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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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8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8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8年1998年,全球各地区的人口数、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均呈现出不同的情况和趋势。

本文将对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的自然增长率进行详细分析和解释。

首先,我们来看看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亚洲。

亚洲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口聚集地,1998年其人口总数超过了37亿。

然而,尽管亚洲的人口数量庞大,但出生率和死亡率相对较高,导致了相对较低的自然增长率。

出生率通常与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条件有关,发展中国家的出生率较高,而已经过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则较低。

亚洲的出生率在1998年约为21‰,死亡率为7‰,自然增长率为14‰。

这表明尽管亚洲的人口庞大,但其自然增长率较为平稳。

接下来是非洲,这是一个人口增长迅速的大洲。

1998年,非洲的人口数约为9.4亿,出生率约为38‰,死亡率约为15‰,自然增长率约为23‰。

出生率高和死亡率相对较高的情况是非洲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

然而,非洲的人口增长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的促进等。

欧洲是一个人口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负增长的地区。

尽管欧洲一些国家出生率相对较高,但整体上人口数量呈现下降趋势。

1998年,欧洲的人口总数约为7亿,出生率为12‰,死亡率为10‰,自然增长率为2‰。

欧洲的人口问题主要涉及到老龄化的挑战,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人口数量持续增长。

1998年,该地区的人口总数约为5.4亿,出生率约为22‰,死亡率约为6‰,自然增长率约为16‰。

这个地区的人口增长主要受到出生率较高和死亡率较低的影响。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进,人口数量的增长也带来了教育和就业的压力。

北美地区的人口增长主要受到美国的影响。

1998年,北美地区的人口总数约为3.2亿,出生率约为15‰,死亡率约为8‰,自然增长率约为7‰。

相比其他地区,北美的出生率较低,但由于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死亡率也相对较低,保持了较为稳定的自然增长率。

人教版七年级地理上册单元总结第四章:居民与聚落

人教版七年级地理上册单元总结第四章:居民与聚落

第四章居民与聚落单元总结要点图解一、世界人口1.人口增长率:到2011年10月31日,世界人口总数已达70亿。

人口的自然增长主要由人口出生率和人口死亡率决定的: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人口的自然增长较慢;经济发展水平低国家,人口的自然增长较快。

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的大洲是非洲,最低的是欧洲。

2.世界人口分布:世界人口分布不均匀,用人口密度来表示。

人口密度=某地人口数÷某地陆地面积数(人/千米²)世界人口最稠密地区主要分布在亚洲的东部和南部、欧洲的西部、北美洲和南美洲的东部。

原因是这些地区处在中低纬度地区的气候温和、降水较多的平原和盆地。

人口稀疏区:极端干旱的沙漠地区、湿热的热带雨林地区、寒冷的极地地区、高寒的高山高原区。

南极洲是无人定居区。

3.人口问题:人口增长过快、过慢都会带来严重的问题:①人口增长过快带来了就业困难、住房紧张以及教育、医疗等难以解决等问题;②人口增长过慢造成了劳动力短缺、人口老龄化、国防兵力不足等问题。

人口的增长应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二、世界人种1.三大人种:世界三大人种分别是:黄色人种、白色人种、黑色人种。

2.三大人种分布:黄色人种分布在:亚洲东部,美洲的印第安人和北冰洋沿岸的因纽特人也属黄色人种。

白色人种分布在:欧洲、北美洲、非洲北部、亚洲西部南部及大洋洲。

阿拉伯人印度人属白色人种。

黑色人种分布在:非洲的中部和南部,另外在美洲地区也有部分黑色人种分布。

三、世界语言1.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其中使用范围最广的是英语;使用人数最多的是汉语。

