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最新]word资料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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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炼钢厂煤气作业的安全,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煤气作业,包括煤气生产、输送、使用以及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三、煤气安全管理要求1. 煤气系统安全管理:(1)厂区煤气系统所有设施必须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管理单位。

(2)各主要煤气设备、管道的阀门、吹扫点、放散管、人孔、脱水器、管道支架等附属装置,应进行编号,并将号码标在现场明显的部位。

(3)凡有煤气的场所均必须划定煤气危险区,在煤气危险区进出口或边界设立明显的煤气区域“标志”。

(4)任何情况下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危险区。

(5)在煤气危险区内经常有人停留或作业的部位,要设置固定式CO检测报警装置。

(6)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必须定期检测,在易泄露或易积聚煤气的位置设立比较固定的检测点,每班至少巡检2次,并要记录检测数据。

2. 煤气作业安全要求:(1)在常态下,煤气长时间存在或连续出现、或时间频繁出现、或煤气可能发生外泄的场所作业时,作业者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至少一名煤气防护员持有效煤气报警仪在现场近距离监护,并准备好备用救护器具(苏生器等)和备用空气呼吸器。

(2)在常态下,作业场所有可能短时间偶尔出现煤气的场所作业时,要有煤气防护员在现场监护,作业过程中现场有便携式CO报警仪连续检测。

(3)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4)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5)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6)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

(7)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8)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

四、责任与奖惩1. 各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内所有涉及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确保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煤气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本部门煤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煤气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煤气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设施管理(1)企业应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定期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2)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设备、设施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煤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装置等。

2. 监测监控(1)煤气危险区域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实时监测煤气浓度,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2)企业应建立煤气监测监控体系,对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作业安全(1)带煤气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煤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煤气区域作业应设立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应急预案(1)企业应制定煤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煤气事故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煤气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炼铁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炼铁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炼铁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炼铁厂的煤气是一种特别不安全的物质,必需严格管理以保证工人的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煤气安全管理组织煤气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煤气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包括订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审核和处理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等。

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近期工作情况,并订立工作计划及煤气安全预案。

二、煤气安全管理制度规定1. 生产前,必需对生产设备,机械、工作环境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明确煤气泄漏隐患,严禁无证人员进入现场。

2. 烧结、高炉、转炉操作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中发觉问题应适时报告,严禁单独作业,遵守操作规程。

3. 在炼铁厂工作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戴耳机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 对煤气泄漏、瞬时爆炸及工人意外受伤等事故要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引导员应持证上岗,责任心强,娴熟把握应急处置措施。

5. 安全管理员应完善记录系统,定期检查,要有不同应急方案。

6. 现场设有两个相距安全距离较远的自动泄压阀井,用于防止煤气泄漏引起的事故。

7. 在烧结炉内和变压器房等区域安装气体检测仪器和报警系统,能适时检测出煤气泄漏和瞬间爆炸,并实行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 煤气的调整和排撤,应由管理人员和专职工作员负责,对每一次操作记录安全事项、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9. 订立煤气安全操作手册,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名操作人员谙习操作程序,具备煤气操作学问。

三、煤气安全教育煤气安全教育是保证煤气安全的紧要环节,包括,煤气安全学问的讲解、每月固定安全教育培训课程以及煤气事故模拟演练等。

每年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和演练情况报告会,回顾过去的煤气安全问题和优化解决方案,帮忙员工更好的把握煤气安全学问。

四、煤气安全检查对于煤气设备和四周环境要进行每日巡查,定期进行仪器检测,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改善和维护和修理检修等。

每月定期检查煤气设备的安全性能,记录检查结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钢铁公司作为重要的工业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度目的、适用范围、责任和义务、安全管理要求等。

2. 制度目的煤气是钢铁公司生产过程中常用的能源,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钢铁公司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煤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和控制煤气泄漏、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煤气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钢铁公司内所有使用煤气的生产设施和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钢铁炉、煤气管线、燃烧设备等。

所有从事与煤气相关工作的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4. 安全管理要求4.1 煤气设备安全保障4.1.1 所有煤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2 煤气设备的进出口必须设置安全阀门,用于调节煤气压力和防止设备过载,安全阀门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也应被确保。

