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2个:水果干制品 和果酱
水果干制品
吐鲁番葡萄干、水果、蔬菜脆片、荔枝干、槟榔干果
果酱
以水果为原料而非以蔬菜为原料
18
炒货食
品及坚
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序 号
类别
产品名称
细则
申证单元
产品品种
变更情况
产品举例
1
粮食类
小麦粉
(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2002版)
申证单元1个, 小麦粉
小麦粉(通用、专用)
2005年修订
小麦粉、(高筋、低筋、面包用、面条用、饺子用、
蛋糕用、自发)小麦粉
大米(01等
5
乳制品
乳制品
(0501)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3
个:包括液体 乳、乳粉、其他
液体乳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 范围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
乳制品
乳粉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 范围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
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
类的)、风味饮料类等
7
方便食 品(0701)
方便面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2个申证单元, 即方便面、其他 方便食品
方便面
方便面
细则(2003版)
其他方便食 品
其它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2006版)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制品是指以蔬菜和食用菌为原料,采用腌制、干燥、油炸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申证单元为4个,即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蔬菜制品具体单元及小类名称,即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601。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进行。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所有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蔬菜干制品生产基本流程。
1. 自然干燥流程2. 热风干燥流程3. 冷冻干燥流程4. 蔬菜脆片生产流程5. 蔬菜粉及制品(1)蔬菜粉制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选择; 2.原料清洗; 3.干燥; 4.包装(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重金属含量超标; 3.水分超标; 4.微生物超标; 5.农药残留超标; 6.虫卵及夹杂物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蔬菜干制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类食品分类
编号
细则
15
酒类
白酒
白酒,白酒(原酒),白酒(液态)
1501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及 果酒
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罐装)
1502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啤酒
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 种啤酒)
1503
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黄酒
黄酒黄酒(加工灌装)
1504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焙炒咖啡(分装)
2101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
21
食糖
糖
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 方糖、冰片糖等)(分装)
0303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序 号
大类
小类
产品单元
编号
细则
22
水产 制品
水产加工
品
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装)
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
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分装)
其他酒
其他酒(配制酒)
1505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酒(其他蒸馏酒)
其他酒(其他发酵酒)
16
蔬菜 制品
酱腌菜
酱腌菜
1601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蔬菜干制 品
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 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 蔬菜粉及制)(分装)
1602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
食用菌制 品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
水产加工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 食类)]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
其他水产 加工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类食品分类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酒(其他蒸馏酒)
其他酒(其他发酵酒)
16
蔬菜制品
酱腌菜
酱腌菜
1601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蔬菜干制品
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分装)
1602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菌制品
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分装)
0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
020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
0202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
蛋制品
蛋制品
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1901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
可可及焙炒咖啡制品
可可制品
可可制品
2001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焙炒咖啡(分装)
焙炒咖啡(分装)
2101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1
食糖
糖
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分装)
2202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食水产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
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范围为以可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或人工栽培的真菌子实体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制品。
食用菌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小类(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食用菌制品生产基本流程。
食用菌干制品:原料选剔预处理→干燥→包装→成品腌渍食用菌:原料选剔预处理→(烫漂)→(冷却)→腌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预处理; 2.干燥; 3.食用菌干制品的包装过程; 4.腌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重金属含量超标;3.食用菌干制品水分超标;4.农药残留超标;5.发霉、褐变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食用菌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食用菌制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分装企业应该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无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滋生微生物的材料制成。
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的机械化程度、规模可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满足生产需求。
食用菌干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工艺要求的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干燥设施、包装设备。
冻干食用菌制品另外需要冷冻干燥设备、升华干燥仓,另配以速冻、真空、加热、制冷、运料、监控等辅助设备。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分选设施、干燥设施、包装设备。
腌渍食用菌需要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腌渍设施、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分选设施、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GB 11675-2003《银耳卫生标准》;GB 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GB 19087-2003《原产地域产品庆元香菇》;GB/T 6192-1986《黑木耳》;NY/T 834-2004《银耳》;LY/T 1207-1997《黑木耳块》;SB/T 10038-1992《草菇》;GH /T 1013-1998《香菇》;LY/T 1649-2005《保鲜黑木耳》;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食用菌三级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食用菌三级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目的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食用菌种质资源,规范食用菌品种选育及食用菌菌种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
2、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
3、工作职责
农林水利局窗口负责受理,经农林水利局审批后,窗口办证。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行政相对人申请 窗口受理(上网登记)
不符合规定 农林局现场勘察 说明原因 窗口发证
局长批准 资料存档
4.2申报材料
