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国家相关规范和规定(4)
弱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四篇)
弱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1. 弱电系统的定义和分类弱电系统是指电压低于36伏的低电压系统,包括安防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广播系统、网络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等。
根据用途和性能,弱电系统可分为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安防系统和楼宇自控系统。
2. 弱电系统安全操作的意义弱电系统是现代建筑中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它承担了建筑物内部信息传输、监测和控制的任务。
安全操作弱电系统能够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系统崩溃、数据丢失和信息泄露等问题,提高弱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弱电系统安全操作的基本原则(1)遵守操作规程:弱电系统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和参数。
(2)保持设备干燥清洁:弱电设备要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并定期清理设备表面灰尘和污垢,以免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
(3)合理布线:布线时要遵循规范,保持电缆和设备之间的距离,防止干扰和电磁波影响。
(4)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弱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故障设备和更换老化的设备。
4. 弱电系统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弱电系统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和合格评估;(2)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操作经验;(3)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4)具备独立解决问题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弱电系统安全操作的具体要求(1)启动和关闭操作:a. 启动弱电系统前,必须检查系统状态是否正常,确认设备连接是否稳定;b. 关闭弱电系统时,必须依次断开电源和设备连接,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2)设备安装和调试:a. 弱电系统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备清单和位置记录;b. 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必须遵循设备说明书和规范要求;c. 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必须进行系统和设备运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系统维护和管理:a. 定期巡检设备和布线,防止意外断电和线路故障;b. 更新设备软件和固件,以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性;c. 定期备份重要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崩溃。
2024年弱电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2024年弱电机房用电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弱电机房的用电安全,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弱电机房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弱电机房用电安全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弱电机房运行期间的用电安全,减少用电损耗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弱电机房的用电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用电基本要求第五条弱电机房的用电应严格按照弱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流进行配置和使用。
第六条弱电机房的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合格评估,不存在安全隐患和故障。
第七条弱电机房用电应有合理的布线,不得跨房间或专区引线。
第八条弱电机房的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做好定期检查与维护工作。
第九条弱电机房的用电设备故障发生时,应立即关闭并报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修理。
第十条弱电机房用电设备因故障修理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后应重新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三章:安全用电规定第十一条弱电机房用电应有专人负责开关电源,确保设备正常供电。
第十二条弱电机房用电设备应均连接到专用的过载保护装置,当电流超过额定值时,过载保护装置会自动断电。
第十三条弱电机房用电设备的保护措施应与设备的额定电压及电流匹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弱电机房用电设备的负载应按照设备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流进行合理配置,避免超负荷使用。
第十五条弱电机房用电设备维修、更换和新增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的设备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测。
第十六条弱电机房用电时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随意擅自改变设备的电气连接方式。
第四章:火灾预防第十七条弱电机房应该具备防火功能的建筑材料,设备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雷击等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弱电机房应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保持消防设备通畅和正常使用,做好灭火工作。
第十九条弱电机房的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灭火器检查和消防器材维护,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第二十条弱电机房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弱电工程规章制度
弱电工程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弱电工程项目。
2. 弱电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员安全。
3. 弱电工程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满足节能环保要求,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二、设计规范1. 设计前应对建筑物的功能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合理规划弱电系统布局。
2. 弱电系统设计应考虑与其他专业如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等的协调配合。
3. 设计方案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保符合技术标准和用户需求。
三、施工规范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 施工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材料设备1. 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不得使用劣质产品。
2. 材料的储存和运输应符合保护要求,防止损坏和老化。
3. 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遵循制造商的指导,保证性能稳定可靠。
五、验收标准1. 工程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包括功能测试、安全检查等。
2.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对用户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
3. 验收文档应完整保存,作为后续维护和管理的依据。
六、维护保养1. 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弱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正常使用和造成安全隐患。
3. 对于老旧设备和系统,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改造。
