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二)(标准版)
2024年开放式基金电话自助交易协议(二篇)
2024年开放式基金电话自助交易协议甲方:_____乙方:_____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的规定,为方便乙方采用电话自助交易方式对甲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须是在甲方直销中心开立了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
二、本电话交易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设置分红方式、交易查询、密码修改、转托管、传真对账单。
三、本电话交易通过客服电话语音系统实现,电话号码为_____。
有关办理电话交易的具体程序参照甲方电话交易说明执行。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申请开立电话交易时,须设立密码。
甲方根据乙方输入的交易账号和密码作为判认电话交易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换密码。
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电话交易申请于每基金开放日15:00以前的为当日交易申请,15:00以后的电话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八、乙方认购,申购申请,应在足额资金汇入甲方基金销售专户后提出。
否则,该申请将被挂存,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账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赎回申请,应在交易账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时提出,否则电话交易系统无法接收该申请,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十、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收到或延迟接收乙方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传真号:_____证件类型: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2024年开放式基金电话自助交易协议(二)____年开放式基金电话自助交易协议书甲方: [投资者姓名]乙方: [基金公司名称]鉴于,甲方作为投资者,希望通过电话自助交易方式进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操作;乙方作为基金公司,有意满足甲方的需求,并提供电话自助交易服务。
委托基金交易合同书(精选3篇)
委托基金交易合同书(精选3篇)委托基金交易合同书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基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__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_____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释义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传真委托:是指乙方为在该公司开立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即甲方,提供通过传真下达委托指令,甲方将基金业务申请表通过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员,从而完成基金业务申请的服务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传真委托业务包括:基金开户,修改非重要客户资料(不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指定银行账户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认定的不宜传真办理的交易事项),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更改分红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据其业务情况认定的事项。
3.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4.基金交易账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认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交易协议书范文5篇
交易协议书范文5篇交易协议书篇1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
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
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协议书6篇
开放式基金电话委托交易协议书6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放式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产品感兴趣,并拟通过电话交易方式参与基金交易,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声明与保证1. 甲方承诺具备从事基金投资的资格及条件,充分了解基金交易的风险。
2. 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电话委托交易服务。
第二条电话委托交易方式及流程1.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电话委托交易系统,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
2. 甲方使用服务电话时,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甲方应正确输入身份证号码、基金账号等身份验证信息。
乙方在确认甲方身份后,为其提供服务。
3. 电话委托交易时间以乙方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如遇系统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风险提示与义务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谨慎决策。
乙方对基金产品的任何陈述或宣传介绍,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开披露文件为准。
2. 甲方应妥善保管电话委托交易的密码,因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乙方有权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对基金交易规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关注相关通知,遵守新的交易规则。
第四条交易费用及税收1. 甲方通过电话委托交易产生的费用,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
乙方有权调整费用标准,并及时通知甲方。
2. 基金交易涉及的税收由甲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有效期间内有效,双方应遵守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服务协议3篇
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服务协议3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乙方(远程交易服务提供方):_________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使用乙方的远程交易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前言1.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的远程交易服务,用于进行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
乙方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途径向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2. 甲方在使用远程交易服务之前,应充分了解此项服务的有关风险,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远程交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办理;基金账户查询;在线客服支持等。
三、服务费用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远程交易服务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以乙方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 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或业务发展情况调整收费标准,调整前会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账户安全1.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等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因甲方泄露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甲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安全。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交易风险及责任承担1. 甲方在使用远程交易服务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基金市场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
3. 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异常,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协议终止与注销1. 甲方有权随时申请终止本协议,注销远程交易服务。
注销前,甲方应确保已结清所有交易及相关费用。
2. 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提供远程交易服务。