a)、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b)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c)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d)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e)菌种生产经营场所照片及产权证明;
f)品种特性介绍;
g)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4.3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4.4收费标准
免费
5、政策依据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6、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保存期限保存地点
相关资料短期农林水利局
中心的网络文档短期区社会服务中心网络。
28类食品分类明细
序号大类小类产品单元编号细则1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小麦粉(通用、专用) 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大米大米(分装) 0102 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挂面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 0103 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0104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 020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等]0202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等) 0203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3 调味品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0301 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0302 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味精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分装) 0304 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鸡精鸡精0305 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酱酱0306 酱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调味料调味料(液体)0307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调味料(半固态)调味料(固态)调味料(调味油)4 肉制品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0401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发酵肉制品)5 乳制品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0501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乳制品[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乳制品[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分装 0502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6 饮料饮料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0601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类]饮料(茶饮料类)饮料(果汁及蔬菜汁饮料类)饮料(蛋白饮料类)饮料(固体饮料类)饮料(其他饮料类)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方便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 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8 饼干饼干饼干0801 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9 罐头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0901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罐头(果蔬罐头)罐头(其它罐头)10 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1001 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1 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12 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薯类食品薯类食品[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1202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3 糖果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分装)130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糖果制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分装)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果冻果冻1302 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4 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分装),140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边销茶边销茶(黑砖茶、花砖茶、茯砖茶、康砖茶、金尖茶、青砖茶、米砖茶等)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含茶制品(速溶茶类、调味茶类)1402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代用茶[叶类、花类、果(实)根茎类、混合类] 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5 酒类白酒白酒,白酒(原酒),白酒(液态) 1501 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罐装) 1502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啤酒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1503 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黄酒黄酒黄酒(加工灌装) 1504 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酒其他酒(配制酒)1505 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酒(其他蒸馏酒)其他酒(其他发酵酒)16 蔬菜制品酱腌菜酱腌菜1601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蔬菜干制品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分装)1602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用菌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分装) 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蔬菜制品其他蔬菜制品无17 蜜饯及水果制品蜜饯蜜饯(分装) 1701 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水果制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分装)1702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水果制品(果酱)(分装)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分装)18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9 蛋制品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1901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 可可及焙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01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炒咖啡制品焙炒咖啡(分装)焙炒咖啡(分装) 2101 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1 食糖糖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分装)0303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2 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装)2201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分装)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水产加工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水产加工品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2202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水产加工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生食水产品)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23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分装)2301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分装)淀粉糖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分装)2302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4 糕点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2401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5 豆制品豆制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250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6 蜂产品蜂产品蜂产品(蜂蜜)(分装)2601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蜂产品[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分装)蜂产品(蜂花粉)(分装)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蜂产品(蜂产品制品)(分装)27 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27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28 其它食品2801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第一批)产品分类产品单元产品品种产品标准备注包装类 1.