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运营与全权委托管理的区别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与现行办法比较
技术创新推动发展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特许经营项目融资 模式将不断创新和完善。
技术创新将为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带来更多的机遇 和挑战,推动其向更高水平发展。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应加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 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可以有效防止市场混乱 和违规行为的出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合作风险
特许经营项目涉及多方利益 相关者,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和合作不协调的情况,影响 项目的融资进程。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风险的防范措施
完善法律法规
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特许经 营项目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经济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经济风险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和应对市 场变化,降低经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该模式的核心是特许经营协议,协议规定了特许经营者与政府或项目发起 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广泛应用于交通、水务、能源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的优势
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允许政府将部分 或全部投资风险转移给特许经营者,从
而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促进技术创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 善,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将趋向多 元化发展。
VS
企业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获得资金 支持,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 证券化等。
融资效率提高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的效率将得到显著提高。
通过线上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企业可以更快速、准确地评估项目风险和融资需求,提高融 资效率和成功率。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适用于建设规模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的项目,如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以及供 水、供气等公用事业项目。
商业项目经营管理合作模式(重要)
商业项目经营管理合作模式一、全权委托代理1、名称解释:发展对自有商业物业进行自营,全程聘请代理公司进行全程销售开店策划和组织实施,直至招商和开业成功。
2、服务内容:对商场纯商业全程运作,含:前期市调、整体营销招商方案、项目定位、规划设计、广告策划、团队组建、销售运做、招商运做、开业、后期经营管理。
3、适宜对象:发展商缺乏开店经验、人才团队极为薄弱。
4、操盘主体:代理公司派驻一整套班子。
5、服务效果:全面达成开发商约定的销售经营目标。
6、收费说明:【营销策划费+广告费+销售佣金+招商佣金+经营管理费用+主力商家引进费(用品牌使用费)+其他公关费用】)(视项目大小难易程度、面积大小,派员多少等定)。
7、费用等级:高二、合作经营管理1、名称解释:发展商对其极为薄弱的板块派托给代理公司进行单板块(多板块)委托代理,如:前期策划、招商代理、销售代理等。
2、服务内容:针对板快内容,进行板快全程负责代理服务。
3、适宜对象:发展商虽有团队,但因人才和专业所限,将其委托专业公司代理。
4、操盘主体:代理公司对委托板块进行全程代理操盘服务。
5、服务效果:对约定的效果达成目标。
6、收费说明:参照合作一7、费用等级:高三、全程现场顾问参谋式1、名称解释:代理公司派出2名以上项目经理常驻发展商项目地,对发展商所开发的商业地产项目进行从立项到开业的全程现场顾问指导式的顾问咨询服务。
2、服务内容:前期市调、方案、整体营销招商方案、项目定位、规划设计、广告策划,其他咨询服务。
3、适宜对象:发展商自有完整的实力团队,但项目难度较大的话,需要外援顾问团队现场驻点支持。
4、操盘主体:发展商自有团队。
5、服务效果:更进一步稳健操盘、谨慎项目开发运营,保障项目运营成功。
6、收费说明:万元/起/年(视项目大小难易程度另定)+前期策划费用7、费用等级:中四、全程开店服务模式1、名称解释:发展对自有商业物业进行自营,全程聘请代理公司进行全程开店策划和组织实施,直至招商和开业成功。
PPP运作方式里面的OMMCBOTBOOTOT和ROT各有什么具体区别
PPP运作方式里面的O&M、MC、BOT、BOO、TOT和ROT各有什么具体区别?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我国常见的BOT、BTO、ROT等PPP项目运作方式大致可按照上图进行分类。
然而对于各种运作方式的实质含义,却少有人知。
今将各类PPP项目运作方式的基本概念、适用项目类型、合同期限等内涵整理归纳如下。
中国PPP项目运作方式图示一、管理外包类1. O&M概念O&M是Operations & Maintenance的缩写,即委托运营。
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而仅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用。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不负责用户服务的PPP运作方式。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8年。