2.主要语言的分布:四、世界宗教世界的三大宗教:基督教:经典为《圣经》,是世界上信徒最多和流传最广的宗教,主要分布在欧洲、美洲和大洋洲。

伊斯兰教:经典为《古兰经》,主要分布在亚洲的西部和东南部、非洲的北部和东部。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7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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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总人口(年末)(万人) 人口出生率(‰) 人口死亡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132129 12.1 6.93 5.17
指标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633 8.32 4.92 3.4 天津市 1115 7.91 5.86 2.05 河北省 6943 13.33 6.78 6.55 山西省 3393 11.3 5.97 5.33 内蒙古自治区 2405 10.21 5.73 4.48 辽宁省 4298 6.89 5.36 1.53 吉林省 2730 7.55 5.05 2.5 黑龙江省 3824 7.88 5.39 2.49 上海市 1858 9.07 6.03 3.04 江苏省 7625 9.37 7.07 2.3 浙江省 5060 10.38 5.57 4.81 安徽省 6118 12.75 6.4 6.35 福建省 3581 11.9 5.9 6 江西省 4368 13.86 5.99 7.87 山东省 9367 11.11 6.11 5 河南省 9360 11.26 6.32 4.94 湖北省 5699 9.19 5.96 3.23 湖南省 6355 11.96 6.71 5.25 广东省 9449 11.96 4.66 7.3 广西壮族自治区 4768 14.19 5.99 8.2 海南省 845 14.62 5.71 8.91 重庆市 2816 10.1 6.3 3.8 四川省 8127 9.21 6.29 2.92 贵州省 3762 13.28 6.6 6.68 云南省 4514 13.08 6.22 6.86 西藏自治区 284 16.4 5.1 11.3 陕西省 3748 10.21 6.16 4.05 甘肃省 2617 13.14 6.65 6.49 青海省 552 14.93 6.13 8.8 宁夏回族自治区 610 14.8 5.04 9.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95 16.79 5.01 11.78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1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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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总人口(年末)(万人) 人口出生率(‰) 人口死亡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115823 19.68 6.7 12.98
指标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094 8.03 5.82 2.21 天津市 909 11.94 5.78 6.16 河北省 6220 16.59 6.75 9.84 山西省 2942 21.56 6.87 14.69 内蒙古自治区 2184 16.77 6.97 9.8 辽宁省 3990 12.1 6.64 5.46 吉林省 2509 17.09 6.84 10.25 黑龙江省 3575 15.89 5.7 10.19 上海市 1340 7.68 7.01 0.67 江苏省 6844 17.05 6.5 10.55 浙江省 4202 14.48 6.39 8.09 安徽省 5761 21.19 6.06 15.13 福建省 3079 20.03 6.26 13.77 江西省 3865 21.2 7.13 14.07 山东省 8570 15.4 6.54 8.86 河南省 8763 19.78 6.63 13.15 湖北省 5512 20.7 7.36 13.34 湖南省 6209 20.5 7.3 13.2 广东省 6439 20.54 5.95 14.59 广西壮族自治区 4324 21.89 7.24 14.65 海南省 674 22.97 5.97 17 重庆市 四川省 10897 15.82 7.29 8.53 贵州省 3315 22.42 8.11 14.31 云南省 3782 21.8 8.1 13.7 西藏自治区 226 23.53 7.4 16.13 陕西省 3363 19.82 6.51 13.31 甘肃省 2285 19.38 6.05 13.33 青海省 454 23.37 8.35 15.02 宁夏回族自治区 480 21.96 5.13 16.8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555 24.45 7.86 16.59 注:1.本表数据根据199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0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0年
357 天津市 1001 河北省 6674 山西省 3248 内蒙古自治区 2372 辽宁省 4184 吉林省 2682 黑龙江省 3807 上海市 1641 江苏省 7327 浙江省 4596 安徽省 6286 福建省 3410 江西省 4149 山东省 8998 河南省 9488 湖北省 5960 湖南省 6562 广东省 7707 广西壮族自治区 4750 海南省 789 重庆市 3092 四川省 8602 贵州省 3756 云南省 4241 西藏自治区 258 陕西省 3644 甘肃省 2557 青海省 517 宁夏回族自治区 5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849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推算。2.全国数据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
2000年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总人口(年末)(万人) 人口出生率(‰) 人口死亡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126743 14.03 6.45 7.58

