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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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体育人才培养研究——以跆拳道为例

韩国体育人才培养研究——以跆拳道为例

592020年11月刊(总第 91 期)中图分类号:G88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51X(2020)11-059-03投稿日期:2020-04-23基金项目: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成果(2019ZC 073)。

作者简介:唐涌(1982—),副教授,博士。

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

韩国体育人才培养研究——以跆拳道为例唐 涌,苏近阳(遵义师范学院体育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0)摘 要:韩国一直以跆拳道项目的振兴和国际化推广为宗旨,在跆拳道项目的发展中具有一定的成功经验,在跆拳道人才的选拔机制、教育政策和培养模式等方面能为我国跆拳道人才(乃至体育人才)的精准化、多元化和多层次化培养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以推进我国跆拳道项目的发展。

关键词:韩国;跆拳道;人才培养韩国教育是西方化、多样化的教育系统结构,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为专科(职业化)、本科、研究生3个层次。

韩国的高等专科教育多为职业化教育,培养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不仅满足了韩国人才的就业,也推动了韩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韩国的研究型大学在各自的层次和领域中,办出了自己的特色和水平,满足了社会的多种需要。

1 韩国体育人才培养政策1.1 体育才能人才可选拔为英才教育对象韩国《教育基本法》第12条、第19条规定,以早期发掘卓越的人才,开发其潜力,通过实施符合其能力及素质的教育,实现其自我价值,以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贡献为目的。

韩国国会于1999年12月28日通过的《韩国英才教育振兴法》中第2条释义:“英才”是指具有非凡的才能,为了开发其潜力,需要特殊教育的人才;“英才教育”是指以英才为对象而实施的符合其能力和素质的教育方法。

第5条中规定:英才教育对象的选拔是高中以下的各级学校在校生中具有下列规定之一的超越才能和优秀潜力者,经过英才教育判别标准可被选拔为英才教育对象:普通技能;对学问的特殊兴趣;创造性的思考能力;艺术才能;身体才能;其他各种才能。

研究中心自评报告

研究中心自评报告

基地网页
拥有专用的基地网页:/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与应用中心)
投入情况(物质条件) 投入情况(物质条件)
基地图书资料建设:
学校图书馆为配合“中心”的发展,将提供更加丰富的供研究用的学术资料。学校图书馆除在每年制定购书 计划时按本中心所需购置一定的图书资料外,还从其每年的经费支出中划拨一定数额给基地购置专用的图书资 料,并帮助建设电子图书资源。对研究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提供图书资料的借阅和资料查询等服达50万册以上。 中心在充分利用学校图书、网络资源的情况下,还设立了专业的基地资料室,订购了50余种经济管理类期刊 和相对图书资料,为师生的学习和科研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目前基地资料室已总计拥有藏书2.5万册,其中中 文藏书3000册以上;外文藏书500册以上;中文报刊20余种;外文报刊10余种。
基地承担项目情况
08年来中心承担项目情况 年来中心承担项目情况
18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中心在研项目及专职人员2008年以 年以 中心在研项目及专职人员 来共承担科研项目项52项 来共承担科研项目项 项,合同经 费共161.7万元。为省、市(州) 万元。 费共 万元 为省、 、县(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 各级党委、 策咨询服务50余项 余项。 策咨询服务 余项。 李锦宏教授等承担的《 李锦宏教授等承担的《推进贵州省 产业集群发展的对策研究》 产业集群发展的对策研究》已被省 委采纳,《 ,《赫章县国民经济与社会 委采纳,《赫章县国民经济与社会 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专项规划 已通过验收,纳入了赫章县委、 》已通过验收,纳入了赫章县委、 政府决策体系。 政府决策体系。 曾海鹰教授等承担的《小河 曾海鹰教授等承担的《小河——孟 孟 关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区产业规 已通过验收, 划》已通过验收,并纳入小河区委 政府决策体系。 、政府决策体系。

