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玻璃质量保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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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1.目的

为使*****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在质量要求方面达成一致,保证双方共同利益,达成互利的供需关系,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交付产品达成本质量保证协议。

2.适用范围

2.1本协议适用于所有甲方向乙方采购的物料。

2.2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中的质量条款同时有效。

3.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1乙方应以ISO9001国际标准(最新版本)建立一个有效完整的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

质量管理体系。

3.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其客户评审其生产现场等相关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验

证其质量保证是否满足要求。

3.3甲方须将每次评审结果反馈乙方,如果甲方确认需乙方提交改进措施,则乙方须在

规定的期限内制定出措施反馈甲方,并按计划进度执行其措施,向甲方通知改进后的状态。

3.4乙方应建立一个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或第三方审核的有效体系,在甲方要求时,乙方

应提交相关审核结果文件给甲方。

4.质量目标要求

4.1按甲方每年度质量目标更新,届时通知乙方同步更新。

5.产品进货验收要求

5.1乙方交付的产品须符合甲方提供或认可的产品图纸、技术标准中的规定。如甲方无

规定的,则按相应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执行。特别当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低于甲方标准时,以甲方提供的标准为接受准则。

5.2乙方交付甲方产品时应提交乙方相关报告(产品出货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书以及甲

方指定的其它文件等),还要做好产品检验的标识来显示检验结果,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这批产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出货时需在外箱上均贴上出货合格标签,标签内容需保持一致,乙方提供的产

品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数量检验标识等。

5.4乙方出货时需保证所有来料内外包装完整无缺,不能有破损,并能保证产品在运

输过程中受到保护,特别是外观要求高的产品;产品摆放应整齐有序,避免发生刮花,碰伤等外观缺陷,标签粘贴位置应便于识别。进货检验时如发现有因包装破损造成的缺陷不符合标准的则视为不合格,如甲方有要求包装规格和包装方法的必须参照甲方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更换包装和防护方式。在新品开发阶段,乙方包装规格和包装方法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评审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6.供方产品有关的变更

6.1经甲方批准的最初设计,如乙方考虑变更部件,工艺方法,设计等,必须事先

通知甲方进行评审并得到书面批准方可变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它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发生以下变更时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a.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模具,设备等,包括附加的或替换用的工装;

b.对现有的工装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c.原材料或辅料的变更;

d.生产加工工艺,操作方法,检验方法的变更;

e.部分工序的变更,如喷涂,蚀刻等自制转为外包或外包转为自制;

f.生产场地的变更;

g.产品设计,产品标示及包装的变化。

对于以上各方面的变更,乙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在没有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更改。

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变更,乙方应同时更新相关采购技术文件(图纸,标准,清单等)。

乙方若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就对产品进行了更改,该产品将按不合格品处理。如该更改导致了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将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6.2分供方管理要求

6.2.1若乙方不是生产制造商,而是生产制造商合法授权的经销商或贸易公司,乙方应

为所交付产品负全部质量及后续处理措施责任。

6.2.2乙方需承诺最大程度上以本协议之条款对其分供方进行约束,乙方必须对其分供

方进行管理和控制,对分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确认,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乙方需将分供方的名单及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备案。

6.2.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分供方进行现场评审,乙方应负责协调,配合并随同评审。

7.样品确认

7.1在首次供货前或工艺,设备,材料等变更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和安排,在开

始生产前和变更前提交样品给甲方检验和确认。

7.2乙方明确发生以下变更需提供样品给甲方检验和确认:

a.新品的首次生产;

b.增加的或更换的工装,模具,设备的变更;

c.原材料的变更;

d.工艺流程的变更;

e.生产场地的变更;

f.供应或生产中断超过一年。

7.3乙方提交样品时,应附带其相关资料以证明其样品符合甲方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标

准,如未经甲方确认,乙方私下批量供货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交货延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玻璃件验收要求

8.1表面种类及目视距离

A面:装配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如机柜的面板,机柜大门,机柜四周侧面,常人可视

顶面与不需弯腰可视底面,为重要面。目视距离约60cm臂距;

B面:不经常看到,但有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如打开后看到的内附件、加强筋、大门的内侧面等,为较重要面。目视距离两个手臂的长度,大约120cm;

C面:一般看不到,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机柜内拖板与导轨的接触面,机柜底板与底座的接触面等,为次要面。

8.2检验条件在40W日光灯下,检查背景可为哑白色或浅灰色;

8.3目视角度为零件放置在安装位置进行检验,如果安装位置无法放置或未知,则应与

零件成45°±15°的角度检验;

8.4单个零件检验时间对每一处外露表面的检验时间为2至3秒;

8.5必要时,须配合限度样板进行检验。

8.6玻璃件须符合以下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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