中国历年人口数统计(1978-2019)(年末数) 中国历年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中国历年人口数统计(1978-2019)(年末数) 中国历年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12.09 12.10 12.14 11.95 11.90 11.93 12.10 12.08 12.37 12.07 12.95 12.43 10.94 10.48
116
15.04
117
14.39
119
12.98
121
11.60
122
11.45
123
11.21
125
10.55
126
10.42
127
10.06
129
9.14
130
8.18
131
7.58
132
6.95
133
6.45
134
6.01
135
5.87
135
5.89
136
19.39 20.16 21.13 21.62 23.01 23.71 24.52 25.32 25.81 26.21 26.41 26.94 27.46 27.99 28.51 29.04 30.48 31.91 33.35 34.78 36.22 37.66 39.09 40.53 41.76 42.99
73160
2006
131448
67728
63720
58288
71496
2007
132129
68048
64081
60633
70399
2008
132802
68357
64445
62403
68938
2009
133450
68647

安徽省人口数据统计

安徽省人口数据统计
5.8
看,浮动不算太大。 5.6
出生率
死亡率 (‰)
5.4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 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 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 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 (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
➢ 人口自然增长率 =(年出生人数-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年份
人口自然 增长率 (‰)
2007 6.35
2008 6.45
死亡率 (‰)
6.60
6.60 6.60 5.95
5.91
死亡率
6.8 6.6 6.4 6.2
6 5.8 5.6 5.4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死亡率(‰)
由图可得:安徽省的人口死亡率在2007年到2009年大致略显增长的趋势, 在2010年到2011出生率明显有所下降,但总体上来看,同人口出生率变动 类似。也说明了,安徽省的医疗水平呈上升趋势。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 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 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年份 出生率(‰)
2007 12.75
2008 13.05
2009 13.07
2010 12.70
2011 12.23
由图可得:安徽省的 6.8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8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8年

2008年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总人口(年末)(万人) 人口出生率(‰) 人口死亡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132802 12.14 7.06 5.08
指标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695 8.17 4.75 3.42 天津市 1176 8.13 5.94 2.19 河北省 6989 13.04 6.49 6.55 山西省 3411 11.32 6.01 5.31 内蒙古自治区 2414 9.81 5.54 4.27 辽宁省 4315 6.32 5.22 1.1 吉林省 2734 6.65 5.04 1.61 黑龙江省 3825 7.91 5.68 2.23 上海市 1888 8.89 6.17 2.72 江苏省 7677 9.34 7.04 2.3 浙江省 5120 10.2 5.62 4.58 安徽省 6135 13.05 6.6 6.45 福建省 3604 12.2 5.9 6.3 江西省 4400 13.92 6.01 7.91 山东省 9417 11.25 6.16 湖北省 5711 9.21 6.5 2.71 湖南省 6380 12.68 7.28 5.4 广东省 9544 11.8 4.55 7.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4816 14.4 5.7 8.7 海南省 854 14.71 5.72 8.99 重庆市 2839 10.1 6.3 3.8 四川省 8138 9.54 7.15 2.39 贵州省 3793 13.49 6.77 6.72 云南省 4543 12.63 6.31 6.32 西藏自治区 287 15.5 5.2 10.3 陕西省 3762 10.29 6.21 4.08 甘肃省 2628 13.22 6.68 6.54 青海省 554 14.49 6.14 8.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618 14.31 4.62 9.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31 16.05 4.88 11.17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8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8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分地区人口的城乡构成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2012年)

分地区人口的城乡构成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2012年)

黑龙江
上 江 浙 安 福 江 山
海 苏 江 徽 建 西 东
2380 7920 5477 5988 3748 4504 9685
2126 4990 3461 2784 2234 2140 5078
89.30 63.00 63.20 46.50 59.60 47.51 52.43
255 2930 2016 3204 1514 2364 4607
然增长率 (2012年)
出生率 (‰)
死亡率 (‰)
自然增长率 (‰)
12.10
7.15
4.95
9.05 8.75 12.88 10.70 9.17
4.31 6.12 6.41 5.83 5.52
4.74 2.63 6.47 4.87 3.65
6.15 5.73 7.30
6.54 5.37 6.03
1267 4561 2216 2828 238
43.02 56.47 63.59 60.69 77.25
陕 甘 青 宁 新
西 肃 海 夏 疆
3753 2578 573 647 2233
1877 999 272 328 982
50.02 38.75 47.44 50.67 43.98
1876 1579 301 319 1251
5.16 4.88 6.57 6.95
广 海
西 南
4682 887
2038 457
43.53 51.60
2644 429
56.47 48.40
重 四 贵 云 西
庆 川 州 南 藏
2945 8076 3484 4659 308
1678 3516 1269 1831 70
56.98 43.53 36.41 39.31 22.75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6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6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6年1996年,我国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以及自然增长率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该主题进行探讨,分析各地区的人口情况以及出生率、死亡率以及自然增长率的变化。

