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 工程训练中心管理规
工程训练中心组织管理制度
工程训练中心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稳定工程训练教学工作秩序,保证并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根据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和各专业实训教学要求,依据学院教务处下达的实训任务通知书,结合实习工厂的实际条件,确定实训工种、内容、时间及学生分组方案,方案确定后须通知有关指导教师、指导人员。
2.指导教师、指导人员要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及时总结、处理学生在工程训练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
3.学生进入实习工厂,为杜绝各类事故发生,首先要进行安全教育,在参加各工种训练前,指导教师、指导人员要结合本工种的实际情况,再一次进行本工种训练的安全教育。
4.实训工作期间,由指导教师依据工程训练计划和进度,对工程训练学生进行基础理论教学、现场示范讲解和实际操作技能
训练三个环节的实践教学活动,在此基础上完成实训模块规定的零件加工、实训报告。
5.实训工作期间,班级和学生个人的其它活动(如学院安排的活动)等必须持请假条,经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6.实训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或遇有其它特殊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指导人员,由工程训练中心领导和学院有关领导作进一步的处理。
7.实训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指导人员依据实践教学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评定各工种成绩和评定工程训练课程总成绩,填写成绩单,上报教务处。
并将考核原始记录存档备查,直到学生毕业后方可销毁。
8,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训工作总结,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工程训练中心管理办法制度
工程训练中心管理办法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训练中心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切实保障师生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训练中心是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是学生进行实践操作和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工程训练中心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训练教学工作的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第五条工程训练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各类实训活动,提高学生技能水平,促进专业教学的发展。
第六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实训方案。
第七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八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定期组织技能比赛和评比活动,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技能。
第九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机制,不断优化教学效果。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实训方案,确保教学内容的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三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实训小组,并指定专门教师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建立考核制度,及时对学生的实训成绩进行评定和反馈。
第十五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组织技能比赛和评比活动,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技能。
第十六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机制,不断优化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加强实训课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实训设备和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九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在实训中的权益。
第二十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合理安排实训内容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当对学生进行实训前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办法(试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校内实训室(含实验室、实训场和实训车间,下同)安全建设,进一步规范实训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改”的原则。
第三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涉及组织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与执行、安全教育、实训教学安全、实训室环境与管理,安全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水电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和个人防护等方面。
第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院建立由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多级管理体系。
学院院长是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院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实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学院安全工作处负责管理实训室消防与治安安全,后勤管理处负责管理实训室基础设施安全,科技服务与工程实训中心负责管理实训室技术安全,组织人事部负责管理实训室人员准入培训,相关系(部)负责本单位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服务与工程实训中心。
第六条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学院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学院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检查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授权对学院实训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四)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五)受理学院实训室安全事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训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第七条系(部)职责:(一)设立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实训室的安全建设、运行和管理。
石家庄铁道大学 “工程实践能力训练”学生实训管理规
“工程实践能力训练”学生实训管理规定一、学生实训守则1.按模块内容做好预习,实训结束后须写实训报告。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3.实训态度要严肃认真。
实训时间不得阅读任何与本课无关的书、报刊,杂志等,不准带随身听等器材等。
4.实训中不得随意窜岗、打闹、喧哗等。
5.实训完毕后,整理及清点工具,做好清洁工作。
二、学生安全制度1.实训前必须按各模块要求做好防护。
2.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未经实训指导教师允许不得擅自触摸或启动任何设备。
4.二人以上同时操作一台机器时,须密切配合,开机时应打招呼,以免发生事故。
5.离开机床或因故停电时,应随手关闭所用设备的总开关。
6.实训中如发现所用设备不正常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即刻停机并报告实训指导教师。
7.实训中如有事故发生,须迅速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即刻向指导教师报告,等候处理。
三、学生考勤制度1.实训期间,学生按照《工程训练中心实训时间安排表》进行实训,由实训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考勤,未按规定请假缺席的学生一律记为旷课,按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在实训过程中,学生因病不适合参加某模块实训,经指导教师认定,可以作病假处理,学生需填写《学生补课成绩卡》补课。
