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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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华蓥市委办公室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华委办发〔2006〕71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考调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拟公开考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共计23名,具体职位、职数及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华蓥市公开考调城区学校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华蓥市在编的农村初中、小学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的不限专业。
4.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5.被公办学校聘用在编满3年(截止2020年8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新录(聘)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四楼402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考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和学校同意报考的单页证明。
4.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若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准考证领取: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如需代领,须凭代领人员和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
(二)考试
将城区学校缺编教师考调工作纳入2020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之中,一并进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考调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此比例,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考调职数、职位。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包含相应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于2020年6月下旬在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略)上公布。
2.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实际考调职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7月中旬公告。
(2)面试报名:面试报名时间暂定2020年7月下旬。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8月上旬。面试地点见面试报名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环节因缺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4)面试方式:根据各考调职位面试人数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原则,分设若干组别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
(5)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我市中小学现行教材。
(6)面试评分:每个面试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聘请7名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每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评委独立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由主评委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略)上公布。
(三)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对象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教龄长短顺序确定名次)和实际考调职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考核人员。
2.考核方式及要求
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为主。
因考核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职位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及聘用
1.考核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和有反映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
按程序实施调动。调动时,由拟调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职位(学校),拟调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应选不选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动资格。调动人员自主选择应聘学校后,签订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选择了应聘学校而放弃调动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考调。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
3.因拟调动人员自动放弃调动资格,或被反映查实取消调动资格产生的空缺,在本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四、报考费用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笔试收费50元/人,面试收费80元/人。
五、其他
(一)纪律监督
为维护本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市纪委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本人承担。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告解释
由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信息发布
本次考调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适时在“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略)”上公告,不再电话通知,敬请及时登录查询或致电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咨询。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递补、调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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