七、安全管理1. 弱电系统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 对于特殊的操作环境,如高空、封闭空间等,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
3.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环境保护1.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废旧材料和设备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或处理。
3. 鼓励采用绿色节能技术和产品,促进可持续发展。
弱电系统规范标准
弱电系统规范标准(以下标红色的没找到)弱电系统规范标准一.公用部分(如管线布置,防雷接地,室外施工,配电等)国内标准规范:JGJ/T16-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J 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254-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8898-97 《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GB7450-8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4943-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管理规范国际标准规范:二.多个系统在一起的部分(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等)国内标准规范:GB/T 50314-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际标准规范:三.特殊情况标准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及验收规范》JGJ 57—2000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四.消防国内标准规范:GBJ16-87(2001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J50166-9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我只有92版的GB50045-95(2001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我的版本不对国际标准规范:五.综合布线(含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国内标准规范:GBT-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国际标准规范:国际标准都查不到ISO/IEC11801-95 《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ISO/IEC 11801;1995 《客户建筑物电缆通用敷设要求》ISO/IECll801 客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信息技术国际标准EN50173 通用布线系统信息技术欧洲标准EIA/TIA568A 商务楼通信建筑布线标准EN55022/Class B (电磁兼客)标准EIA/TIA569 商务楼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EIA/TIA570 住宅及小型商业区综合布线标准EIA/TIATSB67 无屏蔽双绞布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定TIA/EIA 568-B1 北美综合布线标准TIA/EIA 569 北美建筑通讯线路间距标准TIA/EIA606 北美商用建筑通讯基础结构管理规范TIA/EIATSB67 非屏蔽双绞线布线测试标准TIA/EIA607 北美商用建筑通讯接地要求ISO/IECll801 国际综合布线六类信道标准EN50173 欧洲大楼综合布线系统标准EMC 欧洲电磁兼容性标准ANSIFDDI 美国国家标准:分布式光纤数据接口IEEE 802.3 CSMA/CD接口方法IEEE 802.5 令牌环接口方法国际标准都没有找到六.安防国内标准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T/76-94 《保安电视监控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GA/77-94 《入侵报警工程设计规范》GB 10408.1-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0408.2-89 超声波入侵探测器GB 10408.3-89 微波入侵探测器GB 10408.4-89 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89 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B/T 15412-1994 应用电视摄像机云台通用技术条件GB/T 15465-1995 微光电视摄像机总技术条件GB/T 14858-1993 黑白监视器通用技术条件报警图像信号有线传输装置国际标准规范:七.线电视(含数字电视,电视标准,视频信号标准等)国内标准规范:GB50200-94 《有线电视和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6510-86)《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GY/T106-92 《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BJ120-88 《工业企业共用无线电系统设计规范》GB11442-89 《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通用技术条件》GB7401-87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10239-2003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规范GB/T 9383-1999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抗扰度限GB/T 16463-1996 广播节目声音质量主观评价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GB/T 15381-1994 会议系统电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Y/T135-1998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稀绝缘同轴电缆入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GB/T 6510-1996 电视和声音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国际标准规范:八.广播(含会议,舞台,扩声,同声传译,投影仪等)国内标准规范:JG GYJ125 《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要求》GB/T 4959-95 《厅堂扩声特性的测量方法》JGJ/57-2000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SJ2112-XX 《厅堂扩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值》GB/T15381-94 《会议系统的电及其音频性能要求》GB/T14476-93 《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GBJ76-84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GB3241 《声和振动分析用1/1和1/3倍频程滤波器》GB3661 《测试电容传声器技术条件》GB3785 《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CYJ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WH0301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的测量方法》GB9003 《调音台基本特性测量方法》SS2112-82 《厅堂扩声系统设备互联的优选电气配接法》GB/T15381-94(国标报批稿)《会议系统的电及音频性能要求》GB/T15644-95 《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GB/T15859-1995 《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国际标准规范:ISO 2603 《同声传译室的一般特性和设备》ISO 4043 《同声传译室——移动式译音室的一般特性和设备》九.无线电(含无线传输)十.