因病假所缺的实训时数(半天以上,下同),需要按教学计划补足。
3.严格控制请事假。
如遇急事需要请事假者,必须提前与指导教师办理批准手续。
因事假所缺的实训时数,需要按教学计划补足。
4.实训学生因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需要请公假的,需出具所在院(系)提供的公假单。
因公假所缺的实训时数也要补足。
四、评分规则实训评分规则如下:1、实训成绩由实训各模块成绩按该模块所占实训时间的权重进行评定。
各模块成绩以“实训模块完成质量”为主要检测标准,兼顾“实训纪律”、“设备保养”、“安全防护”、“环境卫生”等方面。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训成绩判定为不及格:(1) 无故旷课的,该实训成绩按零分记入;(2) 任一个实训成绩不及格,实训总评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及格,以最低的实训成绩为最终总评成绩。
高铁专业实训室的规章制度
高铁专业实训室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铁专业实训室的管理,保障实训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高铁专业实训室内的教学和实训活动,所有在实训室内进行学习或实践的师生、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在高铁专业实训室内,师生、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规章。
第四条高铁专业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实训室规章制度的宣传和监督执行,保证实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师生、工作人员在高铁专业实训室内应互相尊重,积极合作,共同维护实训室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实训室的基本管理第六条高铁专业实训室的使用时间为每天8:00-22:00,其他时间需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第七条师生、工作人员进入实训室需凭教师或负责人签发的准入证,未经许可禁止进入。
第八条进入实训室应穿着合适的工作服装,并携带必需的实验用具,不得穿拖鞋或拖鞋进入。
第九条实训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保持实训室内环境整洁。
第十条实训室内禁止食用或饮用带有色素或易污染设备的食品饮料,不得在实验台上进食。
第十一条实训室内有发现安全隐患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禁止私自操作设备进行维修。
第三章实训室设备使用管理十二条实训室内各类设备均应按照操作手册规范使用,未经培训或指导禁止私自操作。
第十三条使用实验设备时应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设备重复利用而导致损坏。
十四条对实验设备的使用应进行维护保养,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
十五条涉及实验设备的个人责任保险由使用者和实训室共同承担,对人身安全造成的事故由相应责任者承担。
第四章实训室安全管理十六条实训室内应遵守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器材,避免事故发生。
十七条实训室内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有特殊实验需求需提前申请并得到书面批准。
十八条发现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按规定处置,并通知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行为规范管理十九条在实训室内应保持基本礼仪,尊重他人,注意言行举止。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室安全技术细则(试行)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室安全技术细则(试行)实训室是开展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学院《校内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实训室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实训室内部人员和进入实训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训室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训室应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条实训室应有安全检查与值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有检查和值班记录且记录规范;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有整改通知、整改记录等,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第四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训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五条学院和系(部)每年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师生和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第六条系(部)应结合专业特点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七条实训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三章实训室环境与管理第八条实训室门口应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第九条实训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各实训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训室整洁,物品摆放要整齐、规范、科学。
第十条实验实训结束后应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实验实训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洁整理,将用过的仪器清洗干净,玻璃仪器放入烘箱干燥,物归原处,将实验台,通风橱整理干净。
第十一条不得在实训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训室内不存放无关物品;不在实训室内睡觉过夜。
工程训练中心指导教师、指导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训练中心指导教师、指导人员管理制度一、岗位制度1. 接受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按教学大纲要求,全面完成各工种的工程训练课程教学任务。
2. 负责学生的编组和分班轮换工作。
3. 参加业务学习,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探索教学新方法,制定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拟定实训方案,编写实训教材、指导书及实训报告等教学文件,提出保证和提高实训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
4. 经常听取相关专业后续课程教师对实训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实训教学内容与其它相关课程的衔接。
5. 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自检。
6. 加强实践教学队伍的建设,形成一支以从事实训教学规划、管理和先进制造技术为主的稳定的指导教师和指导人员队伍,满足课程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7. 逐步完善实训内容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实训试题库;对外交流、培训。
8. 大力发展特色课程或选修课程,要给自己加担子,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为今后学院的发展做好准备。
9. 做好产、学、研相结合方面的工作,负责学生小发明、创新项目的指导工作,开发一些适合教学用的教具,使实践教学具有鲜明特色。
10. 严格按照大纲要求,认真备课,认真总结经验,互相交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1. 通过精神文明、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教育,在实践教学工作中能为人师表,并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12. 负责组织实训学生的各项考核评分、评议及实训报告的评判等工作,组织及举办各种与实训工作有关的活动。
13. 学生训练所需材料、劳保、教学物品等要提前做出计划,预留外出采购时间,以保证学生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14. 每周五下午对各工种的机床设备、电器等进行检查。
二、考勤制度为了保证实训教学质量,指导教师、指导人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1. 指导教师、指导人员应坚持学院安排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 指导教师、指导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窜岗、聊天、干私活、玩耍、睡觉、打架斗殴。