[1]2. MC概念MC,Management Contract,是指政府保留存量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将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及用户服务职责授权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项目运作方式,政府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相应管理费用。
适用项目类型:存量项目合同期限:≤3年。
[2]二、特许经营类1. BLT概念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一租赁一转让,是指政府出让项目建设权,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和建设管理,在项目建成后租赁给政府,并由政府负责项目运行和日常维护,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用政府付给的租金收入回收项目投资、获得合理回报,租赁期结束后,项目所有权移交给政府。
[3]适用项目类型:新建项目2. BTO概念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移交-运营,是指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随后政府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特许经营和委托管理商业模式对比感想
特许经营和委托管理商业模式对比感想一、商业模式委托管理委托管理是业主方按照酒店管理公司品牌的标准建造这个酒店,然后把这个酒店委托给酒店品牌公司去委托管理。
那么酒店品牌公司是以它的品牌和它自己的管理团队来替业主方经营酒店,相应的它也会收取一系列的管理费,比如说基本管理费奖励管理费等。
在委托管理的模式下,实际上酒店的日常经营是由酒店品牌公司来进行的,那么也就是说酒店日常经营在合作的过程当中,业主方最关注的人员财务以及物品这三大支配权是完全由酒店品牌公司来控制的,当然它是受到了酒店业主方的监管。
特许经营与委托管理最大的区别就是酒店品牌公司是将其旗下的品牌的使用权以及它品牌背后相应的知识产权,所有品牌在建设时期的建造、机电、内装以及在酒店开业之后的所有的营运SOP的标准全部特许给酒店的业主方来使用,酒店的业主方需要自行组建团队或者是聘用第三方的管理公司的团队来运营酒店酒店。
品牌公司不出管理的团队,那么也就是说在酒店的日常经营当中的人、财、物是由业主方来掌控的。
对特许经营的模式向下跟我们常见的委托管理的合作模式最为不一样的地方。
特许经营是业主方在酒店的日常经营当中自行组建团队来管理这个酒店根据酒店品牌公司提出的要求来实操,而酒店品牌公司没有实际的日常经营的权利,而只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监督酒店的业主方也就是被特许人一定要按照酒店品牌各个方面的标准来建设和营运这个酒店。
二、人权委托管理酒店的总经理一定是由酒店品牌公司来负责遴选委派总经理,当然在派出去之前这一个总经理的人选是需要经过业主方的批准的,但是一般国际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在委托管理合同谈判的过程当中,一定会强调总经理人选的数量,大概不超过三个,必须要在这几个当中选择一名总经理,所以业主方尽管是有批准的权利,但是实际上酒店管理公司对于总经理的委派是有一定的或者是说相对来说比较大的一个控制权。
特许经营酒店品牌方没有权力去派驻总经理,总经理由业主方自己来选派自己来遴选,最终决定这一名总经理。
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协议
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协议一、引言酒店业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酒店经营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了更好地提升酒店的经营效益和服务质量,许多酒店业主选择将酒店的经营管理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公司,通过签订全权委托管理协议来实现酒店经营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二、全权委托管理的定义和意义全权委托管理是指酒店业主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力全部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全权委托管理的意义在于,通过引入专业管理公司的经验和资源,可以提高酒店的经营效益,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增强酒店的竞争力。
三、全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内容1. 委托范围:明确委托方将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力全部委托给管理方,并规定管理方的权责和义务。
2. 经营目标:明确酒店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包括市场定位、品牌建设、销售策略等。
3. 经营计划:制定具体的经营计划,包括市场营销、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计划,并设定相应的目标和指标。
4. 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管理方对酒店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5. 财务管理:规定管理方对酒店财务的管理和监督,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6. 品质管理:规定管理方对酒店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服务标准等。
7. 合作期限:明确全权委托管理的合作期限,以及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四、全权委托管理协议的优势1. 专业化管理:通过引入专业管理公司的经验和资源,可以实现酒店经营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成本控制: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和资源整合,降低酒店的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3. 风险分担:委托管理模式可以将经营风险分担给管理公司,减少业主的经营压力和风险。
4. 品牌建设:管理公司可以根据酒店的定位和市场需求,进行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升酒店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酒店公司合作方式对应输出管理需求
