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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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按月汇总填报。

2. 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 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 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5. 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 本表一式两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单位。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1日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适用凡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主要项目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3.经济性质:按所有制性质或资本构成形式分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类型填写。

4.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5.业别:填写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主营行业类别。

6.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7.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8.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

(二)表中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中各主要项目内容,应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计税单位作为填报对象。

纳税人如果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转让二个或二个以上计税单位的房地产,对每个计税单位应分别填写一份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及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整体转让在建工程时填报,数据应填列至其他类型房地产类型中。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3.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4.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5.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6.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7.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8.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

(二)表中项目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填写。

3.表第3、4栏“实物收入”、“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填写。

4.表第6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纳税人为取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数额填写。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2015年9月)1页表单目录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纳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2页3页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使用)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地税编码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
其中
货币收入
2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3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4=5+6+13+16+20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5
2.房地产开发成本
11
印花税
12
教育费附加
13
三、增值额
14=1-4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15=14÷4
五、适用税率(%)
16
六、速算扣除系数(%)
17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18=14×16-4×17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备注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
(签章)
会计主管
(签章)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0
三、增值额
21=1-4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22=21÷4
五、适用税率(%)
23
六、速算扣除系数(%)
24
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5=21×23-4×24
八、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6
九、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27=25-26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行次
金额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
其中

最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

最新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纳税人编码:填表日期:_年_月_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有关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单位。

附件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以下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填写)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适用凡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其转让已经完成开发的房地产并取得转让收入,或者是预售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并取得预售收入的,应按照税法和本表要求,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时间,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进行纳税申报。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主要项目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编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3.经济性质:按所有制性质或资本构成形式分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等类型填写。

4.业别:填写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主营行业类别。

5.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6.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7.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1
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单位确认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需确定清算单位,办理项目登记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单位确认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立项(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分期分批开发情况确认清算单位等有关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附件1-1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有关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填表日期:20XX年X月X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9 1 4 4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纳税人名称XX市XX公司项目名称XXXXXX项目地址XXXXXX所属行业XXXXXX 登记注册类型XXXXXX纳税人地址XXXXXX邮政编码5XXXXX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行银行账号XXXXXX主管部门XXXXXX电话13XXXXXXXXX 项目行次金额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4 1 XXX.XX其中货币收入 2 XXX.XX实物收入 3 XXX.XX其他收入 4 XXX.XX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5=6+7+10+15(2)5=11+12+14+155 XXX.XX(1)提供评估价格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6 XXX.XX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7=8×9 7 XXX.XX 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8 XXX.XX成新度折扣率9 XX% 3.评估费用10 XXX.XX(2)提供购房发票1.购房发票金额11 XXX.XX2.发票加计扣除金额 12=11×5%×13 12 XXX.XX其中:房产实际持有年数13 XX 3.购房契税14 XXX.XX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15=16+17+18+19 15 XXX.XX其中营业税16 XXX.XX城市维护建设税17 XXX.XX印花税18 XXX.XX教育费附加19 XXX.XX三、增值额 20=1-5 20 XXX.XX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1=20÷5 21 XXX.XX五、适用税率(%)22 XX%六、速算扣除系数(%)23 XX%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4=20×22-5×23 24 XXX.XX八、减免税额(减免性质代码:)25 XXX.XX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26 XXX.XX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27=24-25-26 27 XXX.XX以下由纳税人填写:公章(代理机构)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标 签】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纳税申报表修订【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税总函(2016)309号【发文日期】2016-07-07【实施时间】2016-07-0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纳税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土地增值税规范化管理,税务总局决定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现将修订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增加《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5〕090号)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时,依次填报表中规定栏目的内容。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单修订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中增加“代收费用”栏次。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和《国税发〔2009〕91号)规定,调整收入项目名称,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中增加“视同销售收入”数据列,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中调整转让收入栏次,增加“视同销售收入”指标。

现将修订后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各表单执行情况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7月7日关联知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地址所属行业登记注册类型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主管部门电话总可售面积自用和出租面积已售面积其中: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其中:非普通住宅已售面积其中:其他类型房地产已售面积项目行次金额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合计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4 1其中货币收入 2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3 视同销售收入 4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5=6+7+14+17+21+22 5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62.房地产开发成本 7=8+9+10+11+12+13 7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8 前期工程费9 建筑安装工程费10 基础设施费11 公共配套设施费12 开发间接费用13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4=15+16 14其中利息支出15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16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17=18+19+20 17其中营业税18 城市维护建设税19 教育费附加20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216.代收费用22三、增值额 23=1-5 23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24=23÷5 24五、适用税率(%)25六、速算扣除系数(%)26七、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27=23×25-5×26 27八、减免税额 28=30+32+34 28其中减免税(1)减免性质代码(1)29减免税额(1)30减免税(2)减免性质代码(2)31减免税额(2)32减免税(3)减免性质代码(3)33减免税额(3)34九、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35十、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 36=27-28-35 36以下由纳税人填写:纳税人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表单说明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汇总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5.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本表一式两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单位。

