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印刷行业VOC治理现场核查表(初稿)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进度表
16
橡胶
青岛昌新鞋业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
即墨市环秀办事处
制作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正在治理
17
橡胶
青岛双星名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塑胶厂
即墨市大信镇
橡胶靴鞋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18
化学原料
青岛和合化学有限公司
即墨市大信镇
涂料制造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19
橡胶
青岛永泰橡胶厂
即墨市大信镇
橡胶制品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包装印刷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8
包装印刷
青岛致远包装有限公司
即墨市高家庄村
包装印刷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9
家具制造
青岛军明木业有限公司
即墨市郭庄村
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10
橡胶
青岛东一胶带有限公司
即墨市蓝村镇东部工业园
橡胶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11
电子
青岛云路新能源有限公司
即墨市蓝村镇郭家庄村
橡胶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4
家具制造
青岛华宇木业有限公司
即墨市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4国道东侧高新六路南
制作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正在治理
5
包装印刷
青岛郡是新包装有限公司
即墨市孔雀河一路
包装印刷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6
包装印刷
青岛彩立德包装有限公司
即墨市孔雀河五路
包装印刷有机废气治理
完成
7
包装印刷
青青威路北
完成
12
家具加工
青岛华泰龙名廷有限公司
即墨市蓝村镇栾埠村
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治理
VOCs现场检查表
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系统
是否密闭
是口
否口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9.2
38
产生的废气是否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是口
否口
《江苏省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绩效评估评分表》9
39
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
是否有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TOC或POC浓度的检测记录,若发现泄露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
是口
否口
9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储存真实蒸气压≥ 76.6KPa且储罐容积≥75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是否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
是口
否口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5.2
10
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液体镶嵌式、机械式鞋形、双封式等高效密封方式
是口
否口
11
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封式密封,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
是口
否口
18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对VOCs废气采取收集处理措施,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
是口
否口
19
物料投加和卸放
液态VOCs物料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或采用高位槽、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是否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并引入废气治理设施
是口
否口
《江苏省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绩效评估评分表》3
20
粉状、粒状VOCs物料是否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是否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并引入废气治理设施
是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调查和监测的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调查和监测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0.05.13
•【字号】粤环办函[2010]120号
•【施行日期】2010.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情况调查和监测的函
(粤环办函〔2010〕120号)
东莞市环保局、中山市环保局:
根据《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我厅决定组织编制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按照标准编制工作程序,现需对部分包装印刷企业(见附件1)的基本生产情况、VOCs排放及治理等方面进行现状调查和监测,请你们协助此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上述企业认真填写《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于5月18日前反馈标准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
二、请协助标准编制单位开展现场调研和监测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编制标准的参考依据使用,不作为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附件:1.拟调查和监测的包装印刷企业名单
2.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调查表(略)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张晖************)
附件一。
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材料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次
前
为加强广东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管理,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控制和管理,促进包装印刷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工艺过程VOCs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生产管理和工艺操作技术要求,并提出了统一的VOCs监测技术导则。
标准状态下(温度273K,压力101.3 kPa),监控点(根据HJ/T 55确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在任何1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值,单位mg/m3。
4.