4.2 煤气泄漏防范4.2.1 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器,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及时发现煤气泄漏的情况。

4.2.2 如果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停止使用煤气设备、通风处理等,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3 煤气使用监控4.3.1 建立煤气使用日志,记录煤气的使用量和使用情况。

定期对日志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3.2 周期性对煤气使用设备进行巡检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4 员工安全培训4.4.1 钢铁公司应定期开展员工煤气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煤气的性质、防范煤气泄漏和爆炸的知识、应急处理等。

4.4.2 新员工应进行煤气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 应急预案和演练4.5.1 钢铁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煤气泄漏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

4.5.2 定期进行煤气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冶金企业的燃气安全,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冶金企业的燃气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维护以及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冶金企业包括炼铁厂、炼钢厂、铸造厂等。

第三条冶金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燃气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燃气设施和设备管理第四条冶金企业应配备专职燃气管理人员,负责燃气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第五条冶金企业应建立燃气设施和设备档案,包括燃气管道、阀门、压力调节器、燃气热风炉等。

第六条冶金企业应定期进行燃气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燃气管道是否存在渗漏、阀门是否正常、压力调节器是否工作正常等。

第七条冶金企业应定期对燃气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冶金企业应建立燃气设施和设备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和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燃气使用安全操作第九条冶金企业应对燃气使用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燃气的性质和用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冶金企业应对从事燃气使用操作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能够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应建立燃气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燃气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和设施。

第十二条冶金企业应定期组织燃气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燃气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应对。

第四章燃气泄露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冶金企业应建立燃气泄露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消除燃气泄露事故。

第十四条在燃气泄露事故发生时,冶金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人员,封闭阀门,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冶金企业应定期组织燃气泄露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燃气泄露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正确应对。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及生产设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2.生产部门(车间、工段)负责制定本部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生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燃气使用的各项工作。

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各部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燃气安全知识,遵守本制度规定,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三、燃气购进与管道维护1.燃气购进燃气的购进要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并按规定的规格存放。

存放场所必须通风良好,禁止在存放场所内进行明火作业或存储易燃易爆物品。

燃气存放场所应禁止与电器、通风设备等发生接触。

2.管道维护管道是燃气输送的重要通道,应定期进行维护,包括检查管道内部是否存在结构腐蚀、泄漏等现象,清理管道附着物,更换裂缝管道等工作。

同时,燃气管道须标明管道类型、放置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检查使用情况。

四、燃气使用1.使用前检查员工在使用燃气前必须进行检查,包括燃气接口是否正常、管道是否漏气、燃气用户是否正确开启,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同时,禁止私拉乱接燃气设备。

2.使用期间安全员工在使用燃气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用明火或其他高温设备接近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禁止在燃气使用场所内吸烟、使用华丽酒等易燃易爆物品。

(2)在使用燃气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周围通风良好,避免燃气密闭。

(3)使用燃气设备时要保持设备清洁,并经常进行维护检查。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使用后关闭员工在使用完燃气后,必须关闭燃气接口及燃气设备,并确认已关闭。

离开场所或停止使用时,必须关上所有燃气设备。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规范煤气使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转炉冶炼过程中煤气的管理,包含煤气使用、监测、操作和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煤气使用管理第四条煤气使用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第五条煤气使用人员在操作前必需查看煤气设备和管道的安全状态,确保无泄漏和异常情况。

第六条煤气使用人员必需依照企业规定的煤气使用计划进行操作,不得随便调整煤气压力和流量。

第七条在炉冶炼过程中,煤气使用人员必需依据生产需要合理掌控煤气供应,不能造成挥霍或过量使用。

第八条煤气使用人员必需遵守煤气使用操作规程,严禁在煤气四周吸烟、打火等不安全行为。

第九条煤气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煤气泄漏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煤气监测第十条公司必需配备煤气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煤气监测设备必需安装在明显的位置,便于监测人员进行察看和操作。

第十二条煤气监测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煤气监测人员在进行煤气监测前必需核对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煤气监测人员必需定期对煤气进行检测,确保其实现安全使用标准。

