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得荣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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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得荣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实施方案
为继续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任务,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2011年工作指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达到90%以上;
2、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组织开展适龄麻疹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3、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县为单位,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要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5/10万以下。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网络报告率(48小时内)达到100%,调查率(48小时内)达到8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范围
1、常规接种覆盖全县12个乡镇。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3、实施消除麻疹行动,麻疹疫苗群体性接种活动按全州麻疹发病率情况确定。

全县范围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活动,对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接种麻疹类疫苗,对所有疑似麻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诊断。

(二)项目内容
1、常规接种
(1)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

(2)麻疹类疫苗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

2、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

在全县范围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对象为0-3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2剂次间隔不得少于28天)。

根据麻疹发病和预测情况确定麻疹强化免疫目标地区、群体性接种对象,每名对象接种1剂次。

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发现的麻疹疫苗漏种儿童补种1剂次麻疹类疫苗。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关于四川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确保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

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负责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来源于2010年牧民定居行动项目资金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经费开支项目: 1、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

(1)常规接种: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需常规接种疫苗和注射器的购置经费(2)安排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疫苗和注射器所需购置经费。

(3)应急接种疫苗和注射器。

2、脊灰、麻疹监测经费。

得荣县疾控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得荣县2011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年)》,切实加强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五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要实现的目标,根据《甘孜州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防治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甘卫办发【2010】30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得荣县2011年艾滋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有效运转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具体目标
1.健康教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75%以上;汽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2.行为干预:
经性传播干预措施月平均覆盖卖淫妇女比例达70%以上,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比例达70%以上。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咨询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感染者/病人发现与管理:充分发挥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的作用,完成自愿咨询检测不少于532人;感染者/病人完成个案流调的比例不低于85%,管理比例维持在80%以上,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CD4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新报告感染者/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60%,既往感染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到50%。

5.筛查实验室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筛查实验室质控考核参加率达到100%,并达到要求。

6.治疗关怀: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其中儿童达到90%以上;抗病毒治疗12个月病人按照要求完成随访比例达70%,完成病毒载量检测的比例达到55%,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支持和服务的比例达100%。

二、防治措施
(一)完善运转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在艾滋病防治中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促作用,定期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开会和研究工作。

组织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干预、关怀支持等综合防治工作;建立艾滋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艾滋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公共卫生任务考核,与公共卫生财政补贴挂钩。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水平
完善艾滋病综合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的督导频次,做好现场调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分析及利用;进一步提高性病疫情报告质量,开展性病疫情监测工作的督导检查、漏报调查及性病门诊报告梅毒病例与诊断标准符合率的调查。

加强检测网络建设。

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规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用快速诊断试剂检测,初筛阳性样本送州疾控中心复核。

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开展咨询检测,扩大在高危人群中自愿咨询检测覆盖面。

加强人员培训。

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技能全员培训, 90%以上的乡镇卫生服务人员、70%以上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要接受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
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到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进工作场所,宣传教育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

1.县广电局、县文体局负责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工作纳入本系统工作计划,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常年开展大众宣传教育。

2.县交通局要在做好本系统防艾工作的基础上,利用车站及交通工具等对旅客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在候车室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栏和宣传牌,摆放宣传教育材料,张贴宣传画,刷写墙体标语。

3.县建设局、县劳动保障局要充分发挥系统工会、建筑协会网络优势,发动劳务中介机构,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针对农民工流出前、流出中、流出后的各个环节开展宣传,加大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宣传力度。

4.县教育局要指导中学、小学通过课程渗透、开展专题讲座、宣传栏、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进入初中以上学校课堂。

5.县卫生计生局要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发动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对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群相对集中处设置宣传栏,80%的乡镇卫生院和50%的村卫生室要设立艾滋病宣传栏,各诊所要组织就诊者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每年至少2次,医院的皮肤科、泌尿外科、性病专科等科室为就诊者提供咨询和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要督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向育龄人群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时,开展预防艾滋病传播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套推广使用。

6.发挥社会团体的网络优势,县妇联要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纳入妇女儿童工作内容,做好“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县团委
要发动青年志愿者队伍,做好“青春红丝带”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校外青少年的活动场所,开展定期宣传;县红十字会要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7.公安和司法监管部门要与卫生部门建立协调合作机制,配合完成当年新入所高危人群的检测任务,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和行为干预,对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健全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和相关信息收集机制,并及时将出所后的感染者和病人转介到户籍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扩大干预措施覆盖面,提高干预质量
以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妇女、男男性行为人群、吸毒人群等高危人群为重点干预对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干预活动。

1.推广安全套使用:采用市场营销和免费发放相结合的形式推广安全套使用。

利用药店、计生部门网络销售安全套;开展干预的机构结合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发放安全套;县疾控中心要结合定期随访,对感染者和病人免费发放安全套,在咨询服务点摆放安全套。