楼宇自控这部分都没找到BACnet标准l 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 Standards Organization)·国际电子电器工程师协会IEEE(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信联盟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欧洲电信标准组织·电信工业协会TIA(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ies Association)·国际建筑工业咨询服务组织BICSI(Building Industry Consulting Service International)·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现为ITU,见后面)(International Consultative Committee for Telegraphy and Telephony)·绝缘电缆工程师协会ICEA·IEC(the International Electrmechanical Commission)·欧洲智能建筑组织EIBG(The European intelligent Building Group)·美国智能建筑学会AIBI(American Intelligent Building Institute)·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Electronics Industry Association)·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综合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50311-2000➢《有线电视广播技术规范》(GY/T106-1999)➢《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Y_5073-2005➢《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_221-2006_➢《会议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5032-2005➢《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3-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368—2001➢《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_50462-2008➢《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7)➢《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GB 50339-20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最新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应用技术手册》2008➢《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验方法》(GB50303-200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2000)➢《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1997)➢《锅炉房设计规定》(GB50041-96)➢《商用建筑线缆标准》( EIA/TIA—568A)➢《中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电缆分配系统》GB6510-84➢《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464-2008)➢《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004版修编征求意见稿)其他有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弱电布线施工规范与工艺
弱电布线施工规范与工艺(适用于强电与弱电改造)一、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住宅单相人户配电箱户表后的室内强弱电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2、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3、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4、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 Q。
5、各弱电子系统均用星型结构。
6、进线穿线管2~3根从户外引入家用信息接入箱。
出线穿线管从家用信息箱到各个户内信息插座。
所敷设暗管(穿线管)应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聚氯乙烯管(硬质PVC管)。
7、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8、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9、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10、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W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
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线盒。
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
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11、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10倍。
12、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13、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最大输出功率。
14、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5、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涮锡并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6、暗盒均应该加装螺接以保护线路。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①电源线:根据国家标准,单个电器支线、开关线用标准1.5平方毫米线,主线用标准2.5平方毫米线;空调插座用4毫米平方线;②背景音乐线:标准2X0.3平方毫米线③环绕音响线:标准100-300芯无氧铜④视频线:标准AV影音共享线⑤网络线:超五类UTP双绞线⑥有线电视线:宽带同轴电缆2、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弱电工程相关规范
弱电工程相关规范弱电工程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涉及到各种通信、监控、安防等设备的安装和配套建设,对整个建筑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起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弱电工程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相关规范也日益完善和严格化。
下面我们将对弱电工程相关规范进行一些简要介绍。
一、弱电工程验收规范弱电工程验收是确保弱电系统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
弱电工程验收规范明确了弱电工程验收的基本依据、验收步骤、验收标准等。
其中,弱电工程验收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弱电工程施工图纸、弱电工程备料与验收标准等。
在验收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技术测试、运行示范等,以确保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时,弱电工程验收标准也应与相关国家规定相一致,以确保验收的科学、规范、公正。
二、弱电系统布线规范弱电系统布线规范是指对弱电系统中各种设备之间互相连接的电缆线、接头、桥架等的布置要求和标准。
弱电系统布线规范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弱电系统的共存和互动需求,确保各个设备之间的电信号传输快速、稳定、准确。
为此,弱电系统布线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线缆走向、规格、密度、防护等标准,同时合理利用通道、通道盖板等,以最大化地减少电缆的布线长度和数量,提高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
三、弱电系统安装规范弱电系统安装规范是指对弱电系统中各种设备的安装方法、位置、数量等进行规定和强制指导。
弱电系统安装规范的制定要考虑到系统的使用需求和实际场地条件,同时还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
在弱电系统安装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布置弱电设备,确保后续设备维护、维修、升级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弱电系统安装规范还应考虑到系统的运转效率、安全性、维护成本等因素,以确保弱电系统能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良好的稳定性和性能。
四、弱电设备选择规范弱电设备选择规范是指对弱电系统中各种设备的选型方法、选型标准等进行规定和指导。
弱电设备选择规范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弱电系统的运行环境、功能需求、品牌质量等多方面因素。
弱电设备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
一、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使用年限为6年。
2.电视监视器使用年限为5年。
3.专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4年。
4.家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2年。
5.数字硬盘录像机使用年限为5年。
6.室内云台使用年限为6年。