校工程训练中心员工守则
校工程训练中心员工守则
尊敬的同事们:
作为校工程训练中心的员工,我们每个人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希望大家能够本着团结、奉献、责任的态度,共同努力,为中心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工作中,我们需要遵守以下几点员工守则:
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私自请假。
2. 保持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尊重、理解和支持同事,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保护中心的财产和设施,勿私自挪用或破坏公共财物,共同维护中心的形象和声誉。
4. 严守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中心及客户的机密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5. 提升个人技能和专业素养,不断学习和进步,不懈追求自我提升和发展。
6. 积极主动地为中心的发展和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推动中心工作的持续发展。
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以身作则,遵守以上守则,做到知行合一,
为校工程训练中心的发展添砖加瓦。
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校工程训练中心管理部敬上。
大学工程中心 规章制度
大学工程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1. 工程中心以培养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
2. 工程中心应遵循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跨学科交流与合作。
3.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工程中心设施的个人和团队。
二、组织结构1. 工程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审批重大项目和监督执行情况。
2. 管理委员会下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
3. 设立技术支持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设备维护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三、使用规则1. 使用者需提前申请,明确使用目的、时间、所需资源等,并提交相关计划书。
2. 使用者应遵守工程中心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3. 对于特殊设备或高危实验,须有专业人员在场指导。
4. 使用者应爱护设备和环境,不得私自改动设备设置或带走任何工程中心物品。
5. 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归还设备至原位,并填写使用记录。
四、安全管理1. 工程中心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2. 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3. 违反安全规定者,将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警告、暂停使用资格或其他纪律处分。
五、财务管理1. 工程中心应根据年度预算合理分配经费,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
2. 对于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3. 财务报告应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接受监督和审计。
六、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1. 工程中心鼓励创新成果的产生,保护知识产权是每个人的责任。
2. 研究成果的归属和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3. 推动成果转移转化,与社会企业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随着工程中心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规章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工程训练中心规则制度
工程训练中心规则制度一、总则1. 工程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为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而设立的实践教学基地。
2. 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工程素养、设计能力、操作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为目标,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
3. 中心对所有使用人员开放,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的交叉学习与合作。
二、组织结构1. 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的总体规划、管理和运营。
2. 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学部、设备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中心运行高效。
3. 中心聘请有经验的工程师和教师担任指导老师,负责日常教学和技能指导。
三、使用规则1. 所有进入中心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公共财物。
2. 使用中心设施和设备前,需经过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严禁擅自操作。
3. 实验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区域,归还设备工具,并记录实验数据和设备使用情况。
四、安全管理1. 中心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疏散人员并报告管理人员。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违规处理1. 违反中心规章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使用资格或开除学籍等处分。
2. 对损坏中心设备设施者,需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规则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规则制度的修改权属于管理委员会,修改后的规则将于公布后生效。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训练中心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训练中心所有师生、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工程训练中心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实验室安全等。
第八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工程训练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完好。
第十一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三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储存、使用、运输等规定。
第十五条工程训练中心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七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应向师生公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是具体内容:一、消防安全管理1. 工程训练中心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实训中心日常管理规定
