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窑停窑转窑要求及转窑时间及操作技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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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窑点火启动及停窑的操作技巧

(一)回转窑起动前准备工作

1、回转窑点火前应检查下列内容:

a)检查窑内各段砖衬的砖缝要直,缝隙应符合砌筑要求,整体表面要平整,不允许有台阶,镶砌要牢固,砖衬无损坏、无残缺;

b)若窑内挂有链条,应检查链条悬挂是否正确,花环式挂链中心角和空间高度是否符合要求,链条彼此间的自由活动程度及紧固件有无松动;

c)检查下料斜坡位置是否正确,其上的衬砌尺寸是否正确,是否光滑;

d)检查轮带与托轮的接触状况及表面有无裂纹、缺陷,并清扫托轮表面;

e)检查轮带与挡轮的位置是否正确;

f)检查传动装置中齿轮的轮齿有无损坏及大小齿轮啮合情况;

g)检查密封装置密封是否良好;

h)检查大齿圈的对口螺栓及各联接螺栓有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i)检查窑筒体各焊接缝有无裂缝,各基础有无裂纹和沉陷;

j)检查托轮轴承组中油量是否充足,有无漏油现象,润滑油是否清洁;

k)冬季应检查润滑油是否已凝固,若油已凝固需将油加热,油温应超过油凝固点10℃;

l)检查各冷却装置的水管、阀门、接头等有无损坏,水流是否畅通,有无漏水或堵塞现象,水量是否充足;

m)检查监测仪表的线路是否接通,测量位置是否准确,测量点元件是否完好无损,回转窑制动装置及各开关是否正常;

n)检查附属设备试运转是否正常;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处理确认全部合格后,再检查窑内及附属设备内确实无人后,看火工方能发出联系信号进入点火程序。

1.2 点火

点火程序详见调试人员编写的调试说明书及工艺操作说明,此处仅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a)点火过程是回转窑与窑尾系统和窑头系统密切配合操作的联运过程,应以窑尾温度作为控制点谨慎操作。首先应注意安全,燃料喷入窑内尚未点燃时,不得向窑内探望,同时窑头前面不能有人。燃料燃烧后,应注意窑尾排风系统的正确配合,不得将未完全燃烧的煤粉吸入窑尾系统以防爆炸。其次,根据窑尾温度,严格按调试方案决定何时向窑内喂料和喂料量的多少,并与窑速相配合;

b)新窑的烘窑及第一次点火应特别谨慎,需严格按调试方案的升温曲线操作,温升梯度不能大,且应有一稳定温度时间。它除砖衬的需要外,对设备而言也是必须的,升温时窑筒体的温升远快于轮带,控制不好将会使其间的间隙消失,而易造成“缩颈”现象,影响

窑的正常运转,这时必须时刻注意其间隙的变化情况,调整温升使其在任何时间都能有2mm左右间隙,同时应根据实际温度曲线而决定翻窑间隔时间和角度;

c)已经运转的窑,停窑后再点火时与b所述一样也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只是没有烘窑阶段和转窑间隙时间,转窑角度有些不同而已;

d)对于湿法窑等其窑尾温度控制及其相应操作,应按其调试方案进行。

(二)起动和停窑的操作

2.1 起动

o)由主传动改为辅助传动时的起动:

首先停止主电动机,然后合上辅助减速器出轴上的斜齿离合器,同时斜齿离合器上限位块拨动了限位开关,使主电动机无起动的可能。此时,即可起动辅助传动装置;

p)由辅助传动改为主传动时的起动:

停止辅助传动电动机,使离合器脱开,同时驱动机构上限位块松开限位开关,使主电动机有起动的可能。此后,便可起动主传动装置;

q)使用辅助传动时需注意的事项:

当主电源中断,主电动机不能开动时,为了避免窑筒体弯曲需盘窑时,或为了检修,想把窑筒体转到一定方位上停止时,均可使用辅助传动。应当指出,使用辅助传动时,由于窑速很慢,托轮轴承是间隙润滑,因此最好不要长期使用(不超过半小时),否则可能产生油

发热或功率上升现象。甚至当衬瓦出现干摩擦时,托轮轴会沿着衬瓦作类似于窑筒体内物料的翻流运动,从而产生撞击声甚至烧瓦。如果必须较长时间使用,应密切注意各托轮轴承的润滑情况,定时用人工向轴颈上浇油,同时也应经常检查主、辅减速器的润滑和温升情况。

2.2 停窑

生产中根据需要,有时要短期停窑进行检查、修理工作;有时则长期停窑,进行检修工作。停窑的机会虽应尽量减少,但却是不可避免的。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停窑,在停窑前都应与各有关生产岗位取得联系。

2.2.1 长期停窑

2.2.1.1 如果预期停窑时间超过4小时则应按长期停窑操作,此时应注意:停窑前应减少喂料,控制窑尾温度低于正常指标。待窑尾温度继续下降,再进一步减少喂料直至停止向窑内喂料,对湿法窑还应在窑尾适当加水,防止温度升高烧坏链条。

2.2.1.2 停窑熄火时,将燃烧器拉出,根据检修任务情况将窑内部分或全部物料卸出。湿法窑修理和更换链条时,如窑内物料未烧空,可根据链条长短及间断喂料的时间,适当减少排风量并加水冲洗,保证链条带内无料。

2.2.1.3 停窑后,不要立即中断靠近窑头两挡托轮轴承组的冷却水,待窑筒体冷却后方可关闭。

2.2.1.4 刚停窑后,窑正处于热状态,如不经常定时转动窑筒体,一方面窑中心线最易发生弯曲;另一方面,在热态窑筒体冷却收缩过

程中,各档轮带与托轮之间的静摩擦阻力在窑筒体中会产生拉伸应力,而且该力不断增加直到克服了轮带与托轮之间的摩擦力,使轮带与托轮之间产生相对滑移,从而使窑筒体内应力释放。但是,在窑筒体的拉伸内应力克服轮带与托轮这间的摩擦力之前,各档轮带处的窑筒体中的拉伸内应力就会传给带挡轮档的轮带,作用在挡轮和基础上,此种情况下,作用在挡轮的轴向力是相当大的,是除带挡轮支承装置档外,其它各档的轮带与托轮之间静摩擦力的总和。如不经常定时将热态窑筒体转动至冷态,在挡轮处产生的轴向力约为斜放的窑筒体转动时自重产生下滑力的4~8倍(支座数不同而不同)。如此大的轴向力对挡轮装置和土建基础都可能带来危害。现实中,有的厂的挡轮装置基础被掀翻或土建基础出现水平裂纹,均由于热态停窑操作不当引起的原故。因此,为保证窑中心线不发生弯曲及设备和土建基础不出事故,在长期停窑时,务必将热态窑筒体按下列规范转动至冷态,这是至关重要和慎重的工作。

窑冷却后,如果须长时间停窑时,窑筒体应每7于转动90°或180°,以防窑中心线发生弯曲变形。

2.2.2 短期停窑

2.2.2.1 若停窑时间不超过30分钟,此时需:

a)停止喂料;

b)停止喷煤,但风机应继续转动一会,以冷却喷嘴;

c)可稍关小排气系统中的闸门;

d)停窑后10min转窑一次,转动1/2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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