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和社会大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依法设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协作配合等制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
第五条具体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监督和改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人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是指企业设立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⒈具备相关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⒉受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⒊具备独立履行职责的条件。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⒈制定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⒉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
⒊负责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⒋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⒍及时报告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⒎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九条按照企业规模和特点,可以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安全生产检查组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十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排、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是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组是企业内部的检查机构,负责日常安全巡检、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应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范围和岗位职责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应明确自身职责,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考核中。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包括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生产经营责任、岗位责任等。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3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岗位,包括领导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等。
第三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所有岗位的职工都具有一岗双责的义务,既从事本职工作,又对本职工作安全负责。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各级部门、单位负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本职工作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领导岗位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
第八条管理岗位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检查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
第九条技术岗位具体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岗位的安全作业规程,规范操作流程,推行现代化安全控制手段。
第十条工勤岗位具体负责保持好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和使用生产工具、设备。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职工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领导岗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第十五条管理岗位要指导和督促岗位人员按照规程进行安全操作,遵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六条技术岗位要不断提升安全技术水平,推行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工勤岗位要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加强工器具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八条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
单位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由顶层设计(策划)到基层具体实施(实干)相结合,各级管理人员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
单位应当明确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到位。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追责标准和追责程序。
第八条
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员,单位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惩处,严格按照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对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规范,及时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原文解释权归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所有。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细化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有效实施的制度。
第四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划分,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分为总经理、安全专责人、各级管理者、员工四个层级。
第七条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安全专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各级管理者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承担者,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对所负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参与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规定,主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责任管理、风险管理、控制管理、监督管理六个方面。
第十三条目标管理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通过评估和监测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
第十四条制度管理是指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紧急预案等,明确各岗位责任。
第十五条责任管理是指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工作内容和权限。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主体
(一)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一岗双责”原则融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一岗双责”,并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当履行岗位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责任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分工和职责,并进行公示,使每个岗位的责任和权利明确。
(二)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保证员工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确保员工安全技能的提高。
(三)员工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四)员工应当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参与隐患的整治工作。
四、责任追究
(一)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员工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方案1. 引言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概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都要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3. 安全生产责任划分3.1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法定代表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2 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3 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所负责的工程、设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工程、设备的安全运行。
3.4 广大职工广大职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设备、不伤害企业。
4.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要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企业要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6. 附则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符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执行,企业将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责任明确
1. 所有部门及员工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目标,并将责任范围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2. 领导机构要切实履行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制度健全
1.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出台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将责任制度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中,保证责任制度的落实。
三、宣传教育
1.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2.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
四、安全生产检查
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频次、内容和责任人,确保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五、奖惩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先进,警示后进。
2. 奖励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实行责任制有效的员工和部门,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惩罚。
六、定期评估
1.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根据评估结果,对责任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监督检查
1.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责任制度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办法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工业生产和企业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了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文将提供一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范本,旨在帮助企业构建起一套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在于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安全责任。
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最高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
例如,企业负责人需确保安全投入的充足,部门经理需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而普通员工则需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在严格的法规和标准之上。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这些规程和预案应当定期更新,以适应生产实际和技术发展的需要。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执行离不开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使员工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对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还需要一个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违规操作,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企业可以建立奖惩机制。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除了必要的惩罚措施外,还应加强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应当包括责任明确、法规标准、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五个方面。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一)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承担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五)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迅速报告有关部门。
(六)培训员工应急避险知识和技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七)定期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三)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四)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事故信息,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五)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监督检查和处罚(一)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进行处罚。
(二)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3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一、总体要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是依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企业主责、个人责任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分工党委主体责任党委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安全管理,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共识,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政府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