贵州高校大学生兼职现象调查研究

贵州高校大学生兼职现象调查研究
万 。是 1 年前 的6 。 面对 严峻 的 就业 形势 ,加之 “ 轨 制 ”的 实 时 ,积 累经验 ,以实 际操 作能 力 的增强 弥补 专业 知识 的不 足 ,为未 0 倍 双 行 。经济 社 会发 展 的不平 衡 以及社 会对 大学 生综 合素 质要 求 的不 断 来 的竞争 做好 准备 。 提 高 ,在 校 大学 生兼 职现 象越 来越 普遍 ,兼 职人 数越 来越 多 。从 调 从 图 1 们可 以看 出 ,教 育产 业化 的 趋势 已经非 常 明显 ,但 是 我 查 中我们 得 知 ,大学 生普遍 认 为兼职 并 不是赚 钱 的唯 一 目的 ,能够 产 业化 的改 革 又 没有 得 到 完 善 ,使 教 育 导 向 易 于趋 向经 济效 益 。
利 与利 益 。
[ 关键 词 ]大学 生 兼职
调 查研 究 利弊
对策


调 查 目的
的9 %提 高 到 1 左右 。” 高等 教 育的 大众 化趋 势 ,导致 就 业市 场上 5
中国 高 等 教 育 于 2 0 年 在 教 育 规 模 上 实 现 了 向 大 众 化 的 跨 人 才竞争 的 日益激 烈 ,高 学历 的优 势将 为素 质 、高水 平 的优势 所取 02
贵州 民族 学院 、贵 州财 经学 院 、贵 阳中 医学院等 五 所学校 学 生分 别 作 了随机调 查 。参 与 问卷调 查的 对象 主要 为在校 本 科大 学生 。共 发
放问卷 1 0 份 ,回收有 效 问卷8 7 ,有 效 回收率 为8 l 00 9份 97 %。
3数 据处 理 。所有 数据运 用 E c l 0 3 行统计 处理 。 . xe2 0进
经 济压 期 间利用 业余 时 间从事 兼职 的基 本情 况 以及兼 职对 学 习的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的优势和潜力,加强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确保研究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较好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来源是省财政拨付的省直高校科研专款。

第三条资助范围为省直高等学校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第四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应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行立项并开展研究。

第二章组织第五条贵州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社政处分工负责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其中,高教处负责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社政处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主要职责是:1、拟定省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2、组织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3、协助厅计划财务处管理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经费;4、制定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制度;5、通过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形式、组织、支持省直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和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省教育厅聘请省直高等学校、有关部门专家和负责人组成贵州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委员会。

其主要职贵是:1、参与制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2、参与评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提出是否立项及研究经费资助额度的建议。

第七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并分类立项资助。

所分类别为:(1)省级重点学科项目;(2)硕士点、博士点项目;(3)规划项目;(4)青年项目;(5)专项任务项目.第一至四类为省教育厅拨款资助项目,第五类为省教育厅立项,但不拨款资助项目。

第九条省教育厅每五年发布一次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由教育厅根据本办法按年度作出具体规定并通知省直高校。

第十条贵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学或研究人员,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木职务的申请者,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限40(含40)岁以下;硕士、博十学位点项目、省级重点学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该学位点、该学科的教学、研究人员。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请书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重点项目申请书
项 目 名 称:
学 科 门 类:
投标者(首席专家):
所在院系所:
所在学校:(盖章)
申 请 日 期:
贵州省教育厅制
二OO九年六月
首席专家情形




