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宜府办函〔2009〕277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按照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的要求,根据市环保局《关于我市COD 污染减排分析和核算的报告》(宜市环〔2009〕50号)的有关分析核算结论,我市目前COD减排形势严峻,与“十一五”减排目标差距较大。为确保圆满完成减排任务,达到刚性指标要求,现将污染减排下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争取城市污水处理厂早日投入运行

2008年,我市生活COD排放量占到全市COD排放总量的45%,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数少,污水集中处置率较低,难以形成有效的减排量削减存量,导致生活COD排放量居高不下,影响了减排进度。因此,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在保安全、提质量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埋头苦干,抢抓进度,争

— 1 —

取今年底前除杨湾污水处理厂外,均投入正式运行,大幅削减生活COD排放量。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确保发挥减排绩效。(责任单位:市规建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二、限期治理,督促制浆造纸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根据国家颁布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和《关于继续对重点工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和整改的通知》(宜府函〔2009〕53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重点制浆造纸企业纳入污染减排达“新标”和2009年度限期治理项目,进一步削减工业COD排放量。因此,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督促整改,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国资委,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环保局,有关县政府)

三、严格督办,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全面完成

根据与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重点有关企业签订的“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宜宾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宜府函〔2008〕155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十一五”减排目标列入重点督办内容,加强督办力度,定期通报督查情况,严格考核减排工作进度,奖惩逗硬,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刚性指标。(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环保局)

附件:1.宜宾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责任单位汇总表— 2 —

2.2009年度重点制浆造纸企业限期治理项目、责任单位汇总表

3.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汇总表4.“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汇总表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

— 3 —

宜宾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责任单位汇总表

序号名称建设情况责任单位

1 南岸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2 杨湾污水处理厂在建市水务局、市规建局

3 宜宾县污水处理厂在建宜宾县政府

4 南溪县污水处理厂在建南溪县政府

5 江安县污水处理厂建成,调试运行江安县政府

6 长宁县污水处理厂在建长宁县政府

7 高县污水处理厂在建高县政府

8 珙县污水处理厂在建珙县政府

9 筠连县污水处理厂在建筠连县政府

10 兴文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式运行兴文县政府

注:正式运行指通过省环保局“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试运行指已取得省环保局试运行批复文件;调试运行指生产不稳定,未得到省环保局认可。

— 4 —

2009年度重点制浆造纸企业限期治理项目、责任单位汇总表

序号名称责任单位备注

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市经委省级限期治理项目

2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经委污染减排达“新标”

3 长宁县竹海特种纤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宁县政府省级限期治理项目

4 四川华盛纸业有限公司高县政府省级限期治理项目

5 屏山龙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政府省级限期治理项目

6 四川江安蜀星纸业有限公司江安县政府污染减排达“新标”

— 5 —

— 6 —

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汇总表

减排目标

序号 责任单位

COD 削减量(吨)

SO 2削减量(吨)

氨氮控制量(吨)

备注

1 市控重点企业 2306

6302

1251

2 翠屏区 50 51 20

3 宜宾县 222 58 226

4 南溪县 277 (控制排放量1420)

186

5 江安县 1725 237 217

6 长宁县 526 50 146

7 高 县 758 53 215

8 珙 县 380 149 170

9 筠连县 449 51 135 10 兴文县 648 60 120 11 屏山县 537 40 133

南溪县“十一五”SO 2削减任务

已完成,所以2009年不再下达削减任务,但SO 2排放量必须控制在1420吨以内。

— 7 —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汇总表

2010年末总量控制目标

序号 责任单位

COD 控制量(吨)

SO 2控制量(吨)

氨氮控制量(吨)

备注

1 翠屏区 306 430 20

2 宜宾县 1260 1407 206

3 南溪县 1060 1439 198

4 江安县 1672 1216 229

5 长宁县 132

6 1112 148 6 高 县 1584 2252 190

7 珙 县 1173 2147 201

8 筠连县 911 1483 140

9 兴文县 880 928 142 10

屏山县 956 1094 15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