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

“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

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

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

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文来源:(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面积单位:平方米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适用凡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其转让已经完成开发的房地产并取得转让收入,或者是预售正在开发的房地产并取得预售收入的,应按照税法和本表要求,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时间,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进行纳税申报。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主要项目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l、纳税人编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所开发并转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称。

3、经济性质:按所有制性质或资本构成形式分为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等类型填写。

4、业别:填写纳税人办理工商登记时所确定的主营行业类别。

5、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6、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设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如果纳税人在多个银行开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银行名称。

7、银行账号:填写纳税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的号码;如果纳税人拥有多个银行账户的,填写其主要经营账户的号码。

(二)、表中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中各主要项目内容,应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基本计税单位作为填报对象。

纳税人如果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转让二个或二个以上计税单位的房地产,对每个计税单位应分别填写一份申报表。

纳税人如果既从事普通标准住宅开发,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填写纳税申报表(一)。

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填写。

3、表第3栏“实物收入及其他收人”,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填写。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适用于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

该纳税人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还适用于以下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将开发产品转为自用、出租等用途且已达到主管税务机关旧房界定标准后,又将该旧房对外出售的。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主要项目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2.项目名称:填写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全称。

3.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4.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根据纳税人识别号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5.主管部门:按纳税人隶属的管理部门或总机构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不填。

(二)表中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的各主要项目内容,应根据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填报对象。

纳税人如果同时转让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的,应分别填报。

1.表第1栏“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全部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2.表第2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3.表第3、4栏“实物收入”、“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4.表第6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纳税人为取得该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的数额填写。

新版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新版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附表1:
房地产转让收入附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
注:本表转让收入,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各表有图案单元格由公式自动计算。

附表如果行数不够,请在合计栏前插入整行,并在合计栏重新求和。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附件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有关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汇总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5.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表第1列“房产类型子目”是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预征率类型,每一个子目唯一对应一个房产类型。

7.表第3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8.表第4栏“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9.表第5栏“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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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地产开发成本 7=8+9+10+11+12+13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其
基础设施费 中
公共配套设施费
开发间接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 14=15+16
利息支出 其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中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
纳税人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电 话
自用和出租面积
其中:非普通住宅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填表说明:
受理日期
受理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签章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在立项后及每次转让时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所属行业
开户银行
总可售面积
已售面积
项目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银行账号
其中:普通住宅已 售面积
项 目
一、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 1=2+3+4
货币收入 其
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中
视同销售收入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5=6+7+14+17+21+22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
2=3+4+5
3
普通住宅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项目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面积单位:平方米
入 实物收入及 其他收入
4
视同销售 收入 5
预征率(%) 6
应纳税额 7=2×6


本期已缴税额
8


本期应缴税额计算
9=7-8
非普通住宅
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不含增值税。 10.本表一式两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4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面积单位:平方米
附件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1
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面积单位:平方米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经济性质
主管部门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土地使用权受让(行政划拨)合同号
业别
电话 受让(行政划拨)时间
建设项目起讫时间
受理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签章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每次转让时填报,也可按月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
期限汇总填报。 2.凡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据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本表所列内容。 3.本表栏目的内容如果没有,可以空置不填。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5.项目编号是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规则赋予的编号,此编号会跟随项目的预征清算全过程。 6.表第1列“房产类型子目”是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预征率类型,每一个子目唯一对应一个房产类型。 7.表第3栏“货币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货币形态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8.表第4栏“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按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取得的实物形态的收入和无形资产等其他形式的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填写。 9.表第5栏“视同销售收入”,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
项目详细座落地点 开发土地总面积
总预算成本 开发建筑总面积
转让次序
第1次 第2次 …… 备注转让土地面积( Nhomakorabea次填写)
转让建筑面积(按次填写)
单位预算成本
房地产转让 合同名称 转让合同签订日期(按次填写)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 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其他类型房 地产
合 计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其中:其他类型房
已售面积
地产已售面积
金 额
行次
其他类型房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地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16
5
4.纳税人在填报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时,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土地使用权受让合同、房地产转让
合同等有关资料。
5.本表一式三份,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由地方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人。
2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房产类型 房产类型
子目
应税 收入
收 货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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