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联机技术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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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要求:
1.1 产品规范及标准
产品的设计、制造、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
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若标准跟新则以新标准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空气冷却器与空气加热器》 GB/T14296-
93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 JGJ174-2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21454-2008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GB 9237-200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GB4706.32-2004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空调用通风机》 GB 空调与制冷用无缝铜管》 空
气 - 空气能量回收装置》 盘管耐压试验与密封性检查》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整体式机电一体化空调机组》 风管送风式空调 (热泵 )机组》 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采暖通风与空调设备噪声声功率级测定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电器外壳防
护等级》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1.2 基本要求:
1.2.1 空调系统应在当地气象参数条件下,能满
足多种运行负荷和工况的需要,达到室内设计 参数规定的制冷、制暖效果。
1.2.2 工作环境温度:
1.2.3 制冷运转范围: 15℃~ 43℃(DB ) ;制热运转范围: -15℃~ 15℃(WB )。
1.2.4 设备应符合如下供电条件:三相交流电电压为
380V ±10%,单相电电压为 220V ± 10%, 频率为 50HZ 。
1.2.5 多联机的能效应满足国家规范
等级》 GB21454-2008 的要求。
1.3 一般要求
1.3.1 机组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技术标准和要求
GB 50243-2002 GB/T 18837-2002 GB 50736-2012
0080-88
GB/T17791-1999 GB/T21087-2007 JB/T9064-1999 GB755-2000
JB/T-8544-1997
GB/T18836-2002
JG/T22
- 工程法》 GB9068-88/HS5618
GB50055 ─ 93
GB/T4942.2
GB7251 GB/T1338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
1.3.2 机组应按铭牌标示的气候类型进行性能试验,对于使用两种以上气候类型的机组应在铭牌标出的每种气候类型工况条件下进行试验。
1.3.3 机组的黑色金属制件表面应进行防锈蚀处理。
1.3.4 电镀件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剥落、针孔,不应有明显的花斑和划伤等缺陷。
1.3.5 涂漆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气泡、流痕、漏涂、底漆外露及不应有的皱纹和其他损伤。
1.3.6 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不得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塑料件应耐老化。
1.3.7 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管路与零部件不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
1.3.8 带有远距离操作装置(遥控器)的机组,除了机组开关或控制器之类操作外,应是不会使电路闭合的结构。
1.3.9 机组的各种阀门动作应灵敏、可靠,保证机组正常工作。
1.3.10 机组的多联机检测保温层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保证机组表面不应结露,应无毒、无异味且为难燃材料,材料应符合GB 8624-1997 要求。
1.3.11 机组制冷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能在制冷剂、润滑油及其混合物的作用下,不产生劣化且保证整机正常工作。
1.3.12 机组结构和系统零部件的材料,应考虑采用环保材料和可作为再生资源而利用的材料。
1.3.13 机组电镀件试验后,金属镀层上的每个锈点锈迹面积不应超过1mm2,大于100cm2 的试
件,每100cm2 试件镀层不超过2 个锈点、锈迹;小于100cm2的试件,不应有锈点和锈迹。
1.3.14 涂漆件的涂膜附着力按国家标准试验后,漆膜脱落格数不超过15%。
1.3.15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分流不平衡率按国家标准试验时,机组的分流不平衡率应小于20%。
1.3.16 机组的安全要求应符合JB 8655 的规定(JB 8655 内噪声要求不包括)。
1.3.17 机组应在制造厂标称的各种条件下安全、可靠的工作,包括室内、外机的最大高度差,室内、外机最大管长,室内机之间的高差,多联机检测最大配置率,最小配置率,最低环境温度制冷,最低环境温度制热。
1.4 性能要求
1.4.1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制冷系统各部分不应有制冷剂泄漏。
1.4.2 运转:按GB/T 18837-2002 试验,所测电流、电压、输入功率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4.3 室内机制冷量: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室内机的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其名义制冷量的92%。
1.4.4 室内机消耗功率: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室内机的送风工况下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其名义消耗功率的110%。
1.4.5 制冷量: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其名义制冷量的92%。
1.4.6 制冷消耗功率: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其名义制冷消耗功率的l1O%。
1.4.7 室内机制热量: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室内机实测制热量不应小于其名义制热量的
92%。
