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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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是确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学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据.城市建设 用地规划管理,就是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运用法律赋予的控制手段, 保证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合理和节约原则的实现。为城市土地的征用、 规划和具体使用提供依据和创造先决条件。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重 点是要严格控制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的选址、定点,使之符合城 市规划。主要制约手段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法律效益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就是说,凡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各类建设,必 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选址定点,并按法定程序核发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否则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活动。
同样是一门科学,而且是既包含软科学,又包含硬wk.baidu.com学在内的一门综合
性的科学。这一工作,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胜任的。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的 组织编制与审批 城市规划实施
的监督检查 城 镇 体 系 规 划 修 建 性 详 规 控 制 性 详 规 分 区 规 划
城市规划的 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哪些管理制度
(1)城市规划公布实施制度。《城市规划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 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布。” (2)申请制度。《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 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工程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 (3)许可证制度,即“一书两证”制度。《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第 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设计任务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建设单 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它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 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4)监督检查制度。《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 查。” (5)竣工资料报送制度。《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 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第二部分 城市规划管理
1. 什么是城市规划管理 2.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 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4. 《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哪些管理制度 5. 《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哪些权限 6. 规划的审批程序 7. 什么叫“一书两证”制度 8. 哪些工程需要申报
城市规划管理 (1)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职能。1980年国务院在批转《全国城市规划 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城市市长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 管理好”。城市规划及其规划管理是城政府意志的体现,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是城市行政职能的管理部门,因此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职能, 它是代表政府来行使权力的。 (2)城市规划管理是一种手段。城市规划管理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把城 市规划目标、设想与当前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使其落实到地面上,成为 显示和具体化。由此可见,它是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如果没 有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得再合理、再科学、再切合实际,也不 会顺利地实现。 (3)城市规划管理是管理活动。城市规划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活 动来实现的,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总图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以及建设项目的申请、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放线验线、竣工验收,还有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等,要经过 多层次的把关,办理一系列手续,因此说,它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 实践的管理活动。 (4)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门科学。城市规划是一门科学,城市规划管理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指为了保证城市 规划区的各项建设活动符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
的审批程序,对于各类建设活动进行规划管理。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一项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的一个十分 重要的环节。概括地说,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 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 具体的规划设计要求,并审查有关规划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确定其建设活动的合法性。
⑵ 各项建设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各类房屋建筑、市政管 线、架空杆线、铁路、地下铁道、道路、桥梁、人防、防洪、公园、 城市绿地、行道树、河湖水系、围墙、停车场、堆料场等建设工程和 一切构筑物以及城市雕塑、广告设施等;重要大街、传统文化街区和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的现有建筑物改造和外部装修,视同建设 工程。
《城市规划法》规定了城市规划管理哪些权限? 本法对城市规划管理赋予了七种权限,即立项参与权、建设用地核定 权、建设工程批准权、用地调整权、监督检查权、行使处罚权和复议裁 决权。
规划审批程序 城市规划必须坚持分级审批制度,以保障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
性。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经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及国
⑷ 原址翻建、零星添建、施工暂设执行二道程序。即:单体设计方 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哪些工程需要申报? ⑴ 凡在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到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申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 行统一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 管理。
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 批,其中市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 批。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秕城市总体规 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什么叫“一书两证”制度? 《城市规划法》第30、31、32条规定了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实施 过程中负责签署选址意见书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 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它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建设用地 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保证城市用地及建 设按规划进行的法律手段。
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1)组织。组织城市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 编制、报批和实施。包括组建和健全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以及具 体地组织各种调查、评议、论证、审议活动和咨询、检查、评比等活 动。 (2) 计划。根据城市规划设想,结合当地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科技
与自然的实际情况,提出全面的城市建设在实践、空间方面的实施计划 和分别实施计划及其估算。实质上规划本身就具有计划的含义。 (3) 引导。拟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地方法规 和规章)、制度,引导城市建设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有 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使各项建设尽可能合理布局、节省用 地、节约投资、提高效益。 (4) 协调。深入了解各部门、行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求和发展前 景,综合考虑、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当前建设。包括调节 各种矛盾和解决各种有关的问题,调动群众支持,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 积极性,保证城市规划实施。 (5) 控制。采用行政的、法制的、经济的方式对各种城市建设项目进行 直接和间接的制约,如控制大城市人口规模,支持小城市发展,保护文 物古迹名胜和优美环境,使城市建设有计划、按比例进行,并留有发展 余地等,发展有利条件,限制不利因素,避免损失和浪费,使城市发展 建设遵循健康的轨道进行。 (6) 监督。随时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实施情况,查看、了解建设单位是 否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施工,及时纠正一切违反城市规划和法规制度要求 的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发生。并运用行政手段奖优 罚劣,制止不正之风。 (7) 服务。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也就是为各项当前建设和建设单位提供 有效的服务,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所谓“超前服务”、“寓服务于管 理之中”等,正说明管理也是超前服务。 (8) 决策。城市规划管理更重要的在于为城市政府提供城市发展建设的 科学决策方案和意见,使城市政府拍板定案、审查批准、发号施令时心 中有数,科学、正确、失误少。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建 设用地、各项建设的审批和对各个规划设计方案的确认,同样是决策的 体现。
选 址 管 理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用 地 管 理 批 后 管 理 查 处 违 法 用地 建设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编制和批准的城市规
划,依据国家和各级政府颁布的城市规则法规和具体规定,采用行政
的、社会的、法制的、经济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城市的各项建设用
概括地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参 与法定的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于国家确定建设的、与城市规划有 关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具体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规 划,这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的报批,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的选址意见书;二是根据法定的管理审批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 地,包括临时用地,进行的各类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持国家 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选址定点,由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 件,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和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导和调节城市的各项建设事业
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地协调发展,保证城市规划实施。通俗地讲,
就是通过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规划,依法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
活动,把城市规划落实在城市土地上,变为现实。《城市规划法》第四
章“城市规划的实施”具体阐明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
(3)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是城市规划 实施管理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 行政监督检查和群众性监督的作用,对于各项进行中的建设活动进行定 期的和不定期的、严格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理城市规划区出 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贯穿在建 设项目从立项(选址)、定点、用地,直到建设申请、施工、竣工验 收,以及使用的全过程中。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有哪些程序? ⑴ 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分为五道程序,即:规划选址意见书、总平 面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单体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⑵ 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四道程序。即:规划选
址意见书、总平面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⑶ 在自有用地上进行建设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执行三 道程序。即:总平面设计方案、(原总平面有变化的)单体设计方 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选址的申报程序
里,扼要地把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内容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城
市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是实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土地利用得当与 否,直接影响城市合理布局、环境质量和城市形态以及社会经济的发 展,是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的致命点。如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 对城市土地的利用进行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就难以落实,当然就更谈不 上按照城市规划实行统一的建设了;因此,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是 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极其重要的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的类型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可以分为 建筑管理、道路管理、管线管理、临时建设管理等几大类。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城 市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不同的规划技术要求和审批办法。临时建设工 程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 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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