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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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3篇)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一、实习管理1. 在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请示其指导处理。

2. 实习生需执行24小时跟师值班制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享受寒暑假,需按时上下班及值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3. 实习生应认真撰写学习小结,勤于记录学习笔记,并定期参加实习小组讨论会,交流学习经验,持续改进学习方法。

4. 实习结束时,需针对各科室实习经历撰写出科小结,并按规定接受理论及操作考核。

二、行政管理1. 实习生应勤奋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升自身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巩固并提升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科学思维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 树立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及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能吃苦耐劳,做到脑勤、手勤,夯实基础,提升技能。

5.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医院。

6. 爱护医院医疗、实验、教学设备,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7. 爱护公物,保持环境整洁,言谈举止文明,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8. 如在实习期间犯错或有过失,应主动汇报并接受上级批评处理,同时及时向学校报告。

三、住宿管理1. 医院不提供实习生宿舍。

2. 实习生在外租房期间,因宿舍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请假管理规定(一)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学生不放寒暑假,节假日需服从科室安排,原则上不得离开实习医院。

因病因事或联系就业等原因需请假者,需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1. 因病因事请假:需提供就诊医院(我院或上级医院)的诊断证明(急诊可后补),并经所在科室和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批准后生效。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实习。

因特殊情况请事假者,需认真填写《六盘水安居医院实习生请假申请表》,并完成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环境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接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学院内进行实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伤害。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义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必须为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

第二章实习单位的义务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学生安全参与实习活动。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九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享有与实习单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休假等。

第十二条学生参与顶岗实习前应当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深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习活动。

第三条定义1. 实习:指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实践环节中,通过实地参观、实验、调研、实习等方式,增进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学习。

2. 实习单位:指学校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单位。

3. 实习指导教师:指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并评价学生实习成果的教师。

第四条原则1. 学生自愿原则:学生实习活动应当基于学生的自愿原则,学生有权拒绝参与任何不符合自己意愿的实习活动。

2. 双方互惠原则: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活动中相互尊重和互惠,实现共赢。

3. 实习单位合法经营原则: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首先要求实习单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第二章实习协议第五条签订实习协议1. 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在开展实习活动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保险、实习报酬等事项。

2. 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共同参与实习协议的签订。

3. 实习协议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

第六条实习协议的内容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2. 学校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3. 学生的姓名、学号、所在专业、联系方式;4. 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和实习时间安排;5. 实习保险和实习报酬情况;6. 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姓名及联系方式;7. 实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和盖章。

第三章实习管理第七条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1. 学校应当指派专门教师担任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评价。

2.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对学生实习成果进行评价,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实习单位的要求和学生的表现情况。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如下:1. 实习申请:学生在实习前需要向学校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邀请函、实习计划等。

2. 实习安排: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习意愿,为其安排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并与实习单位沟通确认。

3.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实习指导:学校将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实习报告: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估和评价。

6. 实习考核: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实习成果等方面,成绩将作为学生绩点和学分的一部分。

7. 实习证明:学生完成实习后,实习单位将向学校出具实习证明,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给用人单位或继续升学等。

8. 实习保险: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9. 实习纪律:学生需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不得违法违规。

10. 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实习总结,提炼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以上是一般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进行实习前应详细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目的和意义: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养,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等。

2. 实习程序:包括实习的申请、安排、实施和总结等程序。

3. 实习的时间安排:确定实习的起止时间和每天的工作时间。

4. 实习的工作内容:详细说明实习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实习的指导与监督:明确实习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监督责任,并确定定期沟通和考核的方式。

6. 实习报告和评估: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并对实习进行评估。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实习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四)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学院设立实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安全教育;(三)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四)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五)定期向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实习安全教育第六条学校应将实习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三)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四)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五)实习基地相关安全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实习安全教育讲座、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基地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根据国家教育____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____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____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的实习行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实习活动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实习是指学校组织学生进入实际工作单位进行实际操作、实际实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过程。