酒店公司合作方式对应输出管理需求1、多种合作方式对应输出管理需求⑴全权委托管理:接受项目业主委托对合作项目进行全权管理。
管理期内,公司作为饭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向饭店提供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预订网络资源和酒店用品供配货资源等,并按营业额和经营利润的商定比率收取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⑵开业管理:公司负责饭店的开业准备工作和开业后的阶段性管理(具体期限双方商定),并根据饭店的规模、星级及业主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源,收取定额的管理费。
⑶顾问管理:接受项目业主委托,在业主经营管理班子的领导下,按照事先商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工程建设与装潢布局咨询和开业准备策划等,提供有偿咨询服务。
收费标准视顾问咨询范围而定额收费。
⑷特许经营:公司接受项目业主的申请,在其经营管理条件达到品牌经营管理标准的前提下,授予该项目锦江品牌特许经营权。
公司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负责监督模式与标准的实施,并按规定收取特许经营费用。
2、多角度寻求合作与发展除输出管理常规类型之外,锦江国际管理公司以其母公司 - 锦江(集团)公司为资产依托,以国内省会城市、旅游热点地区和经济发展热点地区为重点,多角度寻求合作与发展机遇,努力扩大输出管理市场的占有率。
其形式包括:⑴建立子公司发展机制。
即以成熟的管理项目为样板和基地,采取与当地有实力的合作伙伴联手等形式,建立地区性子公司,在投入人力、技术、资金、品牌形象等资源的条件下,以辐射效应向该地区进行输出管理扩张,谋求合作各方多赢格局。
⑵资产置换。
即以锦江集团众多酒店资产为依托,寻求合作对象进行资产置换,并实施输出管理。
⑶其他。
如在锦江集团公司总体战略布局下,运用投资、参股(包括技术参股)、购并等集团资产运作形式,扩大锦江国际管理公司输出管理规模。
我国饭店集团与外国饭店集团比较存在巨大差距。
我们可以用世界上比较饭店集团规模大小常用的指标即饭店集团拥有的客房数量来认识它们之间存在的差距状况。
从静态的存量角度考察:2002年上海锦江集团拥有的客房数是18,278间,位于第1名的美国圣达特拥有的客房数是536,097间,两者相差517,819间,即一个美国圣达特相当于29.33个上海锦江国际集团;位于第10名的英国希尔顿集团的客房数是96,380间,它比上海锦江集团多78,102间,即一个英国希尔顿集团相当于5.2 7个上海锦江国际集团。
特许经营与其他商业形式的区别
特许经营与其他商业形式的区别特许经营与其他商业形式的区别特许经营是指一个公司或个人(特许人)给予另一个公司或个人(特许经营者)使用其商标、品牌、业务模式以及经营方法的权利和许可。
这种经营方式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采用,尤其是在快餐连锁、酒店管理、教育培训等行业。
与其他商业形式相比,特许经营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点。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特许经营与其他商业形式的区别。
一、风险分担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是一种合作经营模式,特许人和特许经营者之间是以合同为基础,双方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
特许经营者在特许人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经营活动,特许人负责提供品牌、技术、市场支持等资源。
而其他商业形式如独资经营、合资经营等则是由一个公司或个人独自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没有合作伙伴的支持和资源。
二、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不同。
特许经营的成功在于特许人提供标准化的经营模式和管理体系,并通过培训和指导,帮助特许经营者顺利开展业务。
特许人通常拥有成熟的业务操作手册、培训课程和市场营销方案等,为特许经营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而其他商业形式则需要经营者自行设计和实施管理模式,风险和成功的概率较高。
三、品牌效应不同。
特许经营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能够利用特许人的知名品牌和商誉,提高消费者对特许经营者产品或服务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通过特许人的品牌效应,特许经营者能够更快获得市场份额,提高销售额。
而其他商业形式则需要自行建立品牌,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
四、市场竞争优势不同。
通过特许经营这种合作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者可以获得特许人在市场中已经积累的经验和成功案例,更容易建立起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而其他商业形式则需要自行找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难度相对较大。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与其他商业形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风险分担方式、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优势等方面,特许经营具有合作性和共赢性的特点,在各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特许经营者可以通过与特许人的合作,快速进入市场,获得成功。
托管,经销,代理的区别
托管,经销,代理的区别(总8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经销商、代理商、分销商,你了解吗】一、定义1、经销商:拥有产品实际所有权,通过自己的经营获得利润。
2、代理商:没有商品所有权,只是促成交易,从中赚取佣金。
3、批发商: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
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
4、分销商: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出现分销的概念。
即分着来销。
5、零售商:零售就是一个一个地销售,而不是象批发商那样,一批一批地销售。
所以6、加盟商:厂家与代理都可设立加盟商。
厂家一般都会在每个城市或者某个区域设立几个加盟商;代理商也可以在某个地区设立几个加盟商。