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定期评估安全风险,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个人责任单位员工要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考核和奖惩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和责任落实情况,并将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改革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奖励和激励,同时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和惩处。
四、组织保障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工作推进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
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措施;(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程、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风险;(六)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确保突发事件迅速有效处理;(七)开展安全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各类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责和权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的经费保障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效果。
第六章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六条监督检查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处罚措施第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附件1: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措施2、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附件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附件3: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材料注释:1、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的制度。
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将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企业全体员工,倡导所有员工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共同责任,积极参与和投入其中,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制度和机制。
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对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1.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
2.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的氛围。
3.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安全事故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秩序。
三、实施方案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组长,明确各组成员职责和任务。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研究安全问题,指导并督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制定安全责任书,明确每名员工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2.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1)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安全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2)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包括现场教学、案例分享、模拟演练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海报、公告栏、企业内刊等形式,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3.设立安全奖惩制度。
(1)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发现、报告和处理的奖惩制度,对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积极的员工进行奖励,并适时进行表彰。
(2)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安全教育,引起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4.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制定检查标准和频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迅速整改。
(2)举办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专业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2023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责任明确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该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落实。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并向安全生产责任人下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向相关人员进行明确告知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工艺流程安全控制措施。
2.设备设施安全保障措施。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
4.紧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
5.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计划。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场所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和隐患报告制度,明确事故和隐患的报告程序和责任人,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隐患整改。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2.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的学习和操作技能的培养。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1. 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 目的和原则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以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本办法的实施原则如下:政府领导负责制:政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企业依法承担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体,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确保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
追究责任的一致性: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责任,应依法追究,并确保责任能够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责任到人。
鼓励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进行创新,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减少。
3. 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也是安全生产责任的首要责任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
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进行。
3.2 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自身职责,负责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他们应了解和掌握部门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同时,他们还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工作,确保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障碍进行。
3.3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他们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并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习活动。
员工还应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措施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4.1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层层负责。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4篇)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养和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第六条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为总负责人、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员工责任。
第七条总负责人由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授权任命,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组织和监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领导责任由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九条岗位责任由每个岗位的负责人履行,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制定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设备、组织本岗位的安全培训等。
第十条员工责任由每位员工履行,负责本岗位的日常安全操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参加安全培训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实施第十一条总负责人应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将其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以全面开展。
第十二条领导责任者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岗位责任者应加强对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四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责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制工作,其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原则和任务1.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安全生产各方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责任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倡导全员参与。
2.任务: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从上到下全员负责,压实各级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主要内容1.明确各级领导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企业领导必须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系统。
2.确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针对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管理流程和实施细则,确保全员遵守。
3.强化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4.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并设置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沉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任意逃避、推诿或者弄虚作假都应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重要措施与建议1.医疗制度的健全企业应该建立康健档案,开展职工身体状况体检,保证职工身心康健。
2. 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水平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方案。
3. 加强安全制度的统筹协调工作对安全责任制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变换,应及时总结,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加强统筹。
4. 特殊工种的安全风险评估特殊工种在工作中存在较高的风险因素,企业应该根据特殊工种的安全风险情况进行专项的安全检查,建立特殊工种安全评估文件,确保职工安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87]1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1987年2月11日津政发〔1987〕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予以颁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根据《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管辖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务院各部门驻津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乡镇企业和街道、学校、机关团体经办的生产单位,各经济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经济管理部门、企业事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正职(含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对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对劳动保护法规、规定及本办法贯彻实施负责。
第二章经济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第四条计划委员会负责将改善劳动条件列入生产建设发展计划。
制定的基本建设计划,编制、审批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和下达的投资计划,须同时具有保障安全生产和防治尘毒危害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引进技术、设备时,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第五条经济委员会组织推动工业系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组织生产、考核经济效益、确定重大经济决策,均须具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规划、整顿企业布局,确定企业产品发展方向,必须遵守劳动保护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京政发[1985]9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二日京政发〔1985〕99号文件转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和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均应按本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本办法由本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实施。
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监督执行。
第四条企业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均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安全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向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报告。