4.1
4.1.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污染源。
5.2
5.2.1本标准无组织监控点是指低于15 m的车间排气筒、具有代表性的车间通风口。
5.2.2无组织排放监测点VOCs的分析测定应按照表4的规定执行。
5.2.3本标准无组织排放VOCs浓度限值是指任何1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值,可以任何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得平均值;或在任何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以上样品,计算平均值。对于间歇性排放且排放时间小于1小时,则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监测,或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以上样品并计平均值。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1.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内包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北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普查表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开发区印刷和包装印刷企业VOCs调查表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开发区印刷和包装印刷企业VOCs调查表填报说明填报要求:★普查表中项目及编码都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文字表述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表中项目列出计量单位的,直接按单位填写;列出备选单位的,选择合适的单位填写;对于【产品年产量】没有给出单位的,根据各种产品的单位填写。
★监测的污染物浓度按实际位数填报,其它项目保留2位小数。
★本普查表应由本单位生产技术人员和环保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填报,以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表内的指标要填写完整。
★所有用量或回收量的填报数据要依据普查对象的相关台帐。
★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除填写该产业活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外,还要填写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代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所属单位(联合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代码。
尚未领取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内的单位,按各级普查机构赋予的临时代码填报。
★本表一式两份,每份需要加盖公章。
填报范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书、报、刊印刷(2311)、本册印制(231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2319)、装订及其他印刷服务活动(2320)行业中的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油墨所用稀释剂的名称、用量及生产厂家】不用油墨稀释剂的不填此项。
【辅助用溶剂和清洗剂的名称、用量及生产厂家】填写汽油、煤油、润版液处理剂、清洗剂、显影液、定影液等所有辅助用溶剂和清洗剂的名称、用量及生产厂家。
【使用胶粘剂的名称、用量及生产厂家】★一定要填写使用胶粘剂的全称(例如,不要只写白乳胶)。
VOCs治理专项检查表排查
洗涤器/吸收塔
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pH值是否正常。
21
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是否符合SOP要求。
22
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是否符合SOP要求。
23
洗涤/吸收后的废水是否排入污水管网。
24
臭氧氧化装置
臭氧发生器是否正常开启。
25
臭氧发生器功率是否正常。
26
臭氧流量是否正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治理设施是否向趋好方向建设。
34
自行检测
是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要求对废气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监测指标及监测报告是否齐全。
4
有组织VOCs排放(有多套废气治理设施的分别注明检查情况)
排气筒
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
5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6
废气治理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数据准确;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联网、无缺失数据,且数据准确,未进行修正。
VOCs治理专项检查表
序号
源项
检查环节
检查要点
1
VOCs物料 储存
容器、包装袋
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封口,保持密闭;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
2
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3
设备与管线 组件泄漏
LDAR工作
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是否开展LDAR工作。
2020年印刷纸包装VOC排放控制指导手册
2020年印刷纸包装VOC排放控制指导手册2020年6月目录第1 部分纸包装印刷VOCS 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1)一、源头削减 (1)(一)含VOC S 原辅材料 (1)(二)工艺改进 (4)二、过程控制 (4)(一)储存 (4)(二)调配 (5)(三)输送 (5)(四)印刷 (5)(五)复合/覆膜/涂布/上光 (5)(六)烘干 (6)(七)清洗 (6)三、末端治理 (6)(一)凹版印刷 (6)(二)柔版印刷 (7)(三)涂布 (7)(四)覆膜/上光 (7)(五)其他 (8)(六)非正常工况 (8)四、排放限值 (8)五、监测监控 (8)六、台账记录 (9)(一)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9)(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9)第2 部分VOCS 相关标准内容要点 (10)一、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内容要点 (10)(一)标准 (10)(二)内容要点 (10)二、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解释说明 (15)第3 部分VOCS 末端治理技术选择与运行维护要求 (22)一、治理技术适用范围 (22)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28)三、治理设施台账记录 (36)(一)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36)(二)非正常工况信息 (37)(三)日常维护信息 (38)第4 部分重点行业VOCS 排放监测技术指南 (39)一、监测内容、指标、频次的确定 (39)(一)监测内容的确定 (39)(二)监测指标的确定 (39)(三)监测频次的确定 (40)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频次 (40)2、监督帮扶抽查监测的频次 (40)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 (40)(一)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 (40)(二)采样位置要求 (42)(三)采样平台要求 (43)(四)采样平台通道要求 (43)(五)采样孔要求 (43)三、监测要求 (44)(一)手工监测要求 (45)(二)自动监测要求 (47)1、自动监测的安装等管理要求 (47)2、自动监测的关键技术要求 (47)四、监测记录 (48)(一)手工监测的记录要求 (48)(二)自动监测的记录要求 (49)第1 部分纸包装印刷VOCs 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图1 包装印刷行业生产工艺与VOCs 排放环节示意图一、源头削减(一)含VOCs 原辅材料纸包装印刷企业在2021 年4 月1 日起使用的油墨中VOCs 含量应符合表1 的要求,在2020 年12 月1 日起使用的胶粘剂、清洗剂和涂料中VOCs 含量应符合表1 的要求。
包装印刷行业VOC治理现场核查表(初稿).docx
包装印刷行业现场核查表企业名称:所属县区:联系人:联系方式:A级企业差异化指标指标要求1、凹版印刷工艺釆用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 (VOC ≤ 15%)、能量固化油墨 ( VOCs≤ 10%)等低 VOCs 含量油墨比例达 60%及以上;釆用非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 ≤30%) 、能量固化油墨 (VOCs ≤ 10%)等低 VOCs 含量油墨比例达 30%及以上;2、柔版印刷工艺釆用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 ≤ 5%) 的比例达 100%;釆用非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 ≤ 25%)比例达 60%及以上3、平版印刷工艺使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限值》 (GB 38507- 2020)中 VOCs 含量限值要求的油墨产品比例达100%; 100%使用无(免)醇润版液(润版液原液中VOCs≤ 10%),或使用无水印刷技术,或使用零醇润版胶印技术;原辅材料4、丝网印刷工艺使用水性油墨(VOCs ≤ 30% )、能量固化油墨(VOCs ≤5% )的比例达 60%及以上;5、印铁制罐生产过程100%使用水性油墨 ( VOCs ≤ 25% )、能量固化油墨 (VOCs ≤ 2%) ;100%使用水性涂料、能量固化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6、复合、覆膜:使用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 GB 33372-2020)的无溶剂、水基型等非溶剂型胶粘剂比例达 75%及以上;7、上光: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UV) 等非溶剂型光油比例达到100%;8、清洗:釆用胶印油墨、UV 油墨印刷时,使用符合《清洗剂挥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的低 VOCs 含量清洗剂比例达到100%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 -2019)特别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2、调配过程:胶印工艺使用自动配墨系统;凹印工艺调配稀释剂采用管道集中输送系统;设是否符合备注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是否不涉及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置专门的调配间进行调墨、调胶等,废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3、供墨过程:在密闭设备或密闭负压空间内操作;向墨槽中加油墨或稀释剂时采用漏斗或软是否不涉及管等接驳工具;4、印刷过程:柔版印刷机采用封闭刮刀;凹版印刷机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减是否不涉及小墨盘、墨桶、搅墨机等开口面积;烘箱密闭,保持负压;印刷机整体排风收集;5、清洗过程:清洗专用清洗间、排风收集;沾染清洗剂的毛巾或抹布储存于密闭容器;是否不涉及6、复合过程:烘箱密闭,保持负压;干式复合机整机封闭集气收集;是否不涉及7、存储过程: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清洗剂、上光油等VOCs 物料密闭存储,存放于无阳光直射的场所;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含VOCs 的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是否不涉及内,加盖密封,存放于无阳光直射的场所1、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时,调墨、供墨、涂布(上光)、印刷、覆膜、复合、清洗等工序含是否不涉及VOCs 废气釆用燃烧、吸附+燃烧、吸附 +冷凝回收等治理技术,处理效率≥ 90%;2、采用平版印刷工艺或使用非溶剂型原辅材料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NMHC 初始排放是否不涉及速率≥2 kg/h 时,建设末端治污设施,处理效率≥ 80%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NMHC 为 20-30 mg/m3、TVOC否不涉及为 40-50 mg/m 3是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高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 的 1h 平均浓度值不高于是否不涉及于 20 mg/m 3;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是否不涉及备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TVOC 浓度限值要求待相应的监测标准发布后执行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 HJ 1066-2019)规定的自行监测是否不涉及管理要求;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10000m3/h 的主要排放口a安装 NMHC 在线监测设施(FID 检测否不涉及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是3、安装 DCS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理设施控制指标温度、压力(压差)、时间和频率值。
(完整word版)印刷行业废气治理
印刷行业:污染物主要成分: 硫化氢、氨气、VOC等恶臭废气成分1、核心技术:2、UV光解净化本产品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恶臭气体, 裂解恶臭气体如: 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 硫化物H2S、VOC 类, 苯、甲苯、二甲苯的分子键, 使呈游离状态的污染物分子与臭氧氧化结合成小分子无害或低害的化合物, 如CO2.H2O等。