实训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为了认真全面贯彻学院关于加强管理学生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实训中心实训楼的管理,净化实训楼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实训课任课教师须知: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一周向实训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中心主任调度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2、实训课任课教师提前到达实训室, 进入实训楼时要到一楼门卫室填写实训楼实训报查表,否则报督导室按教学事故处理;3、指定学生根据学生证件在对应的机器或工位上进行上机实验或实训;4、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5、指导学生围绕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报督导室追究任课教师责任;6、组织和指导学生填写有关实训记录和设备使用记录,同时也要如实填写实训指导记录并按规定及时上交;7、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8、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教师,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力报督导室,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当月考核扣分、综合考核降等等处理;二、实训室使用班级和学生须知: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中心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2、进入机房或工厂必须保证穿着整洁,工装严整,鞋子不带泥土,否则不予进入;3、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工位或机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擅自调换位置,否则后果自负;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课程成绩降等最高成绩为及格,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并报督导室、教务处存档;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学生处进行违纪处理;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带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若有违规者,按学生管理之条例扣班级学分报学生处,并处罚当天的卫生执日,由实训室管理人员督查执行到位;拒不执行者取消上机或实训资格;6、不准擅自携带软盘、光盘、移动硬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磁盘;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7、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如不及时报告,责任自负;8、严禁拔换实训室机器配件;若擅自拆御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加论处;9、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有破坏电脑等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是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图乱画;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照价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10、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11、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12、每天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一般为第六节课,下课后必须由指定的值日生负责扫地和拖地;每周五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其指定的值日生除完成正常的扫地和拖地外,还要完成以下卫生清洁工作:1将实训室地面除尘,尤其要加强对卫生死角的除尘清洁工作;2用抹布擦净桌面和电脑上的灰尘;3检查实训室地面是否出现新的污染,如果有,应及时清除;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13、每次使用实训室,班长或学习委员必须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及时交给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实训室管理人员核查;如因未及时上交导致实训室设备的损坏无法查明原因和责任人,由该班级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班级的本次实训室卫生值日工作视同未做,检查不合格;如果一个班级累计有三次卫生值日检查不合格,则对该班级予以通报批评;14、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应在大厅等待进入,不得拥挤在实训室门前;由于要检查上1、2节或5、6节使用实训室班级的卫生和设备状况,上第3、4节或7、8节课的班级学生,需待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完成并同意方可进入实训室;否则由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导致实训室设备的损坏无法查明原因和责任人视其轻重,由该班级承担赔偿责任;三、实训室管理人员须知: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各有关实训的实训地点;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当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3、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负责实训室的开关门;4、检查进行实训班级的学生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到位并进行处理;5、上班时间不离岗位,保证及时解决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6、有责任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7、督促实训室使用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追究责任人并记录上报督导室;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卫生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亲自整改到位;8、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在95%以上,若需外购维修部件要及时按后勤处采购表逐相申请报批;9、发现病毒、黄毒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10、负责配合库管对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账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账、物、卡相符合,若因实训管理人员监管、发现、落实不到位,则所有损坏、丢失财物由实训管理人员照价赔偿;11、负责实训室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电脑、电源、插座等有无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工厂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进行其它违规活动;每天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一次扣款20元;12、配合库管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13、配合实训中心负责人对实训中心实训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14、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当月考核罚款、扣除当月奖金、综合考核降等;15、本规定于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潇湘职业学院实训中心二OO七年十月十五日基地指导教师管理制度1、按照实训中心和有关系部的安排,负责实训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实训;2、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实训设备的完好状态,制定实习、实训指导计划并负责落实,做好实习实训安全教育;3、做好所管实训设备的保养、维护或维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发现认为损坏的有权要求赔偿;4、严格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5、及时填写实习实训记录,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6、指导实习期间不得离开岗位,不得私自找人顶替;7、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并报实训中心备案,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接受实习实训班级所在系部、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对学生实习实训情况开展的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8、努力学习技术,练好岗位基本功,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9、焊工实训老师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电、气焊的操作归策划能够,做到整洁实训,保证安全设备应放在安全处工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焊接设备,节约材料,努力学习技术;10、认真填写实训原始记录,工作后清理好工作场地;本岗位职责包含机加工含数控、钳工机修、模具、电焊工;学生实习课堂纪律规定为了搞好实习教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如下纪律,望遵照执行;一,进入实习教学课堂,必须穿戴好所规定的防护用品.