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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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福建省水利厅2019年4月编制说明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贯彻意见》要求,为规范设计成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特编制本大纲。

一、洪水影响评价类情形洪水影响评价类包括以下四种情形: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

有上述一种及以上情形的,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二、报告名称及装订要求1.报告名称及格式(1)报告名称报告封面列出报审项目审批情形,并在相应类型中打勾,报告名称为“XXXX工程(XXXX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

(2)报告格式报告格式详见附录。

2.报告装订报告各种情形统一装订成册,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的顺序进行编排,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的章节号顺接前章号进行编排。

三、报告编写有关说明(一)各情形采用的编制导则“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依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编制导则(试行)》(SL/Z719-2015)进行编制;“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 号)进行编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进行编制;“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依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建设工程对水文测验影响分析评价报告示范文本大纲》进行编制。

(二)报告目录按前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河道(海堤)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项目对水文站水文监测的影响评价报告、总结论与建议进行编写,章节号分别为1、2、3、4、5、6,如无某情形章节,则跳过该章,后面章节序号接前章节号,以此类推。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2004.9.6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征求)编制说明

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征求)编制说明

附件《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口送审稿口报批稿)编制说明主编单位(签章):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28日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2021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我公司负责《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制工作。

1.2主要工作过程1、编制、审查修订工作大纲。

2021年9月,编制完成工作大纲。

2021年9月3日,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对《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认为编制组提交的《工作大纲》内容全面,拟定的编制原则、框架体系、主要修编内容及修编思路、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同意编制组提出的《工作大纲》。

2、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编制组总结调研、查阅文献,完成了规范初稿,并组织开展初稿讨论;2021年9月,编制组根据《大纲》审查意见,召开编写组会议,总结初稿编写情况,并讨论初稿,请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完善、审核。

2021年9月中旬,完成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及来源依据1.范围包括标准的制定依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本标准必不可少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一个规范一一《GB 50773 蓄滞洪区设计规范》,修改一个规范名称一一《SL/T 27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3.术语与定义3.1洪泛区,维持不变。

3.2蓄滞洪区,维持不变。

3.3建设项目,新增。

3.4影响分析范围,新增。

3.5防洪建设项目,维持不变。

3.6防治与补救措施,新增。

4.一般规定4.1评价目标,新增。

4.2评价原则,维持不变。

4.3工作阶段,由可行性研究阶段修改为报告审批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同时提出为避免重复工作,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始介入。

4.4评价方法,细化评价方法要求。

4.2评价要素,新增。

4.3数据资料,细化数据资料要求。

4. 7报告结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增加“规划符合性论证”。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1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1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2004.9.6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关于印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原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部组织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部建设与管理司。

附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

《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目录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2)1.1 项目背景 (3)1.2 项目目标 (4)二、项目区域概况 (5)2.1 地理位置 (6)2.2 气候条件 (7)2.3 土地利用状况 (8)2.4 水文气象特征 (9)三、洪水风险分析 (9)3.1 洪水风险识别 (11)3.2 洪水风险评估 (12)3.3 洪水风险区划 (13)四、洪水影响评价 (14)4.1 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15)4.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7)4.3 基础设施影响评价 (18)4.4 其他影响评价 (19)五、洪水防治措施 (21)5.1 防洪工程措施 (22)5.2 防洪非工程措施 (23)5.3 防洪管理措施 (24)六、项目实施计划 (25)6.1 项目组织结构 (26)6.2 项目实施步骤 (27)6.3 项目时间安排 (28)七、项目预算与资金筹措 (30)7.1 项目预算 (31)7.2 资金筹措方案 (32)7.3 资金使用计划 (33)八、项目风险与控制 (34)8.1 项目风险识别 (35)8.2 项目风险评估 (36)8.3 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37)九、项目效果评价 (38)9.1 项目实施效果评价 (40)9.2 项目成果总结 (40)9.3 项目后续建议 (42)一、项目背景与目标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洪水灾害的影响日益显著,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洪水灾害,科学评估洪水对项目所在地区的影响,进而制定合理的防灾减灾措施,编制《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显得尤为重要。