7.室外云台使用年限为5年。
8.视频矩阵控制主机使用年限为8年。
9.视频切换器使用年限为4年。
二、防盗报警系统1.入侵探测器使用年限为6年。
2.报警控制器使用年限为6年。
3.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池使用年限为2年。
一、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 电子设备,为3年。
2、工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中关于电子设备部分1)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0年2) 电子计算机 3-6年3)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0年4)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二、本校电教及办公用电子设备整机使用年限1) 计算机 4-6年2) 针式打印机 4-6年3) 喷墨打印机 3-5年4) 激光打印机 5-8年5) 传真机、复印机 5-8年6) CRT电视机 8-10年7) LCD电视机 5-8年8) 摄像机、数码摄像机 6-10年9) 相机、数码相机 8-10年10) 监控摄像头、云台、镜头、解码器 6-10年11) 音频功率放大器 8-10年12) 无源音箱 8-10年13) 有源音箱 4-6年14) 调音台、调光台 5-8年15) 音响前级设备 8-10年16) 无线话筒 5-8年17) 扩音器、话筒 2-5年18) 磁带式录放音设备 3-5年19) 投影机 8-10年20) 多媒体中控设备 8-10年21) 电动银幕 8-10年22) 计算机网络设备 5-8年23) 光电信号转换设备或模块 2-3年24) CATV机房设备 8-10年25) CATV线路放大及分配设备 5-8年26) 有线、无线广播机房设备 8-10年27) 有线广播线路放大及分配设备 5-8年28) 空调 8-10年29) 冰箱 8-10年30) 洗衣机 8-10年31) 微波炉 4-6年32) 电磁灶 4-6年33) 其它电子或电动设备 8-10年三、相关说明1. 上述各种设备的使用年限按照制订依据,结合多所学校实际使用情况调查统计结果确定,再考虑到我校资金紧张的情况确定。
强弱电井管理规定(4篇)
强弱电井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强弱电井管理,确保建筑物内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强弱电井是指在建筑物内设置的专门用于强弱电设备布线的空间或设施。
第三条强弱电井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的原则。
第二章强弱电井的分类和建设第四条强弱电井按照用途和功能分为主干强弱电井和分支强弱电井。
第五条主干强弱电井是指承担整个建筑物强弱电设备的集中布线功能的强弱电井。
第六条分支强弱电井是指承担部分建筑物强弱电设备的布线功能的强弱电井。
第七条强弱电井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强弱电井的建设应当保证井内设备的安全可靠,井外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水隔离措施必须做好。
第九条强弱电井应当保留足够的通道和空间,方便维修和改造。
第十条强弱电井的数量和规模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和电气设备的需要来确定。
第十一条强弱电井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职责明确、安全可靠、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强弱电井管理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井内设施的安全隐患和故障。
第十三条强弱电井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井内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四条强弱电井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使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强弱电井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维护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强弱电井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强弱电井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强弱电井的维护和改造第十七条强弱电井的维护应当做到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应急维修相结合。
第十八条强弱电井的维护工作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改造和维修。
第十九条强弱电井设备的更换和改造应当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强弱电井的维护和改造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下来,形成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建筑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建筑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弱电系统在建筑工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涉及到电信、广播、安防、自动化等多个领域,对于建筑物的管理和运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弱电系统工程的质量,以下是建筑弱电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的规范。
一、设计与准备1. 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包括弱电系统的功能、布线、设备配置等。
设计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需求。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施工队伍、采购所需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技术交底和培训。
二、施工过程1. 施工过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施工中要避免损坏建筑物其他部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与整洁。
2.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或资质,并进行专业的培训。
施工中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三、弱电系统设备安装1. 安装弱电设备时,要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安装要求和操作手册进行。
设备的连接及布线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良好的接地连接。
2. 设备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功能性测试及性能验证,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四、布线与接线1. 布线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避免线缆过长或过短,避免与其他电气线路交叉布线。
布线必须保持整齐、规范,并标记清晰。
2. 接线必须牢固可靠,且符合相关标准。
连接头必须做好绝缘保护处理,避免漏电和短路。
五、测试与调试1. 完工后,必须进行系统的全面测试与调试。
测试包括信号传输测试、设备运行测试、系统整体性能测试等,确保系统工作正常。
2. 验收测试要按照标准流程进行,记录测试结果并核实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修复或调整。
六、验收标准1. 弱电系统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结合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进行评估。
2. 验收标准包括设备运行可靠性、信号传输质量、系统稳定性等方面。
同时要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后期维护。
结论建筑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
弱电电路施工标准
为了保证弱电工程施工的质量,特制定此标准,规定如下:1、桥架敷设线缆规范要求:(1)、电缆桥架宜高出地在面2.2m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m。
桥架宽度不宜小于0.1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桥架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2)、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 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3~5m处进行加固。