1.4.8 制热量: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量不应小于其名义制热量的92%。
1.4.9 制热消耗功率: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的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其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的110%。
1.4.10 电热装置制热消耗功率: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的多联机检测实测制热消耗功率要求
为:每种电热装置的消耗功率允差应为电热装置额定消耗功率的-10%-+5%。
1.4.11 室内机最小运行制冷: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多联机检测在停机10min 后起动,连续运
行4h,运行中安全装置不应跳开,室内机蒸发器的迎风面表面凝结的冰霜面积不应大于蒸发器面积的50%。
1.4.12 最小运行制热: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在试验运行期间,安全装置不应跳开。
1.4.13 室内机冻结: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蒸发器的迎风面表面凝结的冰霜面积不应大于蒸发器面积的50%。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室内机不应有冰掉落、水滴滴下或吹出。
1.4.14 室内机凝露: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室内机箱体外表面凝露不应有滴下,室内送风不应带有水滴。
1.4.15 室内机凝结水排除能力: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机组室内机应具有排除凝结水的能力,不应有水从机组中溢出或吹出。
1.4.16 自动除霜: 按GB/T 18837-2002 试验时,要求多联机检测除霜所需总时间不超过试验
总时间的20%;在除霜周期中,室内机的送风温度低于18℃的持续时间应不超过l min 。
融霜周期
结束时,室外侧的空气温度升高不应大于5℃;
1.4. 17 噪声: 按GB/T 18837-2002 测量机组的噪声,噪声测量值不应超过表3、表4的规定。
1.4.18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小于表5 规定的92%,其值为0.05 的倍数。
1.4.19 制热综合性能系数(IPLV(H)) 制热综合性能系数不应小于多联机检测表5 规定的92%,其值为0.05
的倍数。
1.4.20 热泵型机组的热泵名义制热量不应低于其名义制冷量。
1.5 多联机室外机
1.6.1 室外机容量应根据室内机容量和同时使用系数选择,并根据配管距离、室内外机的落差、环境温度等进行修正。
1.6.2 压缩机必须采用世界知名品牌的压缩机,在宽广的温度和压力范围内可高效运行。
压缩机需带减震装置,维修方便。
在运行中,有良好的润滑保障。
1.6.3 机组采用模块化设计,每个单元模块必须有一台数码涡旋压缩机或变频压缩机,保证各模块能够按顺序启动和轮流运行。
各模块之间可以互相替代,且保证在个别模块出现故障时,其余模块能够正常运行并且代替故障模块进行工作。
1.6.4 压缩机应有良好的回油措施,回油运转时间短,降低对系统的污染。
1.6.5 室外机冷凝风机应采用低噪音风机,可进行直流变速调节、运行宁静。
1.6.6 机组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功能,能根据设定的室内温度和室内机的运行状况,自动调节压缩机的运行。
1.6.7 机组应有隔振装置,维修方便,运行中有良好的润滑保障,并且运转过程中不得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
1.6.8 机组应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雨、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
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在运输和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
1.6.9 机组表面应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
1.6.10 供电电源:380V±10% / 50Hz 。
1.6 多联机室内机
1.6.1 室内机的容量和数量的选择应满足房间负荷计算的要求。
1.6.2 风管式室内机须出厂标配回风箱和长效过滤网。
风管式室内机机身必须为镀锌钢板。
1.6.3 供电电源:220V±10% / 50Hz 。
1.7 控制器要求
1.7.1 每台室内机配置一台标准有线控制器,控制器固定在墙上,在屏幕液晶显示面板能显示所有的运行情况,具有温度设定、制冷及制热模式设定,以及风量调节和故障自我诊断功能。
1.7.2 室外机组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功能,能根据设定的室内温度和室内机的运行状况,自动调节压缩机的运行,并联机组或有多台压缩机时,应能使各机组压缩机具有循环启动功能。
1.8 其他技术要求
1.8.1 空调机组冷媒管最大长度,室内、外机安装高度差,等相关安装参数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
1.8.2 制冷剂采用环保制冷剂。
空调系统调试前应灌好制冷剂,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需要补充或更换制冷剂,买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8.3 蒸发器、冷凝器盘管应采用紫铜管,翅片应排列整齐、片距均匀,无裂纹、毛刺等。
不允许有碰撞损坏。
1.8.4 冷凝器、蒸发器及其他在压力下工作的部件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工作压力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无渗漏。
1.8.5 机组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
隔热材料应具有无毒、无腐蚀、无异味、不起尘、无异味、不吸湿的性能,并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
粘贴应平整、牢固。
不得有附着不良、剥落和霉烂等现象。
1.8.6 机组应带有以下保护装置(至少,但不限于):
a. 压缩机吸排气压力保护
b. 压缩机排气高温保护
c. 过流保护
d. 压缩机频繁启停保护
e. 压缩机油温保护
f. 压缩机过载保护
g. 室内机防高温保护
h. 防冻结保护
i. 防电磁干扰、抗雷击保护
1.8.7 每件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b. 制造厂名称、商标;
c. 出厂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 电机功率、主要参数等。
1.8.8 应详细说明机组的结构、性能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机组的性能参数,风量、冷量、热量、功率、重量、尺寸等(采用列表说明)。
b. 投标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商及生产地。