一、各地区人口数情况1996年,中国的总人口数为12.9亿,各地区人口数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在以华东地区为代表的东部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人口数量较多。

而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则相对较少,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资源分布不均所致。

此外,中部地区的人口数量也相对较多,这与其地理位置以及经济发展情况密切相关。

二、各地区出生率变化情况在1996年,中国的总出生率为17.61‰,各地区的出生率也存在明显差异。

东部地区的出生率相对较低,这与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活成本提高以及二孩政策限制有关。

相反,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出生率相对较高,这可能与经济相对滞后、生活水平较低以及婚育观念的影响有关。

同时,中部地区的出生率也在逐渐下降,与其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二孩政策的实施也有一定关联。

三、各地区死亡率变化情况1996年,中国的总死亡率为6.2‰,各地区的死亡率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东部地区的死亡率相对较低,这可能与其相对良好的医疗资源和健康保障制度有关。

相反,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死亡率相对较高,这可能与经济欠发达、医疗条件相对较差的情况有关。

中部地区的死亡率在逐渐下降,与其地区医疗条件的改善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有关。

四、各地区自然增长率情况自然增长率是指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后的剩余数值,即每年新增人口数量。

1996年,中国的自然增长率为11.41‰。

各地区的自然增长率也存在差异。

东部地区的自然增长率相对较低,这主要是由于人口数量较多,出生率和死亡率差异较小所致。

相反,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自然增长率相对较高,这可能与出生率相对较高以及死亡率相对较低的情况有关。

中部地区的自然增长率也在逐渐下降,这与其地区的人口结构调整以及人口政策的实施有关。

2022年甘肃省兰州市中考地理真题(解析版)

2022年甘肃省兰州市中考地理真题(解析版)
【答案】①.发达②.发展中
【解析】
【详解】按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来划分,国家可划分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法国属于发达国家,巴西属于发展中国家。
【点睛】该题主要考查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划分,要求学生理解掌握。
22.当今世界的人口问题,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________(过快、过慢)造成的。解决的措施主要有________。
15.将兰州市安宁区的两吨白粉桃运送到皋兰果品批发市场出售,最恰当的运输方式为( )
A.航空运输B.铁路运输C.公路运输D.水路运输
【答案】C
【解析】
【详解】将兰州市安宁区的两吨白粉桃运到皋兰果品批发市场出售,运量较小,路程较近,最恰当的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C符合题意。航空、铁路和水运都适合长途运输,铁路和水运运量都较大,航空速度快、价格贵,ABD不符合题意。故选C。
【点睛】本题考查的是自然环境对传统民居的影响。
7.在下列现象的描述中,表示气候的是( )
A.多云转晴B.四季如春C.暴风骤雨D.风和日丽
【答案】B
【解析】
【分析】
【详解】多云转晴、暴风骤雨、风和日丽表示的都是某个地方短时间内的阴晴、雨雪等状况,属于天气;四季如春表示的是某个地方多年的天气平均状况,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属于气候.故B符合题意,故选B。
9.下图所示的景观(金字塔)位于( )
A.非洲北部B.亚洲东部C.大洋洲D.欧洲西部
【答案】A
【解析】
【详解】金字塔主要位于非洲的埃及,埃及主要位于非洲的北部地区,故A正确,故BCD错误,故选择A。
10.下列地形区与所在的大洲组合正确的是 ( )
A.刚果盆地——南美洲B.安第斯山脉——非洲
C.阿尔卑斯山脉——北美洲D.青藏高原——亚洲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3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3年
指标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112 9.35 6.16 3.19 天津市 928 10.71 6.2 4.51 河北省 6334 15.43 6.11 9.32 山西省 3012 17.48 6.36 11.12 内蒙古自治区 2232 18.48 6.83 11.65 辽宁省 4042 12.43 6.11 6.32 吉林省 2555 15.28 6.31 8.97 黑龙江省 3640 15.9 5.52 10.38 上海市 1349 6.5 7.3 -0.8 江苏省 6967 13.97 6.61 7.36 浙江省 4266 13.61 6.58 7.03 安徽省 5897 17.18 6.51 10.67 福建省 3150 16.72 5.62 11.1 江西省 3966 20.33 6.89 13.44 山东省 8642 10.47 6.76 3.71 河南省 8946 15.87 6.35 9.52 湖北省 5653 20.04 6.93 13.11 湖南省 6311 14.08 7.13 6.95 广东省 6607 18.34 5.84 1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4438 19.58 6.35 13.23 海南省 701 20.81 5.26 15.55 重庆市 四川省 11104 16.77 7.21 9.56 贵州省 3409 22.6 8.5 14.1 云南省 3885 22 8.1 13.9 西藏自治区 232 26.68 7.6 19.08 陕西省 3443 17.63 6.55 11.08 甘肃省 2345 20.16 6.84 13.32 青海省 467 20.5 8.26 12.24 宁夏回族自治区 495 19.43 5.36 14.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605 21.53 7.68 13.85 注:1.本表数据根据1993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重庆市直辖以来各年GDP及各年增长率变化分析