(3)、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2.2m.在吊顶内设置时, 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的垂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4)、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
(5)、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内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松紧适度。
(6)、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7)、金属线槽敷设时,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A、线槽接头处;B、间距3m;C、离开线槽两端口0.5m 处;D、转弯处;(8)、塑料线槽槽底固定点间距一般为1m,一般规定:A、桥架及槽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B、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平方米偏差不应超过2mm;(9)、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10)、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11)、吊架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倾斜现象。
(12)、金属桥架及槽道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2、预埋线槽与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标识出序号和长度。
(2)、敷设暗管时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
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穿线时应加装护口。
《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
4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规定适用于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的工程实施、调试、检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
4.1.2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范围应包括:区域综合外网、室内综合管网和综合布线工程。
区域综合外网工程由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人(手)孔、引入与引出配管、室外交接箱等组成;室内综合管网由弱电间、线槽、配管、配线箱、接线盒、智能配线箱、管网支架等组成;综合布线工程主要包括用于建筑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的主干线缆、水平线缆、用户配线、各类配线模块、机柜等。
4.1.3 本章规定依据现行国家规范与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电气工程实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的要求编制,并与其配套使用。
4.1.4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中应进行自检测试、工程竣工前应完成各弱电系统(子系统)监测工作。
4.1.5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4.1.6 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前,应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并形成施工图。
2 工程施工必须以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为依据。
3 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必须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会审会签。
4 当设计图纸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时,经相关各方协商确认,按要求应填写通知单附录A表A.3.4-6和工程洽商记录附录A表A.3.4-7,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认之后,方能实施。
5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会审批准。
6 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与安全培训,填报《技术交底记录》附录A表A.3.3-1,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或专项资格并须持证上岗。
弱电工程的规章制度
弱电工程的规章制度一、弱电工程安全管理1.1 弱电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并依法申请施工许可证。
1.2 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意识,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操作人员等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得有安全违章行为。
1.4 安全培训:施工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生产培训,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1.5 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风险。
1.6 紧急应对:建立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自救能力。
二、弱电工程质量管理2.1 质量目标: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要求,加强工程过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2.2 材料选用: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并进行验收,确保施工材料合格。
2.3 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不得存在施工质量问题。
2.4 质量检验:对每个工程节点进行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2.5 整改措施: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后,立即整改,并及时向业主报备处理情况。
三、弱电工程管理要求3.1 施工计划: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明确工期、进度和施工人员配置等工作内容。
3.2 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必须妥善处理施工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3 施工机具:施工机具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经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施工机具正常运行。
3.4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5 合作单位: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合默契,做好相关施工协调工作,确保施工进度。
四、弱电工程验收与移交4.1 施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4.2 移交程序:施工完成后,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程移交,确保工程手续齐全。
4.3 完工报告: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提交完工报告,并做好相关资料归档。
4.4 后期服务:施工单位应为业主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解决工程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弱电系统保养维护服务规范及准则
弱电系统保养维护服务规范及准则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弱电系统保养维护服务的操作流程和准则。
弱电系统在现代建筑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保持其正常运行和维护至关重要。
遵循本规范和准则,可以确保弱电系统的高效性和持久性。
1. 服务范围- 弱电系统保养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弱电设备的巡检、清洁和维修;- 弱电系统的参数检测和调整;- 弱电系统故障的排除和修复;- 弱电线路的检查和保护;- 弱电设备备件的管理和更换。
2. 服务流程- 2.1 预约服务- 用户需要提前预约弱电系统保养维护服务。
- 预约应包括服务时间、地点和具体需求等信息。
- 2.2 到达现场- 服务人员应按照预约时间到达现场。
- 确认弱电系统的具体位置和需要维护的设备。
- 2.3 巡检和清洁- 服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检和清洁流程对弱电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洁。