第三条学生实习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学生实习单位和学校应当按照实习双方的意愿和基本要求进行内容、时期、方法等方面的协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组织、条件和保障,制定实习考核标准,加强对学生实习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所有参与学生实习活动的师生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六条学生实习活动应当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实习的程序第七条学生实习应当经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同意,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实习信息的发布和宣传,使学生了解实习的机会和要求。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生管理系统等途径了解实习机会,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实习管理的数据库,记录学生实习信息,包括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地点等,方便学校对学生实习活动的管理和评估。

第十条学校应当委派专门的老师或实习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协助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制定实习计划,并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

第十一条学生实习的选拔工作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背景、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实习能力,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公示选拔结果。

第十二条学生实习的实施应当有实习合同或协议作为依据,明确实习的内容、时间、地点、薪酬等相关事项,并由实习单位和学生签署。

第十三条实习过程中,学生实习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三章学生实习的要求第十四条学生实习应当围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为目标,确保实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规范管理学生实习活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的各个阶段,包括实习前、实习中和实习后,旨在确保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是学生实习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实习单位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任务。

第五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后的事故处理等。

第二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六条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实习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

第七条学校应邀请专业人士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学生对安全问题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实习前的安全宣传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

第十一条实习单位应对学生的工作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等,并进行使用培训。

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组织学生参加实习期间的安全演习和紧急救援演练,提高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第四章实习后的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习后的事故处理机制,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

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按照规定,将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学校应根据事故的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3篇(最新篇)

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3篇(最新篇)

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3篇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3篇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岗位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下面是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大学生实习管理规定1为了吸引、选拔优秀的到本公司工作,规范大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订以下办法:1.实习须具备的条件①原则上要求是本科或本科学历以上大学生,在校品学兼优;②由学生本人提交实习的书面申请,经相关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③实习生在到岗实习前须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实习生个人情况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④实习生须提供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若无则由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公司承担。

实习时间的规定①为实习在一段时间内能取得一定效果,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少于一个月;②考虑到公司作业需要,实习期间每次请假时间不得长于5天以上者。

③实习期间有严重违纪现象者。

第七章实习总结第三十五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写实习日志、进行总结。

第三十六条在顶岗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总结、考核、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学生顶岗实习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在顶岗实习结束后,对表现达合格及以上的学生,由学校与企业一起颁发学力证。

顶岗实习学生请假、辞职管理制度一、学生因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临时不能实习的,应按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在任何时间,无论时间长短均需书面形式提前向实习单位提出申请,经实习单位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1天以上的请假需在实习单位批准后的当天主动告知校内指导教师。

工伤假:学生因公负伤,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经厂方确认,按照厂方工伤管理办法实施。

二、学生因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或不能胜任实习岗位的,必须按实习单位及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实习中止手续。

实习中止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校内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为有效。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学生实习管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等职业学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的实习活动,包括学校组织的实习和学生个人申请的实习。

第三条定义1. 学校实习办:学校指定的负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部门。

2.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的教职员工。

3. 实习单位:与学校合作,提供实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

4. 学生实习协议: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明确实习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5. 实习报告:学生实习结束后,按照学校要求撰写的实习心得和体会。

6. 学生实习备案:学生实习开始前,学生须向学校实习办备案。

第四条学校实习办的职责1. 组织实习活动,包括与实习单位合作、招募指导教师等。

2. 安排学生实习,确保学生实习活动按照规定进行。

3. 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评价学生实习成果。

4. 监督实习活动的落实,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章实习准备第五条实习信息发布1. 学校实习办负责发布实习信息,包括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带队教师等。

2. 学生通过学校官方渠道获取实习信息,并按照要求报名参加实习。

第六条实习岗位选择1.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实习岗位。

2. 学校实习办提供相关指导和建议,协助学生选择合适的实习岗位。

第七条学生实习备案1. 学生实习前,需向学校实习办备案。

2. 学生须提交个人信息、实习岗位选择、实习计划等相关材料。

3. 学校实习办审核学生备案材料,并确认学生实习资格。

第八条实习单位申请1. 实习单位应向学校实习办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实习岗位需求和实习任务书。

