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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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讨论稿)
因朝阳新城建设需要,我村村民房屋全部拆迁,为妥善安置,尽快回迁,村两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安置房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领导、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xxx 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蹲点领导:xxx(镇纪检书记)xxx(镇政府副镇长)
组长: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 xxx
十个代表下设工作小组如下:
1、分配抽签小组负责人:xxx xxx 成员:xxx 代表(10 人)负责分配方案的起草,户型统计、公布,各种数据的整理,抽签的一切准备(包括房屋平面图的制作,签的制作,各种表格的制作)公证单位的联系等工作。
2、后勤组负责人:xxx 成员:xxx 负责分房过程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保卫组负责人:xxx 负责分房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纠纷调解。
4、新房设施配套组负责人:xxx 负责水、电、下水、道路以及其他管线的畅通,确保住户尽早入住。
二、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1、凡因朝阳新城建设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2、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3、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35 ㎡的按人均35 ㎡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2750 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安置房分配办法
1、根据拆迁协议规定,安置房全部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选房,按村统计的拆迁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顺序号,再由顺序号抽取房号,顺序号一次性抽取,一户在一种户型面积自报几套,房号可同时抽几次,抽签以拆迁户本人为准,需要委托他人的需到现场签署《抽签委托书》,并由公证单位、区农民公寓办、镇纪检、监察和10 名拆迁户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2、按拆迁协议为户主,由每户填写《xxx 拆迁户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自报表》,根据每户自报户型、面积分档进行抽签。
3、一户拆迁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拆迁面积,其中一处面积小于72.45 ㎡的必须并户。
4、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兄弟)可申请并户,但必须和村填写申请表。
5、按现有拆迁协议为户主,不分(拆)户,面积不可转让,不可过户(父母将房屋全部分给子女除外,但必须多方到村填写申请表)。
6、拆迁户剩余面积由村委会按市场评估价即3750 元/㎡进行货币补偿。
7、因抽空签原因而又无合适房源致得房面积超过协议还房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即3750 元/㎡进行购买
四、其他事项
1、因小户型数量有限,为便于分配,90 ㎡以下(包括90 ㎡)小户型,每户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拆迁面积少,子女多等原因可申请)。
2、房源的抽签顺序:待自报表统计数据而定,每组户型抽签未抽到的,在下一轮抽签前重新自报户型(注意面积不得超过还房面积)在本轮抽签未结束前不得变更。
3、户拆迁面积不足最小户型面积的只能从最小户型面积档抽签。
4、安置房属全框架结构,原拆迁房屋属砖混结构的按50 元/㎡补足结构差价,属砖木结构的按100 元/㎡补足结构差价,结构差价在发放自报表后7 日内交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则不能参与选房抽签。
5、安置房由村委会负责办理农房产权证。安置房不允许私下交易买卖。如经查实有私下交易买卖情况,镇村将对交易买卖双方不予申报房屋产权证。拆迁户必须具备三证中的至少两证(三证为房产证、土地证、准建证),如未办理,暂按每证40 元/㎡收取办证费用,多退少补。
6、水、电、有线电视按原拆迁户头计算,超出原户头按供水720 元/户、供电680 元/户、有线电视450 元/户价格标准交款。
7、管道煤气按2600 元/户标准交款。
8、抽签分配结束后7 日内,必须到村交清所有安置房相关款项,方可领取住房钥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由村委会按3750 元/㎡进行收购。
9、10 名分房代表从村民代表中抽签产生。
xxxxxx 委会
2012 年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