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二自来水厂监理工作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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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第二自来水厂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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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盛翔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5日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0845.31㎡,总建筑面积2248.82㎡,总构筑物面积5030.59㎡,建筑占地面积1440.28㎡,构筑物占地面积5030.59㎡,产区道路面积3047.75㎡,厂内小路面积626.33㎡,硬地绿化面积197.4㎡,其他硬地面积797.66㎡,广场面积950.3㎡,绿地面积8815.51㎡,建筑高度12.6m 建筑密度31%,容积率0.35,绿地率42.2%,本工程是安宁市为满足职教园区发展用水需要新建的净水厂,设计设计一期日供水规模30000㎥/d,二期日供水规模60000㎥/d,建设用地约31.25亩。水厂原水引自车木河水库,一期净水构筑物主要包括供水泵房、配水井、沉淀池、滤池及加药间,二期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增设净水构筑物。
二、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文件、规范规定,本工程于2013年7月5日办理了监理委托合同书及相关手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项目负责制的原则,按合同要求,由公司委派蒋相雷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依法进行监理活动。“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本着“企业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公正、诚信、守法、科学地对监理目标进行控制。
在工程开工前,认真做好监理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识读图纸,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参与施工图纸会审,并提出监理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做好事前预控,监理编制了《四方工作程序》下发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行为、材料报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要求、措施进行了交底。并做好开工前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等的进场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场的原材料把好质量关,进行材料取样见证和送样见证制度,各原材料按规范要求,送检或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对不合格的材料限期退场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监理方法,实行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的原则,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监理部采取召开工地例会及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措施督促承包商整改、纠偏,未经监理核查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
基础上,监理部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项目责令承包商返工,返工复验合格后,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同时,监理单位不定期派出公司巡检部,对项目监理部各项工作及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消除工程中的质量隐患。
主体施工完毕后,项目监理部组织质监站、设计、地勘、施工、业主等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进行装饰、水电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单位按要求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后, 项目监理部组织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组织正式初验。对初验专家组提出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再次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完善,经复查合格后,签署竣工报验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移交竣工资料,进行备案,至此整个工程全部结束。
三、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划分及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按照GB50300-2013施工验收标准,该工程建筑共划分为共有6分部,23个子分部,51个分项,194个检验批,构筑物共划分3个分部,46个分项,168个检验批,验收情况如下:
1、地基与基础工程
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于2013年1月30日,经地勘、设计、监理、质监、建设、施工等五家责任单位共同验收合格。
2、主体工程
该工程主体分部验收于2013年3月17日进行,经地勘、设计、监理、质监、建设、施工等五家责任单位共同验收合格。
3、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
上述四个分部验收工作,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建设、质监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于2013年4月30日检查验收合格。
水电功能性检测于2013年5月8日检测合格。
四、主要数据
1.钢材试验结果
钢筋φ6.5、φ8、φ10、φ12、Φ14、φ16、φ20、φ22,每批进场送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共26组,检测合格;焊接φ12、Φ14、φ16、φ20、φ22,送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共60组,检测合格。
2.水泥抽查结果
进场水泥共取样送1组,检测合格。
3.砖实验结果
进场免烧实心砖、空心砖各取样送检1组,均检测合格。
4、砂、碎石实验结果
进场砂、碎石各取样送检1组,检测合格。
5、混凝土试块实验结果
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砼共取样送检68组。值班室C15垫层取样一组,平均值18.7MPa,最小值16.3MPa;独立基础及地梁C3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49.5MPa,最小值44.6MPa;梁、板、柱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8.1MPa,最小值34.5MPa。综合楼C15垫层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6.4MPa,最小值23.1MPa;独立基础及地梁C3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47.4MPa,最小值43.6MPa;一层梁、板、柱C3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50.6MPa,最小值49MPa;二层梁、板、柱C3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44.6MPa,最小值41.7MPa;三层梁、板、柱C3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47.8MPa,最小值42.4MPa;一层构造柱C2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4.5MPa,最小值21.8MPa;二层构造柱C2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4.8MPa,最小值22.6MPa;三层构造柱C20
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5.2MPa,最小值21.9MPa。加氯加药间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17.9MPa,最小值15.2MPa;独立基础及地梁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4.8MPa,最小值31.2MPa;一层梁、板、柱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7.8MPa,最小值32.3MPa;二层梁、板、柱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9.4MPa,最小值35.3MPa;一层构造柱、门窗过梁C2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4.9MPa,最小值21.4MPa;二层构造柱、门窗过梁C2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7.8MPa,最小值23.4MPa。供水泵房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4.9MPa,最小值20.6MPa;独立基础及地梁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5.6MPa,最小值31.4MPa;负一层底板及剪力墙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9.9MPa,最小值33.5MPa;一层梁、板、柱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8.6MPa,最小值36.4MPa;构造柱、门窗过梁C2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26.8MPa。最小值24MPa。
构筑物:配水井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19.9MPa,最小值15.7MPa;底板及池壁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8.1MPa,最小值32.4MPa;1#沉淀池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18.9MPa,最小值15.4MPa;底板及池壁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6.7MPa。最小值34.2MPa;2#沉淀池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
16.8MPa,最小值15.4MPa;底板及池壁C30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7.3MPa,最小值35MPa。虹吸滤池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18.7MPa,最小值15.4MPa;底板C30共取样送检3组,平均值分别为48.7、57、49.7MPa,最小值分别为43.5、53.7、45.8MPa;池壁C30共取样送检4组,平均值分别为35.8、36.9、36.7、38.5MPa,最小值分别为33.2、34.5、32.1、32.4MPa。清水池垫层C15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35.4MPa,最小值32.1MPa;底板C30共取样送检4组,平均值分别为36.5、37.8、39.6、38.5MPa,最小值分别为34.1、33.7、34.8、35.6MPa;池壁C30共取样送检6组,平均值分别为36.9、35.4、37.8、38.9MPa,最小值分别为34.2、32.3、32.4、33.9MPa;池顶C30共取样送检2组,平均值分别为36.7、38.6MPa,最小值分别为32.4、34.6MPa。回收水池C15垫层共取样送检1组,平均值18.7,最小值15.4MPa;底板及池壁C30共取样送检2组,平均值分别为37.8、36MPa,最小值分别为34.2、33.7MPa。产区道路C25共取样送检8组,平均值分别为26.5、27.8、29.9、27.5、29.6、27.4、28.6、27.9MPa,最小值分别为25.1、25.3、24.9、26.4、25.2、25、25.4、24.8MPa。
6、砌筑及抹灰砂浆
M5砌筑砂浆共取样送检14组,平均值12.63Mpa,最小值10.80Mpa。
1:2水泥砂浆抹灰砂浆共取样送检4组,平均值15.08Mpa,最小值12.9Mpa
7、室内土方回填检测,共检验4组,检测合格符合要求;基础砂石换填检测,共检验4,检测合格符合要求。
8、沉降观测记录
该工程沉降观测由安宁新网测绘公司检测共进行28次,最大沉降量为0.06mm,
最小沉降量为0.04mm,属于均匀沉降。
9、防水卷材共取样送检1组,检测合格。
五、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已按要求处理合格。
六、工程综合验收评定
该工程已按合同完成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满足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意验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