c. 投标产品中主要部件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如:压缩机、控制
1.9 安装要求
1.9.1 安装位置及基础支架的要求
1)、多联式空调系统室外机设置在屋面室外混凝土支墩上,要求室外机必须布置在规定地点(详见各相关图纸)。
2)、室外机安装在混凝土支墩上;支架底部设置排水槽,使室外机冬季融霜时排水汇集后集中排放,室外机的钢支架需做防腐处理。
支架设计时需考虑电源和冷媒管行走空间、管线桥架、检修、防护等功能。
1.9.2 冷媒管配置、管线布置的要求
1)、冷媒管布置属厂家设计确定的内容,应尽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系统配置。
2)、依据多联式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公司规定的技术文件选择冷媒管管径和壁厚,并提供选型的技术
文件供招标单位复核。
3)、厂家提供的文件中需包含冷媒管穿墙、穿楼板、穿防火区、室外防践踏支护及包装、室内与强电管伴行做法等等(不少于上述做法的其他本工程可以预见的管道敷设方法),并在投标图示中列出涉及配件材料的名称、规格、供货产地等。
4)、管路的要求①冷媒管道宜采用脱氧化磷无缝铜管及专用接头,管径应详细参照所选厂家产品的技术规格。
冷媒管道的连接严禁使用T 字接头。
分歧接头可水平或垂直安装,分歧冷媒管必须水平安装。
②冷媒管道必须氮封焊接,管道封好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和气洗操作,具体要求应详细参照各厂家的安装要求。
③冷凝水管应有不小于1%的坡度坡向凝水立管或泄水口,空调凝结水管采用适当管径的聚氯乙烯芯层发泡管及相关管件,用优质胶水粘接,保温材料与吊架同上款要求。
安装遵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④管道活动支架的具体形式和设置位置由安装单位视情况,做法参照相关国标图集。
冷媒管支吊架间距规定如下:
⑤管道的支吊架必须置于保温层的外部,在穿过支吊架处应镶以垫木。
⑥冷媒管道、冷凝水管应采用橡塑保温壳进行保温并确保保温层外表不发生结露、滴水等现象。
绝热材料必须提供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和国家质量检测证书。
⑦保温管穿过墙身和楼板时保温层不能间断,在墙体或楼板的两侧应设置夹板或套管,中间的空间应以松散保温材料(离心玻璃棉等)填充。
⑧对多联机空调系统,每根管子都要贴上标签,以便搞清某根管子是属于哪个系统的,防止接错。
1.9.3 产品电气安装
1)电线布置
◆ 按国家布线规则进行安装。
◆ 电源一定要使用额定电压及空调机组专用电源。
◆ 电源线应有可靠固定,以免接线端子受力。
请不要用力拉动电源线。
◆ 电源线线径应足够大,电源线和连接线损坏必须用专用的电缆线来更换。
◆ 所有电气安装务必由专业人士按当地法律、规章和相应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
◆ 接地应可靠,应接在建筑物的专用接地装置上,一定要请专业人员安装。
◆ 必须安装可切断整个系统电源的空气开关和漏电开关。
◆ 空气开关应同时具有磁脱扣和热脱扣功能,以保证短路和过载都得到保护。
◆ 现场接线时请以机身所贴线路图为准。
2)接地要求
◆ 空调机组为Ⅰ类电器,请务必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空调机组内的黄绿双色线为接地线,切不可移作它用,更不可将其剪断。
不能用自攻螺钉固定。
否则,将带来触电危险。
◆ 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790 的要求。
◆ 用户电源必须提供可靠接地端。
请不要把接地线接到下列地方:
①自来水管;②煤气管;③排污管;④专业人士认为不可靠的其它地方。
1.10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润滑要求
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为目标,对于易损坏的或经常更换的小型元件应适当增加备件数量。
备件需得到及时保障,应于当地设有固定的大型备件库。
供货厂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提供分项报价。
且应承诺在保修期外以不高于本条第2 款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并在寿命期内保证零配件供应。
供货厂商应按标准提供易损备品备件,每种规格不少于总数量的3%(且不少于1 件),并列出
易损备品备件明细。
供货厂商应提供随机专用工具及其清单,这些专用工具须足以满足日常维护及定期检修之需。
应提供润滑剂的规格及厂牌要求,并载明润滑剂的更换周期。
1.11 资料要求
根据技术规格书要求需提供样本、设备清单、技术资料和设备设计、制造、验收、执行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和代号。
提供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出厂许可证、该机的性能测试报告和出厂前的随机检测记录。
供货方需提交产品操作与维修手册,使业主及有关人员事先熟悉所供产品。
手册内应包括控制
程序、操作与维修的程序等。
每一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的资料:
a. 所有产品的规格及详细的中文版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检测报告
b. 整机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配件及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
c. 建议的定期保养期及项目;
d. 建议紧急安全程序;
e. 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f. 备件目录;
g. 附属工具和备件清单;
h. 制造厂商的质量证明书;
如果业主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业主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货方应按要求免
费提供所要补充的技术资料。
2、工程界面划分
多联机供应分包工程界面
本工程为包干工程,
包括项目所需多联式空调机组系统的优化设计、供应、运输、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
务等工作。
即包设计、包制造、包储运、包工具机械设备、包工期及质量,以下工程范围均由多联机供应
工程分包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2.1 前期跟踪及配合设计
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本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
选用适当的型号,以确保符合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并经设计院签章后执行。
分包方还须依照上述条件图及深化图制备空调箱加工图纸,并经总包方、业主方代表签署。
凡与原建筑、电气、暖通等专业施工图纸有差异的,应即刻提请业主及设计院解决、修订。
2.2 供应
供应全新的多联式空调机组成套设备,包括室内机、室外机、冷凝水盘和排水管接头、配套电
机、连减震装置、机外电气接线盒、控制箱及电机至机外电器接线盒的全部线缆等所有零部件、附件、文件及资料等由工厂运输至工地并卸货、储存、保管