重庆市直辖以来各年GDP及各年增长率变化分析

查阅统计年鉴、完成图表分析一、重庆市直辖以来各年GDP及各年增长率变化分析1、重庆市直辖以来各年GDP及各年增长率原始数据如下:年份GDP(亿元)GDP增长率(%)GDP指数(上一年为基期)1997年1509.75 11.2 111.2 1998年1602.38 8.6 108.6 1999年1663.20 7.8 107.8 2000年1791.00 8.7 108.7 2001年1976.86 9.2 109.2 2002年2232.86 10.5 110.5 2003年2555.72 11.7 111.7 2004年3034.58 12.4 112.4 2005年3467.72 11.7 111.7 2006年3907.23 12.4 112.4 2007年4676.13 15.9 115.9 2008年5793.66 14.5 114.5 2009年6530.01 14.9 114.9 2010年7925.58 17.1 117.1 2011年10011.37 16.4 116.4 2、重庆市直辖以来各年GDP及各年GDP增长率变化图示:3、分析如下:该图反应重庆市直辖以来各年GDP及各年GDP增长率变化特点;从图上可以看出,重庆市直辖以来,GDP呈稳步增长的趋势,没有经历大的波动。

1997年GDP为1509.75亿元,2011年为10011.37亿元,是1997年的6.6倍;而GDP增长率的变化则呈现先下降后总体上升的趋势,且一直保持正值,直辖以来,重庆市GDP保持年均12.2%高速增长。

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7—1999年重庆市GDP 增长率呈下降趋势,至1999年达到最低值7.6%;之后经济发展进入高速发展的良性轨道,GDP呈上升趋势,2007年达到了一个小的高峰15.9%,但是由于2008年次贷危机的影响GDP 出现下滑,2009年经济开始复苏,并且在2010年达到峰值17.1%,是1999年的2.25倍。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8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08年
695 8.17 4.75 3.42 天津市 1176 8.13 5.94 2.19 河北省 6989 13.04 6.49 6.55 山西省 3411 11.32 6.01 5.31 内蒙古自治区 2414 9.81 5.54 4.27 辽宁省 4315 6.32 5.22 1.1 吉林省 2734 6.65 5.04 1.61 黑龙江省 3825 7.91 5.68 2.23 上海市 1888 8.89 6.17 2.72 江苏省 7677 9.34 7.04 2.3 浙江省 5120 10.2 5.62 4.58 安徽省 6135 13.05 6.6 6.45 福建省 3604 12.2 5.9 6.3 江西省 4400 13.92 6.01 7.91 山东省 9417 11.25 6.16 5.09 河南省 9429 11.42 6.45 4.97 湖北省 5711 9.21 6.5 2.71 湖南省 6380 12.68 7.28 5.4 广东省 9544 11.8 4.55 7.25 广西壮族自治区 4816 14.4 5.7 8.7 海南省 854 14.71 5.72 8.99 重庆市 2839 10.1 6.3 3.8 四川省 8138 9.54 7.15 2.39 贵州省 3793 13.49 6.77 6.72 云南省 4543 12.63 6.31 6.32 西藏自治区 287 15.5 5.2 10.3 陕西省 3762 10.29 6.21 4.08 甘肃省 2628 13.22 6.68 6.54 青海省 554 14.49 6.14 8.35 宁夏回族自治区 618 14.31 4.62 9.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31 16.05 4.88 11.17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8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08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1949—2013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及人口自然增长率

