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结果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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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结果报告模板

————————————————————————————————作者:————————————————————————————————日期: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城西花园10-1101房地产价值评估

委托方:蔡倩

估价方: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ﻭ估价人员:杭晨姜元元曹梦婷王平

估价作业日期: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3日估价报告编号:(无锡)城院(房估)[2015]HC6401号

目录

致委托方函 (2)

估价师声明 (4)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6)

一、估价的假设条件 (6)

二、估价的限制条件…………………………………6

三、估价报告应用说明 (7)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8

一、委托方……………………………………………8

二、估价方 (8)

三、估价对象 (8)

四、估价目的…………………………………………10

五、价值时点 (10)

六、价值定义 (10)

七、估价依据 (11)

八、估价原则 (11)

九、估价方法…………………………………………12

十、估价结果 (14)

十一、估价人员 (15)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15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15)

十四、变现能力分析…………………………………15

件……………………………………………………………19 1、评估业务约定书复印件

2、法定优先受偿权利调查表复印件

3、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估价对象《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估价对象现状照片

6、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8、估价人员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抵押估价技术报告(估价机构存档或用于备案)

致委托方函

蔡倩:

受贵方的委托,本公司对贵方所属的位于市无锡市盛岸西路城西花园10-1101住宅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估价目的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估价对象权属状况见表1:

表1 估价对象权属状况表

房屋登记状况表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坐落房屋所有权

共有情况

所在层/

总层数

结构

建筑面

积(㎡)

他项

权利

其他

权利

限制

锡房权证惠山字第10029304

号城西花园10-1

101

吴周奇、刘

位兰

共同共有11/12 钢混

12

7.31

无无土地登记状况

国有土地使用

证证号座落土地使用权人地号登记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

面积(㎡)

他项

权利

常国用(2010)第13396号城西花园10

-1101

吴周奇、刘位兰

城镇住宅

用地(07

1)

出让

2077-10-

24

10.6无本公司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

序,运用比较法,对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15年06月29日的抵押价值进行了专业分析、测算和判断,在满足本次估价的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估价结果为(详见表2):

(1)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含房屋所有权价值及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取整至82万元),即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

(2)于价值时点2015年06月29日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为0元,大写:零元整。

(3)估价对象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抵押价值:总价为人民币82万元(含房屋所有权价值及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取整至万元),即大写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

表2 估价结果一览表

房屋所有权

人坐落

所在层数

/总层数

建筑面

积(㎡)

土地面

积(㎡)

评估单价

(元/㎡)

房地产总价

(万元)

法定优先受偿

款(万元)

扣除法定优

先受偿款后

价格(万元)

吴周奇、刘

位兰城西花园10-1

101

11/12

12

7.31

10.6 6454.61 82 0 82

合计--

27.31

10.66454.61 82 0 82

注:1.本报告须经无锡市房地产业协会评估专业委员会备案并加盖无锡市房地产业协会评估专业委员会评估报告备案专用章后方可用于抵押。

2.本报告仅限于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抵押贷款使用,不作他用。

3.本报告包括致委托方函、估价师声明、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附件等五大部分,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

4.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为2015年06月29日至2016年06月28日。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5年06月29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 我们与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和GB/T50899-2013《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 我们已由评估人员(估价人员:杭晨姜元元曹梦婷王平)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对勘察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但我们对估价对象的现场勘察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对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我们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除非另有协议,我们不承担对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调查的责任。

6. 权属证书的真伪只有原办证机关才能作出准确判断,颁证机关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对权属有瑕疵的房地产依法不能办理相关他项权利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如采取亲自或派员到登记机关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他项权利证书的方式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他项权利证书造假的风险,提醒抵押权人关注这一点。

7. 我公司对估价对象的优先受偿权调查截止于委托方提供优先受偿款调查表之日(2015年07月03日)。

8. 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了重要专业帮助。

9. 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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