第十五条煤气监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采取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第四章煤气操作和维护第十六条煤气操作人员必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拆卸煤气设备。

第十七条煤气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前必需切断煤气供应,并进行安全排气。

第十八条煤气操作人员必需定期对煤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煤气操作人员必需保持操作区域乾净,严禁在操作区域放置易燃物品。

第二十条煤气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煤气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

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解聘等。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冶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内燃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燃气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燃气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 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 监督检查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处理燃气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5. 负责燃气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燃气设施的生产、维修和操作;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燃气设施的设计、安装和验收;3.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燃气设施的质量检验和监督;4. 财务部门负责燃气安全费用的管理和使用;5.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燃气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燃气设施的设计、安装、改造和拆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燃气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燃气设施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燃气设施运行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第十二条燃气设施运行中,应定期检测燃气浓度,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燃气设施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修,并报告燃气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员工应参加燃气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员工应通过燃气安全培训,取得燃气操作资格证书。

钢铁公司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钢铁公司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钢铁公司煤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进入煤气地区(岗位)值班、检修、检查不得少于2人,要携带好一氧化碳检测仪,相互联系,相互监护。

2、严禁在煤气地区的设备及管网附近取暖、乘凉、休息或睡觉。

3、煤气区域内未经检查确认的明、暗沟及隧道,严禁进入,以防中毒或窒息。

4、与岗位无关人员禁止动用煤气设备的各种阀门、仪表、仪器。

5、在煤气区域或进入设备内工作时,要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中10.2.2条款)。

A: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4PPm时可以连续工作8小时。

B: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40PPm时可连续工作1小时。

C: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80PPm时可连续工作30分钟。

D: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60PPm时可连续工作15—20分钟。

每次工作时间的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6、除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施均应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7、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为置换介质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不应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 m内不应有火源。

8、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预定要求,应按预定目的,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9、炉子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点火程序应为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不应先给煤气后点火。

凡送煤气前已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1 073 K(800C)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燃烧。

10、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11、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

停煤气时,应先关闭所有的烧嘴,然后停鼓风机。

12、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汽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若用蒸汽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人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

冶金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冶金煤气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煤气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冶金煤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冶金煤气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2. 生产技术部负责煤气生产、输送、使用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 安全生产部负责煤气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检查和事故处理。

4. 各车间、班组负责本区域煤气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煤气设施及设备安全管理1. 煤气设施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2. 煤气管道、阀门、仪表等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严禁私自改动。

3. 煤气设施及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煤气来源,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 煤气设施及设备停用时,应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确保无残留。

四、煤气作业安全管理1. 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2人以上,并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2. 带煤气作业必须佩戴隔绝式呼吸器,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3. 作业现场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4. 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严禁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5. 严禁在雷雨天进行带煤气作业,不宜在夜间进行。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煤气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员工进行煤气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煤气安全知识。

3. 对煤气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煤气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定期开展煤气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生煤气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3.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冶金煤气安全。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模版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模版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的管理及使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煤气的收集、储存、输送、利用和防护等环节。

第三条安全责任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煤气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对煤气管理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二章煤气管理原则第四条安全第一在煤气管理中,安全必须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因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安全。

第五条风险控制在煤气管理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职工安全。

第六条管理制度煤气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煤气收集与处理第七条煤气收集在转炉冶炼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收集产生的煤气,避免其泄漏。

第八条煤气处理对收集到的煤气,应当进行必要的处理,降低其有害成分含量,并确保安全排放。

第四章煤气储存与输送第九条煤气储存对于需要暂时储存的煤气,应当选择合适的场地和设备进行存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煤气输送煤气输送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输送设备和控制措施,确保煤气不发生泄漏。

第五章煤气利用第十一条合理利用对于煤气的利用,应当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价值,合理利用煤气资源。

第十二条设备安全在煤气利用过程中,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六章煤气防护第十三条防护措施在煤气收集、处理、储存、输送和利用的各个环节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职工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警示在煤气相关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警示职工注意煤气风险。

