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加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载体建设几点建议
加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载体建设几点建议关于加强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载体建设的几点建议市人大专题调研组(202*年7月6日)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快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意见》(组通字【202*】1号)和省委组织部**组发{202*}4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5150”计划和“百千万”计划,市人大副主任段青英带领人事、财政、经信、侨务等有关部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就加快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载体(以下简称“海外人才基地载体”)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海外人才基地载体的认识加快海外人才基地载体建设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我市集中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快速提升我市人才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在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相关领域形成一批海外人才创新团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创新创业机制,形成“各类人才活力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得到充分施展”的创新创业环境氛围。
对于推进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5150”计划和“百千万”计划,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省会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要站在加快推进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现代化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的高度,面向全国、全世界,把人才强市的战略要求、人才国际竞争的严峻形势、推进人才工作国际化水平的任务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不断增强海外人才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创造性,增强做好海外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我市海外人才基地载体建设,要实行特殊政策,鼓励和推进现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
应当做到:外地能办的**一样能办,外地想办的**超前去办,外地不能办的**创造条件也要办,形成在国内外有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政策洼地效应”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切实提高**对海外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培养和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多渠道满足人才的住房需要,做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暂行办法》、《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科园发〔2010〕50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1〕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为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对项目管理、投资或产权单位的房租补贴,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融资及其他相关专项等工作的资金支持。
第三条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是示范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审核、拨付和使用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从中关村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根据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二章贷款贴息资金第一节贴息资金的支持范围及方式第五条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一)在示范区规划范围内由国有园区开发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的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在建或新建项目;(二)由园区管委会或所在区县政府相关单位通过收购、租赁、新建和改建等方式筹集的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第六条贷款贴息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已将建设项目纳入市公租房体系的并用于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投资或建设单位,或者利用园区配套居住用地建设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单位,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集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单位,包括国有园区开发建设企业、区县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等。
第七条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即项目单位应凭银行开据的利息清单或者实际支出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向中关村管委会申请贴息资金支持。
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京发[2006]5号),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培育、大力引进和开发用好自主创新人才,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现结合首都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在对现有人才政策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明确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自主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1、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教育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
广泛开展以推进思维、管理和科技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发展科学技术的研究能力、推动科技进步的创造能力和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实践能力,切实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支持搭建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平台,探索新的培养机制和模式。
不断加大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强化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提高培养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取得实效。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培养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急需人才。
按照《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管理办法》的要求,围绕增强首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辖区、产业和单位等区域、部门组织的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高级研修班、专题培训班,大力培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奥运专门人才、循环经济人才和农村实用科技人才等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急需人才。
3、切实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步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有效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确保每两年选拔100名左右的人选进行重点跟踪培养,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实施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办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开展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项目研发等工作,创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体制、机制环境,激励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龙人[神]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1999年5月10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1999-20 03年)规划》(京发[1999]13号)提出:做好目标定位,确定引进人才的重点和范围。