本项目报告旨在深入分析特定区域的洪水状况及其潜在影响,评估洪水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方面的综合影响,为政府决策、项目规划和公众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报告编制的背景在于当前洪水灾害频发,对各行各业造成巨大损失,通过科学评价洪水对项目的影响,可以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决策参考,提高防洪减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1 总则1.1 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习惯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者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含下列要紧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与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有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与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者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与具体情况,使用合适的评价手段与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者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者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通常应包含项目背景、评价根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根据评价根据应列出下列内容: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含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20081025_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20081025_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导则(大纲)目录1 总则 (5)1.1 导则编制依据 (5)1.2 适用范围 (5)1.3 总体要求 (5)1.4 基础资料要求 (6)2 洪水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6)2.1 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6)2.2 方案优选 (7)2.3 重新选址 (8)2.4 评价分级 (8)2.5 评价要素 (8)3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 (8)3.1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总体要求 (8)3.2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 (9)3.2.1 概况 (9)3.2.2 影响评价分析 (9)3.2.3消除、减免对防洪影响的措施及其技术论证 (10)3.2.4防洪自保措施及其技术论证 (10)3.2.5对他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10)3.2.6 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10)4 概述 (10)4.1 建设项目背景 (10)4.2 建设项目概况 (10)4.3 与建设项目有关防洪的情况概述 (11)4.4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12)5 计算与分析 (12)5.1 分析计算总体要求 (12)5.1.1 水文分析计算 (12)5.1.2 壅水计算 (12)5.1.3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13)5.1.4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 (13)5.1.5 防洪影响程度计算 (13)5.1.6 稳定复核计算 (13)5.1.7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13)5.1.8 淹没情况计算 (14)5.2 分析计算内容与方法 (14)5.2.1 收集分析计算的基础信息 (14)5.2.2 水文分析计算 (14)5.2.3 壅水分析计算 (15)5.2.4 经验公式计算 (16)5.2.5 推荐计算成果 (17)5.2.6 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17)5.2.7 河势影响分析计算 (18)5.2.8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19)5.2.9 蓄洪滞洪影响分析 (19)5.2.10 洪水影响评价的结构计算 (19)5.2.11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淹没影响计算 (20)6 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20)6.1、总体影响分析评价 (21)6.2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21)6.2.1建设项目与所在河段有关水利规划关系的分析 (21)6.2.2项目建设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分析 (21)6.3 项目建设对防洪、防凌标准等的分析评价 (22)6.4 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 (22)6.5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22)6.5.1 流态变化分析 (23)6.5.2 分流比分析 (23)6.5.3 河势分析 (23)6.5.4 冲淤影响分析 (23)6.5.5 施工期河势影响分析 (23)6.5.6 类比定性分析 (24)6.6 项目建设对防洪工程、河道整治等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 (24)6.6.1建设项目导致对防洪工程冲刷的增强 (24)6.6.2建设项目导致对防洪工程结构稳定的影响 (24)6.6.3建设项目对水文设施的影响 (24)6.6.4建设项目对引水和排涝的影响 (24)6.6.5对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水利设施的影响分析 (25)6.7 项目对蓄滞洪堤防及安全建设的影响 (25)6.8 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25)6.8.1建设项目对防汛抢险交通的影响 (25)6.8.2建设项目施工期对防汛的影响 (25)6.8.3 其它防汛影响 (25)6.9 综合评价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 (26)7 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价 (26)7.1 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的概述 (26)7.2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标准与措施分析评价 (26)7.3 洪水对建设项目各评价分项的影响分析 (27)7.3.1河道水流冲刷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2下游河段壅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3河道高水位行洪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4河道堤防汛期抗洪抢险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5山区河岸崩岸与泥石流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6入海河段大潮或风暴潮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7凌汛期河道结冻、流冰和抢险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8项目建设施工期洪水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9外部排涝水入河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10超标准行洪时洪水淹没范围内的行洪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11分洪滞洪、蓄洪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12水库蓄洪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3.13其他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7)7.4 建设项目淹没损失评估 (27)7.4.1 淹没损失评估方法 (28)7.4.2 淹没经济损失计算 (28)7.4.3 环境影响分析 (28)7.4.4 建设项目效益-风险评价 (28)7.5 综合分析评价 (29)8 项目建设对他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 (29)9 消除或减轻负面影响的补救措施 (29)9.1 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的防治措施 (29)9.1.1对防洪规划影响的补救措施 (29)9.1.2对河道行洪影响大的项目进行调整 (29)9.1.3对蓄洪影响大的项目补救措施 (30)9.1.4对现有防洪工程影响的补救措施 (30)9.1.5对防汛抢险的补救措施 (30)9.1.6对河势稳定影响的补救措施 (30)9.1.7对他人合法水事权益的补救措施 (31)9.2 建设项目的防洪避洪措施 (31)9.3 防治及补救措施的工程量与投资估算 (31)10 结论与建议 (31)1 总则1.1 导则编制依据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规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特制订本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最新)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围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围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围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围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容: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3 有关技术规和技术标准。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SL ICS xx.xxxPxx备案号:xxxxx—201x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XXX—201X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Guidelines for Flood Impact Assessment Report(征求意见稿)201X-XX-XX发布 201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目次前言 (1)1总则 (2)2概述 (2)2.1 建设项目背景 (2)2.2 评价依据 (2)2.3 评价范围 (3)2.4 技术路线及评价内容 (3)2.5 结论及建议 (3)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3.1 建设项目概况 (3)3.2 工程地质 (3)3.3 建设项目施工方案 (3)4区域防洪基本情况 (4)4.1 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 (4)4.2 水利工程及其他相关设施 (4)4.3 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 (4)4.4 洪水调度与蓄滞洪区运用 (4)5洪水影响评价计算与分析 (5)5.1 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 (5)5.2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5)6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 (5)6.1 有关规划的影响评价 (5)6.2 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 (6)6.3 河势稳定的影响评价 (6)6.4 蓄滞洪区运用的影响评价 (6)6.5 防洪工程的影响评价 (6)6.6 其他水利设施的影响评价 (7)6.7 防汛抢险和水上救生的影响评价 (7)6.8 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7)7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 (7)7.1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标准与措施分析 (7)7.2 淹没影响评价 (8)7.3 冲刷与淤积影响评价 (8)7.4 洪水对建设项目施工的影响评价 (8)7.5 其他类型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8)7.6 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8)8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的措施 (8)8.1 措施总体要求 (8)8.2 工程措施 (8)8.3非工程措施 (9)8.4工程量与投资估算 (9)8.5效果评估 (9)9结论与建议 (9)9.1结论 (9)9.2建议 (9)10附图附表 (10)10.1附图 (10)10.2附表 (10)附录A计算与分析方法 (11)附录B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参考目录 (14)前言为规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技术规定》(SL 1-2010)要求,制定本导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2014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2014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2014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最新)1总贝!I1.1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 理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 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 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 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 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 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 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 制j 。