第七章煤气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应急救援在发生煤气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钢铁公司煤气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煤气管理制度

【】钢铁有限公司煤气管理制度主办单位:能源中心制度编码:制度页数:共页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2022 年月日生效日期: 2022 年月日依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6222—2005) 《建造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22)和(GB50235)加强对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的生产与使用的专业化管理,落实煤气管理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煤气系统安全、合理地运行,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的高炉、转炉、发生炉煤气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使用、管理、维修和煤气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合用于公司各分厂煤气生产与使用单位各基层煤气用户及其从业人员。

各分厂在采用煤气专业新工艺、新技术及其它先进的节能措施.而不能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分别报能源中心、生产处安环室、设备处、技术处、企划处备案并允许后,方可使用和运行能源中心职责:负责煤气专业化管理,是公司的煤气综合管理部门和使用煤气监察机构,承担主煤气系统整体规划、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以及各分厂煤气平衡、单耗测算与指标调整及实际考核、新增用户或者用量的审核、主管网的维护与安全运行、煤气防护和监测等工作。

1、能源中心按月、年对煤气的使用和分配进行合理平衡,各分厂应按平衡后的煤气单耗定额数量使用,不得随意超量使用.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遇有煤气平衡发生变化或者用户生产变动时,能源中心统一安排对煤气的调整.3、各分厂新增煤气设施(包括新、改、扩建工程),应向能源中心提出申请并附设计说明,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4、各分厂新增煤气设施或者暂时要求增加用量,须经能源中心核准。

5、各分厂暂时并影响到煤气平衡的检修,应提前报告能源中心,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由于无计划停产检修而造成煤气产销失衡,将追究有关分厂的责任。

6、负责组织、制定煤气的企业(内控)标准及适时修订工作。

(冶金行业)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冶金行业)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冶金行业)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1986)焦作市汇力机械制造有限X公司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节录)(GB6222--86)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区内的发生炉、水煤气炉、半水煤气炉、高炉、焦炉、直立连续式炭化炉、转炉等煤气及压力小于或等于12×106Pa(12.24kgf/cm2)的天然气(不包括开采和厂外输配)的生产、回收、输配、贮存和使用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凡涉及安全方面必须执行本规程,仍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程、规范。

本规程不适用于城市煤气市区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网及调压设施、液化石油气等。

因采用新技术、引进技术和引进工程而不能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时,需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附科学依据),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且报劳动人事部备案后,才能使用和运行。

1.各企业应依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

1.1.煤气设施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对于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

1.2.重大的煤气设施设计,应由持有主管工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颁发的设计许可证的设计单位设计。

设计审查应有煤气设施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设计和制造应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煤气设施的设计人员。

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进行设计工作。

1.3.煤气设施的焊接工作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1.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煤气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封闭。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1.5.新建、改建和大修后的煤气设施必须经过检查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且有安全规程后,才能投入运行。

煤气设施的验收应有煤气使用单位的安全部门参加。

1.6.现有企业的煤气设施达不到本规程要求者,应在改建、扩建、大修或技术改造中解决,未解决前,应采取安全措施,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备案。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煤气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性,潜在的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危害因素突出,为保证煤气回收、煤气使用和煤气设备检修在安全状态下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3、职责3.1 安全科负责建立和保持煤气事故救援体系,结合单位煤气管理实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护救援能力3.2 各厂、部、科、车间结合本单位责任分工和职责制定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日常管理、生产作业和维护检修的各个环节认真执行。

3.3 各厂、部、科、车间根据厂煤气管理区域责任分工要求,各自管理好本单位负责的煤气设备、设施。

按要求建立煤气设备运行记录和管理台帐。

4、管理内容和要求4.1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4.1.1 对煤气动火实行两级管理。

其一: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公司管理。

其二: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二级厂(矿)管理。

4.1.2 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必须遵守下述要求:4.1.2.1 拟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需提前两天由动火施工单位提出附有动火部位及现场条件简图的申请报告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式三份,经设备所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消防部门、公司安全处各一份,另一份留本单位。

