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概要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与保护,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高农民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细则。
二、工资发放原则1.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以自然月为单位,不得延迟支付。
2.工资支付方式主要以银行转帐为主,确保工资发放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三、工资计算与发放1.工资计算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执行,包括工作时数、工作内容和工资标准等内容。
2.公司应保留农民工的工资核算记录,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3.工资发放应按月为单位,最后工资支付日期不得延迟至下个月。
4.公司应将工资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发放给农民工,确保工资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5.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工资无法及时转帐,公司应提前告知农民工,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工的工资不受影响。
四、工资支付保障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资支付账户,将农民工工资单独存放,并按月进行统一支付。
2.公司应及时将农民工的工资按时支付到农民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3.公司应确保工资支付的安全性,采取措施防止工资支付信息泄露和误操作导致工资支付错误。
4.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出纳制度,确保工资发放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5.公司应及时解决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确保农民工的工资得到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
五、工资发放监管1.公司应聘请独立的工资监管机构,对工资支付过程进行监管和审核。
2.工资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工资监管机构应公开招聘工资监管人员,并定期组织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工资监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工资争议解决1.如发生工资争议的,农民工应首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相关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2.相关劳动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农民工的工资争议投诉,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问题。
3.如劳动监管部门无法解决争议,农民工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工资发放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概要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 〕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经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落实,各分部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第三条项目部和分部要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第四条各分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对施工队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每月5日之前各队负责人将上月考勤表及工资表交分部财务部,分部财务部在15日前将工人工资打到本人银行卡中,实现工人工资由项目分部直发。
没办银行卡的卡工人工资由财务现场发放,工人凭身份证当场领取工资。
第五条分部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第六条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八条各分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第九条各分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
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第十条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方案
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方案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我们项目部成立了民工工资发放监督领导小组。
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
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组员都将承担相应的职责。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1.实行劳务用工登记制度,确保农民工的身份和工作情况得到充分记录。
2.建立健全劳务用工考勤制度,对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3.确定农民工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支付。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避免出现拖欠情况。
5.实行农民工工资公示制度,公开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
6.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信息。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情况,我们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该预案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原则,即在保证农民工权益的前提下,尽快解决支付问题。
2.适用范围,即在发生工资支付问题时,该预案将被启动。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包括信息收集、问题分析、解决方案制定、实施和监督等。
5.后期处置,包括对问题进行跟踪和评估,并进行记录和总结。
6.其他事项,包括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等。
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方案为确保农民工工资的顺利支付,我们项目部制定了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方案。
该方案包括上述三个部分的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的制定和完善。
我们将全面贯彻执行该方案,并不断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监督进程、检查和处罚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
办公室负责上下联络、信息反馈和日常投诉处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他负责按时发放项目农民工的工资,确保不会引发群体事件。
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1、劳务用工登记1)农民工进入项目后,首先需要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个人电话、家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法律手段
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失信
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劳动法》和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的规定,高度重视民工管理,特别是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以下是我们部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台账。
严格审查身
份证的有效性,拒绝吸纳童工、未成年人和无效证件者,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派遣协管员到项目部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位民工的进出场时间都记录在台账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建立民工花名册,每月劳务分包单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备案,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控制最低工资,项目部审查每位民工的工资。
3、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签收,项目经理部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天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公示民工工资总支付情况。
三、工资发放监督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工工资的管理,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工资支付1. 工资计算工资应按劳动合同或工资协议中的约定进行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
2. 工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工人所在工地的工资支付具体时间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3.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可采用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形式。
用人单位应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资,确保工人权益得到保障。
4. 工资单据用人单位应向工人提供工资明细单,明细单应详细列明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项目,并用工人所能理解的语言和数字进行说明。
三、工资保证1. 工资保证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时,可以要求工人缴纳一定额度的工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
工资保证金应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
2. 工资清算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算工人的工资,并告知工人有关工资计算和支付情况。
3. 工资争议处理工人对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四、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对现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产生影响的,以本办法为准;如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本办法不相符的,则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是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内容,用以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工人权益和加强监管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确保工人的工资得到及时支付和保障。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措施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措施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辛勤劳动,为城乡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工资管理,各地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工资发放制度。
各地要制定明确的规定,规范工资的计算标准、发放时间等,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建立工资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公开和透明,方便农民工查询自身工资情况。
