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摘要:随着我国的城镇化脚步的加快,国家大力发展民生,支持基础建设,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就格外重要,而工程的勘察,设计不但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而且也直接关系到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的管理,同时监理也可以监督管理工程的质量使建筑工程顺利完成,因此我国相继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
关键词:勘察设计建筑监理法规引言:我国正在处于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十二五”上也强调了我国进行建筑工程方面的目标和计划。
近几年来我国遭受了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对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极大的伤痛,再重建被摧毁的家园的同时,我们应反复思考如何在预防方面做足功夫,将损失降到最低。
正文: 目前建筑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仍然有很多,规辟招标,假招标,招标中的舞弊,合同欺诈等问题仍然相当严重,以及勘察设计等环节的各种各样转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忽视工程质量,中介市场混乱等。
从对勘察设计与建筑市场的调查分析来看,一直以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和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建筑领域里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严重危机,我国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同时我国工程勘察质量和勘察报告的水平极不平衡。
主要表现是:勘察报告数据不足,资料不准,分析不深,结论不正确;野外记录质量差,规范规定的取样技术得不到实施;土工试验水平低,数据的可信度差;假数据和假报告时有发生,且呈漫延泛滥之势。
对原始数据尚无有效监管措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勘察质量低劣的问题。
并且,勘察与设计的脱节问题远未解决,多数勘察单位不能胜任岩土工程设计、监理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
而建筑工程则表现在:(一)转包及承包不合法。
在中国,很多时候都讲究“社会关系”,建设方往往在招投标过程中乱用发标权,利用对施工单位压级压价,提出垫资施工等不合理要求;其次,建设方在承发包过程中往往会收取“介绍费”、“中介费”,违法分包“管理费”,大量工程款被揣到个人腰包里,不仅使得整个建筑市场变得混乱而无序,而且使得工程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造成重大的事故隐患。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第六七章 工程勘察设计法律
第二节 设计文件的编制
一、工程设计的原则和依据 1、工程设计的原则 (1)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 (2)综合利用资源 (3)满足环保要求 (4)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7)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 )未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 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A. 勘察文件
B. 方案设计文件
C. 施工图设计文件 D.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施工图审查机构
⑴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符合设计审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设计审查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P152
(三)政府主管部门 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中享有行政审批权,主要负责行政监
督管理和程序性审批工作。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 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 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是国务院于2000年9月颁发的规范勘察、设计活动最新的行政法 规。
该条例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对违反《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条例》的处罚规则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
修改,须经原任务书审批机关批准; (2)凡涉及初步设计的主要内容,如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标准、
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 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除向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资料外, 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中所列的注 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明材料;
(三)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XX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已经XXXX年X月XX日建设部第XX次部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 XXXX年X月XX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 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 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 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活 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 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 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活动。
工程勘察与设计法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和质量监管的重要法规
工程勘察与设计法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和质量监管的重要法规工程勘察与设计法规工程勘察设计和质量监管的重要法规一、引言工程勘察与设计是建设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为,并保证工程质量,相关的法规和规范被相继制定和修订。
本文将介绍工程勘察与设计的重要法规,以及质量监管的相关法规。
二、工程勘察与设计法规1.《建筑工程勘察与设计标准》这是我国工程勘察与设计的基本法规。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勘察设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工程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其中包括基本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规范要求,确保勘察设计的全面、规范和科学。
2.《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核心和基础。
这部法规明确了城市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以及规划编制、验收和公告等方面的规定。
它的实施为城市的有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3.《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工程勘察与设计过程中,环境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了对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和程序。
它的实施能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是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环节。
这部法规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许可的审批机关和流程,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质量监管的重要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线,因此质量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这部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基本原则、责任和要求。
它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程序和监督的内容,确保了工程质量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办法》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这个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了工程施工的可行性和质量的合格性。
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决定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2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正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五章工程勘察设计法律法规
三、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 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 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 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 %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 质证书。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 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依法进行设计、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
新型材料、现代管理方法。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第五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法律法规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三、违反勘察设计法规的法律责任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
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 境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 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 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 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 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四)勘察设计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 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编辑ppt
2. 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
工
程的,予以取缔。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
程的,吊销其资质证书。对于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或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
计业务;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
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造柱箍筋相当一部分弯钩不符合规范要求(135°),砌筑砂浆
饱满度不够。必须对结构方案、抗震构造、受力计算进行全面
审核后,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消除结构隐患。
编辑ppt
2.湖北武汉佳园19号楼
该工程为七层砖混结构。由武汉房地产开发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
程公司勘察,武汉华太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
房,二至六层为住宅。由泰兴市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建
设,丹徒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勘察队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泰兴市
建筑设计院设计,泰兴市新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泰
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在检查中专家发现,在这项
