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物的配方和剂量。
2.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护士等其他工作人员有效地协作。
2.3 必须持有有效的医药执业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流程与规范1. 严格执行药品发放流程1.1 接受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后,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药品清单。
1.2 根据处方单上的要求,准确配药,遵循药品配方和剂量。
1.3 配药完成后,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并根据药房的相关规定进行签名和盖章。
1.4 将配好的药品交付给患者或护士,并及时进行记录。
2. 维护药品的库存和质量管理2.1 定期检查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进行记录。
2.2 药品的采购及时更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3 药品的存储按要求分类保存,并保持药房的整洁和卫生。
3. 配合质控部门的工作3.1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及验收工作。
3.2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检验和质量监测。
3.3 配合质控部门进行药品的库存管理和异常处理。
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住院药房是医院药品供应和用药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住院患者的药品供应、药品调剂、药品保管、药品监测和药学服务等职责。
为了确保住院药房工作的高效、安全和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住院药房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规范和医院相关规定,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住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和技能,遵循职业道德,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患者和临床科室的咨询,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二、药品供应与调剂第四条住院药房应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供应。
第五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验收制度,对 incoming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六条住院药房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因素进行合理分类,确保药品的储存和发放符合要求。
第七条住院药房在进行药品调剂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
三、药品保管与养护第八条住院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外观、质量等,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防止药品积压和缺药现象的发生。
第十条住院药房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实行专库、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四、药品监测与质量控制第十一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第十二条住院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三条住院药房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提高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药学服务与培训第十四条住院药房应提供24小时药学服务,确保患者用药需求的及时满足。
第十五条住院药房应定期对临床科室进行用药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合理用药水平。
第十六条住院药房应积极开展药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药学专业水平。
六、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守医院的,执行,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或串岗,认真执行各班岗位职责,工作时衣帽整齐,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操作规范,工作中细心、耐心。
三、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核实无误后方可调配发药,如调配中出现疑问,应及时与处方者联系,问清后方可调配,不规范处方、无签名盖章的处方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药房可暂不发药。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四、普通药品定期盘存,特殊、贵重、毒、麻、限剧药品每月盘点,并逐日统计消耗量,做到“药与账相符、入与出相符”,严格交接班制度。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发出的片剂,须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剂、混悬剂以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须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字样。
六、药房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排列有序、整齐划一,保持室内整洁,药剂人员工作时应当衣帽整齐,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七、本室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勤奋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医师联系、沟通,定期发布新药信息,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医师和病员合理用药。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二)一、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行为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调配,对病人态度和蔼,文明服务,努力缩短调配时间,方便病人,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1.药房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20:00。
2.药房设计合理工作人员一般为2人,将轮班制度实施于工作,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
3.节假日和夜班安排将根据工作需要灵活调整,确保提供全天候服务。
二、工作要求1.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医学、药学专业背景,具备执业药师或药士资格证书。
2.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医疗机构工作秘密。
3.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
三、服务内容1.药房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住院患者、门诊患者、急诊患者以及其他医疗科室的患者。
2.药房应确保药品的合理配置、准确计量和科学管理,确保每位患者能获得安全有效的药物治疗。
3.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单进行配药,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4.药房应及时更新和整理药品库存,确保药物的有效期和质量。
四、工作流程1.清晨开班前,工作人员应检查药品和仪器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修复。
2.每位患者到药房取药时,工作人员应核对患者的姓名、患者住院号、处方单和取药单的一致性。
3.工作人员应在电子系统中录入每位患者的用药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工作人员应及时配药并核对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
5.工作人员应向患者提供用药说明,并告知患者药品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五、安全管理1.药房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药品安全培训,提高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意识。
3.药房内应设有监控设备,确保药品的安全存放和使用。
4.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药品管理制度执行,禁止私自调配、销毁或出售药品。
5.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药品的过期、变质或遗失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如发现工作人员私自调配、销毁或出售药品,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工作人员如因玩忽职守或管理不当导致患者用药出现问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医院药房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房的各项操作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医院药房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二)严谨细致原则: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三)服务至上原则:药房工作人员要注重服务态度,积极主动地为临床科室和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四)团结协作原则:药房工作人员要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共同完成药房各项工作。
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药房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药房设主任药师、药师、药士等职务,分别负责药房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药房主任负责药房的整体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质量管理等。
第六条药师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调剂等工作,参与临床用药指导,解答患者疑问。
第七条药士负责药品的储存、配送、调剂等工作,协助药师进行药品采购、质量管理等。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库存等因素进行合理计划,避免积压和缺货。
第十条药品到达药房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进行分类,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保存。
第十二条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问题药品应及时处理。