a) 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 即活性氧, 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 进而产生臭氧。
b) UV+O2→O-+O*(活性氧)O+O2→O3(臭氧),众所周知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 对恶臭气体及其它刺激性异味有极强的清除效果。
恶臭气体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 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恶臭气体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 使恶臭气体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 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
利用高能UV光束裂解恶臭气体中细菌的分子键, 破坏细菌的核酸(DNA), 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 彻底达到脱臭及杀灭细菌的目的。
3、两级喷淋+等离子体油烟净化二级喷淋, 利用两段喷淋的方式使废气中的颗粒物以及油脂等通过喷淋的方式去除。
等离子油烟净化器, 采用脉冲高压高频等离子体电源和齿板放电装置, 使其产生高强度、高浓度、高电能的活性自由基, 在毫秒级的时间内, 瞬间对有害废气分子进行氧化还原反应, 将废气中的大部分污染物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及易处理的物质。
等离子体净化技术是指利用脉冲电晕放电产生的高能电子, 电子、离子、自由基和中性粒子以每秒钟300万次至3000万次的速度反复轰击发生异味的分子, 去激活、电离、裂解工业废气中的各组分, 使之发生氧化等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存在于等离子体内的(OH-、、O-2 H+、O3)直接打开有机气体分子间的分子键, 使有害气体分解, 最终排放CO2、H2O等无害物质, 同时产生的大量负离子可以清新空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环境违法问题和管理问题交办单
企业涉VOCs治理台账记录要求
附件2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石化行业)
备注:1. 检查时表中未列事宜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排污单位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写。
2. 石化行业包括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化工行业)
备注:1. 检查时表中未列事宜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排污单位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写。
2. 化工行业包括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工业涂装行业)
备注:1. 检查时表中未列事宜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排污单位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写。
2. 工业涂装行业包括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包装印刷行业)
备注:1. 检查时表中未列事宜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排污单位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写
2. 包装印刷行业包括塑料包装印刷、纸包装印刷、金属包装印刷等行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油品储运销行业)
备注:该表适用于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检查时使用,检查时表中未列事宜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排污单位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写。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检查记录表
(通用表)
备注:检查时表中未列事宜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排污单位不涉及的事项不用填写。
附件3
环境违法问题和管理问题交办单。
纸包装印刷VOCs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3
水性光油、UV 光油 VOCs 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 3%。 (二)工艺改进
采用平版印刷工艺的纸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零醇润版胶印技 术、无水胶印技术以减少润版工序带来的 VOCs 排放。
采用平版印刷工艺的纸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自动橡皮布清洗 技术以减少清洗剂的使用和清洗时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宜优先选择水性柔版印刷、平版印刷、 水性凹版印刷等污染物产生水平较低的印刷工艺。
VOCs现场检查记录
VOCs现场检查记录
日期:[填写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填写检查人员姓名]
检查概述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针对VOCs排放情况进行,旨在确保企业的排放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并能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检查细节
1. 检查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填写企业地址]
- 经营范围:[填写企业经营范围]
2. 监测设备检查
- VOCs排放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是 / 否 [在此处勾选正确选项]
- 监测设备是否取得合法的运营许可证
- 是 / 否 [在此处勾选正确选项]
3. 排放管控措施
- 是否有完善的VOCs排放管控措施
- 是 / 否 [在此处勾选正确选项]
- 是否建立了VOCs排放监测及记录体系
- 是 / 否 [在此处勾选正确选项]
4. 排放情况
- VOCs排放浓度是否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 是 / 否 [在此处勾选正确选项]
- 是否存在排放异常情况
- 是 / 否 [在此处勾选正确选项]
检查结论
综合考虑以上检查细节,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 若呈现“是”的选择较多,表明企业的VOCs排放情况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并无明显违规行为。