7、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两者相对应,说白了就是店铺,授权店既可以是经销商授权店、代理商授权店、授权加盟店,也可以是其他种类的授权店。
经销商授权店是经销商自己开的、营业执照上负责人写经销商的店。
在自营店和加盟店问题上,企业通常以自营店连锁打造企业品牌形象,以加盟店连锁扩大市场占有率,并加强连锁网络的控制力。
专卖店可以是自营专卖店、加盟专卖店、代理专卖店、经销专卖店等。
二、流程从制造商到零售终端的渠道途径:1、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2、制造商→总代理→经销商→消费者3、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经销商→消费者4、制造商→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经销商→分经销商→消费者三、小贴士◆现实中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单一品牌或多个品牌。
但经销商、分销商一定是经营多个牌。
◆现实中的经销商类似于贸易商,自由贸易,也可以是个休户。
◆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但其广义上又包括代理商、经销商,是很模糊的一个概念。
◆分销是一个销售概念,是一个中转站,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
◆批发商、零售商、加盟店、自营店、授权店、专卖店可以笼统的视作门店,没必要强制性的区分,没多大意义。
特许经营与其它经营模式的区别
特许经营与其它经营模式的区别一、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1、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经营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
同一资本所有是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本质的差别。
2、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受方。
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许者签订特许合同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是独立的,特许者无权进行干涉。
被特许者需要对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和提供的服务以某种形式支付报酬。
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3、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同:直营连锁经营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得多,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
4、法律关系不同:在特许经营中,特许者和被特许者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
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调整。
5、发展方式不同: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加入而扩大体系,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被特许者,还需选择被特许者,并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则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
相比之下,特许经营是利用他人资金扩大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
而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特许经营同直营连锁的对比优势1.范围广,渗透力强过去人们认为适合特许经营的仅仅是商业、服务、快餐……等几个行业,这些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特许经营成为经济发展和企业战略扩张和一种重要方式渗透到各行业。
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分类,目前加盟已经形成19大类,几乎包含所有零售业和大多数服务业,如职业介绍、房地产、广告公司、学校、医院、银行、旅游等5万余种。
2021酒店行业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营法律问题分析范文1
2021酒店行业特许经营和委托运营法律问题分析范文 摘要 根据总部在瑞士的国际饭店与餐馆协会(IH&RA)和房地产领域的投资管理及服务公司仲量联行(JLL)的统计报告,全球酒店产业的年度收入额有5 千亿到 6 千亿美元,2013 年亚洲酒店投资额增长了 218%,投资总额达到了 75 亿美1国内地的酒店投资就占到了投资总额的 13%,投资额达到了 11 亿美元。
通过以上数据的呈现,中国在亚洲乃至全球的酒店业市场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2013 年酒店投资额的新高,酒店法律服务需求的进一步扩大,解决好酒店投资和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笔者将以酒店行业的特许经营和管理合同经营模式为重点,分四个章节详细阐述酒店集团业务发展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第一章酒店法律关系概述。
该章简要介绍了酒店法律关系的概念、酒店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以及酒店法律关系的种类和依据。
第二章酒店集团经营模式之比较分析。
该章介绍了酒店集团的概念和不同经营模式的法律性质,着重就酒店特许经营与委托管理制度进行了比较。
第三章酒店业特许经营。
该章阐述了酒店特许经营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中美两国特许经营法律制度、酒店特许经营的法律风险、中美两国酒店《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酒店《特许经营合同》双方的主要义务和责任、酒店《特许经营合同》与管理合同的衔接和酒店《特许经营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等内容。
第四章酒店委托管理。