°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 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概述2基本情况3河道演变4防洪评价计算5防洪综合评价6防治与补救措施1.5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洪水影响评价1本篇主要内容参照洪水影响评价的相关要求编写,并补充雨水排除相关内容。

2 “总则”章节:“评价范围”部分,铁路、公路干线、卫星城、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住宅区、小城镇、大型骨干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涉及的区域,主要由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流域、雨水排除区域和洪水可能影响的建设项目区域确定,评价时段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

3“洪水影响分析计算”章节:“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分析计算”部分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开展“雨水排除影响分析计算”。

雨水排除接入区域雨水管网的建设项目,说明雨水管网的分布情况、排水能力和排水去向,计算建设项目对径流系数、产汇流及区域排水的影响。

并附相关管网企业证明材料.(2)开展“流域行洪影响分析计算”.改变区域产汇流特性的建设项目,计算建设项目对区域入河排水总量、洪峰流量、排水过程及河道行洪过程的影响.(3)“灌溉(供水)与排涝影响分析计算"部分,计算范围在原有“影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排涝、灌溉(供水)水(渠)系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到“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的建设项目”。

(4)开展“内涝分析计算”.受内涝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开展设计暴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受影响范围、水深、历时和损失等。

4“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章节:(1)“法规规划适应性评价”部分,评价建设项目对相关规划实施的影响时,重点分析项目建设对有关水利规划的实施是否产生不利的影响,是否会增加规划实施的难度。

(2)开展“雨水排除影响评价”.雨水排除汇入区域雨水管网的建设项目,根据雨水排除分析计算成果,评价建设项目对区域管网排水的影响。

(3)“河道行洪影响评价”部分,补充开展改变区域产汇流特性的建设项目,根据流域防洪分析计算成果,评价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5“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章节:开展“内涝影响评价”.根据内涝影响分析计算成果,评价设计暴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及损失程度。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1000字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一、概述防洪评价报告是评估防洪工程在不同水位、不同频率、不同洪水情况下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并对防洪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评价的专门报告。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包括工程的各个方面。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的目的是评估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指导防洪管理,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编制步骤(一)资料调查根据防洪工程的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对防洪工程及其水文、地质、地貌、气候等方面资料进行调查和搜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防洪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图及备案手续文件。