非复合膜袋 1.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 10457-19892. 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GB/T 18893-20023. 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 1231-19914.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GB/T 17030-19975.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BB/T 0002-1994 *6. 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GB/T 12025-19897.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 4456-1996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 16958-19979. 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QB/T 1128-199110. 聚丙烯吹塑薄膜QB/T 1956-199411. 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GB/T 12026-200012. 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QB 1125-2000 *13. 夹链自封袋BB/T 0014-1999 *14. 包装用镀铝膜BB/T 0030-2004 *2.复合膜袋15. 耐蒸煮复合膜、袋GB/T10004-199816. 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GB/T 10005-199817.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QB/T 1871-199318. 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QB 2197-199619.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GB 19741-200520.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8192-200021.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 18454-200122.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GB 18706-200223. 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GB/T 5009.60-2003已备案的企业标准*3.片材24.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 15267-199425. 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GB/T 16719-199626. 聚丙烯(PP)挤出片材QB/T 2471-20004.编织袋27. 塑料编织袋GB/T 8946-199828. 复合塑料编织袋GB/T 8947-1998容器类 5.容器29. 聚乙烯吹塑桶GB/T 13508-19923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T1868-200431.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 2357-199832.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QB 2460-199933. 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QB/T2665-200434.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BB/T 0013-199935. 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 17876-199936. 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GB14942 -1994GB13113 -1991 GB17327 -1998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工具类 6.食品用工具37. 密胺塑料餐具QB 1999-199438. 塑料菜板QB/T 1870-199339.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GB 9688-1988GB 9689-1988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注:上表中带“*”为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的制品。
菌类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菌类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引言菌类产品是一种重要的食品补充品,在人们的日常饮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菌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菌类生产许可的审查细则,帮助菌类生产企业了解审查的要求和流程。
二、申请材料申请菌类生产许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2.企业生产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3.企业菌类产品生产记录;4.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卫生许可证);5.菌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6.企业员工健康合格证明。
以上材料需要进行公证或加盖企业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三、审查要点在菌类生产许可的审查过程中,主要会关注以下要点:1.企业生产场所的卫生状况,包括有无污染源、无毒害物质的存在等;2.菌类产品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设备的清洁情况、员工操作规范等;3.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包括产品的营养成分、菌种纯度等;4.企业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卫生管理体系等;5.相关许可证件的有效性,包括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等。
以上要点是审查的重点,企业在申请时需要做好准备,确保相关方面符合审查要求。
四、审查流程菌类生产许可的审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用。
2.审查材料: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现场检查:审查部门将安排专业人员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以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技术评估:审查部门会对菌类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技术评估,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5.综合评估:综合考虑申请材料、现场检查和技术评估的结果,对企业的生产许可进行评估。
6.发放许可证:如果企业顺利通过审查,相关部门将会发放菌类生产许可证。
整个审查流程通常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
在审查过程中,企业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信息和协助进行现场检查。
五、监督检查获得菌类生产许可后,企业仍然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许可证49个产品审查细则
目录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2、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3、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4、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3)5、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6、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2)7、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8、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7)9、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9)10、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1)11、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3)12、酱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35)13、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7)14、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2)15、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2)16、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4)17、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1)17.1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7.2、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17.3、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7)17.4、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9)17.5、蛋白质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2)17.6、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5)17.7、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7)18、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1)18.1、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1)18.2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2)19、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95)20、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7)21、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1)22、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3)23、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07)24、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9)25、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2)25.2、