其次,加强用工单位监督管理。
用工单位作为农民工的直接雇主,应当履行好工资支付的义务。
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于拖欠工资、恶意克扣工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罚,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
各地需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诉举报渠道,为农民工提供便利的举报方式。
同时,要加强对举报信息的核实处理,确保对违法用工单位的惩处力度。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提高工资支付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第四,强化法律保障。
各地应当加大对违法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通过司法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可以建立一些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只有当农民工们知晓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使工资发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总之,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措施至关重要,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法律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都需要加大力度。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发展。
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工资发放)概要
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工资发放)概要传媒二标项目部农民工工资保证体系目录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三、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四、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六、工资支付民工工资保证体系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 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为工程施工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建立有效遏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 规避企业所承担的劳资风险,将损失降低至最小化。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一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机构, 专人专职负责劳资发放事宜。
组长:副组长:组员:(二管理职责1、项目部设臵劳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工作。
2、项目部劳资管理办公室:①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②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③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
(三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资管理制度,具体流程如下:一、入职:对新进场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小班组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劳资管理处登记入职; 再由劳资管理人员协同财务处为工人办理银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可见样表:《民工入职备案表》《温馨告示》二、清点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劳资管理人员配合,完成施工现场作业面的人工考勤记录。
可见样表:《每日工人出勤登记表》三、结算由劳资管理人员组织各劳务施工班组对其手下工人的工资支付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并由劳资管理人员统计出工程款发放时段内, 现场工人出勤率,模拟出所需要的人工工资费用,并上报项目经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深化劳动关系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职业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
三、薪酬支付指标(一)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按季度合同约定或月结支付,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签订,不得通过任何理由变动或者推迟支付,所有劳动支出应当全额支付。
(三)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月平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工资发放内容(一)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应当包括工资、补贴、福利等,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确定。
(二)农民工的工资按每月发放,视工种不同,用工单位可以按每日发放。
(三)农民工的福利待遇应当按公积金制度等规定发放,对没有达到劳动合同规定标准的,用工单位应当及时将福利补足。
(一)用工单位应按照法定期限发放农民工的工资。
(二)如果用工单位未能按时执行发放工资的义务,应当给予农民工合理补偿。
(三)对于不正常发放工资、不正当拖欠或拒不支付工资的用工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劳动报酬的处理原则(一)劳动报酬由用工单位及其雇主维护。
(二)履行劳动报酬付款义务,遵守工作秩序,尊重农民工工作从心,营造良好劳动关系氛围。
(三)维护农民工获得本应由其自己劳动而获得的合法工资权益,由用工单位保证其获得的劳动报酬的数额正确和落实。
(一)用工单位、雇主及用工单位的授权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统一、及时地按照规定的时间、金额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用工单位应当落实相应的工资支付和管理控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和教育,提高农民工工资发放率。
八、工资支付方式(一)可以通过现金、转账或其他方式发放农民工工资。
(二)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农民工要求使用账号方式发放工资,对工资一比一账面登记,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
九、监督检查(一)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收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违法行为采取必要的调查处理措施。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范文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范文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和落实。
一、工资发放保障制度:1. 最低工资标准: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劳动力成本等情况,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民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同时适应当地经济情况和社会发展。
2. 工资支付期限:雇主应当按照法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准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
一般情况下,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但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以按照半月或者十天为一个支付周期。
3.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保障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对于无法办理银行卡的民工,可采取邮局汇款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4. 工资单和工资保留记录:雇主应当向每位劳动者提供工资单,详细列明每月工资、工资组成、扣除项目等内容。
同时,雇主应当保留工资核算凭证和工资发放记录,以备日后工资争议处理和监督检查使用。
二、监督措施:1.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密切关注工资支付情况。
如发现工资拖欠或不足,将责令企业立即支付,并可以处以相应的罚款,并依法追究雇主的法律责任。
2. 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劳动者及时举报工资拖欠和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和在线举报平台应当提供给劳动者,保障举报者的权益和信息的真实性。
3. 公开透明: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情况向劳动者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工资拖欠问题,雇主应当及时向劳动者说明原因,并承诺尽快解决并支付工资。
4. 法律援助:对于工资拖欠问题,劳动者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取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及监督措施的一些范文,具体实施还需参考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如下:
一、为严格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农民工权益保障水平。
二、各级政府应当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程序和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四、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和审核机制,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对工资支付记录进行完整保存,以便随时核查。
五、企业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建立工资支付记录档案,明确工资条目和支付情况,及时向农民工公布工资支付信息,接受农民工监督和检查。
六、企业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八、对违法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惩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并报文化部、工商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工作需各方积极配合,确保工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上海工程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上海工程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内各类工程项目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发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收取工资。
第四条工程项目相关各方应当共同加强协调,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建设单位、用工单位和农民工应当共同履行工资发放的相关义务,不得逃避责任或者以任何形式压缩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仅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工资发放。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妥善安排资金,确保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用工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督促用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少发或者延期发放工资。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发放台账,并定期与建设单位进行核对,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第三章工资发放监督管理第十一条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履行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配合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工资发放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信息公示制度,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并定期更新。