暂停或终止服务前,乙方会提前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篇2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者):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服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接受乙方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开放式基金交易服务,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通过互联网为甲方提供开放式基金的远程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账户的查询、基金交易(认购、申购、赎回等)、密码修改与重置等服务。
有关基金交易服务协议2篇
有关基金交易服务协议2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有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1. 甲方自愿通过乙方的交易平台参与基金交易活动。
2. 乙方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旨在帮助甲方进行基金投资交易。
二、服务内容1. 基金交易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基金开户、基金买卖、基金申购赎回等交易服务。
2. 行情资讯:乙方提供实时行情、市场资讯、研究报告等资讯服务。
3. 客户服务:乙方设立专业客服团队,为甲方提供咨询、解答、投诉等服务。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投资相关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和乙方的业务规则,合规使用基金交易服务。
(3)承担基金投资风险,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投资决策。
(4)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
2. 乙方权利义务(1)为甲方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基金交易服务。
(2)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及交易数据安全。
(3)及时向甲方提供行情资讯、研究报告等服务。
(4)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解答疑问,处理投诉。
(5)合理管理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四、交易规则与费用1.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需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开户费、交易手续费等。
具体费用标准按照乙方公告执行。
2. 乙方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合理收取费用,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3. 甲方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守市场规则,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得进行恶意炒作等违规行为。
五、账户安全与管理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密码等安全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因甲方原因导致账户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乙方应保障交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异常情况除外。
3. 双方应共同配合,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服务协议模板3篇
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服务协议模板3篇篇1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服务协议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基金销售机构):鉴于乙方为合法基金销售机构,甲方为具备基金交易资格的个人客户,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通过远程方式操作基金交易,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确认自愿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基金远程交易操作。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并保证信息的合法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三条甲方开通远程交易服务后,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信息及交易密码,不得将密码泄露给他人,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有权自行选择基金产品进行交易操作,并遵守相关基金的交易规定。
第五条甲方应自行承担基金交易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乙方不对基金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甲方应通过乙方指定的方式提交基金交易指令,乙方应确保交易指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乙方有权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制度,对甲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必要时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交易。
第八条甲方在进行基金远程交易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终止远程交易服务关系时终止。
第十条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日期:篇2开放式基金远程交易服务协议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基金销售机构):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提供的基金远程交易服务进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交易,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金远程交易服务的内容1.1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远程交易服务,可以进行基金产品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行为。
开放式基金协议三篇
开放式基金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本开放式基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甲方:(投资者姓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愿意作为投资者,参与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2.乙方愿意作为基金管理人,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约定进行基金的管理和运作;3.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金的设立和管理1.1 本基金的名称为:(基金名称);1.2 本基金的类型为:(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1.3 乙方向甲方承诺,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1.4 甲方同意,其投资本基金的行为,应当按照乙方的管理和运作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作为投资者,享有如下权利:(1)按照其投资额获得基金分配的收益;(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查阅和获取基金的财务报告和投资情况;(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参与基金的决策和监督;(4)在符合约定的条件下,享有赎回其投资的权利。
2.2 甲方作为投资者,承担如下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款项;(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投资风险;(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者应尽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享有如下权利:(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作基金;(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取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如下义务:(1)按照专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投资者支付收益;(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定期向投资者基金的财务报告和投资情况;(4)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基金管理人应尽的其他义务。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5篇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5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机构):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基金交易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鉴于甲方具有投资意愿,乙方具备基金管理资格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基金交易活动,并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基金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金产品介绍、交易渠道开通、交易指令处理、基金信息查询、投资咨询服务等。