- 发现问题或故障时,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 2.4 维修和调整- 对于需要维修或调整的弱电设备,服务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或相关规范进行处理。
- 维修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2.5 故障排除- 当弱电系统发生故障时,服务人员应迅速定位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修复。
- 如需更换故障设备,应及时通知用户并提供替代方案。
- 2.6 线路检查和保护- 定期检查弱电线路的连接情况和电气性能。
- 确保线路安全可靠,防止因线路故障引发其他问题。
- 2.7 备件管理和更换- 对于需要更换的弱电设备备件,服务人员应及时采购并更换。
- 备件更换后应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服务准则- 3.1 安全第一- 在进行弱电系统保养维护服务时,务必注重人员安全。
- 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
- 3.2 保密性- 服务人员应对客户的信息和技术细节保持严格的保密。
- 不得将客户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或泄露给其他人。
- 3.3 专业素质- 服务人员应具备强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各类弱电设备。
2024年智能楼宇弱电系统集成方案(集成标准与实施步骤)
《智能楼宇弱电系统集成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楼宇已成为现代建筑的重要发展方向。
智能楼宇弱电系统集成是将建筑物内的通信、安防、消防、楼宇自控等多个弱电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管理和控制,提高建筑物的智能化水平和管理效率。
本项目旨在为某商业综合体提供一套完整的智能楼宇弱电系统集成方案,以满足业主对智能化、高效化、安全化管理的需求。
二、集成标准1. 通信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16)。
- 网络系统应采用高速、稳定的以太网技术,支持 IPV4和 IPV6 协议。
- 无线通信系统应覆盖整个建筑物,信号强度满足使用要求。
2. 安防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 入侵报警系统应具备高灵敏度、低误报率的特点,符合国家标准《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 门禁系统应采用先进的识别技术,如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符合国家标准《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3. 消防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9)。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应能够实现对消防设备的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
4. 楼宇自控系统- 楼宇自控系统应能够对建筑物内的空调、照明、电梯等设备进行自动控制,实现节能降耗的目的。
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和《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2014)。
三、施工步骤1. 需求分析- 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对智能楼宇弱电系统的需求和期望。
工程弱电规章制度
工程弱电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弱电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弱电建设质量,保证工程弱电系统运行安全稳定,特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工程弱电是指建筑物或工程项目内部电缆线路、电缆连接线、电路板、电子终端设备及网络系统等弱电系统的总称。
第三条工程弱电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弱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弱电建设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
第五条工程弱电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弱电设计、施工及运维能力,设置专职工程师负责工程弱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及运维管理。
第六条工程弱电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工程弱电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八条工程弱电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工程弱电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工程弱电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工程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
第二章工程弱电设计第十条工程弱电设计应根据建筑物功能需求和业主要求,合理布置弱电系统的布线和设备选型。
第十一条工程弱电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弱电系统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弱电设计应考虑弱电系统的配线安排、设备间距、接地要求、防雷措施等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弱电设计应对弱电系统的通风散热、过载保护、防水防潮等特殊情况进行设计和考虑。
第十四条工程弱电设计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过程中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五条工程弱电设计师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执业能力,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六条工程弱电设计应与建筑设计、给排水设计等相关设计协调配合,确保各项设计之间的协调一致。
第三章工程弱电施工第十七条工程弱电施工必须按照弱电系统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八条工程弱电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相关的施工经验和技能。
弱电施工标准及技术要求
弱电施工标准及技术要求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目录第一章弱电管、线、槽施工标准及要求线、管、槽施工工艺要求板槽安装及注意事项(1)垂直敷设的线槽必须按底架安装,水平部分用支架固定。
固定支点之间的距离要根据线槽具体的负载量在至2米之间。
在进入接线盒、箱柜、转弯和变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不大于米。
线槽固定支点间距离偏差小于50毫米。
底板离终点50MM处均应固定。
(2)不同电压、不同回路、不同频率的强电线应分槽敷设,或加隔离板放在同一槽内。
(3)线槽与各种模块底座连接时,底座应压住槽板头。
线槽螺杆高出螺母的长度少于5毫米。
线槽两个固定点之间的接口只允许有一个,所有接口跨接处均装上接地铜线或片,每层保证可靠的重复接地。
线槽交叉、转弯、丁字连接要求:平整无扭曲,接缝紧密平直无刺无缝隙,接口位置准确,角度适宜。
槽板应紧贴建筑墙面,排列整齐。
(4)导线不得在线槽内进行接头,接线在接线盒内进行。
穿在管、槽、架内的绝缘导线,其绝缘电压不应低于500V。
管线槽架内穿线宜在建筑物的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配线施工之前,将线槽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
电缆桥架的安装(1)电缆桥架必须根据图纸走向及现场建筑特性设计弯头、马鞍、长度等。
电缆桥架安装必须横平竖直。
(2)电缆桥架安装必须根据桥架大小,精确计算出承托点受力情况。
要求均匀、整齐美观及牢固可靠。
桥架角弯必须有充分的弧度,防止将电缆拆散。
(3)电缆桥架必须至少将两端加接地保护,要求每隔20M接地一次,由于图纸上无明确如何接地,建议在桥架内加设一条BV16平方毫米的双色地线。
线管的敷设(1)视不同场合不同用途,选用镀锌管线管作线缆护套,室外裸露及天面部分,均采用自来水管作线管。
镀锌管参照如下方法施工。
(2)金属管的加工要求:金属管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不允许有锈蚀。
(3)现场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为了防止在穿电缆时划伤电缆,管口应无刺和锐棱角。
2024年弱电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4篇)