出生
年月
职称Biblioteka 职务毕业学校、系科、时刻、学位
外语语种及水平
研究专长
联系
办公
手机
与投标项目相关的要紧研究成果(只填第一署名成果)
项目组成员情形(按研究任务和分工顺序填写)
序号
研究任务
和分工
姓名
出生
年月
学位
职称
所在
系所
与投标项目相关的要紧研究成果(只填第一署名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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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封面右上方“编号”申请人及申报单位不填写;2.除“项目组成员情形”表可加栏加页外,本申请书任何表格均不得自行加栏加页,改变格式。
本项目研究现状(包括已有的要紧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及对各种代表性观点的评述)
本项目研究的意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项目的总体框架、研究目标和差不多内容
本项目的研究方法和调研打算
本项目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要紧创新之处
本项目打算完成时刻及研究进度
中期研究成果的形式、完成时刻及使用去向
最终研究成果的形式及使用去向
投标者签字:年 月 日
学校学术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贵州省教育厅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简称教育部重点基地,是教育部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建立的专门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机构。

教育部重点基地的设立旨在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交流合作,推动学术创新发展。

一、教育部重点基地的背景和意义教育部重点基地的设立是教育部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优化学科结构。

人文社会科学对于培养人才、传承文化、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教育部重点基地的建设可以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提供良好的学术平台和资源支持,促进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做出贡献。

二、教育部重点基地的组织架构教育部重点基地的组织架构包括基地领导机构、学术委员会、科研团队和研究中心等。

基地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基地的发展方向和政策,组织协调基地内外的相关工作;学术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评估基地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科研团队是基地的核心力量,由一批有实力的学术研究者组成,共同开展重点研究项目;研究中心则是基地的实践平台,通过设立不同的研究中心来推动具体领域的研究。

三、教育部重点基地的研究内容教育部重点基地的研究内容广泛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学等。

基地的研究项目既注重理论研究,也注重实践研究,力求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和成果。

基地的研究成果可以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也可以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教育部重点基地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教育部重点基地注重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论坛等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基地进行讲座和交流。

基地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与国外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同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

五、教育部重点基地的示范作用教育部重点基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其研究成果和学术影响力可以带动全国范围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学科的协同发展。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1.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致力建设教育强国,总结2019年至2023年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优秀研究成就,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我厅决定开展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评奖活动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领导评审工作。

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各市(州)教育局,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普通高中,厅属事业单位,省教育学会,负责本地区(单位、学校)范围内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省教育学会可直接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参评成果。

三、为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保证推荐质量,请严格按照《202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2024年3月18-22日上报参评成果。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志峰、刘军明、余昌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楼411-2室,省教科院教育科研管理所贵州省教育厅2024年1月24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22•【文号】教社科厅函〔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我部决定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一)受理成果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1.26•【文号】教社政函[2004]50号•【施行日期】200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教社政函[2004]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按照我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教社政10号)要求,经有关高校推荐申报、我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实地考察,现批准第五批27个科研机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名单见附件)。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对于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研体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

入选机构及其所在学校,应认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建设标准加强建设,使重点研究基地的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咨询服务等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尽快提高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能力。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马克思主义研究1.中国人民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哲学2.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3.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4.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5.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历史学6.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7.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经济学8.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9.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10.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11.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法学12.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1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1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新闻传播学15.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教育学16.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管理学17.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18.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综合19.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20.华东师范大学现代城市研究中心21.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22.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23.中山大学中国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研究中心24.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5.西南师范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26.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7.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遵义师范学院):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申报书汇报材料

(遵义师范学院):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申报书汇报材料

遵义师范学院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申报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汇报材料贵州省教育厅: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黔教字[2006]2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遵义红色文化资源丰富的实际与我院人文社科的研究现状,我们特向省教育厅提出将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申报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基地的申请。

为了搞好申报工作,学院成立了申报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按照《贵州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建设,准备申报材料。

现将申报工作汇报如下。

一、学院概况遵义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传统的学校,也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传统的学校。

现有教职工912人,专任教师678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215人,教授59人,副教授231人;属于人文社科类别的教师395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11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55人。

人文社科类别有省级重点学科一个,院级重点学科三个,院级重点建设学科一个,系级重点学科6个;设有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遵义文化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书法研究中心等人文社科类别的研究机构。