4.1.2.2 动火施工单位在公司安全部门、消防部门审查完动火施工报告后通知动火单位并办理动火证。

4.1.3 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4.1.3.1 系统内仪表检查可靠。

4.1.3.2 动火必须在正压力下进行。

煤气压力控制在100-500mmH2O柱范围内。

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动火设备附近没有煤气压力表或远离仪表室,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煤气来向)装压力表或使用无线电话等给压力表监视人提供及时发出信息的条件。

4.1.3.3 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不准用气焊切割,只准用电焊。

炼钢厂煤气安全规定(3篇)

炼钢厂煤气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钢厂煤气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煤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煤气设施、设备、管道、作业区域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厂煤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煤气设施安全运行,防止煤气事故发生。

第二章煤气设施与设备管理第四条煤气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五条煤气设施与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六条煤气设施与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煤气设施与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

第八条煤气设施与设备的运行数据应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三章煤气管道管理第九条煤气管道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第十条煤气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更换,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煤气管道应设置必要的阀门、法兰、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并保持完好。

第十二条煤气管道的施工、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四章煤气作业区域管理第十三条煤气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四条煤气作业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确保煤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煤气作业区域应配备必要的煤气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煤气作业区域应设置煤气泄漏报警装置,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煤气泄漏事故。

第五章煤气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七条煤气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煤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煤气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九条煤气作业人员应熟悉煤气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能够熟练操作应急设备。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冶金企业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冶金企业内所有与燃气相关的设备和工艺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燃气安全管理是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一环,企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视和实施,确保燃气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燃气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视和知识水平。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及人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燃气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冶金企业应当对燃气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管道、阀门、压力表等设备的完好无损和安全运行。

第八条冶金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燃气使用计划,根据实际生产和用气量需求,合理调配燃气资源和进行节能降耗。

第九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燃气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条冶金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燃气使用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保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冶金企业应当对燃气系统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制定并不断优化燃气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燃气安全设施的管理第十二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燃气检测监控系统,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对燃气浓度、压力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三条冶金企业应当在燃气系统中设置并维护完善的安全阀、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确保燃气系统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定期维护和保养燃气设施的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冶金企业应当在燃气设施周围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对燃气系统的危险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和警示。

第四章燃气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冶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事故处置和紧急撤离。

炼铁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炼铁厂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炼铁厂煤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煤气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所有煤气设备、管道、设施及其操作、维护、检修等环节。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设立煤气防护站,负责煤气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

2. 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监护人员应熟悉所属系统区域的煤气设备、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

3. 非相关人员严禁动用煤气设备、设施,不得在煤气危险区域逗留。

4. 煤气管路内的压力应经常保持在规定值以上,煤气压力骤然下降,低于规定值时,应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停止使用煤气,并迅速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5. 煤气区域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所属系统区域的煤气设备、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车间领导和厂生产安全科。

6. 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同时看好风向,要携带煤气报警器。

上高炉炉顶点、巡检或检修作业,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做监护。

7. 煤气管道、煤气设备应严密无漏处,煤气防护员和煤气区域岗位人员要坚持巡回检查,发现煤气泄漏,要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查找煤气泄漏源,必须带上空气呼吸器。

8. 在使用电焊时,严禁利用管道做接地线。

9. 高炉更换探尺、切断冷却壁等带煤气作业,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员工进行煤气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外单位人员在煤气区域工作前,由本岗位责任人组织安全教育,布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安全科负责对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罚。

2. 对在煤气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煤气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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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煤气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性,潜在的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危害因素突出,为保证煤气回收、煤气使用和煤气设备检修在安全状态下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煤气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3、职责3.1 安全科负责建立和保持煤气事故救援体系,结合单位煤气管理实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煤气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护救援能力3.2 各厂、部、科、车间结合本单位责任分工和职责制定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日常管理、生产作业和维护检修的各个环节认真执行。

3.3 各厂、部、科、车间根据厂煤气管理区域责任分工要求,各自管理好本单位负责的煤气设备、设施。

按要求建立煤气设备运行记录和管理台帐。

4、管理内容和要求4.1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管理制度4.1.1 对煤气动火实行两级管理。