引进人才坚持数量素质并重的原则,以“两高一低”(高学历、高级职称、低年龄)的人才为主要目标,重点吸纳国际国内有关领域的顶尖人才。
引进重点是首都经济重点支持和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保护、新材料等新兴高技术产业的人才;电子、汽车、机械装备等主导行业的人才;促进实现首都农业现代化的人才。
积极引进国外人才。
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扩大国际互利合作,加快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与研究,采取课题招标、协作攻关、项目合作、讲学指导、访问交流、联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
制定新的更开放的吸引留学人员政策,使办理户口、安排工作、创办企业等一系列政策更趋完善;不断建立新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为他们提供再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使之不断追踪、了解、掌握国际先进科学技术。
二、北京市有哪些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提出,为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
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教育部等关于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建设⼈才特区的若⼲意见颁布⽇期:2011-03-04执⾏⽇期:2011-03-0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D2020年)》和全国⼈才⼯作会议精神,创新⼈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才强国,中央⼈才⼯作协调⼩组、北京市决定在中关村国家⾃主创新⽰范区(下称“中关村⽰范区”)全⾯建设⼈才特区,现提出以下意见。
⼀、深刻认识建设⼈才特区的重⼤战略意义⼈才资源是第⼀资源。
在我国改⾰发展的关键阶段,⼤⼒推动⼈才发展体制机制改⾰与政策创新,提⾼⼈才资源的开发利⽤⽔平,对于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好⼜快发展,具有重⼤⽽深远的意义。
借鉴改⾰开放初期建设经济特区的经验,探索建设⼈才特区,是构筑我国⼈才发展战略⾼地、形成我国⼈才竞争⽐较优势、加快建设⼈才强国的战略选择。
建设⼈才特区,就是要在特定区域实⾏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率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确⽴⼈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才体制机制。
要通过建设⼈才特区,⼤量聚集拔尖领军⼈才,促进各类⼈才的全⾯发展,依靠⼈才智⼒优势,提升⾃主创新能⼒,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形成新的科学发展优势。
中关村⽰范区具有建设⼈才特区的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中关村⽰范区在海内外具有⼀定影响⼒,聚集了⼤量⾼层次⼈才创新创业,⼈才发展的辐射效应强。
国务院批复中关村⽰范区实施⼀系列先⾏先试的政策,为进⼀步促进⼈才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关村⽰范区地处⾼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密集地区,科研资源⼗分丰富,⾼新技术产业发达,⼈才开拓事业的空间⼤、平台宽⼴。
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借助优势、开拓创新,加快把中关村⽰范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体现中国特⾊的⼈才特区。
⼆、建设⼈才特区的总体⽬标从2011到2015年,⾯向以海外⾼层次⼈才为代表的国家发展所特需的各类⼈才,建设“⼈才智⼒⾼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度活跃、新兴产业⾼速发展”的中国特⾊⼈才特区。
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1•【字号】京财文[2011]2858号•【施行日期】2012.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文[2011]2858号)中关村科技园区所属各园区(产业基地)管委会: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京发〔2008〕27号)的精神,市政府决定继续设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京发〔2008〕27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安排使用适用本办法。
亦庄园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一区十园介绍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的前身是全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它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著名学府和研究机构为依托,规划占地面积133.06平方公里,闻名中外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是她的发祥地。
海淀园在20年的发展中,凭借得天独厚的科技资源优势、创新人才优势,紧紧抓住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性机遇,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创造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
以中星微公司发明的“星光数字多媒体芯片”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为标志,海淀园企业7次摘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桂冠;联想、搜狐、亚都、爱国者、水晶石、新奥特成为奥运赞助商,园区自主创新技术和产品大量应用于奥运重点项目;百度、中星微、奥瑞金种业等公司成功在纳斯达克上市,纳市设立的上市的中关村企业占全国在纳市上市企业总数的一半,海淀园区域内上市企业达到86家。
不断诞生的中关村新星与联想、用友、四通、北大方正、清华紫光这些中关村品牌交相辉映,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不断发展壮大,开始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世界500强企业中在园区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40多家,使海淀园成为跨国公司入驻最密集的区域。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中,海淀园区60余家企业位列其中。
海淀园重点培育金融服务业、创意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促进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的质量增长;继续巩固和保持在电子信息产业上的主导地位;培育潜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明星企业;发挥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在产业聚集中的核心作用,建设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把发展大学科技园和留学生创业园作为培育新兴产业的重要平台。
园区现享受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关村科技园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服务体系方案、小企业创业服务楼支持资金等优惠政策。
详情请见:/hdyglwyh/丰台科技园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于1991年11月,1994年4月进入国家高新区行列,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最早的三个园区之一。
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引领工程
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引领工程——标杆孵化器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标杆孵化器是由国际一流孵化人才牵头建设,重点聚焦高精尖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先进的孵化模式、突出的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服务能力,能够高效整合融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促进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创业,带动高端创新资源和产业要素集聚,示范引领孵化行业升级发展的高水平创业服务机构。
为加快培育标杆孵化器,带动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提升,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着力发挥北京科技和人才优势,对标国际一流、面向前沿未来、结合各区重点产业方向,打造一批标杆孵化器,聚焦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创业,引领孵化模式变革和行业升级发展,带动资源集聚和创新创业生态优化提升,加速高精尖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助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格局,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面向未来,前瞻布局。