在红色文化、仡佬族历史文化、地方历史文化、思想政治、区域经济、文艺学等方面有较多的成果,形成特色。

遵义是中国革命的转折点,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遵义会议在这里召开,娄山关大捷、土城战役、遵义战役、四渡赤水,记录着红军浴血奋战的光辉历史。

在革命的紧急关头,遵义儿女倾其所有支援革命,踊跃报名参加红军,表现出空前的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

红军曾在我院旧址的操场上召开万人大会,毛泽东、朱德发表激情洋溢的演讲;朱德还亲自参加了学校组织的篮球赛。

我校师生踊跃参加红军,涌现了周林、雍文涛、韩念龙、陈沂等老一辈革命家。

学校成了黔北传播进步思想的中心,形成了优秀的革命传统。

二、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概况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的前身是建于1987年的黔北文学研究所,由王刚教授任所长;2006年,黔北文学研究所更名为地域文化研究所,黎铎教授任所长;2009年,地域文化研究所更名为遵义文化研究中心,刘丽教授任主任,罗筱娟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红色文化研究”、“仡佬族历史文化研究”、“黔北历史文化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论德塞尔托日常生活实践的_遁逃术_

论德塞尔托日常生活实践的_遁逃术_

2011年第1期2011年1月经济与社会发展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VOL.9.No.1JAN.2011论德塞尔托日常生活实践的“遁逃术”张荣[摘要]德塞尔托认为日常生活中存在着支配性的绝对权力,人可以通过“抵制”战略战术、“散步”审美体验、“消费”另类生产等遁逃术来求得审美生存、“人诗意的栖居”。

这对深刻理解和把握日常生活美学、空间美学,引导我们走出现实生存困境、创造美好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深远意义。

[关键词]德塞尔托;日常生活;实践;审美生存[作者简介]张荣,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哲学硕士,贵州兴义562400[中图分类号]B56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1-0055-03米歇尔·德塞尔托(Michel De Certeau,1925-1986),法国著名社会理论家和历史学家。

他善于洞察一些重要的细节和不太引人注意的材料,把理论的触角延伸到日常生活普通人的生存策略之中,1980年出版代表作《日常生活实践》,被称为“毫无拘束的智慧”、“我们这个时代最大胆、最神秘、最敏锐的头脑之一”[1](P3)。

英国“布兰克威尔读本”(Blackwell Reader)将他与维特根斯坦、巴赫金、阿多诺、卢卡契、杰姆逊等人一起同列为当代“杰出思想家”,20世纪60年代后欧洲出现的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之一。

近年来,国内对德塞尔托的研究刚刚起步,还停留在作品翻译和零星的介绍层面,随着“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兴起,文艺学、美学界已逐渐意识到德塞尔托也是一位承袭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美学家,他“建立了日常生活中反理性的社会学”[2](P8),认为日常生活中存在着支配性的绝对权力,在规训机制的重重压制下,人可以通过“抵制”战略战术、“散步”审美体验、“消费”另类生产等“遁逃术”来求得审美生存、“人诗意的栖居”。

第一种遁逃术:“抵制”战略战术德塞尔托把日常生活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并趋向于从“实践”中看待它,在他的理论视野里,日常生活实践中的“抵制”战略战术,被视为其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第一种遁逃术。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05•【字号】黔教办社〔2012〕710号•【施行日期】2013.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有关工作任务,鼓励和支持高校有突出成就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人员,努力形成钻研教学、崇尚科研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按照《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选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省教育厅开展了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工作。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省第四批“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共50人,具体名单见《第四批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入选名单》(附件)。

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5年期满,可参加下一批次评选。

二、各校要按照《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精神,采取省校结合、立足学校的方式对学术带头人进行相应的培养、支持和管理。

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术人才培养管理机制,营造学术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形成学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各位学术带头人要再接再厉,加强研究,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认真搞好教学工作,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人才,起到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