第二章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局长(总经理)职责:(一)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每季度应至少研究一次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规章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在组织审批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六条主管生产的副局长(副总经理)职责:(一)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直接领导本系统技术安全部门的工作。
(三)在编制、安排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编制安排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列为考核生产、建设计划成绩的指标。
(四)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定期向局长(总经理)汇报。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生产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和工艺特点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任务、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等内容。
3. 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评估和检查,对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1. 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3.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一节安全生产培训1. 生产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生产培训应当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安全设备使用等内容。
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单位的监督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三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1. 生产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为了加强天津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管理。
(二)基本原则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三)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二、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职责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管理部门职责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三)其他有关部门职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主要负责人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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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和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本市范围内的工业、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均应按本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本办法由本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实施。
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监督执行。
第四条企业主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均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安全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向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报告。
第二章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局长(总经理)职责:㈠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每季度应至少研究一次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规章并检查执行情况。
㈢在组织审批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六条主管生产的副局长(副总经理)职责:㈠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直接领导本系统技术安全部门的工作。
㈢在编制、安排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编制安排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列为考核生产、建设计划成绩的指标。
㈣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定期向局长(总经理)汇报。
㈤负责对所属各级领导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经验。
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㈥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㈦接到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发出的《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后,认真处理。
㈧领导编制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组织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
㈨发生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审查重大伤亡事故书面报告和追查企业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分意见。
㈩负责检查本系统范围内的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七条厂长(经理)职责: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对保证本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㈡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每月至少应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㈢在编制安排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编制安排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列为考核生产、建设计划完成成绩的指标。
.㈣领导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文明生产。
㈤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㈥接到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发出的《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后,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㈦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㈧主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㈨组织对职工,尤其是生产过程中危险性大的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对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㈩做好本单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八条车间主任(相当车间主任职务的领导干部)职责: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以及企业的有关制度。
对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㈡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工作,针对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㈢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对特殊工种人员,要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必须在其上岗工作之前进行安全教育。
㈣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小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
㈤按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㈥发生职工因工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㈦做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㈧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工段长(相当工段长职务)职责:㈠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㈡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
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㈢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抽考、检查执行情况。
对严格遵过安全规章,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㈣领导本工段的班组开展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㈤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重发的防范措施。
㈥监察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副厂长、车间副主任、副工段长,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劳动保护工作。
每个人的具体责任,分别由厂长、车间主任、工段厂主持制定,并报上级备案。
班(组)长职责:第十一条㈠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㈡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
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
㈢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㈣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中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㈤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
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发生死亡、重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㈥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考核。
第三章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二条生产、计划部门:㈠编制生产计划,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和检查生产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同时,要实施和检查技术安全措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
㈡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危险的工程项目,应纳入生产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㈢各级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三条技术、科研部门:㈠承担安全技术和尘毒噪声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设计。
㈡负责对技术和尘毒治理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
㈢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应向车间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
㈣会同技术安全部门、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㈤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从技术角度提供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设备、动力部门:㈠负责机槭、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㈡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技术安全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㈢负责对机槭、电气、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锅炉、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㈣负责制订贯彻与本系统有关的安全规程,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㈤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基建部门: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和规程。
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要求。
㈢自行组织施工的,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督促落实。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㈠按照国家规定或实行需要,按比例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保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㈡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都育所需的宣传费用。
劳动工资部门:第十七条㈠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㈡通知技术安全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新职工入厂经厂级、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工作、生产。
㈢督促企业主办的各类学校设置劳动保护课程;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安排安全生产课程。
㈣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㈤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发奖金。
第十八条供销、物资、储运部门:㈠编制防护用品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防护用品,并负责保管和发放工作。
㈡负责按计划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㈢认真做好物资储存、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行政部门:㈠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
㈡做好炊事机具、取暖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岗位定人、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㈢对于因厂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第二十条技术安全部门:㈠宣传、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㈡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㈢制订年、季、月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定施。
㈣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㈤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㈥组织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工人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
㈦研究分析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发展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㈧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㈨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㈩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十三)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二十一条消防保卫部门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