2. 学校实习办审核实习单位的资质和实习任务,确定是否合作。

1. 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三方签订实习协议。

2. 实习协议包括实习起止时间、实习任务和责任、实习报酬及其他相关事项。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3篇
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的经费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据实从实习单位成本中列支;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学校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可以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网,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一、实习目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旨在提供学生实践锻炼的机会,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增加实践经验,提升职业素养。

二、实习岗位学校将根据学生专业和实习需求,提供多样化的实习岗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

实习岗位的选择应与学生专业相关,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

三、实习条件1. 学生实习的最低学分要求是50学分以上,且已完成专业核心课程学习。

2. 学生须通过学院组织的实习招聘与申请流程,获得实习机会。

3. 学生须签署实习协议,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等。

四、实习期限1. 学生实习的最短期限为一个月,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2. 实习期限由实习单位和学生双方协商决定,并报学校备案。

五、实习教师指导1. 实习单位应指派专门的实习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2. 实习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指导和实习进展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表现和问题。

六、实习安全1. 实习单位应确保学生的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 学校将定期进行实习单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实习环境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七、实习报告1. 学生须提交实习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所取得的成绩和困难、对实习单位的评价等。

2. 实习报告应具体、真实,学校将对实习报告进行审核和评分。

八、实习评估1. 实习教师将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2. 根据实习评估结果,学校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计入学生个人成绩。

九、实习证书1. 实习结束后,学校将颁发实习证书给合格的学生。

2. 实习证书将作为学生求职材料的一部分,有利于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

十、实习管理监督1.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实习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学校将定期开展实习工作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实习管理规定。

十一、违纪处理1. 若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违纪行为,学校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纪律处分。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三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三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个示例的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习生的管理,提高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实习活动的教育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习生是指按照学校的安排,由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实习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学校已授权的学生;2. 具备所实习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健康状况良好。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每位实习生指定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其进行实习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实习指导经验。

第五条:学校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具体安排根据实习岗位的需要和实习生的学业要求进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学校实习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2. 认真学习实习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完成实习任务;3. 关注实习单位的发展和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4. 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第七条:学校实习生有以下权利:1. 获得实习相关的培训和指导;2. 获得实习报酬或者补贴;3. 得到实习指导和评估;4.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学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工作纠纷,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学校实习生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学校实习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和实习单位,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学校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不符合实习要求的学校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给予批评、警告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严重者可以取消实习资格。

第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实习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实习生和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实习生的管理工作,提高实习生的工作质量和学习效果,特制定本条例。

实习管理的规定(3篇)

实习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习管理,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实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接收实习生的部门、岗位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单位实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原则;(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四)教育与培养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实习生选拔与录取第四条实习生选拔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发布实习信息:通过校园公告、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实习信息,明确实习岗位、人数、要求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有意向的实习生根据要求报名,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三)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等;(四)录用: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实习生。

第五条实习生录取后,单位应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实习岗位与安排第六条实习岗位应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兴趣爱好和单位实际需求进行安排。

第七条实习岗位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实习生专业发展方向;(二)有利于实习生提高实践能力;(三)有利于实习生全面发展;(四)有利于实习生身心健康。

第八条实习岗位安排应经过以下程序:(一)实习生报名;(二)单位根据实习生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进行岗位分配;(三)双方签订实习协议;(四)单位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

第四章实习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实习内容应与实习生专业相关,包括以下方面:(一)专业知识学习:实习生在导师指导下,学习与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二)实践操作:实习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三)职业素养培养:实习生在导师指导下,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协作、时间管理等;(四)创新能力培养:实习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创新项目,提高创新能力。

第十条实习要求如下:(一)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实习,不得无故缺勤;(二)实习生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三)实习生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单位活动;(四)实习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实习情况,接受导师指导。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推荐就业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推荐就业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推荐就业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和推荐就业服务工作,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学生顺利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高职高专学生的实习管理和推荐就业服务工作。