高校从事社科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同志要向学术带头人看齐,加强学习,认真钻研,提高科研水平,为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为表彰学术带头人在教学科研中做出的贡献,我厅对第四批学术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奖金5000元人民币。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强化有组织科研,推动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二)2024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二、选题范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紧迫需求,强化有组织科研,把论文写在贵州大地上,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新时代贵州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项目研究者应根据《选题指南》(附件1)列出的研究方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选题研究,选题名称不得自行修改或添加(删减)内容。

项目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但必须紧扣选题主题。

三、申报要求(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项管理规定;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3.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黔教社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黔教社发〔2017〕98号各高等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分类评审,对通过评审拟立项项目进行了公示。

现将同意立项的项目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类项目立项情况同意重点项目立项8项、规划项目立项28项、青年项目立项53项、硕士点项目立项27项、思政课项目立项48项、辅导员项目立项59项、大学生项目立项28项、委托项目2项、自筹项目158项(详见附件“各类项目立项一览表”)。

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省教育厅留存1份,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另一份退还申请者开展研究。

请各高校于2017年6月16日前到省教育厅社政处将相关申请书领回,并按照规定及时返还给项目负责人,便于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二、扎实开展研究工作为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开展,对同意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各高校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资助经费由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下文划拨。

项目申请者要按照项目申请书的设计,信守承诺,遵循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按计划深入开展研究工作;要树立质量意识,将质量放在科学研究的首位,切实提高科研成果质量;要遵守学术道德,培养严谨的学术风气,严禁抄袭、剽窃别人已有的学术成果。

三、认真搞好项目管理(一)切实抓好项目管理。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在研项目的管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保质完成。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沟通信息,及时指导,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

教育部关于颁发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颁发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颁发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3.03.22
•【文号】教社科[2013]2号
•【施行日期】2013.03.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颁发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的决定
(教社科[2013]2号)
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奖工作业已完成。

按照我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经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和奖励委员会审核通过,共有830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45项,二等奖250项,三等奖518项,成果普及奖17项。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开展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是教育部为表彰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所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和引导广大科研人员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深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以本次评奖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和质量导向,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名单(830项)
教育部
2013年3月22日附件:
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获奖成果名单(830项)。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5.29•【文号】教社科[2006]2号•【施行日期】2006.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社科[20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繁荣发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我部在总结科研项目管理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1996年印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简称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鼓励对策研究,支持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成果转化,大力提高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育部社科项目管理贯彻“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扶持青年社科研究工作者和边远、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有特色的社科研究。

第四条教育部社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部负责制订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和课题指南;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教育部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12.10•【文号】教社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教育部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教社科〔2020〕4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奖工作。

经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和教育部批准,共有1539项成果获奖(含香港、澳门高校获奖成果)。

其中:著作论文奖1241项,含一等奖152项、二等奖783项、三等奖306项;咨询服务报告奖77项,含一等奖10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20项;普及读物奖20项;青年成果奖201项。

现将获奖成果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香港、澳门高校获奖成果名单另行通知)。

开展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举措。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严谨治学、铸造精品,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把获奖成果及时转化到教育教学、教材建设和社会服务中。

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和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扎根中国,全面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名单教育部2020年12月10日。