2024年弱电工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一、项目背景弱电工程是指建筑物内的通信、传输、监控、安全、自动化控制等系统。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弱电工程在建筑物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确保2024年弱电工程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二、进度计划1. 立项阶段在____年下半年,完成弱电工程的立项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预算编制、项目成立文件的审批等。
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入实施阶段。
2. 设计阶段在____年年底至2024年初,完成弱电工程的详细设计工作。
设计包括弱电系统的布置方案、设备选型方案、施工图纸等。
设计阶段需要与建筑工程进行紧密配合,确保各系统之间的协调和兼容性。
3. 采购及准备阶段在2024年初至中期,进行弱电设备的采购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制定采购计划,确定供应商,并进行设备的采购、运输等准备工作。
同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准备,包括清理、平整等。
4. 施工阶段在2024年中期至年底,进行弱电工程的实施施工。
根据设计图纸和采购的设备,实施弱电系统的布线、安装、调试等工作。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完工验收阶段在2024年年底至____年初,进行弱电工程的完工验收工作。
由专业验收机构对弱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达到设计要求。
同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保障措施1. 项目组织和管理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采购专员、施工队伍等。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现场管理和安全严格遵守弱电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3. 设备供应和验收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设备的供应和交付按时进行。
对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4. 项目进度监控建立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跟踪。
弱电日常管理制度
弱电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弱电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弱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弱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设备、监控设备、安防设备等。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弱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使用规范、事故处理等。
第五条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负责执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弱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第七条弱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弱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定期对弱电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三)及时更换设备的老化部件和易损件;(四)定期进行设备的性能测试和健康状况评估。
第八条对于重要设备,必须建立健全的日常维护记录和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问题处理情况。
第三章弱电设备的使用规范第九条弱电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条使用弱电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且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和调试弱电设备,必须由相关人员进行。
第十二条严禁将弱电设备用于非正常用途和非法活动。
第十三条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报修并且禁止擅自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弱电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发现问题无法自行处理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章弱电设备的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弱电设备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十六条对于一般性的故障,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的故障,必须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进行紧急处理,确保事故不会对工作和人员产生严重影响。
第十八条对于弱电设备的事故处理,必须进行记录和归档,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相关的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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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自控系统《智能建造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标准》 DBJ14—S5—2004《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 HG/T 20573—95《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3-8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F 279—90《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 131—9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J19—87)《建造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造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造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58—96《欧洲电工标准》 EN50090《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造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造物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 DB《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GB50300) (GB50306) (GB50339-2003) 1-1998程控交换机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0314-2000)《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J/42—81)《商业建造电信通道及空间标准》 (ANSI/TIA/EIA 569—A)《商业建造电信基础结构及管理标准》 (ANSI/TIA/EIA 606) 《通信系统机房设计》 (GBKJ-90)《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32/181—1998)酒店门锁方案《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建造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造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58-96《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造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6《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建造物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 DB31/219。
1-1998《公共建造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005综合布线《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32/181—1998)《建造与建造群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 《建造与建造群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 《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商用建造综合布线设计标准》 (EIA/TIA-568B)《国际综合布线系统标准》 (ISO/IEC11801)《商业建造电信通道及空间标准》 (ANSI/TIA/EIA569—A)《商业建造电信基础结构及管理标准》 (ANSI/TIA/EIA 606)《商业建造电信布线接地及连接标准》 (ANSI/TIA/EIA 607)《UTP 布线系统现场测试标准》 (ANST/TIA/EIA TSB-67)《集中式光纤布线系统标准》 (ANSI/TIA/EIA TSB-72)《六类布线标准》 (TIA/EIA—568B。