2.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妇女行为干预:推广以居委会为基础、调动多方力量的娱乐服务场所干预模式,注重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妇女干预广度和深度的结合。

县疾控中心负责干预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流动卖淫妇女的干预;支持民间非政府组织开展卖淫妇女行为干预。

3.男男性行为(MSM)人群行为干预:针对MSM人群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采取多种措施扩大MSM人群干预覆盖面,要通过多种渠道
找到并干预男男性行为者。

县疾控中心负责监测、感染者/病人随访管理等工作,对其他单位、非政府组织的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覆盖面,阻断传播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妇幼保健院做好孕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咨询检测;对发现的阳性孕产妇实施母婴传播阻断,对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追踪随访和检测服务,12个月及18个月婴儿艾滋病抗体检测率分别达到90%;建立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追踪随访档案。

(六)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杜绝医源性传播
各医疗单位要结合艾滋病的大众宣传,严格血液管理责任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杜绝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七)加强感染者/病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健全覆盖乡镇的艾滋病疫情管理随访网络,建立“感染者和病人发现、随访、干预、治疗、关怀”一条链管理模式。

对现住址在本县的感染者/病人按规定进行随访管理,规范告知方式和告知内容,利用转介通知单,进行疫情协同管理。

结合随访对感染者/病人进行行为干预,采血做CD4检测。

加强感染者配偶、特别是单阳性家庭的管理,定期开展对配偶的随访检测和干预,建立单阳性家庭的追踪管理档案,收集分析感染者/病人阴性配偶阳转率。

(八)加强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提高治疗工作质量
加强医疗救治网络建设,构建县、乡镇、村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

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的持续供应。

县疾控中心要及时发现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为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申请抗病毒治疗,审核相关治疗信息。

要完善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居委会和家庭为主的、为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动员感染者和社区组织共同参与关怀和支持工作。

疾控中心结合定期随访,收集感染者/病人的救助信息,汇总并上报县防艾办,县防艾办将救助信息转达给相关部门,由民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教育、扶贫、卫生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根据职责实施关怀救助。

三、保障措施
相关部门、乡镇、村委会要有固定的兼职人员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

医疗机构设有艾滋病防治的专兼职人员,包括负责抗病毒治疗的医生、相关科室检测发现的医生和乡村医生。

团委、红十字会、妇联、社区等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发动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加强各类防治队伍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疾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督导工作。

加强项目管理,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合理安排各种渠道来源的防治经费,并严格执行财政部、卫生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
强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社〔2006〕23号)、国家财经纪律和国际合作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加强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信息报送
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政府年初上报艾滋病防治计划、半年上报工作进展报告、年终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指定艾滋病防治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和联络工作。

五、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2010年牧民定居行动项目资金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得荣县疾控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2011年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加强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今年继续在我县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

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促进《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目标的实现,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提高全人口的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

1.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发现率在70%及以上,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2.2011年发现、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13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12个乡镇。

(二)项目内容。

1.患者诊断。

对到县疾控中心就诊的肺结核可疑患者提供免费的结
核病诊断检查,包括提供1次胸部X光片、1次痰涂片检查。

据估算,每检查7例可疑者,可发现1例涂阳肺结核患者。

2.患者治疗及检查。

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免费的治疗和随访检查,主要包括:国家免费提供统一标准化疗方案所需的抗结核药品;治疗期间提供3次痰涂片随访检查,疗程结束时提供1次胸部X光片检查。

各类患者的治疗以不住院化疗为主,采用国家标准化疗方案,在县疾控中心接受规范的治疗管理。

3.肺结核病报病及治疗管理补助。

对推荐和报告肺结核患者的医务人员以及承担有关公
共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给予适当补助,以激励医务人员参与肺结核病的报告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按要求已完成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医务人员或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发放
治疗管理补助费。

4.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率。

(1)疫情报告。

县疾控中心实施报告管理工作,以保证国家获得及时准确的疫情信息。

(2)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检查。

与肺结核接触最密切的是患者的家庭成员,动员已知的肺结核患者家庭成员尽早到结防机构就诊,是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手段之一。

对所有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家庭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提供相应工作补助。

5.规划管理工作。

(1)健康促进。

在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开展综合性健康促进活动,同时举行“三下乡”活动;发放健康促进材料(包括材料的运输、分发等费用);对年度健康促进活动进行督导评估。

(2)强化督导。

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县级每年对所辖乡镇增加1次督导。

三、项目组织实施
县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规划各项指标。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县疾控中心负责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监测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控制。

四、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于2010年牧民定居行动项目资金中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得荣县疾控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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