本章介绍了酒店委托管理的法律属性,并就酒店委托管理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辨析,如酒店委托管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和特征、酒店业主擅自转让资产或者股权的法律后果以及酒店委托管理是否适用《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等;针对酒店管理合同,详细介绍了酒店管理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并就管理合同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通过本文的论述,笔者厘清了酒店特许经营与委托管理业务模式中的几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并给出了应对解决的方案,如: 分析了在酒店特许经营和委托管理中酒店集团服务的法律性质;有关酒店《特许经营合同》签约前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步骤;分别论述了酒店《特许经营合同》与《管理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得出酒店《特许经营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不是法定的任意解除权,是一种附期限条件的约定解除权;对于酒店行业普遍争议的《管理合同》任意解除权,笔者分别从合同的目的、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法》条文出发,得出酒店《管理合同》并不等同于《委托合同》,并从酒店法律实务角度,给出防范《管理合同》双方任意解除合同风险的建议。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模式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模式1. 概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指一家以管理、运营酒店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通过专业的团队和先进的管理模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帮助酒店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实现稳定的利润增长和长期的发展。
2. 运营模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常采用以下运营模式:2.1 管理合同模式在此模式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酒店签订管理合同,以委托管理的方式进行酒店业务的运营。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制定酒店的经营方针、策略和管理标准,全面管理酒店的日常运营,并向酒店业主提供管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还会派遣专业团队到酒店现场进行管理监督和培训,确保酒店的运营达到预期目标。
2.2 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模式是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酒店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自己的品牌和经营管理体系授权给酒店使用。
在此模式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可以为酒店提供品牌支持、市场推广、员工培训等服务,帮助酒店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酒店业主则需要按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在经营过程中遵循相关的品牌标准和管理流程。
2.3 资产拥有与管理模式在此模式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仅负责酒店的运营管理,还承担酒店的资产所有权。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酒店业主共同投资并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拥有酒店的资产所有权,并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管理和运营。
这种模式可以确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酒店全面的控制权,更好地实施管理和运营策略,提高酒店的整体效益。
3.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优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模式具有以下优势:3.1 专业团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和专业的团队,在市场推广、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通过高效的沟通和协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可以为酒店业主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和支持服务。
3.2 经济规模效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多家酒店,拥有较大的经济规模,可以通过集中采购、资源共享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对于小型酒店业主而言,选择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可以享受到规模效益带来的成本优势。
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委托管理
委托经营管理模式委托管理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委托管理”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的支持!饭店委托管理经营模式解析一、饭店委托管理模式的运作方式委托管理(Management Contract)指的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运用法律约束的手段,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义务、权利及责任,使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和落实。
饭店委托管理的特点是通过输出管理,对属下饭店进行紧密的控制和直接的经营管理。
特许经营(Franchise)作为一种现代营销形式,起源于美国。