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5)26、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7)27、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1、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27.2、边销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1)28、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4)28.1、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4)28.2、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6)29、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8)30、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2)31、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5)32、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38)33、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1)34、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4)34.1、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4)34.2、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6)34.3、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0)35、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3)36、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5)3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9)38、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4)39、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69)40、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2)41、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174)4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1、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7)42.2、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79)42.3、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82)43、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4)44、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0)45、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93)46、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6)47、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99)47.2、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2)48、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5)49、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12)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
熏烧烤肉制品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发酵肉制品
新增
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19
蛋制品
蛋制品(1901)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分为4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和其他类
再制蛋类
皮蛋、咸蛋、糟蛋
干蛋类
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
冰蛋类
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
其他类
新增
热凝固蛋制品、蛋黄酱、色拉酱
20
可可制品
可可制品(2001)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版)
瓶(桶)装饮用水类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碳酸饮料(汽水)类
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碳酸饮料(汽水)类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取消二氧化碳充气量不低于2.0倍的限制
茶饮料类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1201)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版)
申证单元1个,即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2005年修订
薯类食品(1202)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1个,即薯类食品
386-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86-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申请材料的核查1.申请人资质的核查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依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近期12个月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
2.原材料采购的核查申请人提供原材料采购记录,对采购商的生产环境及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核查。
3.生产现场的核查对申请人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环境卫生;•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产品收货、检测、储存、发货等环节的卫生管理;•原材料及成品的标识管理。
二、产品质量的审查1.原材料的审查•原材料的来源是否合法;•原材料的生产、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对于蔬菜制品所规定的标准。
2.产品的审查•产品的质量是否稳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中是否有有害物质或者添加违禁物质。
三、生产过程的审查1.生产过程的审查•生产工艺流程图;•原辅材料的使用量、配比与标准化程序;•生产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生产时间、温度等参数是否按要求进行控制。
2.检测方法的科学性与可靠性对申请人的产品检测方法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科学可靠。
四、标签的审查申请人提供蔬菜制品的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应该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标志和编号。
五、申请人协助检查为了防止虚假材料或者流程不符合标准,申请人需要配合检查工作,提供相应的材料与协助实地检查。
六、审查结果的处理1.同意申请•向申请人发放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注册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不同意申请出具不同意申请书,提出未能符合规定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上诉途径。
七、许可证的有效期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应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复评,如复评合格则需重新获得许可证。
八、许可证的种类根据蔬菜制品的种类、安全等级以及审查的结果,许可证种类分为三类:1.一类蔬菜制品:交大安保危险且不易处理、特殊处理流程、易变质等,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2.二类蔬菜制品:生产人员要求限制,及容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3.三类蔬菜制品:正常的蔬菜制品,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蔬菜干制品审查细则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制品是指以蔬菜和食用菌为原料,采用腌制、干燥、油炸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申证单元为4个,即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蔬菜制品具体单元及小类名称,即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601。
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按《酱腌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进行。
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蔬菜干制品包括所有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进行选剔、清洗、粉碎、调理等预处理,采用了自然风干、晒干、热风干燥、低温冷冻干燥、油炸脱水等工艺除去其所含大部分水分,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产品或以蔬菜干制品为原料经过混合、粉碎、调理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包括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等5个小类。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蔬菜干制品生产基本流程。
1.自然干燥流程2.热风干燥流程3.冷冻干燥流程4.蔬菜脆片生产流程5.蔬菜粉及制品(1蔬菜粉制品(2蔬菜粉(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选择;2.原料清洗;3.干燥;4.包装(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重金属含量超标;3.水分超标;4.微生物超标;5.农药残留超标;6.虫卵及夹杂物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蔬菜干制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分装企业应该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QS食品分类表xp
28类食品分类表
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目录
