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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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员工进行的各类型职业安全生产卫生教育管理。
2、职责
2.1安全生产管理部
2.1.1负责依据法规的要求编制各类安全教育的教学大纲,组织、审核安全教育教材。
2.1.2负责公司管理平台、两个中心及销售系统新员工的一级安全教育、考试;负责新员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的管理。
2.1.3 负责职业卫生教育的授课工作。
2.1.4 协助培训中心做好中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班组长安全教育。
2.1.5负责各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的督察。
2.2 人力资源部
2.2.1 负责新进公司员工(包括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代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的送培管理。
2.2.2 负责将新聘中层干部名单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2.3 培训中心
2.3.1 负责学生进公司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的组织管理。
2.3.2 负责中干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班组长安全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2.3.3 负责参观实习人员安全教育的组织管理。
2.3.4 负责全员安全教育的组织管理。
2.4 制造公司安全环保部
2.4.1 负责职工安全教育的组织管理和授课工作。
2.4.2 负责进入本制造公司新员工的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和档案资料的收集。2.4.3 负责本制造公司员工职业卫生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2.4.4 负责来本制造公司参观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
2.5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变工、“四新”、复工教育。
3、工作程序
3.1 进入公司人员安全教育
3.1.1流程:
不及格
a、新进公司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安全教育通知单”分送安全生产管理部和按条款2所划定的职责送达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b、新员工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再经过专业厂、班组安全教育后,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才能进入生产现场。
c、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收集、保管好新员工一级安全教育档案(试卷年度集中交总经办档案室,安全教育小卡片和电子版的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半年一次汇总交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教育大卡片由负责二级教育的单位保管,并随着人员流动转移。
3.2 来公司参观的大专院校学生,由培训中心组织,制造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填写“参观实习集体安全教育卡片”。
3.3 集体进公司的本科生和JAC大学实习学生,集中培训期间由培训中心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配合进行入职安全知识教育。分配到单位实习前,按条款2所划定的职责范围,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档案。
3.4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a、培训中心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安全管理的需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网络教育、安全知识考试等形式,对干部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管理素质的培训。培训周期为每年一次。
b、晋升和聘任中层以上干部,人力资源部应将人员名单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
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规定。
3.6 班组长教育
a、培训中心编制年度班组长教育计划,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不定期举办班组
长培训班,不断提升班组长对危险的辨识能力和安全意识。
b、安全生产管理部配合培训中心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教育。班组长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3.7 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a、员工变换工种、调换新的岗位;公司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涉及的有关人员,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
b、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由所在单位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3.8复工教育
a、员工离开岗位(病事假、长产假、脱产学习等)一年以上(含一年)复工时,由所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
b、员工工伤伤愈后上班前,要进行专业厂、班组两级安全生产再教育。
3.9 职业卫生教育
a、公司有害作业点所在单位的中层干部和专、兼职安全员的专业知识教育,由安全生产管理部每两年组织教育一次;使其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的法令、规章和标准,掌握本企业有害作业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及对各种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
b、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每两年组织一次针对性职业卫生知识教育,使岗位人员了解和掌握本工种可能发生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
3.10 全员教育
a、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培训中心编制实施全员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覆盖面大于80%。
b、全员安全教育,可采用大课集中培训、网络教育、电视录像、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安全知识考试等方式进行。
3.11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a、培训中心配合安全生产管理部有计划地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间:首次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8学时。
b、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可采用面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进行。
3.12其他教育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组织的各类集体安全教育,都应填写“集体安全教育登记表”存档。
4、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4.1 相关程序
《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4.2 相关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机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4.3 记录
《员工安全教育通知单》
《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参观实习集体安全教育卡片》
《集体安全教育登记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编制人:许忠林
本制度会签人:任国庆、汪锐、周明良、项兴初、马民生本制度批准人:赵厚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