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作为独特的经营机制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餐饮业、零售业和饭店业应用尤其广泛。
一般来说,特许经营是一种根据合同进行的商业活动,即特许人按照合同要求、约束条件给予受许人(又称加盟者)的一种权利,允许受许人使用特许人已开发出的企业象征(如商标、品牌)和经营技术、诀窍及其他工业知识产权。
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帮助,有时还会对其运作方式行使制约管理权。
相应地,受许人为使用这种品牌和经营方法,要向特许人支付首期特许费和持续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
饭店特许经营,通常是指国际饭店管理集团将其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国际品牌,包括先进的全球预订网络与营销系统、成熟定型的国际管理模式与服务标准等的使用权出售给饭店业主,由饭店业主依照国际品牌的质量标准与规范营运要求自主经营管理饭店。
它的特点是以品牌为核心,迅速扩张,并提供一致的服务。
特许经营对特许者的品牌知名度、管理知识和经验要求很高,同时必须有强有力的销售网络和总部管理支持。
另外对加盟饭店业主的要求也较高。
饭店委托管理是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的一种形态,在这种连锁加盟关系中,特许人对被特许人享有更多控制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其视为直营连锁店。
饭店特许经营与饭店委托管理的区别是:特许经营中,饭店管理集团没有直接经营管理权,只有指导及监督权;委托管理中,饭店管理集团有直接经营管理权,并通过派出一支饭店中高级管理人员队伍来保证饭店品质及效益。
两种酒店合作方式
酒店管理的两种模式一、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委托管理是通过酒店业主与管理集团签署管理合同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确保管理集团能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方式来向被管理的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全权委托管理是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之一,尤其适合缺乏酒店运营经验的业主,酒店业主与专业酒店管理公司通过合同形式,界定酒店经营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在业主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酒店的日常事宜有自主权和决定权,可以快速提高酒店的经营水平。
一、全权委托管理的主要优势a、帮助业主酒店设计符合委托酒店的管理模式并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善的而又可行的规章制度b、为委托酒店培养和造就一批合格的酒店经营管理人才和有良好素质的员工队伍。
c、把委托酒店纳入酒店管理集团的全球订房网络,为委托酒店建立完善的客源网络和销售队伍.二、传统的委托管理模式的两种类型:第一类:每日经营管理、开业筹备、人员招聘、培训、品牌使用等。
一般是指大型的酒店管理集团,旗下拥有独立的酒店品牌。
第二类:每日经营管理、开业筹备、人员招聘、培训、不包括使用管理公司品牌,但寻求连锁加盟的方式提供管理品牌. 一般是指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专业管理团队),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酒店品牌和市场推广网络。
三、项目收费第一类:2-4%的总营业收入(基本管理费),和在协定成本控制范围内约定的奖励管理费.第二类:2-4%的总营业收入(基本管理费),和提取房间总收入最高可达5%的特许连锁费用。
此两种模式的基本管理费一样,但由于第一类的奖励费是根据经营成本的设定来决定的,因此,该方式更容易被业主接受.管理公司趋向一致的向所管理的酒店收取的费用有四项:包括根据营业总收入百分比提取的基本管理费和经营毛利的百分比提取的奖励管理费是管理公司认可的两项直接收入,和两项管理公司认为是作为销售成本冲抵而非收入(国内认为是间接收入)的根据营业总收入百分比提取的市场营销费和根据预订客房情况收取的全球订房费用.各酒店向管理公司支付的管理费具体数额各不相同,一般为基本管理费占营业总收入的2—4%,奖励管理费占营业毛利的4—10%(部分酒店在提取奖励管理费时会有附加条件),如以35%的平均毛利率计算,基本和奖励管理费可以占到整个营业总收入的2.4—5。
特许经营与经营模式的区别
特许经营与经营模式的区别特许经营与经营模式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经营方式,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
特许经营是一种合同关系,由特许方授权给特许方在特定地区经营某一品牌、产品或服务。
而经营模式则是指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管理方式和组织架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分析特许经营和经营模式之间的区别。
首先,特许经营是一种合作关系,其中特许方授予特许方使用其品牌、知识产权和业务模式的权利。
特许方通常提供培训和支持,同时要求特许方按照特许方的标准和规定经营。
这种合作关系通常以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方式存在,合作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而经营模式则是一种企业的管理方式,它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业务运作流程、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
经营模式通常由企业内部决策和制定,不需要与外部企业签订合同。
其次,特许经营具有品牌溢价效应,特许方的知名度和声誉能够为特许方带来更多的客户和销售机会。
特许方通常会提供广告和市场推广支持,帮助特许方在市场上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
特许方的品牌影响力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高特许方的竞争力。
而经营模式则更关注于企业自身的运作效率和管理效果。
企业通过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和风险。
经营模式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此外,特许经营具有较高的资本门槛和风险。
