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作总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小河区建筑工地摸底排查情况

为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严格按照省、市、区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各项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投诉举报等形式,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力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进城务工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统一安排部署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2011年工作中,强化农民工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企业诚实守信制度,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权益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现结合大队实际,将2011年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1、信访投诉情况

截止目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待群众来访投诉咨询339起,涉及劳动者1524人,其中农民工1113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4起,结案61起。追讨农民工工资共计760.56万元,确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处置群体性事件

截止目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处理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21起,涉及劳动者人数727人(其中农民工691人),补发农民工工资金额760.33万元;

3、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

2011年建筑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均工程总造价的1%-3%缴纳,截止目前,今年1至11月共收缴工资保证金948.79万元,

累计收缴3055.84万元,今年1至11月共清退工资保证金348.35万元,累计退625.27万元,帐面余额2430.57万元。通过收缴工资保证金,有效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

二、主要做法

1、建筑工地摸底排查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区内在建建筑工地26户,涉及人数2737人,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1、湖南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小孟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因甲方拨付工程款不及时,每月只发放工人50%工资作为基本生活费,同时承建方承诺将催促甲方尽快拨付工程,足额补发拖欠的工资;2、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德天新城项目部拖欠120名工人工资20万元,承建方已承诺工程款拨付之后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3、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阳黔江厂廉租房项目每月只支付工人80%工资,剩余部分将在11月底支付。

2、开展定期巡查,防患于未然

维权中心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巡查组,每月对在建工程的总体情况进行逐家、逐项巡检。通过反复巡查,摸清在建项目、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安全生产等情况,为做好掌控工作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发放用工承诺书

向黄河路、浦江路等主干道沿街用人单位发放《劳动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截止目前,已有394户用人单位在用工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承诺做到以下几点:招用员工一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拖欠工资、不收取押金,工资水平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办理社保登记并及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同时针对小孟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发放《构建和谐园区劳动关系》宣传海报、《缴纳工资保证金一次性告知书》60份。

4、全面宣传,提高维权意识

大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制宣传及维权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近2500余份。截止目前已完成宣传活动3次。(1)2011年5月7日安排4人与小河区96009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及就业局在小河区转盘地下通道进行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等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2)2011年6月12日安排3人与就业局在就业局楼下进行关爱农民工自愿者服务活动,进行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等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3)2011年7月8日安排2人与就业局在小河区转盘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规的宣传。

5、畅通维权渠道、时时刻刻维权。

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维权电话:3802562,并安排专人接听,保证全天24小时工作时间及时受理案件。工作人员手机不论工作日、节假日24小时开机,准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做好解答和疏导工作,迅速处理。

三、存在问题

1、建筑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或开发单位与建筑施工单位存在合

同纠纷,造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2、施工企业为接揽工程,接受开发商提出的苛刻条件,一旦施工至无能力垫付时,则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

3、小孟园区工程工资保障金没有强制性收缴。

4、农民工上访讨薪的时间、内容、方法、手段等都呈现出新的特点,清欠工作难度加大。具体体现在:

(1)时间提前化。以往多数是年底讨薪,现在是干完活当月或者事隔一个月即开始讨薪;

(2)范围扩大化。过去农民工上访只要工资或者回乡的路费,现在因工程质量扣赔偿费、因拖延工期扣误工费,都会进行讨要。

(3)目的复杂化。开发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履行上发生争议,往往鼓动或者雇佣农民工上访。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立建筑企业基础台帐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企业基础性工作的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做到数字清、情况明。

2、要求各单位签订用工承诺书,保证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加班加点费用,并保证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项目部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动者本人手中,如遇特殊情况,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再解决其它问题。

3、如施工单位有欠薪等不良记录,则由开发单位直接参与工资支付,防止克扣农民工工资、挪用农民工工资款现象出现;依

法责令存在拖欠隐患工程停工整顿。

4、继续加大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缴力度,要求新建项目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责令未缴保障金的工程及时补缴。

5、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合同签订的监管力度,如有违法分包现象,将依法责令违法分包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农民工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出发,从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继续采取各种手段,标本兼治,营造更加和谐的用工环境,为小河区的和谐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