2— 1)保安报警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JB/T50314-2000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防盗报警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2633-9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02198-94《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9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6—9《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30MHz~1GHz 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GB6510-86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J42—81《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J115—87《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J79-85《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 32/181—1998《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规程》 DB 32/365-1999《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 DB 32/366-1999 门禁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92《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4—94;《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1998《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32/181—1998《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EJ08-103-2003;《防盗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90;《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无线巡更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JB/T50314—2000《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智能一卡通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92《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4—94;《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565/1998《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32/181-1998《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EJ08—103—2003;《防盗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90;《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智能停车库管理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0《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339-200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YD 5003-94《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2-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GB 9175《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识别卡无触点集成电路卡接近式卡第 4 部分:传输协议》 GB9175-88《识别卡物理特性(idt ISO7810-1985) 》4—200《识别卡测试规范(idt ISO/IEC 10373 1 和 103732) 》GB 8702—88 《识别卡无触点集成电路卡接近式卡第 4 部份:传输协议》 GB 9175-88 《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 32/181-1998《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规程》 DB 32/365—1999《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 DB 32/366—1999 PAS《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建造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45—95)(2005 年版)《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DB32/181-1998)《高层民用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J16-37)《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J116-88)《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JGJ/1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其他合用于本系统的现行有关国家规范和国家标准、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规范要求等会议系统《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134-2000《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GB4959-1995《会议系统电及音频性能要求》 GB/T15381《厅堂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 GYJ-25-86《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和测量方法》 WH0301-93《声系统设备普通术语解释和计算方法》 GBl2060—89《声系统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 14947《视听系统设备互连用连接器的应用》 GB/T 15644《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 GB/T 15859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及系统普通术语解释》 GB9002—1996 《电声学术语》 SJ/T 10444《客观评价厅堂语言可懂度的“RASTI"法》 GB/T14476《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32/181—1998计算机网络系统及无线局域网系统10Base-T 以太网协议3;100Base—T 快速以太网协议3u;1000Base—X 千兆位以太网协议 IEEE8023z;10GBase 万兆以太网协议 IEEE8023ae;POE 以太供电协议 IEEE8023af;以太网干路协议1Q;简单网管协议 SNMP;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887—2000;电磁兼容规范 EMC EN55022 EN55024;中国强制性 3C 认证 ; RFC 2328 OSPF v2路由协议; RFC 3768 VRRP 路由热备协议。
《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江苏省建造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 DB32/181-1998;客房智能控制系统客房智能控制系统(1)水、电、暖、建造和弱电图纸;(2)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50314—2000《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建造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造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258—96《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造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6《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建造物智能化系统验收标准》 DB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