2013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立项表

2013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项目立项表

简红江 秦 毅 郑明哲 向国惠
JD2013135 JD2013136 JD2013137 JD2013138 JD2013139 JD2013140 JD2013141 JD2013142 JD2013143 JD2013144 JD2013145 JD2013146 JD2013147 JD2013148 JD2013149 JD2013150 JD2013151 JD2013152 JD2013153 JD2013154 JD2013155 JD2013156 JD2013157 JD2013158 JD2013159 JD2013160 JD2013161 贵 州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 贵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贵 州 师 范 学 院 中国 山地 民族 研究 中心
贵 州 大 学
人口 社会 法制 研究 清水江流域苗侗地区村落的兴学活动与社会变迁 中心 区域法律制度的兴起:以东盟争端解决机制为 中心的研究 东亚发展型国家转型研究 贵州人才创业的政策选择与可持续性研究 喀斯 贵州承接产业转移的对策研究 特地 贵州茶产业供应链管理模式及其优化研究 区发 贵州后发赶超战略路径研究 展战 贵州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研究 略研 贵州高校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研究 究中 贵州装备制造业的服务增强路径研究 心 贵州省农村信息贫困问题研究 贵州特色示范小城镇建设研究 基于体演文化的外语教育专业特色化综合改革 贵州 研究——以民族文化在英语教学中的实践为例 文化 苗族文化符号与现代漆画发展融合研究 与自 基于GIS贵州地质旅游要素分析——以关岭三叠 然遗 纪地质公园为例 产保 贵州三叠纪地质旅游产品开发研究 护研 黔东南侗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研究 究中 贵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文化保护和发展的生态平衡 心 贵州毛南族风俗文化研究 影像贵州:论电影中的贵州形象 贵州小微企业发展研究 喀斯 贫困山区物流中心仿真系统建构研究 特生 喀斯特地区土地经营权的虚置问题研究 态文 石漠化地区中小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及影响因素研究 明研 小花苗传统音乐文化研究 究中 外国学者对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习俗研究之意义 心 探究 水族文字审美价值研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
年度一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08.09.28
•【文号】教社科司函[2008]155号
•【施行日期】2008.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
般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8]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经我司组织专家严格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共有1289项课题立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8 年度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通知教社科[20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重点研究基地: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改革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我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2001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2006年修订稿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教育部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目录一、总则二、管理体制三、人员管理四、项目管理五、人才培养六、成果管理七、学术交流八、经费管理九、科研设施与图书资料、网络建设十、档案管理十一、报告制度十二、检查评估十三、附则一、总则为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是科研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聚集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研究的新型科研组织,在产出创新成果,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带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依托高校要在巩固前期成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注重内涵发展,加大支持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力度,使重点研究基地成为“211”、“985”工程平台建设的核心和支撑,成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建设标准:(一)科学研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针对学科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成果,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同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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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近期研究成果
项目负责人参与的近期研究成果(限填4项)
二、项目主要参加者基本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 作 单 位
职 称
职 务
专业领域
填表说明:1.封面右上方“编号”申请人及申报单位不填写;2.“研究类别”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与发展”中之一;3.本申请书不能自行加页。
同意申报,请予资助。
负责人签章: (公章)2013年12月29日
十、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专家组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基 地 项 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学科门类:
研究类别:
课题名称:
项目申请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申报单位:遵义师范学院
填表日期:2014年8月
贵州省教育厅制
二O一三年七月
一、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外语语种及程度职称Fra bibliotek职务所在单位
专业领域
研究专长
三、本项目国内外研究概况、趋势及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四、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要突破的难点
五、项目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工作方案及
阶段成果形式及最终成果形式
六、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和调研计划
(包括调研内容、周期、报告的完成时间及报送部门、报送时间等)
七、经费预算(请参照支持额度预算)
支出科目
金额(元)
支出科目
项目研究所出专著、所发论文、所形成的研究报告等成果,均注明“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研究成果”字样。贵州省教育厅有权使用本表及项目研究成果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字:2013年12月28日
九、申报项目负责人单位意见
该课题负责人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曾经完成过省级项目,并成功结题。完全能够胜任该课题的研究。
金额(元)
[01]图书资料费
[06]咨询费
[02]数据采集费
[07]劳务费
[03]调研差旅费
[08]印刷费
[04]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09]管理费
[05]小型会议费
[10]其他
合计(元)
6000
八、申请者承诺
本人保证项目申请书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如果申报成功,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设立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并按时结项。如有违反,本人将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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