其一: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公司管理。

其二: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二级厂(矿)管理。

4.1.2 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必须遵守下述要求:4.1.2.1 拟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需提前两天由动火施工单位提出附有动火部位及现场条件简图的申请报告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式三份,经设备所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消防部门、公司安全处各一份,另一份留本单位。

4.1.2.2 动火施工单位在公司安全部门、消防部门审查完动火施工报告后通知动火单位并办理动火证。

4.1.3 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4.1.3.1 系统内仪表检查可靠。

O柱范4.1.3.2 动火必须在正压力下进行。

煤气压力控制在100-500mmH2围内。

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动火设备附近没有煤气压力表或远离仪表室,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煤气来向)装压力表或使用无线电话等给压力表监视人提供及时发出信息的条件。

4.1.3.3 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不准用气焊切割,只准用电焊。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要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负责看管。

如发现煤气压力表超出规定范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中止动火。

4.1.3.4 动火部位附近要确认无煤气泄漏。

对动火部位周围易燃性物品或油污要清除干净或加防火被严密履盖。

4.1.3.5 动火现场要备有必要的灭火器材和工具,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黄泥、砂土、蒸气等。

必要时请消防车到指定地点,就近值班。

4.1.3.6 动火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动火现场应有煤气防护人监护。

4.1.3.7 在动火区域内,除业务部门的消防人员、煤气专业人员以及设备主管部门和动火部门的现场指挥、监护人员、煤气防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接近。

4.1.4 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设备所属单位应办理动火手续,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

经本厂安全科、所属公安分处和设备主管厂长同意,现场确认批准后方准动火,并报公司消防队、安全处备案。

4.1.4.1 在停产的煤气上动火时,必须具备下述条件:4.1.4.2 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堵盲板或封水封、打开放散装置。

4.1.4.3 吹扫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备上拴挂电焊线。

其最后一次测定,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连续时间达两小时以上,要重新取样分析。

4.1.4.4 用蒸气或氮气吹扫煤气设备的煤气,然后用可燃气体测定仪进行测定,并取空气分析。

其含量应接近20.9%,合格后还应做爆发试验。

4.1.4.5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放置距明火10M以上。

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M。

4.1.5 动火需有经验的操作工担任,动火前先核对《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上规定的部位和时间是否相等,监护人员是否己上岗监护。

如条件具备,待监护人员发令后可动火。

4.1.6 监护人员应选有经验,反应快、熟悉煤气安全措施,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进入监护岗位后,要严格对动火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核实,措施不落实,要阻止动火。

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刻发令停止动火,并报动火施工负责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动火。

4.1.7 动火施工负责人是动火施工的安全生产组织者,应熟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动火前要再一次和动火人、监护人交代准确,按动火方案组织动火。

一旦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组织现场消防负责人、煤气负责人果断提出方案,及时处理。

动火中断、动火人暂离现场或动火结束、动火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检查现场,不准留有残余火,必要时安排值班人员现场监护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4.1.8 动火施工单位与动火设备单位为两个单位时,设备单位只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动火结束后的现场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负责确认。

4.2 煤防员巡回检查管理制度4.2.1 每班必须按规定次数进行巡回检查,并反馈到值班记录上。

4.2.2 对各检测点要测试,对操作室、值班室煤气区域作业的巡检点,每次测试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每班要巡检四次,并做好记录。

4.2.3 巡回检查中发现CO超标或泄漏严重的部位,要督促操作人员尽快找检修人员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原因,写在记录本上。

4.2.4 检查中对设备和较陈旧易泄漏的阀门水封、管道法兰、活络接头等部位,要谨慎小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2.5 巡回检查的各点所安装的固定煤气报警器要认真查看,检查是否良好有效运行,如有问题及时向该区域作业人员通报,并将该点存在问题写在记录本上。

4.3 煤气防护员职责4.3.1 参加煤气设备的检查和新建、改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投产工作。

4.3.2 对危险区域定期做CO含量分析、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督促及时解决。

4.3.3 严格按动火规定要求监护动火施工,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数据,保护动火工作的安全。