三、基金交易规则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开立基金账户,并妥善保管账户密码。
2.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渠道进行基金交易,应遵守乙方的交易规则和时间。
3.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基金管理需要调整交易规则和时间,并及时通知甲方。
四、基金交易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基金交易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
2.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并承担投资产生的风险。
3. 乙方提供的基金交易服务仅为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平台,不承担甲方投资产生的风险。
五、资金安全与结算条款1. 乙方应保障甲方的资金安全,确保交易资金的专户存储和划转。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确保甲方的权益。
3. 甲方应遵守资金结算规定,不得擅自挪用基金资产。
六、信息披露与保密条款1.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基金投资信息,保障甲方的知情权。
2.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过程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违反约定导致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 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退还相应费用并赔偿损失。
八、协议的变更与终止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书5篇
基金交易服务协议书5篇篇1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由以下双方签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投资者(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基金交易服务的相关资质和经验,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基金交易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基金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金产品的推荐、交易指导、信息咨询、风险管理等。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基金交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
二、双方声明与承诺甲方声明与承诺:1. 甲方具备从事基金交易服务的资质和资格;2.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3. 甲方对乙方的基金交易操作承担保密义务;4.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基金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分析和决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声明与承诺:1.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提供基金交易服务;2. 乙方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3. 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4. 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基金交易的费用。
三、基金交易安排及风险提示甲方根据乙方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基金产品。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议进行基金交易操作。
甲方对基金市场的风险进行充分的揭示和预警,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
乙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基金交易的风险。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基金交易服务费用。
费用标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而定,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保密条款双方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交易数据、客户信息、投资策略等。
六、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因违约导致本协议终止,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协议
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协议甲方: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为保证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安全高效进行,提高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就参与开放式基金系统资金结算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系通过乙方参与开放式基金资金结算业务的机构,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开放式基金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机构。
第二条甲方、乙方应分别在结算银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
双方的账户信息如下: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乙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和结算保证金账户(甲方如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开立费用账户),并在乙方预留指定收款账户。
相关账户信息如下……第四条甲方在乙方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和结算保证金账户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
第五条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数据交换采用数字签名、身份认证、加密传输方式进行,与数据加密有关的“证书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
甲乙双方均认定法人结算系统网络通讯的加密方式安全可靠。
第六条甲方在满足结算备付金金额最低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证券结算备付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调剂头寸,相互划转。
第七条(一)乙方于每个资金交收日的前一日向甲方提供交易资金清算数据,并于每个交收日,完成甲方开放式基金交易及非交易资金的交收,即根据有关业务规定将甲方结算应收(付)资金直接贷(借)记其结算备付金账户。
(二)资金交收日具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注册登记协议中约定。
第八条甲方通过“上海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以下简称PROP)”或“深圳证券综合结算平台(以下简称IST)”可完成以下业务操作:1.查询结算账户情况;2.收发与资金结算有关的数据;3.向乙方发送提款申请;4.收取有关公告信息和业务文件。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对与资金结算相关的数据进行备份,并作为重要档案资料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关于基金的销售协议书模板
关于基金的销售协议书模板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基金销售的机构,乙方有意购买甲方销售的基金产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基金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基金”指由甲方销售的各类基金产品。
1.2 “购买金额”指乙方为购买基金而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3 “购买日”指乙方完成购买基金的日期。
1.4 “赎回”指乙方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卖回给甲方的行为。
1.5 “赎回日”指乙方完成赎回基金的日期。
1.6 “赎回金额”指乙方赎回基金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第二条基金购买2.1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销售的基金产品,并按照甲方提供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购买金额。
2.2 甲方应确保所销售的基金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获得必要的监管批准。
2.3 乙方购买基金的具体种类、金额及其他相关事宜,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第三条赎回3.1 乙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赎回期内向甲方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3.2 甲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赎回金额。
第四条风险提示4.1 甲方应向乙方充分揭示基金投资的风险,并确保乙方在购买基金前已充分理解并接受这些风险。
4.2 乙方确认已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费用结构、风险因素等。
第五条信息披露5.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信息。