四、药品调剂与发放第十三条药房调剂工作应遵循严谨细致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在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住院药房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院药房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住院药房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使用、退药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住院药房药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从事住院药房药品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2. 熟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住院药房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六条药品采购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进行,并签订供货合同。
第七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检查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2. 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3. 检查药品外观、性状、色泽等是否符合规定;4. 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住院药房应设立药品储存区,分区储存不同类型的药品,如:中药、西药、生物制品等。
第十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照等,确保药品质量。
第五章药品调配与使用第十一条药品调配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调配人员应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药品调配后,应及时将药品送至患者床旁,并由护士再次核对。
第十四条患者用药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生。
第六章药品退药与回收第十五条患者因病情变化等原因需要退药时,应由医生开具退药单,经药房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药。
第十六条退回的药品应进行回收、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七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一、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保持电话畅通,有事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在药学部主任和班组长的领导下,完成院、科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调配药品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调配人员凭医嘱单及时准确调配,核对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收回保存。
拆零口服药品调配要与发药单核对,药袋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单剂量摆药机需要补充药品时,调配核对人员需双人操作,确认无误后于拆零药品登记本上登记。
四、每日从库房领药,领药人员按出库单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效期等确认无误后签字。
上架时核对批号,不得混放,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摆放。
五、监督药品质量,不合格药品(霉变、无标签、瓶口松动等)随时下架,不得调配,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六、药品定位摆放,分类明晰,标签醒目,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专柜、专区摆放。
七、贵重药品每日清点两次,要求药品、手工帐、计算机账三方核对准确无误,做到帐物相符,如出现差错要及时查找,不得拖延或私自更改账目;冷藏药品及时冰箱中保存,每日两次(10:00:15:00)观察并记录温湿度。
八、收退回药品时,应检查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包装等,严格把关,按退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九、夜间值班人员坚持交接班制,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本下班前将当日处方或发药单装订成册备查。
十、麻醉、精一药品要做到‘五专管理,清结。
调配核对麻醉药品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有麻醉处方权医生的签字样。
十一、原则上不借药,不换药,特殊情况,需经药学部主任及组长批准。
十二、药房设近效期药品登记本,每月检查一次,责任区负责人及时登记,近效期药品及时退库或放标识牌。
十三、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四、优质服务,文明礼貌,团结协作,避免差错事故发生。
十五、调剂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
非本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本(二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房的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院药房是医院内配药、发药、储存药品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内各科室的药品配送工作。
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配送工作。
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药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各类药物的特点,了解用药禁忌等知识。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保持药房内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清理、消毒,并保证药品的储存、配送的安全可靠。
第二章:药房管理第六条每个医院药房应设置主任药师一名,具备药学学士及以上学历,具备药剂学、药理学等专科知识,负责药房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房工作人员应按照医院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完成药品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并维护药房明细账册的完整性。
第八条药房应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冷藏药品应单独存放;有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标注明确的警示标识;保管易燃品和易爆品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第九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过期、损坏等药品进行清理销毁,并填写相应的记录表。
第十条药房应配备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根据医院的需要合理安排药房的开展工作。
第三章:药品配送第十一条药房应按照医院的配药单进行药品配送,确保各科室的药品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第十二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必须对药品进行严格核对,确保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保证药品配送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禁止将错误或过期的药品配送给患者。
第十四条药房配送工作应尽量避免日间就诊高峰期,确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第四章:患者用药指导第十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对患者的用药进行指导,包括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剂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专业的药物咨询和服务。
第十七条药房应配备药学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药品的说明书、禁忌等相关信息,并向患者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
住院药房摆药制度
住院药房摆药制度第一篇:住院药房摆药制度住院药房摆药管理制度1、口服摆药是负责住院病人服药类医嘱的逐床逐顿摆发。
必须确定临床科室已经将医嘱处理完毕方可调摆药单。
2、药师在调单的同时必须同时对医嘱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生联系。
确定无误后打印保存。
审查医嘱需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一次口服摆药剂量有误,包括药品规格选错,一次摆药剂量严重超量等;(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列入摆药范围,需凭专用处方领取药品。
3、口服摆药上班时间为全天24小时。
4、对于日常破损及部分从临床科室退回的药品须履行退药手续,由相关人员定期养护。
5、盘点摆药台药品时,必须准确、完整,确保账务相符。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剂量规格的必须注明剂量规格,同一药物进口、国产均有的必须注明是进口或是国产。
6、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对不能执行的医嘱要及时向临床科室讲明原因。
若有缺药,应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情况和解释原因,并介绍其它可替代的药品。
对于临时医嘱应严格限定其用量,原则上不超过一次服药量,装入药袋摆放至服药车即可。
7、应重视药品拆零配售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对摆药台用药进行拆加。
避免出现尚未用完的药瓶中又重新装入再拆零药品,致使瓶底的药品不能及时摆发,易致过期失效、变质。
8、每次拆零药品时,应登记《拆零药品记录本》。
第二篇:住院药房摆药工作制度住院药房摆药工作制度一、室内保持卫生清洁,保持工作台卫生整洁,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使用的工具定期清洗消毒,严格执行药品拆零操作程序,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容器必须遮光,瓶塞应密闭;使用前必须洗净烘干或沥干;服药杯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应当清洁卫生,并在包装材料上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批号、分装日期等。
三、药品分装前必须做质量检查,不能混批药品拆零分装。
分装数量可依据每种药品消耗情况来定,一般以一周到两周为宜。
住院院药房工作制度
住院药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住院药房是医院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的核心部门,承担着全院住院患者用药、出院带药、病区小药柜药品的领发和检查管理等任务。
为规范住院药房工作,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住院药房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第三条住院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学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供应链的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采购和储存第五条住院药房应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购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