第十四条工资支付争议应当依法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关于劳动条件的协议。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指工程项目的施工甲方,负责项目整体运作的单位。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篇: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
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
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
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承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
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
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
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工程部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程部把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制订本办法,一、严格执行农民工就业的准入规定1、建立农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的台账,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录用,项目经理要每周进行检查,确保每一位农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账上。
2、农民工入场前,分包队伍要根据所承担的用工数量,工种等提交劳务用工使用计划并明确各工种进场时间及人数,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按计划和工程实际检查记录实际人数和工种数量,每周记录一次,做为工程付款参考依据。
3、分包单位与农民工要签订使用合同并有承诺书,为农民工办理相应的保险手续,并登记造册,以备各级检查。
4、总包单位设立审查,抽检制度,每周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对分包入场施工人员进行检查记录备案,工程部每月对分包队伍进场施工人数抽查一次,并做为工程付款的依据。
二、工资发放办法1、分包队伍对农民工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每月按时发放。
2、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3、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分包队伍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各施工现场暂设公式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分包队伍对其所签约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全面负责,工程处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全面监督检查2、工程处认真把好分包队伍结算关,加强成本管理,按工程进度付款。
四、奖惩办法1、分包队伍合同签订的主管单位(驻庆办事处)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有监管责任,分包队伍不能按时发放有监管责任,分包队伍不能按时发放,办事处拒付到户资金,先解决工资发放问题2、农民工工资发放出现问题上访到公司时,公司可以启动分包队伍的工程履约保证金,经分包队伍确认后,在履约保证金中补发农民工工资。
3、出现上访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包队伍,公司在所有工程将不再与其发包和签订合同。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一、管理办法(一)实名登记制度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工作时间等。
实名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无误。
(二)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持一份。
(三)工资核算制度建立规范的工资核算制度,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准确计算其应得工资。
工资核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四)工资支付方式优先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用人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无法通过银行代发的,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并要求农民工签字确认。
(五)工资支付周期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应当按月支付,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特殊形式的,支付周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工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保证措施(一)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按照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足以支付工程项目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监督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
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企业(以下简称“雇主”)就业的农民工。
第三条工资发放责任1.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雇主和农民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3.雇主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岗位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章工资发放机制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1.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固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不得延迟支付工资。
2.如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工资,雇主应提前通知农民工,并在延迟期限届满后立即支付。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1.工资支付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2.流动性差或无法自主支配工资的农民工,可以通过银行卡、邮政汇款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六条工资明细及计算1.雇主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并明确列示工资组成、计算公式及调整方式等。
2.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周期进行结算,一般为月结。
第七条扣除与补偿1.工资支付过程中,雇主不得随意扣除农民工的工资。
2.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扣除项目,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并告知农民工。
3.如因农民工违背劳动纪律、合同约定或需支付的赔偿等,雇主有权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工资监督机制1.雇主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的监督机制。
2.雇主应配备专职工资管理人员,负责工资发放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违规处罚1.若雇主未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2.若雇主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法律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与适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一条生效与变更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需变更,应经雇主和农民工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11.工作内容与要求1.1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1.2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参与制订车间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并实施。
1.3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指示和规定,参与制订企业职工的晋级、奖励晋级、调整工资的政策和办法。
1.4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定额完成情况,核定下达班组的工资含量系数,并结合班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应提的工资总额。
1.5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工资性津贴标准。
1.6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所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结合落实定额核定车间的奖励基金水平。
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核(预)批班组奖励基金指标,并对车间奖励基金进行管理。
1.7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工资待遇的规定。
1.8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修)订企业学徒(熟练)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
1.9负责职工工作调动的有关工资处理工作。
1.10掌握国家有关工资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结合企业具体状况,组织或协助领导推行和完善结构工资、定额工资等利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各种工资分配形式。
1.11深入班组,指导、检查班组的工资定额管理和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责任与权限2.1对参与制订有关工资方面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定额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有权检查、指导对政策、规定、办法的贯彻执行。
2.2对给班组核定下达的工资含量系数及应提工资总额负责。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1一、总则1.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即惠州本部胶驻外工作的职员)。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津贴事项(技术系列的项目津贴除外)。
二、工资结构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
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
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项目开发人员还有项目津贴。
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2.4项目津贴自研发项目经总经理批准立项后,于相关研发人员当月工资中发放。
项目经理每月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发放比例,最高为工资标准的20%。
2.5项目完成情况由公司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评估。
项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项目津贴自完成当月停发。
在预定的截止时间,如项目完成率低60%,项目津贴自当月停发;如项目完成率高于60%,项目津贴继续发放,直至项目完成当月为止。