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三.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不违章作业,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处理.四.坚持文明实习,养成爱护工具,节约原材料的良好习惯.五,上课时不准打闹,喧哗,起哄,不准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六,尊敬老师,服从分配,争当精神文明的模范.实训室安全制度1、实验员、教师,都应该接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安全工作制度;2、进行各类实验实训,都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需要采取的相应措施;实验实训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实验员要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电路安全,确保电路布局安全规范,无乱拉电线,无裸露线头现象;4、加强防火、防盗、防溢工作,做到实训室的门、窗、玻璃、锁完整无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结果要让真记录,并及时上报;5、每学期实训中心领导应对实验室里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对有问题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清除隐患;实训室管理办法为规范实训室的管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实训课教师在上课前,应提前到实训室做好准备,实验员应至少提前5分钟开门,实训过程不得擅自离开;2、学生进入实训实,应着装整洁,不得大声喧哗,服从安排,对号入座,未经实训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搬动、调换设备、严格在墙、桌椅、仪器设备等公物上涂写;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不准乱动与本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若因违法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来得者给予纪律处分;4、实训时应认真操作,认真思考分析,不得做与实训课无关的事情,如不听制止者将取消本次实验实训资格;5、应及时送交实验报告,对不合格实验报告必须重做;6、不得随地丢垃圾、吐痰、沷倒茶水、吸烟等,保持室内整洁、肃静;7、实验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按要求建立台帐,加强对仪器的维护与维修,确保设备完好95%以上;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灯、关窗、镇门,钥匙有专门保管,做好用、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工作;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保护、定要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无跑气、冒烟、滴水、油、漏水、电现象发生,2、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将被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技术卡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3、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使用贵得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进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上机操作;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按其精密程度分难使用,能用一般仪器设备达到实验目的的,则不用高精密度仪器设备,做好合理使用;5、仪器设备的专、兼职人员对所管理仪器设备应负全部责任,未经管理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6、管理人员队伍应力求相对定需调离时必须办理好帐、物、卡移匀工作,手续不全或帐目不清,接收人可拒绝接收;交换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限内发现问题的自移交负责人处理,双方签字认可后出现问题由接收人负责;7、仪器设备借用必须办理相应借用手续;校内各系部之间借用,需经院领导签字批准;原则是不借往外校,确因工作需要如科研合作等应不影响校内工作前提下,经实训中心同意、并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8、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原则上小修不出校,大修报请院领导审批后进行;9、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应向实训中心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进行;10、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科研工作正确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单位经批准可以承担校外单位的实调;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我院各专业及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对我院各专业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科学、合理设置我院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是在理论教学环节之后的教学过程延续的必然环节,相对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更具有直观性、综合性和创新性,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我院要结合市场的需要,行业人才的标准来科学、合理的设置实践教学环节,讲求专业人才培养的必需,教学开展的可行,保证实践教学开展的质量与效果;结合我院的实际,目前重点做好如下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开展;1、课程实训;课程实训贯穿于日常理论教学过程中,结合理论知识,通过设计实验、参观、案例等方式来印证、理解和消化知识点,并训练基础的专业技能,奠定一定的感知和技能基础;2、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综合的技能训练环节,通过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来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熟练、校正技能标准和要求,增强就业竞争力,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3、职业鉴定;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的特色与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证书;我院要创造条件,设立职业资格鉴定站,提供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双证制”的培养要求的落实;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是实践教学中的又一个重要环节,结合我院科室的职责与分工,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科具体组织与管理,相关要求与制度由教务科具体制定并实施;5、社会实践与军训;社会实践与军训是在第二课堂中的实践教学环节,要紧密结合学院学团工作的开展来组织;具体要求与制度由学团办公室具体制定并实施;二、明确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领导与制度管理1、践教学的领导和组织机构1在院长及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的领导下,实践教学科负责落实我院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安排、基地建设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指导各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改革,收集和整理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简报、总结、学生实习成绩、实践教学成果和改革经验等资料,分类归档,规范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各个环节;2院长及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学院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审核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指导书,审核课程实训教学环节计划书、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