5.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在变更联系方式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指引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03.05.13•【文号】•【施行日期】2003.05.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5月13日)第一条为规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转换业务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指南》有关规定,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只基金份额转换为另一只基金份额的行为。
第三条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须符合以下规定规定:(一)转出和转入基金由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二)转出和转入基金均委托由本公司办理登记过户等相关业务;(三)转出和转入基金使用同一个基金账户;(四)转出和转入申请均向同一销售代理人提出;(五)转出基金份额处于非冻结状态;(六)申请转换的期限或份额不低于相关基金契约所规定的最低转换期限或最低转换份额;。
(七)其他规定。
第四条基金转换业务处理流程如下:(一)T日,投资者在销售代理人处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转换申请;销售代理人于日终将有关数据传至本公司系统。
(二)T日晚,本公司系统对有关转换申请进行有效合法性检查后,以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请当日的单位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传送相关基金管理人。
(三)T+1日,基金管理人对有效转换申请进行确认。
基金管理人对转出和转入基金份额的同时确认,构成对基金转换申请的有效确认;基金管理人仅确认其中之一,本公司系统按其拒绝基金转换申请处理。
基金管理人对有效转出和转入基金份额可做全额确认,也可做部分确认。
当日未获确认部分,本公司系统自动做无效处理。
(四)T+1日,本公司系统根据基金管理人确认结果,进行最终清算和登记过户,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相关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
2024年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范文(六篇)
2024年基金业务传真交易协议书范文尊敬的业务合作伙伴: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司的支持与合作。
我司愿意与贵方合作,共同开展基金业务,并就相关合作事项与贵方达成以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1 我司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为贵方提供基金代销及相关服务。
1.2 贵方作为销售渠道,将我司的基金产品推荐给贵方的客户并进行销售。
1.3 如有需要,我司将协助贵方进行有关基金销售的培训,并提供相关的市场营销支持。
二、业务规模及要求2.1 双方在进行基金销售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确保销售行为符合合规的原则。
2.2 贵方在推荐基金产品给客户时,应对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确保客户具备相应的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
2.3 我司将根据贵方的销售业绩,给予相应的销售提成,并另行协商具体的提成比例和结算方式。
2.4 贵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与我司保持沟通,主动提供客户的资料和销售情况,以便我司做好基金份额的确认和结算工作。
三、保密条款3.1 双方对于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应承担保密义务,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这些信息。
3.2 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书面文件,防止遗失和泄露。
四、合作期限和终止4.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正式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4.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如有合作意愿,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或签署新的协议。
4.3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各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1)一方丧失了持牌资格、有限制或被吊销执照的情况;(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经对方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3)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五、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6.1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关于交易协议书合集7篇
关于交易协议书合集7篇交易协议书篇11、基本原则甲乙双方间的交易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对方利益的理念的前提下,遵照守信诚实的原则来执行的。
2、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由乙方来生产后销售给甲方的车用轮毂(包括巴士,卡车用的大型轮毂)产品(以下称“产品”)的式样要求。
乙方按照要求的样式进行模具的开发,设计和制作,并用该模具生产向甲方销售的产品。
3、个别交易协议3.1 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是以本协议为基础的适用于甲乙双方的个别交易协议(以下称“个别协议”)所决定的基本条件。
3.2 个别协议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后,乙方向甲方送达订单请求来构成交易成立的条件。
甲方的订单发出后 2 周(14 天)内,乙方表示收到,并没有其他疑义的情况下,该个协议既成立。
3.3 个别协议的条项与本协议的条项发生抵触的时候,以个别协议的条项为优生。
3.4 个别协议将要对:发行日期、产品名称、数量、价格、出货日期、交货期、交货场所等交货条件进记记载,明示。
4、有效期限4.1 本协议的生效日为从年 1 月 1 日。
4.2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从缔结日开始起算以一年为期,在到有效期满了 2 个月之前为止,如果甲乙双方没有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解除本协议的话,将自动延长一年,以后同样。
交易协议书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建立远程交易席位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协议如下:第一条签订本协议的前提条件1.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________交易所章程》、《________交易所交易规则》、《________交易所交易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2.乙方保证在远程交易席位不做甲方规定的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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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协议所称传真交易是指乙方将填妥的交易申请表及所需相关资料传真至甲方相关人员,甲方相关人员受理该项业务,并将受理确认信息传真至乙方相关人员,从而完成交易申请的情况。
二、本协议所指传真交易仅包括开户,申(认)购,赎回,撤单,分红方式变更。
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提出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三、甲方受理乙方传真交易的时间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00-14:30(基金认购期为9:00-18:00)。
乙方应在甲方的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和交易帐户,并预留印鉴。
四、乙方提交申(认)购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
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乙方提交赎回申请时,将以下资料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号码:_________。
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
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
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
日期以邮戳所示为准。
七、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申购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帐后受理申请。
若资金未到,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帐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帐,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八、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赎回交易申请后,应在验证交易帐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后受理申请。
如果帐户内基金余额不足,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的或从甲方
网站__________________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例如:设备,线路故障等)而影响委托的实施,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