2. 防洪工程的验收文件。

3. 防洪工程特别重要部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情况。

4. 工程建设后年度防汛、抗旱报告及应急处理报告。

5. 同类防洪工程的工程验收报告及运行经验总结。

6. 相关地质、地貌、气象、水文数据。

(二)安全性评价针对防洪工程在不同水位、不同洪水情况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洪水的出现概率、规模和特点。

2. 洪水过程中防洪工程的水位、流量、速度等重要参数变化情况。

并针对不同洪峰流量、洪峰位通过设计洪水计算,对防洪工程的通水能力、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3. 防洪工程各部分结构、元器件、材料的性能;防洪工程建设后水文、地质、地貌等自然条件变化以及工程使用寿命等因素对防洪工程的安全性评估。

4. 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对防洪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可靠性评价针对防洪工程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进行评价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防洪工程各部分结构、元器件、材料的技术性能和物理性能;防洪工程建设后的环境变化、使用年限等因素对防洪工程的可靠性进行评估。

2. 针对防洪工程出现故障的可能性和故障的影响程度,通过概率模型进行可靠性分析。

3. 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对防洪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最新)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二○○四年五月法规名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办建管[2004]109号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水利部颁布日期:2004.08.05实施日期:修改日期:法规内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 7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1 总则1.1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 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 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一、背景介绍洪水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它不仅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也会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评价洪水的影响,及时采取措施,需要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下面给出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导则。

二、编制目的1.对洪水灾害的频率、强度、范围等进行科学评价;2.分析洪水对土地利用、经济发展、人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的影响;3.建立洪水事件概率、损失及风险评估模型,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4.为政府部门制定灾害防治规划、洪水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编制流程1.召开编制工作会议,明确编制目的、主要任务、编制要求等;2.搜集相关数据,包括洪水历史记录、流域地形、气象、地质、土壤、水资源利用现状等资料;3.制定洪水地质灾害评价标准及评价要素,对洪水频率、强度、范围、演变趋势等进行定量评价;4.评估洪水对土地利用、人类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并建立对应的评估模型;5.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包括报告概述、洪水特征分析、洪水对人类活动及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风险评估与控制建议等内容;6.组织专家审定、修改,最终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四、编制要求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严谨性;2.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统计分析信息,注重对数据的判断和分析;3.采用客观、中立的态度编写报告,并排除干扰因素;4.报告应具体、清晰、简洁,重点突出,结论准确可靠。

五、结论与建议洪水对生态系统和人类活动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洪水的影响,必须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

政府部门应制定灾害防治规划,并在制定过程中结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建议。

同时,人民群众也应提高风险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能力,以应对洪水等灾害事件的发生。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建管[2004]109号1总则1.1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概述2基本情况3河道演变4防洪评价计算5防洪综合评价6防治与补救措施1.5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7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2.1项目背景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2.2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依据水政[1992]7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并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评价报告内容应满足审查内容的要求,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等主要内容。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评价依据应列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关规划文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应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情况、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等。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4.08.05•【文号】办建管[2004]109号•【施行日期】2004.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水利部办建管[2004]109号2004年8月5日)1 总则1.1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为适应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需要,规范编制方法,保证编制质量,特制订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1.3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1.4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概述2 基本情况3 河道演变4 防洪评价计算5 防洪综合评价6 防治与补救措施1.5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1.6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

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1. 7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 概述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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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
编制说明
主编单位(签章):天津市龙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日
一、基本情况
1、体系号(或体系外标准的签报号)
2、主持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计划批次:1 补助经费(万元):15万元
4、标准级别:行业标准
5、格式体例:工程建设水利行业标准
6、修订(原标准号)/制定
二、背景情况
我国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每年洪涝发生灾害损失位居各类自然灾害首位。

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都对防洪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建成了由水库、河道堤防、水闸枢纽、蓄滞洪区以及超标准洪水通道构成的防洪减灾体系,在历次大洪水中发挥了显著的减灾效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及各地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由于工程建设需要,许多非防洪设施建在了防洪区内,不仅影响了防洪区的正常运用,同时一旦发生洪水,设施自身安全也将受到影响。