计划书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与安排;3在院长及主管实践教学的副院长的领导下,设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各项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2、实践教学的制度管理为规范实践教学开展的各个环节,我院必须根据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1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与岗位职责;2应用技术学院课程实训管理办法;3应用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4实践教学指导小组人员工作职责;5校内实训室管理办法;6实践教学学生安全守则;7职业资格鉴定站运行管理办法;8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办法;9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10校企合作与实习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三、编制实践教学基本文件1、编制相关实践教学大纲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实践教学大纲;1各专业课程实训大纲;2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在以上教学大纲中,应体现以下主要内容:a.性质和目的要求;b.与其它教学环节或课程之间的先行后续关系;c.应完成的基本任务和教学基本内容;d.进行方式和时间安排;e.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方法等;2、编制实践教学指导用书对实践教学大纲中所体现的实训和实习内容,学院应组织教师编写技能标准清晰、技能训练分解细致、易于操作和训练的实验或实训指导书,用于指导课程实训与毕业实习;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编写指导实践教学的案例集;3、编报课程实训教学环节计划书和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计划书针对每学年各专业课程开设情况,以及每学年毕业实习情况,实践教学科负责组织编报上述两项计划书,经学院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并报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四、学生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的评定1、学生在课程实训环节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照学生实训效果进行评定,成绩记入该生本门课程期末成绩,按照我院的“双及格考核制度执行;2、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要综合学生总体表现、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和学校指导老师意见来评定;五、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改革学院应研究如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更好地突出我院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的特色,使实践教学环节更好地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学院应进一步探讨如何优化教学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设备和实践教学基地的潜力,提高校内实训室与实习基地的使用效率;潇湘职业学院二00七年九月。
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工程实训中心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家、地方和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结合工程实训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实训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实训中心全体师生员工,包括外来访客,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工程实训中心的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实训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工程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防患未然,消除隐患,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工程实训中心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必须时刻关心和支持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亲自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第六条工程实训中心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工程实训中心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工程实训中心全体师生员工无论在任何岗位,都应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责任,必须首先关心、遵守劳动安全和生产卫生制度,不得有违章操作行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工程实训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条工程实训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一条工程实训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工程实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组织、职责、权限和运行程序。
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守则
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守则
1.工程训练是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为此学生必须端正思想态度,认真完成实习训练任务。
2.学生实习前必须服从工程训练中心的安排与布置,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如实习教材、实习报告、工作服等。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4.学生进入训练场地后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动机器设备。
5.学生必须虚心学习、注意听讲、认真观摩,操作前必须充分了解训练设备、工具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6.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训练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7.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和使用劳保用品以保证安全。
8.学生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训练,不得串岗及做其它与实习无关的事情。
9.学生要爱护机器设备、工具、量具等一切公共财物,并注意节约。
10.学生要认真按时完成实习报告,不准相互抄袭。
11.学生要按规定独立的或分组完成实习考核工件的加工,不得相互帮忙。
12.每天实习结束前,必须收拾清理所用设备和工量具,及清扫场地,保持实习场地清洁卫生。
各工种实习结束均应进行清点,由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去。
13.学生要尊敬老师,如有意见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14.学生如违反以上各项规则,轻者由指导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实习资格,实习成绩为不合格,如造成安全事故,除进行必要的经济赔偿外,并酌情进行处理。
管理制度-校工程训练中心员工守则 精品
校工程训练中心员工守则一、全体员工上班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卡进入岗位。
二、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备及集体财产。
三、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实习过程中热心带教,细心指导,以严谨的态度规范教学。
四、安全教学,安全生产,慎之又慎,杜绝不安全现象。
五、学生进入实习之前,指导教师必须对环境及机床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并将本工种安全技术规则向学生交代清楚,自始至终以身作则,以防患于未然。
六、工作中应一丝不苟,虚心好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站好每一班岗,教好每一个学生。
工程训练中心20XX年3月综合治理及安全制度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人人有责。