围绕服务前沿和未来产业战略布局,探索建设专注原创新药、基因技术、智能硬件、元宇宙、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智慧能源、关键材料等领域的标杆孵化器,支撑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企业孵化,更好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抢先下好前沿和未来产业战略布局先手棋,支撑探索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立足全球,融汇资源。
坚持全球视野,对标世界一流,强化国际开放合作,提升孵化器服务技术、人才、项目和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效能,着力将孵化器打造成为北京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带动国际高端资源融通汇聚的关键抓手,切实提高创新创业国际化水平。
树立标杆,突出专业。
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聚焦垂直细分领域,支持一流孵化人才建设标杆孵化器,鼓励高校院所、领军企业、投资机构等深度参与,强化市场化运营,突出专业团队、专业平台、专业早期投资、专业化的产业链供应链对接等服务能力,树立旗帜标杆,示范带动孵化行业全面升级发展。
北京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
北京最新的创业扶持政策北京做创业现在有哪些扶持方面的优惠政策?北京创业扶持政策一般是什么内容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北京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各区创业扶持政策海淀区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支持在海淀,中关村创业大街已聚集了全国最具影响力的30多家新型孵化机构,创新创业活力迸发。
政策主要聚焦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研发创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融资服务、信用服务五个板块,对为中小微企业实施租金减让的服务载体,对其运营主体按照租金减让总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万元。
聚焦创业服务对接平台、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创业企业市场培育、创新创业交流五个板块。
符合条件的“海英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团队最高50万元)的奖励,连续实施三年。
朝阳区每年划拨海外人才专项资金针对海外人才资源,朝阳区每年安排3000万元海外人才专项资金,推出引进、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凤凰计划”。
计划提到,从2009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朝阳区CBD、电子城、奥运村等重点功能区和储备区,聚集一批由科技领军人才领衔的高科技创业团队;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1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朝阳创新创业以及其他多项扶持政策。
东城区文化人才示范区+文化创客基金东城区正在建设市级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出台了《关于东城区建设文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设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人才示范区。
目前,东城区经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每人可以获得1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奖励,并在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
此外,东城区在全市首创设立规模为6000万的“东城文化创客基金”,基金重点投向东城区内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初创期企业,明确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创客基金注册资本总额的20%,投资于东城区内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总额的2倍,创客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0年。
西城区“德胜30条”全方位支持创新创业《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科技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新增加了重点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推进专利和标准创制、加强人才激励等30多条政策条款。
《进一步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九三学社海淀区委胡锦涛在中共十九大上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到“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的高度,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的战略方针。
海淀拥有最优越的科技发展能力,如何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是海淀区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
在海淀区企业成长为自主创新主体的过程中,由政府主导建设一个能为企业、研发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帮助企业克服多种困难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一个重要的措施。
自主创新、研发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基础研究、小试、扩试、中试到产业化,需要整合各种资源,汇集多个学科的技术人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在这个过程中具有面向产业和政府决策机构公共的科技服务平台将是十分必要的。
林抚生区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公共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企业创新发展需求”的方针。
九三学社海淀区委员会对当前国内、北京市和海淀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状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本调研报告,对海淀区如何进一步推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关于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新的技术变革带来新的理念,“共享”和“服务”带来了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概念。
资源“共享”能极大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新技术高速发展。
在新的技术革命面前,基础设施的投入越来越大,用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是产生“共享”概念最直接推动力。
政府的职能由直接管理转向“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服务型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一项有效措施。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是由政府主持办理的、面向企业、帮助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服务体系。
我国省、市一级已经建立的综合性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有上海、辽宁、江苏等省市。
在地级市一级建设了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则有青岛,苏州等城市,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为促进公共科技服务管理平台的发展,还专门制定了科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条例。
北京市创新创业政策
北京市创新创业政策为促进就业,推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北京市有什么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北京市创新创业政策。
北京市创新创业政策: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发展的必要性和基本原则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发展是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的有效途径。
加强孵化基地建设,有利于促进产业集群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有利于降低创业风险,助推创业实体快速成长和发展,提升吸纳就业的能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促进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有利于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增强首都智力资源优势。