为了防止非防洪建设项目造成的防洪影响,上世纪九十年代水利
部逐步建立了洪水影响评价制度,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在立项之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分析,编写专题报告,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该项制度的建立,有效规范了非防洪项目的建设行为,保护了防洪工程的安全,减轻了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以及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取得了显著效果。

然而,从十几年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实际看,由于缺少规范,各类项目对洪水影响评价采用的方法不统一,标准不一致,基础资料、边界条件、计算公式、影响因子筛选以及报告格式等,各行业、各地方均有差异,制约了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因此,为了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行为,制订《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三、工作过程
1、意见汇总处理情况。

包括未采纳意见是否得到与审查会议专家组负责人和提意见专家的理解和支持。

无。

2、重大争议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无。

3、项目工作机制及相关奖惩措施的落实情况(送审及报批阶段适用)
四、主要变更情况
1.与上一阶段成果对比


比较内容无变化原情况新情况变化原因及其依据
1 标准名称无
2 适用范围无
4 主要技术内


5 体例格式无
6 主编单位无
7 主要参编单


8 主编无
9 主要起草人


10 预期成果无
11 总经费及配
套经费



比较内容无变化原情况新情况变化原因及其依据
12 进度计划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原时间2010年2011年2011年新时间2011年2012年2012年2.与立项阶段成果对比
序号比较内容无变化原情况新情况
变化原因及
其依据
1 标准名称
2 适用范围
3 框架结构
4 主要技术内容
5 体例格式
6 主编单位
7 主要参编单位
8 主编
9 主要起草人员
10 预期成果
11 总经费及配套经费
12 进度计划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合同或任务书、实施方
案约定的时间
序号
比较内容无变化原情况新情况
变化原因及
其依据新时间
3.历次变更情况
无。

五、对主要条文的背景、指标来源与可靠性等进行说明1.总则第二条所说的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
泛滥所及的地区。

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堤背水面以外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2.总则第六条中的评价手段是指分析评价所需采用的物理、数学模型以及水文学、水力学计算方法等技术手段。

技术路线是指从资料收集到提出结论意见整个分析评价过程的工作流程。

3.条文2.3.1相关水利规划文件、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以及地方相关防洪预案等均须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复,否则,不能成为洪水影响评价的依据。

4.条文评价范围除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外,还包括计算分析所设计的区域。

5.条文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位于洪泛区及蓄滞洪区内的建设项目,其运行期和施工期的设防标准应满足国家规
定的防洪标准,建设与运行管理应符合水利部门的有关管理要求。

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部分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及管理措施未能满足国家规范及水利部门管理要求,因此有必要对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标准与措施进行分析评价,以便采取措施减免洪水造成的影响
6.条文“建设项目对防洪造成重大影响”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河道流态、流势发生重大变化,河道及蓄滞洪区水位明显抬高,区域防洪标准显著下降,直接影响蓄滞洪区正常运用及洪水调度方案实施,严重影响防洪及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等情况。

六、宣贯培训、试点示范的设想(送审及报批阶段适用)
七、强制性条文及其理由(送审及报批阶段适用)
其中采用“必须或严禁”、“应或不应”、“不得”等用词的具体条文及其统计;如果不推荐为强制性条文,需说明理由;
八、相关单位及专家
1.相关部委
2.会签司局
3.标准化专家委员会
4.相关标准清单及其主编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
5.其他单位及专家(打勾)
地域单位属性级别单位性质
东机关中央部委科研院所业主使用单位西事业流域大专院校设计
南社团省施工生产厂家北企业地市监理
中县及以下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1.由于我国南北方洪泛区及蓄滞洪区地理特征不同,对洪水影响评价要素的选择也不同,本导则难以覆盖所有情况。

因此,今后还需结合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实践,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导则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2.建议尽快开展导则征求意见工作。

十、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导则征求意见稿,广泛收集各方面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对导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导则送审稿;拟2012年内完成送审稿的审查并形成报批稿。

十一、标准联系人
姓名手机电话Email 主持机构
联络员
杨昆010-
主持机构
联系人
李俊凯010-
主编单位
领导
徐和龙022-
主编单位
管理人员
王建刚
主编王建刚
主要起草人员陈金杭、杨昆、邓玉梅、李俊凯、郭铁女、马瑞峰、顾群、沈华中、陆赛华、富可荣
起草组工作人员王建刚、陈金杭、杨昆、邓玉梅、李俊凯、郭铁女、
马瑞峰、顾群、沈华中、陆赛华、富可荣、余强、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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