工程中勘察地质结构的方法、判定建筑物场地类别的方法都是
错误的。其一层结构设计方案不合理,抗震构造柱有漏设,构
1. 勘察方面
(1)有些工程不经过勘察或套用其他工程的勘察资
料就进行设计;
(2)勘察布置钻孔数量不足、钻孔深度不够;取样
或原位测试数量不足,取岩(土)样组数达不
到要求;
(3)抗震设防区没有划分场地类别,土层划分分析
不准确,地下水腐蚀性未做判定或判定错误,
导致勘察的结论性意见不合理。
编辑ppt
2.设计方面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乙
违法行为严重的
1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5000万元以上的
设计费4.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2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4500-5000万元的
设计费4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4000-4500万元的
设计费3.8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丙
违法行为通常的
1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3500-4000万元的
设计费3.5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3000-3500万元的
设计费3.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3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2500-3000万元的
设计费4.5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2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4500-5000万元的
设计费4.2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
所从事的勘察设计工程量4000-4500万元的
设计费4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缺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
工程量3000-4000万元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40%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丙
违法行为通常的
1
工程量2500-3000万元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38%的罚款
2
工程量2000-2500万元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35%的罚款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一、概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规范和指导我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相关内容展开论述。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意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合理规划、科学设计、优化施工有着重要意义。
其主要作用如下:1. 保障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规定了勘察设计的要求和标准,使得勘察设计过程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充分发挥勘察设计的作用。
通过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2. 节约资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要求在勘察设计过程中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合理规划和设计,无效消耗和浪费的现象将被极大程度地减少,从而实现资源的节约利用,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 提高工程效益合理的勘察设计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的效益。
在设计中考虑到工程的实际需求,合理选择材料、工艺和施工方法,能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从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勘察设计的程序和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明确了勘察设计的程序和要求。
包括勘察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勘察设计的阶段和内容、勘察设计的审查和验收等方面。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勘察设计活动的有序进行,确保设计的质量和效果。
2. 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和责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规定了勘察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责任。
勘察设计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才能从事相关的勘察设计工作。
法规还明确了勘察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如保护工程的安全、保护环境等。
3. 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还规定了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
这些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的基本要求、工程测量与数据处理、地质灾害评价与防治等方面。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勘察设计行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及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程建设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量、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勘察测量资料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工程建设设计是指按照技术标准对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土建、公用、环境、装饰工程等进行综合性技术经济分析,提供作为工程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第四条勘察设计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开展科研、技术开发,掌握先进技术和现代设计方法,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此条修改: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贯彻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勘察设计科技水平和质量的方针政策。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开展科研、技术开发,掌握先进技术和现代设计方法,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级计划、交通、水利、冶金、林业、化工、电力、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勘察设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信用档案,定期将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企业发展统计数据。
第五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地形测量、 工程地质勘察、地表水勘察、地下水勘察等。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时应当确保其内容真实、 准确,能够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 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2、建设工程设计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建设工程的设计可以分为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和施工设计。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 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设计概要的需要。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 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 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 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8)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 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 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
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发包 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工程建设的 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 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 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 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 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除外);
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 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
根据《基本建设勘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 有关规定,我国对建设项目勘察文件的审批实 行分级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具体来说: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承包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工 程建设勘察、设计进行转包;但经发包方书面 同意后,可将除工程建设主体部分外的其他部 分的勘察、设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其 他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一)直接发包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① 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② 对建筑的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③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程序。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签订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费的管理规定。
三、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
(一)工程勘察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保证合理的勘察工 期,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资料。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不 得迫使工程勘察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任务。
工程勘察企业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和勘察合同进行勘察工作,并对勘察质量负责。勘察文件应符合国 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工程勘察企业应健全勘察质量 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
察设计工作中都必须执行”。勘察设计规范分为国家、部、省(自治区、 直辖市)、设计单位四级。 2.标准设计
是推荐性设计标准。“一经颁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因地制宜地 积极采用,凡无特殊理由的不得另行设计”。标准设计分为国家、部、省 (自治区、直辖市)三级。
二、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原则
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 项资质三类。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 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工程设计丙级 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 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工程设计专 项资质的设立,需要相关行业部门或授权的行业协会提出,并经建设部批 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促进勘察设计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及相关活动,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组成和资质审查、勘察设计过程的管理、设计成果的审查、勘察设计文件的归档、工程监理等。