特许经营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特许费和加盟费,特许方还可能要求特许方按照一定的标准购买特定的设备、材料和产品。
同时,特许方对特许方的经营活动有一定的限制和监督,以保护特许方的品牌形象和商誉。
特许方还可能要求特许方每年向特许方汇报经营情况和销售数据,以便特许方进行监督和评估。
而经营模式则相对自由,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没有太多的限制和约束。
此外,特许经营和经营模式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有所不同。
特许经营通常适用于已经建立起品牌形象和经营模式的企业。
通过特许经营,特许方可以借助特许方的资金、资源和经验,实现快速扩张和进入新的市场。
酒店管理集团公司全权委托管理与特许经营服务内容
美国戴斯酒店集团(中国)全权委托管理服务范围筹建阶段开业前的内部设计及内部装饰高质量的内部设计及装饰将会吸引更多的宾客。
美国戴斯酒店集团(中国)将为您的酒店在内部设计及装饰方面提供咨询服务,以确保项目内部设计及装饰的优异品质。
➢设施布局与流程要求提供适合酒店运作的内部设施标准与流程要求➢初步概念设计要求连同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图纸➢深化设计要求开业前的工程业务咨询美国戴斯酒店集团(中国)拥有一支在中国五星级酒店工作多年的专家队伍,能够为您的酒店项目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专业意见以确保在酒店营业后为业主在保养及维护方面节省大笔的资金。
内装设计机电要求方案连同内装设计单位完成设施内部机电设备布局方案系统意见咨询连同机电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机电系统设计方案,包括:➢消防、安全设计➢强、弱电系统设计➢空调系统设计➢供、排水系统设计➢垂直运输系统➢水处理系统项目协调和验收美国戴斯酒店集团(中国)将在您的酒店项目施工进行和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供国际质量标准以保障业主的投资。
➢施工现场协调协调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经营部门,帮助各方建立畅顺的沟通渠道➢施工进度监督根据项目进度帮助施工单位和经营部门相互配合,以确保酒店顺利开业➢设备调试确保设备的精确调试与试运行的顺利进行➢项目验收与相关经营部门配合,按照筹开计划安排设施验收并提出验收报告运营阶段管理公司负责酒店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的委派,以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认定,在酒店运营过程中随时接受业主方对酒店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考核的反馈意见。
根据美国WYNDHAM和DAYS集团的培训计划安排中国区的培训方案,并统一组织中国区所有的酒店有关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于每期培训结束派发学习证书。
根据各酒店的具体需求另行安排培训工作,并派集团培训经理或专员亲赴各酒店进行专题培训。
美国戴斯酒店集团(中国)将负责确保酒店达到并保持国际酒店管理和服务水准,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酒店销售策略,最大限度提升酒店营业收入、控制运营成本从而达到酒店经营利润最大化。
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模式的平衡机制
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模式的平衡机制
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是两种不同的商业模式,各自存在一些优缺点。
委托管理模式可以让公司集中精力管理核心业务,减少风险,但是公司的发展受限于所选择的合作方;特许经营模式可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品牌影响力,但是需要承担更多的管理风险和成本。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建立一套平衡机制,既要发挥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的优势,又要化解各自的弱点。
具体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权责。
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明确企业与合作方之间的权责关系,例如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以此避免日后的纠纷。
2.加强监管。
企业应设置相关规章制度和审核流程,防止合作方的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合作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管理,确保合作方遵守规定和标准。
3.保护知识产权。
在特许经营模式下,需要确保企业拥有相关的知识产权并进行合理的授权,以避免被不良合作方滥用和侵权。
4.风险控制。
合同中应明确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补救措施,以便在出现风险或纠纷时进行合理的解决。
5.教育培训。
企业应为合作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促进合作方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企业的品牌推广和市场扩展。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平衡的委托管理和特许经营模式,并加强相关的监管和管理,可以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特许运营与全权委托管理的区别
特许运营与全权委托管理的区别特许经营合同亦称为“品牌许可协议”,顾名思义,其约定了受许人使用品牌的权利、责任、限制及相关条款。
其合同架构及条款和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相似度很高。
主要区别表现在: 1、法律关系从本质上说,委托管理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关系,品牌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特殊受托人,以业主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管控酒店的日常经营。
而特许经营合同作为品牌许可协议,不构成法律上特殊委托或代理关系。
2、经营控制权特许合同下,酒店的经营控制权由业主掌控,品牌方通过品牌审计等质量控制体系监督酒店的硬件与软件是否符合品牌标准;而在委托管理合同下,酒店的经营控制权由酒店管理公司把控,业主履行的是资产管理人的职责,重点关注酒店的运营成果与资产价值。