1949—2013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及人口自然增长率

2013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

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3111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3.73%,比上年末提高1.16个百分点。

2013年出生人口1640万人,出生率为12.08‰;死亡人口972万人,死亡率为7.16‰;自然增长率为4.92‰。

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89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45亿人。

————————————————————————————————————————————中国历年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人口密度和城镇人口比重统计(1978—2012)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09年末中国大陆人口13.35亿,占世界人口的19.7%、亚洲人口的33%。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人口发展经历了两个不同的时期:一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人口发展处于无计划、自发的高增长时期;二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人口发展逐步走向有计划、可控制的平稳增长时期。

这两个不同发展时期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出生率、死亡率的变化上,而且还表现在人口发展模式的转变,以及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上。

1、第一个人口高增长阶段(1949-1957年)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战乱频繁,社会动荡不安,经济得不到发展,人口发展缓慢,明显呈现出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特征。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及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人口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特征,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出生率维持在高水平,从而出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率高的人口高增长状况。

1949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36‰,死亡率为20‰,自然增长率为16‰,年底全国总人口为5.42亿。

到1957年,死亡率下降到了10.8‰,而自然增长率上升为23.2‰,总人口达到6.47亿。

1949-1957年的八年间,人口净增1.05亿。

这是建国以后出现的“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

2、人口低增长阶段(1958-1961年)1959至1961年,连续三年自然灾害,使经济发展出现了波折,人民生活水平受到影响,致使人口死亡率突增,出生率锐减。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61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61年
指标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721 25.73 10.81 14.92 天津市 23.27 8.11 15.16 河北省 4403.5 15.63 13.34 2.29 山西省 1709.9 19.04 12.2 6.84 内蒙古自治区 1140.8 23.05 9.33 13.72 辽宁省 2514.9 17.2 17.5 -0.3 吉林省 1414.3 26.45 12.04 14.41 黑龙江省 1897.1 27.25 11.12 16.13 上海市 1059 22.49 7.7 14.79 江苏省 4244.1 18.83 13.35 5.48 浙江省 2632.2 17.56 9.83 7.73 安徽省 2987.7 12.34 8.11 4.23 福建省 1597.8 17.87 12.18 5.69 江西省 2022.7 21 11.54 9.46 山东省 5265.4 21.54 18.49 3.05 河南省 4803.2 15.25 10.2 5.05 湖北省 3183 27.22 9.08 18.14 湖南省 3508 12.51 17.48 -4.97 广东省 4035.7 21.27 10.67 1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1939.6 17.19 20.37 -3.18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6467.3 11.65 28.01 -16.36 贵州省 1628.6 16.58 23.27 -6.69 云南省 1899.4 19.4 11.84 7.56 西藏自治区 112.9 陕西省 1968.3 20.98 8.76 12.22 甘肃省 1210.8 14.76 11.48 3.28 青海省 211.4 11.43 11.68 -0.25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3.1 13.02 10.71 2.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17.4 25.16 11.71 13.45 注: 1.本表为公安年报数,部分省区三率数据根据人口普查资料按现有区划做了调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10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10年
指标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962 7.48 4.41 3.07 天津市 1299 8.18 5.58 2.6 河北省 7194 13.22 6.41 6.81 山西省 3574 10.68 5.38 5.3 内蒙古自治区 2472 9.3 5.54 3.76 辽宁省 4375 6.68 6.26 0.42 吉林省 2747 7.91 5.88 2.03 黑龙江省 3833 7.35 5.03 2.32 上海市 2303 7.05 5.07 1.98 江苏省 7869 9.73 6.88 2.85 浙江省 5447 10.27 5.54 4.73 安徽省 5957 12.7 5.95 6.75 福建省 3693 11.27 5.16 6.11 江西省 4462 13.72 6.06 7.66 山东省 9588 11.65 6.26 5.39 河南省 9405 11.52 6.57 4.95 湖北省 5728 10.36 6.02 4.34 湖南省 6570 13.1 6.7 6.4 广东省 10441 11.18 4.21 6.97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10 14.13 5.48 8.65 海南省 869 14.71 5.73 8.98 重庆市 2885 9.17 6.4 2.77 四川省 8045 8.93 6.62 2.31 贵州省 3479 13.96 6.55 7.41 云南省 4602 13.1 6.56 6.54 西藏自治区 301 15.8 5.55 10.25 陕西省 3735 9.73 6.01 3.72 甘肃省 256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05 6.02 6.03 青海省 563 14.94 6.31 8.63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3 14.14 5.1 9.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5 15.99 5.43 10.56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2年