供应现场安装所需的任何起吊点、减震装置、专用工具等;
供应备品备件以及维护保养所需物料。
供应多联式空调机组所必须的储运、卸货至总包方指定地点、组装、测试及调试期间,所有设备及附件、装置须具备抵御任何可能的恶劣环境(天气、粉尘、凝露等)的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直至经业主方验收合格并移交至物业管理公司。
2.3 储运
提供仓储及运输服务,运送并卸货至总包方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关费用
2.4 移交并指导机电分包安装工作。
若机组为散件到工地,则须在其现场设备基础上完成组装及检查、测试并出具相关报告后再移交机电分包方。
2.5 现场检查
2.6 开机测试、调整、整定及调试
2.7 节能验收负责节能验收工作的多联式空调机组相关部分,包括所有节能检测及其他一切费用。
2.8 配合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弱电系统调试及联合试运行。
2.9 培训为业主方指定的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日常维护培训。
投标人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操作使用和设备维护及设备维修、排除简单故障等。
分包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所有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10 移交向业主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全部多联式空调机组、技术资料、验收合格文件或牌证、专用工具、备品及备件等。
2.11 保驾运行指业主方未验收之前可能的临时运行所需,以书面指令为准。
2.12 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质量保证及保修期:分包方须对合同中的全套设备提供至少24 个月
的保修期,包括任何与此有关的物料,所有这些均是免费的。
保修期从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并开始正式使用算起。
在此期间,如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分包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相应延长故障设备的保修期,赔偿发生的经济损失。
维修点:
须提供24 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一天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结束。
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维修保养合同:
投标过程中,投标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保修期后5 年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买方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备品备件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4)服务费(每年服务总费用)
(5)双方负责的内容
(6)其他
3、维护保修要求
3.1 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与物业完成移交后的2年的保修工作,并承诺接到报修电话后,相关维修人员2 小时内赶到现场;
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 年的保修及其他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保修期:从与物业完成移交之日后2 年;保养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中标人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2 保修期后的维护要求:
3.2.1 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至少二十年内,设备的主要部件与易损件不会因产品的更新而无法提供;
3.2.2 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根据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备品备件清单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将备品备件运送至发包人制定的地点;
3.2.3 所有的易损件和备件应具有互换性,易损件和备件的包装保护,应能保证其长期存放而不变质,且应有明显标志;
3.2.4 中标人在项目本地设有维修中心或类似机构,保证在设备发生故障24 小时内,可以派技术人员赴现场解决;
3.2.5 中标人须说明其用于维修的零部件储存地点,提供这些部件需要的时间。
4、成品保护:
4.1 设备/ 材料出厂、储运时的成品保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分包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 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该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
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乙方还应在每件包装表面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
件号、尺码、毛重、净重、以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
“吊装点”等字样,另外所有进、出风口及进、出水口均应专门封装封闭以防止异物进入。
同时,该包装材料需采用环保材料。
在可行情况下,在使用前用包装箱装载或用保护外层盖好,并尽可能保留原装包装。
一切此等设备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为设备运送途中及抵达现场可能受到的不同天气影响作好安全运送措施。
任何上述项目在运送期间或送至工地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货物锈蚀、损坏等,分包方应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予以更换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4.2 安装时的成品保护:于整个安装施工期间,分包方须向机电工程分包方按照出厂成品保护标准移交原出厂时的成品保护措施、警示标志,已经损坏或破坏的应即刻修复,于整个安装施工期间,该等保护措施及警示标志应满足空调箱和风机盘管及其任何附件于工地现场抵御任何可能的恶劣环境(淋水、粉尘、凝露等)的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凡须安装施工期间必须打开密封保护的应于出厂时提供防凝露电加热装置并向机电工程分包方移交、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