4.3.4 负责煤气事故的抢救,指导事故的处理,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4.3.5 坚持认真,按时进行煤气安全巡回检查,按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4.3.6 积极开展煤气安全教育以及紧急抢救事故训练,不断提高煤气安全技术及业务水平。

4.4 煤气检测、防护、救护设备管理制度4.4.1 煤气检测、防护、救护等设备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4.4.2 各煤防员接班必须认真将煤气检测,救护设备详细检查一遍,交班时向下班煤防员详细交代所有设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4.3 煤气检测、防护、救护设备必须按使用说明使用,不得违反使用说明操作。

4.4.4 煤防员要负责保管好各检测、防护、救护设备,不得丢失和意外损坏,并要及时擦拭,确保设备清洁。

4.4.5 各检测、救护防护设备如发生损坏要及时修复,确保设备数量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4.6 按规定对各种设备定期检验校对。

4.5 煤气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为强化对煤气回收、使用、检修的安全管理,杜绝煤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4.5.1 各车间(科)必须按照厂部要求,严格煤气安全管理,如检查发现缺少必须的管理制度、管理台帐、原始记录,每项考核200元,并限期整改。

4.5.2 各车间必须有健全的煤气管理网,煤气作业、检修有专人负责,否则,发现一次考核100元。

4.5.3 各煤气回收、使用岗位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煤气作业无安全规程的责任单位,考核该单位500元,并限期整改。

4.5.4 各岗位工必须熟知煤气安全规程和必要的煤气知识,煤气岗位的安全规程不会,每次考核50元。

4.5.5 违章使用煤气按一般险肇事故的规定考核。

4.5.6 因煤气造成的轻伤、微伤、险肇事故,按我厂安全事故的考核办法考核,因煤气造成重伤以上事故,按公司及厂部有关规定考核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 在煤气区域作业、检修,必须带有必要的专用设备,并通知煤防员同在现场监护,否则,查出一次按煤气违规考核。

4.6 煤防人员监护制度4.6.1 煤防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6.2 煤防人员监护必须携带必需的煤气检测、救护设备。

4.6.3 煤气作业必须事先通知煤防人员,煤防人员到位后方可作业。

4.6.4 煤防人员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以避免煤气事故发生。

4.7 煤气重要部位管理制度4.7.1 进入煤气重要部位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方可进入。

4.7.2 进入煤气重要部位不允许带入任何火种及引发火灾的危险物品、严禁吸烟等。

4.7.3 进入煤气重要部位必须两人以上,并由煤防员携带煤气检测仪器现场监护。

必要时携带煤气防护等设备。

4.7.4 进入重要煤气部位要有登记记录。

4.8 煤防员巡检交接班制度4.8.1 接班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提前15分钟对口交接班4.8.2 交接工作须严肃认真,有不清之处及时询问和解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4.8.3 对站内使用的各种仪器、用品、工具要进行清点,检查是否齐全、无损。

4.8.4 交接班人员遇有防护工作不能脱离现场时,交班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接班。

4.8.5 本班发生的事故和问题,应在交班前处理完善,并在记录上写清楚。

4.8.6 接班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班,交班人员留下值班,以保证下班定员配置。

5.8.7 对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和通知,应写出在记录上,并负责向下班传达。

4.9 煤气事故的抢救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10 煤气的使用与管理4.10.1 煤气设备、管线及附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强度和密封性实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0.2 投入使用后严禁在煤气管道上动火,如检修动火时,要执行动火的有关规定。

4.10.3 煤气设施、管道应有防冻措施,如有冰冻严禁用火烤,应使用蒸汽解冻。

4.10.4 煤气架空管道,靠近高温热辐射区域时,应采取措施。

4.10.5 煤气水封和排水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4.10.6 各煤气用户或操作人员应检查煤气使用情况,发现管道漏气、堵塞情况,应通知调度室和机动科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10.7 禁止用煤气烘烤取暖,烧水做饭。

4.10.8 煤气管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

4.10.9 严禁利用煤气设备、管网及支架接电焊地线。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有志者自有千计万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

2、实现自己既定的目标,必须能耐得住寂寞单干。

3、世界会向那些有目标和远见的人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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