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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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安排
为加强公司的财产管理,了解公司现有财产的状况,根据《关于全面清查公司财产的决定》,公司将对现有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查、彻底摸清公司家底,发现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财产管理的水平。
二、财产清查的内容
全面清查公司的资产,同时核实各项负债。清查内容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及各种负债。
三、财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盘点的基准日确定为2017年6月30日。
对6月30日账内或账外存在的财产都要进行清查。6月30日以后新增的财产不进行清查。
四、财产清查程序及要求
(一)、核实账务。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总账、明细账等所有账务进行核对、整理,列出待清查财产清单。
(二)、资产及负债清查。对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查实。
1、对货币资金的清查:
现金:核对账面余额与实际是否相符。盘点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表,推算出清查基准日的现金余额,核对账表,保证账表、账实相符;如存在损失,应查明原因。
银行存款:首先核对银行日记账与总账余额是否相符;其次核对银行日记账
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各项债权、债务的清查
核实各项应收、应付款项的真实存在性,与相关单据进行核对,如存在不符事项,查明不符的原因,取得不符的证据;
对大额的债权、债务余额要与对方函证核对,取得对方的确认函,如有争议应认真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债务关系;
3、实物资产的清查
实地盘点各项存货、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
⑴以财务部提供的《资产盘点表》为基础,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实物盘点与检查账务相结合的方法,对清查范围内的实物资产逐一进行清点。并将清查盘点的情况在《资产盘点表》上加以记录。
⑵清查工作小组对各使用部门的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后,所有的《资产盘点表》要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参加盘点的其他人员也要在盘点表上签字并注明盘点时间。
⑶对于有账无物的盘亏的实物资产,盘点人员要在《资产盘点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并由资产使用部门另外填写《资产盘亏损失专项说明》,说明有账无物资产的情况,并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⑷对于有物无账的盘盈的实物资产,清查盘点人员要在空白的《资产盘点表》中另外进行登记,并取得资产使用部门对于盘盈资产的书面情况说明。
⑸对于已毁损的、待报废的资产,盘点人员要在《资产盘点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并由资产使用部门另外填写《资产报废、毁损专项说明》,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技术鉴定后,最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三)、整理汇总。财务部负责人要对财产清查盘点的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清查报告,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情况,要分析原因,披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公司领导进行处理。经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审批后,进行相关处理。财务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四)、制定相关制度。
针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公司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财务部专人按照规
范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公司《财产管理办法》,以提高公司财产的管理水平。
五、清查工作小组人员安排
在公司财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财务部牵头和经营部、综合部、生产技术部的人员共同组成财产清查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不同类别财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1、货币资金、债权债务小组,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应收预付款项、对外投资及银行借款、应付款项等负债的清查工作,由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责任人:常跃;
2、存货、固定资产小组:负责各种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务部、经营部、综合部及生产技术部人员组成,责任人:赵艳梅;
3、组织协调小组:负责清查工作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进度的检查及车辆、人员的调配,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责任人:贺瑞强。
六、工作进度
1、各财产清查工作小组从7月13日起开始工作到7月31日形成清查报告清查工作结束,工作期限为半个月。
2、根据公司《关于全面清查公司财产的决定》,本次清查工作整体上分为4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7月13日~5月14日):成立财产清查工作小组,进行相关文件及表格的准备工作,清查工作的安排、协调。
盘点阶段(7月15日~7月25日):清查工作小组按照财务部提供的财产清查明细表分类、分部门对实物进行盘点,认真做好盘点记录。
整理阶段(7月27日~7月28日):财务部人员根据盘点记录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财产盘盈、盘亏明细表。
处理阶段(7月29日~7月31日):财务部负责人根据清查汇总结果对公司财产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形成清查报告。
七、其他
各清查工作小组人员在清查工作期间,要全力以赴做好清查工作,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清查工作小组负责人要及时向公司清查领导小组汇报,不能影响清查工作的整体进度。
公司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要经常对清查工作小组财产清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