孵化基地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激励创新创业为目标,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资源,共同推进。
重点加强对创新创业型和吸纳就业型创业实体的创业孵化服务,兼顾创新驱动发展的经济效益和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
北京市创新创业政策: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一)充分发挥各部门政策作用。
孵化基地及其入驻创业实体,符合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及“新四条”政策、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北京青年创业就业基金和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创业启动资金等扶持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支持,最大限度发挥各部门扶持政策效能。
(二)大力扶持青年群体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积极筹措资金,对孵化基地内以青年群体和留学回国人员为重点的优秀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青年群体和留学回国人员在科技创新和促进就业方面的引领作用。
(三)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在示范基地内开辟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效率。
(四)探索财政贴息新模式。
加强资金扶持政策的研究,对孵化基地内符合该市产业导向和市人力社保部门执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的创业实体,在金融机构获取商业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的,可根据其带动就业情况给予贴息支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海行规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软件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海行规发〔2023〕4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3年6月21日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产业优势,抢抓通用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强创新要素供给,实现创新引领,特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夯实算力基础支撑。
建设北京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平台,提供开放算力服务,支撑研发创新。
支持企业整合算力资源,鼓励基于国产算力开展研发。
对技术创新性强、应用生态丰富的大模型,给予相关创新主体不超过购买或租用算力合同金额的30%、最高1000万元资金补贴。
对于重大项目,原则上可根据研发迭代情况,连续支持两年。
第二条大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市区协同支持人工智能芯片、高效数据处理、模型构建、训练、调优对齐、推理部署、应用等核心技术攻关。
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多元主体融合创新。
第三条加强数据开放共享。
发挥区域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支持建设预训练数据集开放平台、指令数据集标注平台等,对外开源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数据处理的共性技术和关键工具。
对于参与平台建设且开放书籍、论文等高质量中文数据集的主体,根据数据集开放数量和质量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探索高质量数据集利益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要素供给能力。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怀政发〔2023〕 22号•【施行日期】2023.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部分条款的通知怀政发〔2023〕22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适应我区就业总体形势,明确就业援助群体范围,提高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废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怀政发〔2018〕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分条款,具体如下:一、废止非京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废止《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七项第2点:“市紧缺人才目录中的非京籍紧缺人才纳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及第二条第七项第3点:“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区户籍一方纳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二、废止延期缴费社会保险补贴废止《实施意见》第二条第八项第2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人员,符合延期缴费相关政策规定并办理了个人延期缴费手续的,可参照城镇职工灵活就业相关规定和标准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其他相关说明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执行。
在上述政策条款废止前,符合申报条件且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可按照实际应享受补贴月数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知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2023年8月25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我委2013年第27次主任专题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12月12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对首都各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支撑作用,有效促进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从中关村示范区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三条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开公正、聚焦重点、择优支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方向第四条支持对象。
各分园(产业基地)管委会及下属开发建设单位;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管理、投资或建设单位;中关村科学城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单位;承担各分园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及持有型厂房、楼宇等相关建设单位。
第五条支持方向。
(一)推进绿色生态型园区建设。
支持各分园采用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建设高效、低碳、开放的绿色生态型园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型园区建设,支持各分园开展ISO14001及ISO50001等绿色认证工作。
人才新政:中关村的“组合拳”
中关村智造大街的外景23一是在人才激励方面,围绕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税收等关键环节,推出“1+6”、新四条、新新四条等先行先试政策,把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项目承担单位,对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实行股权和分红激励,并给予分期纳税或取得收益再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动出台“京校十条”“京科九条”等市级落实政策,在制度上打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在收益分配上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这些政策已推广到全国,不少经验纳入了2015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法律上为科技人员转化成果获得收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打破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等限制,率先实施“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教授级高工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建立了以业绩和能力为核心的评价导向,重在对人选的业绩、能力及成果转化、创新能力等考核,淡化了发表论文、著书立说、履职年限等传统硬件“指标”。
目前,小米公司雷军、奇虎360公司齐向东等461名中关村高端人才通过“直通车”取得了教授级高工职称。
三是在人才引进方面,自2011年以来,先后实施了13项人才政策、人才八条、中关村先行先试10项出入境等政策,打通了引才聚才渠道。
特别是今年年初还争取相关部委出台了中关村国际人才20条,为国际人才进得来、留得下、融得进、干得好创造条件。
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出入境新政中最受关注的“绿卡直通车”政策办理申请440余人,已有370人获得在华永久居留,办证时间从过去的180天缩短到50个工作日,被外籍人才誉为“世界上办理速度最快的绿卡”。
