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设施服务半径

合集下载

各类服务半径

各类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城市规划中很实用的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规划中很实用的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居住区内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oo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oo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 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 米,服务人口1-2 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 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 —1 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 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 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o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o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各种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各种城市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参考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参考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参考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在城市规划中,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各不相同,简要摘草了部分规定,希望会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规划设计参考: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3、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3、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五、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六、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服务半径(2012-05-14 14:00:38)转载▼分类:其它设计门类标签:教育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四、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五、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六、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七、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八、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城市规划中各类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规划中各类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规划中常用的各类设施服务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 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规划设计参考:一、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二、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三、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2、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3、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4、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四、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1、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2、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3、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五、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六、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各类服务半径

各类服务半径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各种服务半径

各种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有了这个以后做总规和控规就方便了。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 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

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提要: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源自物业论文城市规划各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参考在城市规划中,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各不相同,简要摘草了部分规定,希望会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 米的服务半径设置 1 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 米,服务人口1-2 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 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 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 —1 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 设置1 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 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 -500m 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 ,繁华地区为150m 。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 ,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 ;110kV/35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 ;220kV/110kV~10kV 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

城市各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设施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设施服务半径本文来源于城市规划博客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2、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3、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1、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2、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1、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2、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各种设施的服务半径

各种设施的服务半径

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城市各种服务设施半径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农贸超市)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公园、绿地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城市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居住区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
1、幼托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986]。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800-1000m;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400-500m;
居住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半径不大于150-200m。

居住商业中心的服务半径:
居住区商业中心步行半径不大于500 m;
小区、商业点半径不大于300 m。

中小型超市:
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在大型综合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

(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农贸超市)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米,服务人口1-2万人设一处,占地面积按480平方米/千人(服务人口)的标准配置。

(商业网点规划)
居住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半径:
一般服务半径不超过500m.
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般3-5万人设一处,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按服务人口
0.5—1万人
按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m设置1处。

(日照总体规划)
公园、绿地
保证居民出行1000m半径内有一处综合性公园,在300m-500m半径内有一处小游园。

(日照总体规划)
xx低压(变)配变站的服务半径:
1、供电半径一般不超过400m[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993]。

2、市区供电半径一般为250m,繁华地区为150m。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3、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4、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10km;110kV/35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15~30km;220kV/110kV~10kV变电所的服务半径50~100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燃气调压站的服务半径:
1、中低调压站负荷服务半径50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km;调压站的供气半径以
0.5km为宜,供气区域狭长,可考虑适当加大供气半径。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
1、垃圾转运站的服务面积是
0.7~
1.0km2,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人力收集的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0.5km,机动车收集小型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2.0km;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1991]
3、小型转运站每
0.7~1km2设置一座,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小型的服务半径500m。

xx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
1、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
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1987]
2、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500m。

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m。

[xx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1989]
3、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
1、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2、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
xx加油站的服务半径:
1、xx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
0.9~
1.2km。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1995]城市消防站的服务面积:
1、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

特勤消防站兼有辖区消防任务的,其辖区面积同普通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半径是
1.4~
1.8km。

xx热源的供热服务半径:
1、输送蒸气的距离为一般为
0.5~
1.5km,不超过
3.5~
4.0km;送热水的距离为4~5km,特殊情况可到10~12km。

热电厂的输送距离一般为3~4km。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邮政服务网点的服务半径:
xx人口密度大于
2.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
0.5km;xx人口密度大于2.0~
2.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51~
0.6km;xx人口密度大于
1.5~
2.0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61~
0.7km;xx人口密度大于
1.0~
1.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0.71~
0.8km;xx人口密度大于
0.5~
1.0万人/km2,服务半径为
0.8~
1.0km;xx人口密度大于0.1~
0.5万人/km2,服务半径为
1.01~
2.0km;xx人口密度大于
0.05~
0.1万人/km2,服务半径为
2.01~
3.0km;[城市工程系统规划199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