第三条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和推荐就业服务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机会和就业信息,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第四条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和推荐就业服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学生有机会参与实习和就业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第二章学生实习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机制,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学生实习应与学生的专业和培养目标相匹配,学校应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供丰富的实习机会。

第七条学生实习应采取实地参观、实践操作、实际工作等形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实习指导和监督机制,指导学生制定实习计划和目标,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并定期进行实习评估和反馈。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实习档案,记录学生实习的情况、成果和评价,为学生未来的就业提供参考。

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实习单位的监督,确保学生在实习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实习中的纠纷和问题。

第三章推荐就业服务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系统,向学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包括各个行业、职位的岗位需求、待遇水平等。

第十三条学校应组织职业指导和就业辅导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和行业动态,提高求职技能和面试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应积极与各个企事业单位合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推荐。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校企合作平台,促进校企共建共享,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跟踪和评估机制,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就业质量,并根据调查结果不断改进就业服务工作。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5篇)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____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范顶岗实习工作,使顶岗实习达到预期效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顶岗实习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通过顶岗实习,全方位了解专业和职业,达到从业基本要求,实现就业零适应期。

第二条: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半年。

根据毕业顶岗单位(或用人单位)的实际,对顶岗实习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顶岗实习工作由系分级管理,分别成立相应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实施,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由系教学办.学工办等负责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

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班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考核各班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管理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系顶岗实习工作经验交流;保证实习经费;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的问题;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协助我系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督促、协助统一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安全保险;研究解决我系校外实习基地管理机构人员和聘请的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兼职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报酬问题;着力推进以就业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工作。

第五条:各系成立由各班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主要职责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制(修)订包括专业顶岗实践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实践报告格式和分专业的毕业实践考核标准、实施计划等;选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在实习经费保证的条件下积极对顶岗实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和工作总结。

顶岗实习管理质量标准见附件一。

第六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具体组织和实施顶岗实习工作,系可选派专业课教师为指导教师或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能工巧匠为兼职指导教师。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实习生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专业技术素质,为用人单位输送“纪律严明,素质优良,品行端正”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上班制度1.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进出实习单位必须出示有关证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实习生进入工作场地前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好服装、鞋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实习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班组长或师傅批准,返回岗位应向班组或师傅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4.实习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不乱动设备,不得无故损坏。

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师傅,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拆卸或启动设备,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5.爱护工具、量具,节约原材料、认真做好所在岗位的设备保养、做好实习场地和工位的清洁卫生工作。

6.在工作场所内,不准嘻闹、奔跑和大声叫喊,上班不准串岗,不准打瞌睡、干私活、看小说或参加非企业组织的其它活动。

7.尊重实习单位领导和师傅,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顶岗作业的要求。

8.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习单位利益。

二、考勤制度1.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即所在实习单位的班组(师傅)代为考勤或所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小组组长考勤(学校指定)。

实习领导小组成员将不定时抽查。

2.实习小组组长(实习单位为一人者,自己填写考勤表)须将考勤情况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每学期按规定时间上报学校实训处,并将考勤情况向班主任汇报。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范文(三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范文(三篇)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习生的管理、维护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实习生的能力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实习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习生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尊重师生和其他员工,恪守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素质。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实习生的基本权益第五条实习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学校不得歧视实习生,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籍贯等为由对实习生进行任何不公平的待遇。

第八条实习生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工作保障措施,确保他们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安全。

第三章实习生的管理与评估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实习生管理体系,明确实习生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管理要求。

第十条学校应当对实习生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定期召开实习生经验交流会,以及实习生工作总结会,帮助实习生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为表现优秀的实习生提供实习延期或转正的机会,以鼓励他们的学习和进步。

第四章实习生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三条实习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四条实习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与实习工作,完成实习任务,不能无故缺勤或延迟工作。

第十五条实习生应当保护学校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六条实习生应当尊重师生和其他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睦的工作氛围。

第五章学校实习生管理的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习生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生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实习生的管理程序。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实习生管理人员,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对实习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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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四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