3、费用结构特许经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的按客房数收取的初始费,以及按客房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但部分酒店品牌也会对餐饮收入或者水疗收入收取一定比例的使用费。
而委托管理合同的管理费包括基本费与奖励费,基本费是按酒店总经营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奖励费则是按经营毛利的一定百分比收取,两项均为按月支付的常态费用。
来源:中国特许经营第一网:而两种管理模式在全球广告营销费、预订费及常旅客计划费等其他费用上基本相似。
可能的区别在于特许经营模式下,部分费用项目是非强制性的,业主在使用与否上有一定的选择自主权。
4、总经理任命权作为最核心的管理人员,总经理在特许合同下是由业主(受许人)选派。
而在委托管理合同下,总经理是由酒店管理公司委派,但业主对其具有审批权。
特许经营和授权策略
特许经营和授权策略特许经营和授权策略是现代商业中常用的经营形式之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特许经营和授权策略已经在各个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将介绍特许经营和授权策略的概念、特点以及相关的管理策略。
一、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特点特许经营是指授权给他方使用自己在特定领域内拥有的品牌、技术、产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方式。
特许经营适用于在特定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和品牌知名度的企业,通过授权合作伙伴使用其品牌形象、营销渠道和经营模式,共同发展和扩大市场份额。
特许经营的特点主要包括:1. 品牌优势:特许经营通常授权给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的品牌,可以借助品牌形象吸引更多消费者;2. 风险分担:特许经营允许加盟商和授权方共同承担经营风险,通过合作实现共赢;3. 高度标准化:特许经营经营模式和流程相对固定,有一定的标准化要求,便于管理和控制;4. 经验传承:特许经营允许经验丰富的授权方将企业经验和技术分享给加盟商,提升其经营能力。
二、特许经营策略的主要要素特许经营策略的制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虑,其中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品牌定位和市场选择:在特许经营中,品牌的定位和市场选择至关重要。
授权方需要明确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目标市场,并结合加盟商的实际情况和潜力来选择合适的市场。
2. 管理培训和支持:为了确保特许经营的成功,授权方需要提供全面的管理培训和支持给加盟商。
这包括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市场营销支持等。
3. 经营监管和标准化:特许经营依赖于良好的经营监管和标准化体系,保证各个加盟商都能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经营。
授权方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并定期对加盟商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4. 利益共享和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加盟商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授权方需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和奖励机制。
这可以包括提供差异化的经营政策、回报优惠或者加盟商分红等方式。
三、授权策略的管理挑战及应对方法特许经营和授权策略的管理中存在着一些挑战,授权方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法:1. 维护品牌形象:特许经营在跨地域经营时可能面临不同文化和消费习惯的影响,授权方需要及时调整和维护品牌形象,确保品牌在市场中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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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运营与全权委托管理的区别
特许经营合同亦称为“品牌许可协议”,顾名思义,其约定了受许人使用品牌的权利、责任、限制及相关条款。
其合同架构及条款和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相似度很高。
主要区别表现在:
1、法律关系
从本质上说,委托管理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关系,品牌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特殊受托人,以业主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管控酒店的日常经营。
而特许经营合同作为品牌许可协议,不构成法律上特殊委托或代理关系。
2、经营控制权
特许合同下,酒店的经营控制权由业主掌控,品牌方通过品牌审计等质量控制体系监督酒店的硬件与软件是否符合品牌标准;而在委托管理合同下,酒店的经营控制权由酒店管理公司把控,业主履行的是资产管理人的职责,重点关注酒店的运营成果与资产价值。
3、费用结构
特许经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的按客房数收取的初始费,以及按客房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但部分酒店品牌也会对餐饮收入或者水疗收入收取一定比例的使用费。
而委托管理合同的管理费包括基本费与奖励费,基本费是按酒店总经营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收取,奖励费则是按经营毛利的一定百分比收取,两项均为按月支付的常态费用。
xx特许经营第一网:
而两种管理模式在全球广告营销费、预订费及常旅客计划费等其他费用上基本相似。
可能的区别在于特许经营模式下,部分费用项目是非强制性的,业主在使用与否上有一定的选择自主权。
4、总经理任命权
作为最核心的管理人员,总经理在特许合同下是由业主(受许人)选派。
而在委托管理合同下,总经理是由酒店管理公司委派,但业主对其具有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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