2.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检查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和放置,特种工种上岗必须持上岗证。
3.学生进入车间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了解安全规范。
4.在生产过程中,检查个人劳防用品是否备齐并正确使用。
5.教学、生产中严禁野蛮操作,不得脱岗、串岗。
6.对所有机床、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在安全生产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教学实习和生产加工。
7.机修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及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并配备防护、保险措施。
8.严格要求电器设备和钢瓶安放与使用。
9.对消防系统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10.平时自查,定期检查,确保中心安全。
11.每周一次进行安全自查,主要是防火、用电、用水、用气和机械设备性能,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迅速整改。
12.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严格遵守钥匙管理条例,对机房、库房、办公室、贵重设备等所在部门下班和节假日关好门窗,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水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14.划分卫生包干区,做到安全卫生,平时自查,定期检查,确保中心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15.严禁并严肃处理诸如挑训、谩骂、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严禁有损学校、工程训练中心的言行。
工程训练中心20XX年3月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人人有责。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卫生制度模板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卫生制度模板
1.工程训练中心是教学场所,所有人员都应遵守安全卫生制度。
做到人人讲文明、讲礼貌、讲师德,把工程训练中心建设成精神文明的基地。
2、严格门卫制度,所有职工和实训的学生须持出入证进入中心区。
校外人员进入训炼中心,必须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入。
中心区域内除值班人员外,不准任何人员留宿。
3,中心负责对参加实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全体教师和指导人员必须遵守工程训练中心各项安全管理条例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本人指导的学生安全负责,严禁发生重大人身责任事故和设备事故。
4 .工程训练中心的安防系统、设备消防罂材,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5 .实训中一旦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对重大事故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将追究部门负贲人的行政责任。
6、工程训练中心如发生火灾、盗窃等责任事故,并造成较大损失,如属个人责任,将视事故的轻重与程度,在经济上或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事故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参加实训的学生以及本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有安全卫生意识,遵守工程训练中心各项安全守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扔杂
物,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做与实训无关的事情。
实训区内严禁吸
烟,违反者将罚款和行政处分。
8、全体员工必须为本人责任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保证做到整洁、美观,并注意保持中心环境卫生。
9,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负责本中心的安全卫生督察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三防”和安全卫生工作的责任人,并将安全卫生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训练中心管理规定2011年6月2日目录一、工程训练中心指导教师实习管理规定 (1)二、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5)三、工程训练中心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 (7)四、工程训练中心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 (8)五、工程训练中心对外服务管理规定 (9)六、工程训练中心废旧物品处理管理规定 (11)工程训练中心指导教师实习管理规定为保证中心实践教学工作安全有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教师应提前到达实训室(或实训车间),整理实习场所和设备工具,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每次上课前,每个实习模块至少有一位指导教师提前五分钟到中心门口引领学生。
二、实习前,指导教师应依据《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卡》(附表1)清查核对学生到课人数,并按照本实习模块情况制订的《学生签到表》(格式须自定)确定学生工位。
三、对于迟到十分钟以上的学生,指导教师应禁止其参加本次模块的实习。
四、对于以下情况,指导教师可予以补课:1.旷课的,需持盖有所在学院(系)公章的情况说明;2.迟到十分钟的,需持书面的情况说明;3.请事假、公假的,需持盖有所在学院(系)公章的假条;4.请病假的,需持医院病假证明。
五、补课时指导教师开具《学生补课成绩卡(评分)》、《学生补课成绩卡(备案)》(附表2),其中《学生补课成绩卡(备案)》需由学生交实践教学部备案。
每批学生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将保存的假条和《学生补课成绩卡(评分)》交到实践教学部。
六、实习操作之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实习纪律,爱护实习仪器和设备。
七、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耐心指导学生,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不恰当的操作方式。
对违反中心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好实习状况记录,填写实习日志。
八、实习过程中,禁止指导教师无故离开实习现场,聚集闲聊或做与实习教学无关的事情。
九、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将设备、工具和桌椅摆放整齐,并搞好实习场所卫生。
十、指导教师应依据实习(含补课)情况及时、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批阅实习报告应认真、严谨,严查雷同。
评分规则和方法如下:1.实习成绩由各实习模块成绩(含实习报告)按该模块所占实习时间的权重进行评定。
各模块成绩以“实习模块完成质量”为主要考核标准,兼顾“实训纪律”、“设备使用”、“安全防护”、“环境卫生”等方面。
2.指导教师在《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卡》上评定实习学生成绩后盖章确认。
3.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学生工位考核其实习情况并评定成绩。
以“10分”为例:“特别优秀”为10分,“优秀”为9分,“良好”为8分,“一般”为7分,“及格”为6分,“不及格”为0-5分,慎评满分。
4.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后负责转交《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卡》。
每批实习结束后,最后模块指导教师负责将实习卡交到实践教学部,同时办理签收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模块实习成绩判定为零分:(1) 不请假早退的;(2)实习报告雷同的。
6.对于没有完成全部规定实习模块的学生,实习成绩总评为零分。
7.对于旷课之后进行补课的学生,该模块最高成绩评定为及格。
8.实践教学部综合《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卡》和《学生补课成绩卡》成绩,对学生实习总评成绩进行评定,并上报教务处。
十一、每批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写出实习总结,按教学管理要求填写教学资料,经中心领导审阅后存入档案。
十二、指导教师不按学生请假补课规定、私自调课、停课和代(换)课,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因学生原因或特殊情况确需调换实习时间的,需经实践教学部批准,由实践教学部统一安排。