第六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防止药品过期、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生。
第七条住院药房应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设立独立的库房,实行色标管理,确保药品存放安全、整齐、便于查找。
第八条住院药房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三、药品配送和调剂第九条住院药房根据医生处方,及时、准确地调配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第十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药品迅速、安全地送达各病区。
第十一条住院药房工作人员在调剂药品时,应认真审查处方内容,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等,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住院药房应配备合格的药品调剂设备,提高调剂工作效率,减少人为误差。
四、药品使用和监控第十三条住院药房应加强对患者用药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确保药物治疗效果。
第十四条住院药房应定期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收集用药反馈意见,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住院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药房工作制度(5篇)
药房工作制度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____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
二。
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
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
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必须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
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必须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
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必须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必须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药房工作制度(2)药房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门之一,它负责管理储存和分发药品,以确保患者能够获得适当的药物治疗。
住院部药房的规章制度
住院部药房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院秩序,保护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住院部药房管理工作,对住院患者配药、发药和药品使用等工作进行规范。
第三条住院部药房负责收发医院各类药品,按照医嘱发放药品,做好药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医疗秩序。
第六条药品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药品的管理,做好药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和使用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条住院部药房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做好药品配送、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定期开展药品的清点、盘点和检验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的异常情况,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九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和机构的沟通协作,做好药品的调剂配送工作,确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第十条住院部药房负责向患者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做好用药指导工作,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十一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定期清理药品,及时处理过期、失效、损坏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第十二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加强对进货药品的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十三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做好药品的储存、保管工作,保持药品存放环境的整洁、干燥、通风、避光,并定期对药品进行温度、湿度等指标的监测。
第十四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台账和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做好药品调剂、调配、发放等工作。
第十五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加强药品的封存管理,对需要封存的药品进行规范封存,并进行记录,确保封存药品的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住院部药房应当严格按照医嘱发放药品,患者需签字确认领取药品,药品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销毁。
第十七条住院部药房应当做好药品的调剂配送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住院药房盘点管理制度
住院药房盘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院药房的盘点管理,提高药品管理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住院药房药品盘点管理工作。
第三条住院药房盘点管理应遵循便捷、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住院药房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盘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住院药房盘点管理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工作闭环。
第六条住院药房盘点管理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法规与规章要求,确保工作合规。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住院药房负责人负责执行。
第二章盘点流程第八条住院药房应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具体时间由医院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盘点。
第九条盘点前,应当将盘点相关信息通知所有有关人员,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条盘点工作应当由药房管理人员组织,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一条盘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的盘点标准和程序进行。
如有不符合情况,应立即汇报处理。
第十二条盘点后,应当做好盘点报告,详细记录盘点的药品信息并进行核对。
第十三条盘点结束后,应当将盘点结果形成文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盘点责任第十四条住院药房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药品盘点工作负责。
第十五条药房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盘点工作,确保准确性。
第十六条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不能擅自处理的,应当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盘点中出现严重错误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执勤人员违反规定进行盘点记录造成损失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追责。
第十九条住院药房负责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盘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医院领导应当对住院药房的盘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盘点工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对盘点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之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房负责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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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药房工作制度
1.住院药房负责全院各病区住院患者用药,出院带药,病区小药柜药品的领发和检查管理。
2.收方时,对处方内容或领药单逐项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有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3.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名。
4.对出院患者发药时,应将患者的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或瓶签上,并向患者交待清楚。
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随到随配。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发出过期,失效,霉变药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6.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的处方调配,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7.所有仪器要按照计量规定,定期检验,做好记录。
8.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佩带胸卡,保持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有序,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9.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人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