2002年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先后有28类食品(附表1)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原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2类食品(附表2),共计30类食品实施了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
2007年1月1日后,已对30类食品全面实施无证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QS)的食品,企业不得生产、销售。
国家质监总局,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文件要求,自2006年9月1日起,国家对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7类食品(附表3)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对以上7类食品,国家规定2007年10月1日进入无证查处阶段。
为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12月27日《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中规定,将粮食加工品等新增26类食品(附表4)纳入市场准入制度。
国家规定此26类食品,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无证查处。
附表1: 28类食品取证目录
附表2:2类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取证目录
附表3:7类食品取证目录
附表4: 26类食品取证目录
注:7类食品取证目录(附表3)及26类食品取证目录(附表4)中产品,目前仍属于申请取证阶段。
请生产企业及时提出申请,取证生产、经营,并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加强管理,提高食品质量。
XP。
食用菌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定稿)
食用菌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定稿)食用菌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用菌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食用菌干制品、腌渍食用菌等产品。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 01 108 108.3分类名称食品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2.2 产品种类食用菌制品根据不同的加工方式可分为干制食用菌类、腌渍食用菌、食用菌罐头等,包括平菇、香菇、草菇、黑木耳、银耳等品种。
3 术语和定义食用菌制品指可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或人工栽培的真菌子实体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制品。
干制食用菌:在确保产品质量指标(色、香、味、形、营养等)的前提下,利用外热源,促使菌体水分蒸发达到便于储存运输目的的制品。
腌渍食用菌:将食用菌经过腌渍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
4 生产企业规模划分根据食用菌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食用菌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下表:表2生产企业规模划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销售额(万元)≥10000 ≥2000且<10000 <20005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GB 11675 银耳卫生标准GB/T 6192 黑木耳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5673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NY/T 834 银耳SB/T 10038 草菇GH/T 1013 香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号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 抽样6.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或散装产品,尽量抽取预包装产品。
食用菌出厂检验制度
食用菌出厂检验制度一、背景食用菌是仅次于蔬菜的重要蔬菜类别,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丰富的营养成分等优点,因此深受消费者喜爱。
食用菌的安全与健康问题牵动着社会关注度的增加,保证食品安全,信誉与养生需要重视。
食用菌的出厂检验制度为保障食用菌质量与安全必须建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种食用菌的出厂质量检验,包括煮熟食用菌、贮存食用菌及冷藏食用菌等。
本制度要求与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相适应。
三、检验项目及方法1.感官检验。
检验是否存在异味、霉斑、霉菌生长、色泽变化、质地变差、硬度变化等。
2.物理检验。
外形是否完整、大小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品相是否优良等。
3.化学检验。
测定挥发物、总酚含量、总糖含量、总酸含量、蛋白质含量等。
4.微生物检验。
测定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胚芽计数)、真菌、霉菌、酵母菌等。
四、检验标准食用菌的出厂检验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执行。
五、检验规定1.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同时遵守严格的质量保证程序和标准。
2.食用菌的产地、生产场所和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3.食用菌的包装应当符合标准,标签、标识、包装以及生产批号等必须标注清楚。
六、检验报告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对象依据规定进行委托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检品名称、来源及编号;2.检测目的、范围、方法和标准;3.检测结果;4.检测日期、检验人员的姓名或者签名及批准人签字;5.问题评价和建议。
七、异常处理1.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则必须隔离有问题批次的食用菌,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以及顶层管理机构。
2.管理机构应当对不合格食用菌作出处理,批准召回和销毁,同时针对质量问题进行彻底的调查,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食用菌的出厂检验制度是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和企业的信誉。
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质量管理的标准和原则,加强管理与督促建设,为食品质量、安全和信誉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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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范围为以可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或人工栽培的真菌子实体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制品。
食用菌制品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小类(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一)食用菌制品生产基本流程。
腌渍食用菌: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预处理; 2.干燥; 3.食用菌干制品的包装过程; 4.腌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2.重金属含量超标;3.食用菌干制品水分超标;4.农药残留超标;5.发霉、褐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食用菌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食用菌制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分装企业应该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包装车间,成品仓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无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滋生微生物的材料制成。
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的机械化程度、规模可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满足生产需求。
食用菌干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工艺要求的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干燥设施、包装设备。
冻干食用菌制品另外需要冷冻干燥设备、升华干燥仓,另配以速冻、真空、加热、制冷、运料、监控等辅助设备。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分选设施、干燥设施、包装设备。
腌渍食用菌需要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腌渍设施、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必须具备分选设施、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11675-2003《银耳卫生标准》;GB 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GB 19087-2003《原产地域产品庆元香菇》;GB/T 6192-1986《黑木耳》;NY/T 834-2004
《银耳》;LY/T 1207-1997《黑木耳块》;SB/T 10038-1992《草菇》;GH /T 1013-1998《香菇》;LY/T 1649-2005《保鲜黑木耳》;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食用菌制品所选用的食用菌原料应新鲜、无异味、无腐烂现象。
食用菌加工过程中所选用的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及加工助剂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马福炉;(五)微生物培养箱;(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八)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出厂检验有总灰分项目的须有(四)马福炉。
出厂检验有微生物检验项目的需具备(五)(六)(七)(八)设备。
七、检验项目
食用菌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标记的检验项目,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八、抽样方法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对该申证单元每小类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总重不低于30kg,抽取样品不少于20个最小包装且总量不低于3kg(干制品为2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食用菌制品允许分装。
食用菌罐头生产企业按照罐头细则进行现场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