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施工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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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施工监测方案

1施工监测目的及意义

本工程第三方监测由业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桩基检测的顺利进行,基坑开挖、支护施工不可避免地对地层、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确保基坑周边建筑物及管线安全,做到信息化安全施工,必须对地表、地下管线和周边建筑物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控量测。通过监控量测可以达到如下目的:

1、了解基坑周围土体在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明确施工对原始地层的影响程度以及可能产生失稳的薄弱环节。

2、了解支护结构的受力和变位状态,并对其安全稳定性进行评价。

3、了解工程施工对地下管线、建筑物等周边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确保它们仍处于安全的工作状态。

4、了解施工降水效果对周围地下水位的影响程度。

5、将量测结果反馈到施工中,及时修改施工参数和步骤进行信息化施工。2施工监测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规程。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 50497-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仪器选择和精度要求

1、基坑位移监测采用拓普康TKS-202全站仪,精度2秒。仪器要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并在作业期间进行检查校核。

2、沉降观测使用徕卡N2精密水准仪(带测微器)及2米铟钢水准标尺。仪器最小分辨率为0.01mm。仪器及标尺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并在作业期间进行

检查校核。

沉降观测按二等水准精度要求进行观测,执行的各项规定和限差如下:

基辅尺分划读数差≤0.3mm,闭合差≤±0.3√N mm(N代表测站数)。

4监测项目及控制标准

4.1监测项目

监测可分为基坑工程主体监测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监测。按监测主体可分为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

施工监测的项目和内容有:

1、基坑监测

(1)支护结构垂直、水平位移监测;

(2)支护结构体变形监测;

(3)基坑地下水位测试;

(4)锚索应力监测。

2、环境监测

(1)地表土体沉降监测;

(2)周围建筑物变形监测;

(3)周边管线监测。

基坑变形监测警戒值由累积变化量与变化速率两部分组成,不论哪部分的监测数值达到警戒值,都应进行报警。

3、肉眼巡检

由于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施工条件的改变、基坑边堆载的变化、施工用水不适当排放、管道渗露以及气候条件的改变,还有工程隐患如地面裂缝、支护结构的失稳、临近建筑物裂缝等都可在巡检工作中及时发现,因此巡检是十分重要和很有必要的,应由有经验的工程师每天早中晚三巡,巡检工作应列入观测计划,按期进行,并保持记录,发现有异常及时反映并对比监测数据。

4.2控制标准

1、当基坑监测指标达到报警值时,应及时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2、严格控制超挖。同时严密观测基坑围护结构、周边地面及建筑物的变位情况,如发现有开裂和变形大等现象时,立即停止基坑开挖,迅速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分析,做出有效的加固措施,做到信息化施工。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置与保护

5.1基准点、监测点布置

根据本工程特点,考虑沉降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以防止基准点高程变动造成的误差,在远离待测基坑的稳定处埋设三个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的基准点,编号为JZ1~JZ3。其埋设方法宜布设在周边比较旧及比较稳定的建筑物上。每次沉降观测前均应对基准点进行联测检校,确定其稳定可靠后,才对沉降点进行观测。基准点联测及沉降点观测均应组结成附合或闭合水准路线。

5.3监测点布置方法

1、基坑水平位移监测点的布设

基坑水平位移测量点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布设于围护结构冠梁上。基准点则布设在基坑周边较稳定的地方,一般位于基坑拐角处。

2、基坑沉降监测点的布设

基坑周边地面沉降观测点,待基坑周边地表做适当硬化后,在相应位置冲击钻打入Ф18钢筋作为沉降观测点,钢筋顶部制成十字丝,便于观测定位,采用混凝土浇注固定钢筋位置。

5.4监测点保护措施

1、在每个元件埋设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埋设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确认埋好后,埋设人员应及时填写埋设记录,并准确测量初始数据存档,作为开挖时监测的参考;项目负责人应进行实地验收,并在埋设记录上签字确认;

3、对于所有预埋元件的实地位置应做精确记录,露出地坪的应作出醒目标志,并设保护装置;

4、加强与有关施工人员的联系,做好对监测点的保护和配合工作;

6监测方法及精度

6.1水平位移监测方法

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有如下特点:变形测量主要关注测点的坐标变化值,对坐标的变化量精度要求很高,而对测点的绝对坐标值测量精度要求不高;变形有明显的方向性,主要位移一般指向临空侧。

根据基坑水平位移的特点,本项目选用两级测量体系:

在基坑位移较小的角部设立工作基点,利用远处的基准点采用交会法或导线法测量工作基点坐标。测量使用高精度全站仪测量待测点的平面坐标,提供主要位移方向的变形数据。

测量变化后基准点到测量点的角度,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基坑水平位移。6.2沉降观测方法

按照二等变形观测(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每次观测应固定线路和仪器站位及立尺位置,不替换观测人员。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在搅拌机、卷扬机等有震动影响的范围内设站:

(1)、根据埋设好的基准点、工作基点,从工作基点BM1经各观测点施测一条固定闭合路线建立初始数据。初始值的测量读取应进行2-3次的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每次观测前先校核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2)、观测使用徕卡NA2精密水准仪(带测微器)及2米铟钢水准标尺(仪器最小分辨率为0.01mm)进行施测。每次观测前按技术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查和校正,为确保测量精度,观测中实行“三固定”原则,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观测路线。

7监测报警及异常监测措施

7.1监测报警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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