同时,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制度探索,针对达不到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标准但为示范区创新创业做出积极贡献的外籍人才,构建了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人才引进评价机制。
目前累计有94位外籍人才通过积分评估获得在华永久居留推荐函,已有阿拉伯创业者阿哈迈德等近20位外籍人才通过积分评估拿到绿卡。
中关村创业不得不知的概念
中关村创业不得不知的概念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年(卷),期】2015(000)006
【摘要】<正>"1+6"政策"1":中关村创新平台。
"6":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股权激励试点方案审批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改革科研项目经费分配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新四条"政策★企业转增股本个税可五年分期缴纳★文化高新企业最高减征15%所得税★给予有限合伙税收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所得可减免所得税
【总页数】1页(P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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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回归概念的推理与证明 [J], 刘炜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中关村示范区蓬勃发展——从中关村指数看示范区发展[J], 马文涛
3.创业新锐中关村的新力量——中关村青年创业者荣登2013年度福布斯中文版榜单之首 [J], 王芳
4.聚焦打造北京\"双创\"升级版海淀区发布中关村科学城\"概念验证支持计划\"2018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北京会场暨中关村创新创业季活动侧记[J], 肖桂华
5.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科园发[2021]1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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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大事记(1999年)
【编制科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1月—5日,市科干局完成了《北京市科技于部队伍建设规划》(1999—2003)的编制,并以市委、市政府各义下发。
《规划》以发展"首都经济"与跨世纪宏伟蓝图为指导,按照中央提出的"三支队伍一起抓"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及本届政府的发展目标,围绕聚才、选才、育才、用才四个环节提出了政策措施。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培训部成立】3月份,"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培训部"成立。
至年底,共举办丁25期各类培训班,包括北京市高级口译人员培训班、PETS5考前强化班等。
【建立首师大博士后工作站】4月,首都师范大学历史专业博土后流动站经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土后管委会批准设立。
【新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4月,由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联想、四通、时代等6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成员组成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被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
这是全国首批设立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制定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政策】5月,《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33条")及其实施细则出台。
其中,对鼓励留学人员来京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解决了留学人员来京投资创办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制定了《北京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法》。
至年底,已为58名留学人员进行了身份认定。
【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专题调研】7月--9月,市科干局与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事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对木市符合高新技术产业条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状况开展了全样本调查,基本摸清了人才的总量和各种经济性质、各种产业领域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布情况,同时还掌握了学历、职称、岗位分布的基本情况。
【留美学人来京讲学交流考察】9月一10月,留美学人"百人计划"第二团—"电子信息工程团"、"留美学人硅谷企业家合作团"及由留学人员企业组织的"高科技风险投资考察团"来京进行了讲学、交流、考察、项目洽谈等活动。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0]19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0]19号2000年4月30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加大本市引进高科技人才的力度,为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第72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了《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创新体系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中具有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主要方式:(一)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形式创办独资或者合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二)创办、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三)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者承担科研项目;(四)到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者兼职;(五)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六)在本市驻海外的企业、机构工作;(七)其他方式。
第四条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凭用人单位证明或者工商执照可向市人事局申请领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
留学人员可长期居留,也可短期工作,来去自由。
第五条留学人员(含配偶和子女)已加入外国籍的,可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寄住证》向公安机关申办两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和一年多次出入境签证;短期来京不能按期离境的,可申请签证延期。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上水平,鼓励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领军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创新要素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紧密对接实体经济和高精尖产业结构,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0 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支持的重点产业为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个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确定的产业领域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 年)》(中示区组发〔2016〕1 号)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 年)》(中示区组发〔2018〕4 号)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智能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是指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和其他专业性创业服务主体,以及雏鹰人才和高端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支持项目金额,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在最高限额内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第一节创业服务机构专业孵化能力升级第五条支持对象。
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和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