十三、指导教师不按规定随意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四、凡发生教学事故的指导教师,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并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和各种评先资格。
附表1石家庄铁道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卡专业:班级:小组:辅导员:编制:工程训练中心3附表2学生补课成绩卡(评分)学生补课成绩卡(备案)4工程训练中心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一、学生实习守则1.严格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实习前按《学生实习手册》的模块内容做好预习,实习结束后认真写出实习报告。
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尊敬指导教师。
4.实习态度严肃认真。
实习时间不得阅读任何与实习无关的课本、报刊,杂志等,不准玩手机、带耳机等。
5.严禁在实习场所吸烟,吃各种食品。
6.实习中不得随意窜岗、打闹、喧哗。
7.爱护中心环境卫生,实习完毕,必须整理和清点工具,并做好设备和地面的清洁工作。
二、学生实习安全制度1.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实习前必须按各工种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金工实习须身着工作服和工作鞋,长发者须戴工作帽,机械加工时禁止戴手套,车削及焊接时须戴防护眼镜,焊接训练须穿长袖衣服等。
3.未了解机床性能或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擅自触摸或启动任何设备(机床、电器、工具及量具等)。
4.实习过程中要仔细、谨慎操作设备。
5.二人以上同时操作一台机器时,须密切配合,开机时应打招呼,以免发生事故。
6.离开机床或因故停电时,应随手关闭所用设备的总开关。
7.实习中如发现所用设备工作不正常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即刻停机并报告实习指导教师。
8.实习中如有事故发生,须迅速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等候处理。
三、学生实习考勤制度1.学生按照《工程训练中心实习时间安排表》进行实习,未按规定请假缺席的学生一律视为旷课。
旷课学生需持盖有所在学院(系)公章的情况说明联系所缺模块指导教师进行补课。
2.学生请事假的需持盖有所在学院(系)公章的假条,请病假的需持医院病假证明交实习模块指导教师请假,假后须主动联系该指导教师确定补课时间,填写《学生补课成绩卡(评分)》,并将《学生补课成绩卡(备案)》交实践教学部备案。
3.学生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英语考试、计算机考试等校级活动需要团体请假的,需出具组织者(团委、部、学院等)提供的证明到工程训练中心实践教学部(或综合办公室)请假,事后必须按要求填写《学生补课成绩卡》,进行所缺项目的补课。
4. 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模块的实习,但可持书面的迟到情况说明办理补课手续。
四、评分规则1.实习成绩由各实习模块成绩(含实习报告)按该模块所占实习时间的权重进行评定。
各模块成绩以“实习模块完成质量”为主要考核标准,兼顾“实习纪律”、“设备使用”、“安全防护”、“环境卫生”等方面。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模块实习成绩判定为零:(1) 不请假早退的;(2) 实习报告雷同的。
3.旷课之后进行补课的学生,该模块最高成绩为及格。
4.没有完成全部规定实习模块的,实习成绩总评为零。
工程训练中心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为加强中心教职工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中心职工要认真执行《石家庄铁道大学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考勤与请假的有关规定。
二、中心职工实行考勤签到制度。
中心职工上班期间外出须经所属车间(实验室)或部门(基地)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中心职工计划请假和调休时要提前向所属车间(实验室)或部门(基地)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心职工请假和调休半天(含半天)以上时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按准假权限报经各级领导签字批准,将假条交综合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始休假,假期结束须及时到综合办公室销假。
五、请假不办理书面手续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追究车间(实验室)和部门(基地)负责人责任。
六、准假权限:车间(实验室)主任可批半天,部门(基地)主任可批一天,超过以上天数须报中心主任审批。
部(基地)负责人倒休或请假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七、请假期间的工资、津贴等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中心职工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九、综合办负责对中心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不少于2次。
考勤结果将做为职工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及调资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综合办收集签到表和请假条后应及时进行汇总,并将考勤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工程训练中心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为加强中心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物资采购1、中心各部门需采购实习材料、工具、维修配件等物资时,部门负责人应填写《审批单》报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2、材料购买经办人要本着“货比三家”原则,确保价格合理,保质保量。
二、物资验收入库1、材料购回后库管员要凭由中心领导同意的《审批单》、购货发票、清单等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准确,严格遵守验收制度,细心核对,做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准确无误,物资质量完好。
2、材料进库根据到货凭证,现场交接验收,必须按照物资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验收内容包括: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尺寸、状况,随物配件、工具、技术资料等。
3、材料验收入库后,保管员应及时登记造册,开具三联入库单并由经办人签字。
入库单据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
4、材料进库,要按照不同的物资进行分类储存。
5、库存物资要标记鲜明,名称、数量和规格准确。
做到帐、物、金额相符合。
6、材料保管人员要熟悉所管物资的保管要求,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损失。
三、物资出库1、物资出库,各部门要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本着节约的原则认真填写《领料单》,部门领导要认真进行审核并签字。
2、物资出库时库管人员要严格核对物资领料单的日期、所列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签字等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3、各部门领料要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出库单,领料单上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领料人签字。
4、物资发放严格执行“交旧领新“的原则。
如:维修设备更换下来的各类配件,使用过程中易损的刀具、锯条等。
5、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数量相符),做到帐、物、金额相符合。
6、各部门负责填写出库单的人员,要保存好领料单据。
7、库管员要做好出库数据汇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库汇总报表。
工程训练中心对外服务管理规定为了充分利用中心硬件资源开展对外服务,保障对外服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部门开展对外服务工作必须以保证中心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不能影响教学秩序。
二、各部门对外承接服务工作时,需首先填报《工程训练中心对外服务申报表》,并报中心领导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中心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对外承接服务工作。
三、对外服务费用由中心直接或授权服务项目负责人与委托单位商议确定。
四、中心领导批准后,基地负责人或授权服务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服务工作。
五、对外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委托单位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服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