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1992年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102 9.22 6.11 3.11 天津市 920 12.5 6 6.5 河北省 6275 15.33 6.43 8.9 山西省 2979 19.59 6.94 12.65 内蒙古自治区 2207 17.07 6.73 10.34 辽宁省 4016 12.57 6.11 6.46 吉林省 2532 15.74 6.57 9.17 黑龙江省 3608 16.25 6.12 10.13 上海市 1345 7.28 6.74 0.54 江苏省 6911 15.71 6.76 8.95 浙江省 4236 14.72 6.57 8.15 安徽省 5834 18.76 6.14 12.62 福建省 3116 18.18 6.02 12.16 江西省 3913 19.53 7.07 12.46 山东省 8610 11.43 6.88 4.55 河南省 8862 18.13 6.99 11.14 湖北省 5580 19.05 6.87 12.17 湖南省 6267 16.7 7.3 9.4 广东省 6525 19.31 6.17 13.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4380 20.19 7.28 12.91 海南省 686 21.31 6.07 15.24 重庆市 四川省 10998 16.27 7.03 9.24 贵州省 3361 22.4 8.52 13.88 云南省 3832 21 8 13 西藏自治区 228 23.63 8.09 15.54 陕西省 3405 18.85 6.57 12.28 甘肃省 2314 19.37 6.64 12.73 青海省 461 22.54 8.14 14.4 宁夏回族自治区 487 20.11 5.36 14.7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581 22.8 7.84 14.96 注:1.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2.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3.全国 注:1.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2.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人口数据。3.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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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地区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总人口(年末)(万人) 人口出生率(‰) 人口死亡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134735 11.93 7.14 4.79
指标Biblioteka 全 国 按地址分 北京市 2019 8.29 4.27 4.02 天津市 1355 8.58 6.08 2.5 河北省 7241 13.02 6.52 6.5 山西省 3593 10.47 5.61 4.86 内蒙古自治区 2482 8.94 5.43 3.51 辽宁省 4383 5.71 6.05 -0.34 吉林省 2749 6.53 5.51 1.02 黑龙江省 3834 6.99 5.92 1.07 上海市 2347 6.97 5.1 1.87 江苏省 7899 9.59 6.98 2.61 浙江省 5463 9.47 5.4 4.07 安徽省 5968 12.23 5.91 6.32 福建省 3720 11.41 5.2 6.21 江西省 4488 13.48 5.98 7.5 山东省 9637 11.5 6.4 5.1 河南省 9388 11.56 6.62 4.94 湖北省 5758 10.39 6.01 4.38 湖南省 6596 13.35 6.8 6.55 广东省 10505 10.45 4.35 6.1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45 13.71 6.04 7.67 海南省 877 14.72 5.75 8.97 重庆市 2919 9.88 6.71 3.17 四川省 8050 9.79 6.81 2.98 贵州省 3469 13.31 6.93 6.38 云南省 4631 12.71 6.36 6.35 西藏自治区 303 15.39 5.13 10.26 陕西省 3743 9.75 6.06 3.69 甘肃省 2564 12.08 6.03 6.05 青海省 568 14.43 6.12 8.31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9 13.65 4.68 8.9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09 14.99 4.42 10.57 注:1.本表数据根据201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全国总人口包括现役军人数,分地区数字中未包括。3.全国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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