第六条支持条件。
(一)在孵企业产业定位应符合第二条规定的重点产业领域;(二)创业服务机构应配备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小批量试制、检验检测等专业设备和设施;(三)创业服务机构运营团队应配备相关领域技术、管理和服务经验的技术专业人员(指技术经理人、高技能工程师、曾担任企业技术高管的人员或曾是科技创业者等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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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1.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1.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已经我委2020年第1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示区组发〔2018〕4号),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
一步加强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以下简称海创园)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海外人才和海外人才创业企业(以下简称海创企业)的能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为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海创园工作体系
1.明确功能定位。
海创园的主要功能是吸引和扶持海外人才归国或来华创业,培育具有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海外人才包括海外归国人才和外籍人才。
纳入中关村支持体系的海创园原则上应是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或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硬科技孵化器等。
2.规范评价管理。
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海创园申报工作,把一批载体建设好、孵化能力强,分园支持重视,吸引和服务海外人才富有成效的孵化机构纳入到中关村海创园工作体系。
支持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园协会发挥作用,加强对海创园的业务指导,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不断规范海创园的评价工作。
二、提升海创园服务能力
3.拓展引才渠道。
支持海创园聚焦主导产业方向、完善海外人才联系网络,依托高校海外校友会、企业跨国总部或海外分支机构、海外友好地区等各类海外资源,充分发挥海创园海外人才集聚、国际资源丰富的优势,与海外人才建立常态化联系。
支持有条件的海创园在海外设立孵化基地等分支机构,建立海外人才创业项目(以下简称海创项目)联系服务机制。
对吸引海外人才3年内从海外到示范区创业的海创园给予资金支持。
4.创新工作方式。
支持海创园组织开展国际创业赛事、海创项目路演、海外人才论坛等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不断完善一站式公共服务,建立海创项目吸引培育的市场化服务机制。
支持海创园探索海创项目“预孵化”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信息化
手段,组织海创项目线上对接,为项目落地提前对接空间、资金、团队等市场化创新要素,积极承接优秀海创项目落地园区。
支持有条件的海创园建设专业服务平台,为海外人才到示范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硬条件。
支持海创园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对海外人才创业提供风险排查服务。
5.完善服务体系。
支持海创园设立海外人才创业服务代办站,建立全流程服务体系,以专职服务团队与市场化服务机构相结合的方式,为海外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具体需求提供代办陪办服务。
完善海创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对近3年从海外到示范区创业的海外人才配备“服务管家”、赠送人才“服务包”,及时解决海创项目落地发展的实际困难。
6.优化信息发布。
完善海外人才到示范区创业的信息发布平台,绘制中关村海创园分布地图,整合各海创园产业方向、入园标准、优惠政策以及特色服务等信息,为不同国别、不同产业、不同政策需求的海创项目落地提供便利条件。
三、支持海创企业落地发展
7.强化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支持海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研发经费补助,对前沿技术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尚在海外的创新团队申请颠覆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落地项目给予最长连续3年资金支持。
在海创园举办中关村“火花”活动专场,促进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技术经理人等交流对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建立示范区科技服务平台服务海创企业的工作机制,提供知识产权、标准、技术转移、检测认证方面的优质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海创企业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参与国际标准及中关村标准制定等给予资金支持。
8.支持产品示范应用。
鼓励海创园在园区建设等工作中为海创企业及其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示范场景和展览展示空间,支持海创企业面向2022年北京冬奥会、城市副中心等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开展重大前沿技术示范应用,对
符合条件的首创产品给予保险费补贴。
9.融入示范区产业生态链。
将海创企业纳入中关村产业联盟“护航行动”,经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园协会和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推荐,3年内从海外到示范区创业的海创企业可以观察会员身份加入相关产业联盟,快速融入示范区产业生态链。
积极组织海创企业参与中关村“千帆计划”,加快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四、拓宽海创项目融资渠道
10.帮助开展股权融资。
支持海创园继续办好中关村留学人员精品项目路演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邀请尚在海外的项目团队参加路演。
对帮助海外人才3年内从海外到示范区创业且获得一定额度融资的海创园给予资金支持。
11.强化风险补贴机制。
支持投资机构在海创园开展天使和创业投资,注重早期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支持海创园运营机构发起设立主要面向海创企业的创投基金,对聚焦投资重点产业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创企业的天使和创业投资,给予风险补贴。
1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海创企业通过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科技信贷产品获得融资并给予贴息支持,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支持海创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所需的设备、器材等。
五、支持优秀海外人才留京发展
13.扩大人才引进自主权。
在海创园举办“留进中关村”“猎聘微专场”等引才活动,帮助海创企业吸引海外人才。
推荐海创园纳入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等人才服务事项计划单列,推荐在吸引服务海外人才创业工作表现突出的海创园纳入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认定目录制单位。
14.支持留学人员在京落户。
推动在海创园开通留学人员进京落户集中申报通
道。
对近3年回国的留学人员创业团队或核心技术骨干,需要办理进京落户的,支持海创园集中组织开展需求征集,帮助海创企业按照相关条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
15.支持人才创新发展。
支持海创园为各类人才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吸引和服务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
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申报中关村“高聚工程”“雏鹰计划”。
支持海创园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推荐优秀海外人才参加中关村企业家培训班,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学习交流力度。
六、优化海外人才创业环境
16.注重文化融入交流。
以在中关村创业的海外人才为主体,会同欧美同学会举办形式多样的联谊交流活动,在海创园建立“海创之家”,做到增进友谊、沟通信息、引进人才、开展合作。
支持海创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项目建设,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17.发挥协会服务职能。
支持中关村留学人员创业园协会组织开展走访调研、培训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建立海创园、海创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深入调研海创企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需求,会同市区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不断提升海创园服务海外人才和海创企业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