第三条定义本条例中涉及的术语和概念,应当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具体定义如下:1.建设工程: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电、交通运输等用于人民群众审美需求、生产、居住、生活、传媒、娱乐等活动的设施和建造。
2.勘察:指为了了解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地质、地貌、地下水、风、雨、温度、土壤等自然环境因素及周边环境条件,进行的必要的科学调查活动。
3.设计:指根据勘察结果,编制建设工程的方案和施工图纸等文件的活动。
4.勘察设计文件:指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技术说明、预算和招标文件等全部或部分文件。
第二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组成和资质审查第四条组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业负责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设立质量保证制度,并实现科学、规范和经济的工作组织。
第五条资质审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应当经过相应的审查和评定。
资质认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是以资质种类、等级和专业范围三个要素为基础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种类包括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等级为一至五级。
资质证书应当载明其资质等级、资质范围和有效期。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定期进行资质维护,资质维护结果应当公示。
第三章勘察设计过程的管理第六条勘察建设工程勘察应当按照相关勘察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
勘察结果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可靠,并应当记录、分类、按序号编号、查询和防止翻修。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主要涉及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
国家层面的法规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负责制定,地方层面的规章主要由省级、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类似机构负责制定。
下面将分别对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规章进行介绍。
国家层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是国家层面的基本法规,它规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要求,包括勘察设计人员的资格条件、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监理机构的组织与监督等内容。
该条例还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强调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是针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法规,它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提交和审查程序,明确了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该办法还规定了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和监理单位之间的配合和协作关系,提高了设计文件审查的效率和质量。
地方层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主要包括各省级、市级的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或类似规章。
这些规章会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具体规定了勘察设计管理的细则和具体要求,以便更好地保障地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例如,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管理、设计质量控制、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而上海市则颁布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管理规定》,该规定包括了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设计文件审查、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要求等内容。
此外,各省份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方面也颁布了相关的地方性规章,旨在更好地适应本地区的特殊需求和实际情况。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旨在规范和优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规章都具有相应的法定效力,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理机构必须遵守和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现状是:代表性工程质量均达到了国际 标准,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工程合格率低,“劣质工程” 不少,倒塌事故屡屡发生,质量通病普遍存在。
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一般要求 ① 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注册管理 ; ② 科学设计-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 ③ 依法设计-执行规范、质量负责 。
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
揽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超越资质许可范围 或以其它单位的名义承
揽业务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 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21个行业)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按工程性质划分为煤炭、化工 石化医药、石油天燃气、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
物粮、核工业、电子通讯广电、轻纺、建材、铁道、公 路、水运、民航、市政公用、海洋、水利、农林、建筑 等21个行业。
6个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建筑装饰、环境工程、建筑智能化、 消防工程、建筑幕墙、轻型房屋钢结构等。 其级别按专业发展需要设置。
业务范围
(1)工程勘察单位 –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 级业务; –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 – 取得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工程钻探、凿井等勘察劳 务业务。 (2)工程设计单位 – 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 – 取得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 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工程设计业务; –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 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 取得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 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 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 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 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 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
资质管理:——单位
• • 工程勘察单位资质等级: 综合类——甲级 专业类——甲、乙级;(个别丙级) 劳务类——无 工程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乙、(丙)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乙、(丙)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乙、(丙) 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 级
• 2 经济技术合同关系
•
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
经济合同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
管理条 内部管理关系 • 依据建设技术法规、质量法规和管理法规, 规范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
质量管理,以及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等内部 管理关系。
•
该条例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编制与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对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处罚规则作了全面具体的 规定。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管理
1.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 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 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 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2.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 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 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 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的, 不得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工程勘察设计法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的调整对象
• 1 行政管理关系 许可制度 •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 质管理制度,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 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 监督管理。 勘察设计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和勘察 设计单位之间发生的审批关系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
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活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职
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
职业资格管理:——人员
察、设计单位;
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 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立法现状
现行的主要法规有: 1999年建设部令第65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000年国务院令第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2002年建设部令第115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2004年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2007年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勘测设计行为的规 范和管理,国家正在积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勘察设计法》, 届时它建成为我国第一部工程勘测设计方面的法律,对工程勘测设 计的法制建设,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是国务院于2000年9月颁发的 规范勘察、设计活动最新的行政法规。
第五章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 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 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 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注:勘察是先行,而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