技术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项目评估价值、完成的质量、进度情况,确定项目奖的发放。
2.6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
2.7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
三、工资系列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
3.2行政工资系列适于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农民工的数量大幅增加,其中不乏许多无法在城市稳定就业的人群。
而发放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的问题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各地区制定了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以下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措施,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用人单位在招聘农民工的同时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劳动大纲、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等条款,并对劳动成果进行评估,确保劳动者得到合理的报酬。
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在确认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时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同时还应当参考当地的工资标准,确保农民工获得相应工资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在人员招聘、合同签订等过程中明确工资待遇的条款,确保农民工知晓自己的工资待遇并获得应有的报酬。
三、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如果出现工资拖欠,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部门报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欠薪。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按时支付工资且导致农民工无法生活,用人单位需要担负法律责任。
四、信息公开农民工工资信息应当公开透明,用人单位需要在企业门口、劳动监察机构和互联网等多个渠道公示信息,包括工资水平、工作时间、工作要求等。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配合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五、劳动监察劳动监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点,也是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监察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巡查,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进行警告、处罚等处理,并建立黑名单库,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并约束其进入行业。
六、救助机制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过程中,出现欠薪的情况时需要建立救助机制。
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补偿,对用人单位无法支付工资的农民工进行救助。
同时,劳动监察部门需加强对欠薪情况的排查调查,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维护。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避免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护企业市场良好信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65号),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细则》(市劳发[2007]131号)等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企业工作要求1、施工企业作为项目部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经常进行督查,必须成立防止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指导并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2、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办法和制度。
施工企业领导要经常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检查工作,并要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点的检查内容,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立即督办整改,一旦出现拖欠行为和劳务纠纷时,要积极进行协调,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问题,防止事态扩大,矛盾上交。
3、施工企业要在施工现场、农民工住所通过公布本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张贴发放维权宣传单等形式对农民工进行维权宣传教育。
4、施工企业要加强项目部内部管理,防止由于管理疏漏而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切实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工程用款,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筹措资金清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新开工项目杜绝拖欠,未发生拖欠的项目杜绝发生新的拖欠。
5、施工企业必须保证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二、施工企业项目部工作要求1、项目部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项目部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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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二、范围
适用于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管辖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项建筑工程。
三、实施办法
3.1、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3.2、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分包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一般按照签订分包合同金额的3%--5%;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3、推行分包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立健全分包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3.4、推行民工上下班打卡制度,动态监管各民工个体工时情况,以保证民工工资核算真实性、准确性。
3.5、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四、保证措施
4.1、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监督、宣传、协调和查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相应的专项监管人员,负责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
4.2、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担任该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同时选举一名公司派驻项目部的管理人员为该小组副组长,负责制定该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4.3、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民工相关信息登记,建立录用的农民工用工花名册;并提取其指纹及照片、办理进出场工牌,以便用于民工上下班打卡。
(附表1)
4.4、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考勤制度,用于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
(附表2)
4.5、每月末各分包单位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提交当月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部及时针对各分包单位已完工程量、考勤信息及分包合同支付比例审核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并最终确定当月支付金额。
4.6、各分包单位根据项目部当月支付金额及民工出勤情况,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并上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审核。
4.7、项目财务部应根据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及时支付当月民工工资,且应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4.8、各项目部应定期自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
一旦发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对于出现拖欠、克扣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数额不实等情况的项
目,由公司研究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同时针对实际情况对项目部处一定罚款。
4.9、工程结束或民工退场,各分包单位在3日内完成民工工资结算工作,确定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并上报项目部。
对已完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项工程结算工作,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比例,支付时间;确定支付金额,且应先保证该工程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见附表3)
4.10、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领导小组同时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
项目部必须于开工前将《民工工资维权告知牌》设置在“五牌一图”处,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六、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6.1、项目部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6.2、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6.3、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6.4、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
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七、处罚措施
7.1凡到公司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该项目承包负责人处于2000元罚款。
7.2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到上级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而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承包项目负责人处于20000元罚款。
7.3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项目承包负责人处于300000元以上的罚款。
附表1
某某项目务工人员登记表
施工总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莫某项目部
附表2
某某项目部某某分项工程民工工资支付清单
施工总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莫某项目部
分包单位:年月日
附表3
某某项目部某某分项工程民工工资结算清单支付表施工总包单位: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莫某项目部分包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