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第七条学校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顶岗实习指导小组。

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制订顶岗实习计划,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参加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提供条件。

学校应当设立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机构。

校长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过程管理第十三条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与实习单位、学校与学生家长应当分别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

顶岗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十五条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实习报酬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

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学生和学校必要的补助。

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

实习报酬的形式、内容和标准应当通过签订顶岗实习协议约定。

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第十九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

学生在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以外场所住宿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协同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

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志,学校的实习辅导员应当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正常秩序。

第二十一条实行校企双方共同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统一格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

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学分,学校为合格学生颁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认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并纳入学籍管理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经历证书》内容包括实习单位与学校双方对学生实习的评价与鉴定,其依据为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的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1)顶岗实习协议;(2)顶岗实习计划;(3)学生顶岗实习周志;(4)学生顶岗实习报告;(5)学生顶岗实习成绩;(6)顶岗实习巡回检查记录等。

学生顶岗实习周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由学生撰写。

第二十四条县(市、区)、市(地、州)、省(区、市)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学校、企业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对不履行顶岗实习管理职责的学校,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顶岗实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习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管理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

第二十七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顶岗实习学生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习学生,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要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

保险责任范围应当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

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的经费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据实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学校支付投保经费的,保险费可以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接收学生实习的需要,制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实习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

学校应当与实习单位协商,为实习学生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一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应当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1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20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2、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者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实习,实习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严肃处理。

3、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同时也是企业的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

按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准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

遵守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从严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虚心向师傅学习,努力工作,注意安全生产。

4、学生在带队老师和单位指导师傅指导下,认真学习,积极训练,努力完成实习任务,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需要。

6、学校因教学、管理的需要,要求学生回校时,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及时返校,违者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7、每学期由学校带队老师与就业办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考核。

8、实习期间在社会上或给实习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生,除按规定开除学籍外,对实习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企业开除的,视同被学校开除。

1、在校期间表现差,受校纪留校察看或严重警告三次以上处分且屡教不改的实习生。

2、毕业时没有获得毕业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结业生。

3、欠交学校各种费用的实习生。

4、在顶岗实习期间,由于学生技能太差、品行不良、劳动纪律不好等自身原因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实习生。

5、在下厂实习期间,未经学校和单位同意,擅自离岗和自找实习单位的实习生。

四、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几类问题的管理规定(一)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1、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须提前学校联系,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前往单位实习。

3、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合法的施工生产许可和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能够给学生提供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3)单位能为学生配备合格的实习指导及日常管理人员;(4)能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

5、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实习情况,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实习回访调查。

(二)学生离开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1、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不能私自离开单位。

如需请假,必须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时间超过一周需告之实习指导教师,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单位。

2、如确实有特殊且正当原因需要离开现实习单位的,必须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同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得到实习单位批准后方可离职,并与实习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3、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允许私自离开单位的,一切责任自负,学校不再负责安排实习单位;因学生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学校还要对学生本人进行纪律处分。

4、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辞退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不能参加该专业技能鉴定,学校不安排实习和就业;情况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生校外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1、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校外实习教学内容后,学校对学生校外实习进行考核评定。

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成绩。

2、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对学生的校外实习表现认定、学校对校外实习的回访和调查结果、班主任老师的评价。

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按规定上交《校外实习考核评价表》,完成校外实习期间应完成的教学内容,方可进行成绩评定。

不按规定完成《校外实习考核评价表》的一律按不合格计入成绩。

3、校外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技能鉴定和毕业考试,延期毕业。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校外实习教学内容且成绩合格,获得学分,方可毕业。

一、安全制度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实习顺利进行,特作以下规定:2、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健全安全组织,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建立实习安全领导小组。

3、下实习单位前均应分成若干实习小组,组长为该组安全员。

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现有不安全苗头,及时向带队老师报告。

4、在上岗前,均应在学好《劳动法》的同时,自觉接受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结合岗位实际所制定出来的切实可行的安全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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