- 若呈现“否”的选择较多,表明企业的VOCs排放存在问题,需要企业进行整改和改进。
后续措施
针对检查结论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我们将采取以下后续措施:- 联系企业负责人,明确存在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
- 将检查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处理。
该记录仅供检查记录使用,如需更详细的信息或有其他补充,请联系检查人员。
VOCs治理专项检查表
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1.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冷却器/冷凝器 2.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
3.冷凝器溶剂回收量。
4.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
吸附装置
废气治理 设施
吸附装置
废气治理 设施 催化氧化器
热氧化炉
洗涤器/吸收塔
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 批建相符 原辅材料 台账
5.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6.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更换情况。 7.废吸附剂储存、处置情况。 8.催化(床)温度。 9.电或天然气消耗量。 10.催化剂更换周期、更换情况。 11.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检查洗涤/吸收液pH值。 13.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 14.洗涤/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 15.氧化反应类吸收塔,检查氧化还原电位(ORP)值。 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 检查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 治理设施是否向趋好方向建设。 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
8.采用干式真空泵的,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真空系统
9.采用液环(水环)真空泵、水(水蒸汽)喷射真空泵的,工作
介质的循环槽(罐)是否密闭,真空排气、循环槽(罐)排气是
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工艺过程
VOCs无组
织排放
工艺过程 VOCs无组 织排放
设备与管 线组件泄 漏
敞开液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OCs逸散
统
POC浓度进行检测;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
1.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
2.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工业涂装行业VOC治理现场核查表(初稿).docx
工业涂装行业现场核查表企业名称:所属县区:联系人:联系方式:A 级企业差异化指标指标要求是否符合备注1、使用粉末涂料;是否不涉及2、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是否不涉及规定的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是否不涉及原辅材料A、 B 级的企业,若某一工序使用的涂料无低VOCs 含量涂料产品替代方案,其VOCs 含量应满足《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备注:对于申报(GB38469-2019) 、《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 等标准的要求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特别控制要求;是否不涉及2、 VOCs 物料存储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中,盛装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是否不涉及存放于密闭负压的储库、料仓内;3、除大型工件特殊作业 (例如,船舶制造行业的分段总组、船台、船坞、造船码头等涂装工序 )外,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在密闭设备或密是否不涉及闭负压空间内操作;无组织排放4、密闭回收废清洗剂;是否不涉及5、建设干式喷漆房;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环水泵间和刮渣间应密闭,安装是否不涉及废气收集设施;6、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或高流低压(HVLP) 喷枪等高效涂装技术,不可使是否不涉及用手动空气喷涂技术;VOCs 治污设施1、喷涂废气设置干式的石灰石、纸盒等髙效漆雾处理装置;是否不涉及2、使用溶剂型涂料时,调漆、喷漆、流平、烘干、清洗等工序含VOCs 废气否不涉及采用吸附浓缩 +燃烧、燃烧等治理技术,处理效率>95% ;是3、使用水性涂料(含水性UV )时,当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非甲烷总烃否不涉及(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时,建设末端治污设施是备注:采用粉末涂料或VOCs 含量≤60g/L 的无溶剂涂料时,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排放限值监测监控水平建设末端治理设施1、在连续一年的监测数据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NMHC 为20-30mg/m 3、 TVOC 为 40-50mg/m 3;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 3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备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TVOC 浓度限值要求待相应的监测标准发布后执行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2-2018 )规定的自行监测管理要求;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 10000m 3/h 的主要排放口,有机废气排放口安装NMHC 在线监测设施( FID 检测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3、安装 DCS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理设施控制指标温度、压力(压差)、时间和频率值。
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信息申报表(DOC)
附件2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信息申报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填表人行政区划代码□□□□□□-□□□申报时段年月至年月报出日期年月日申报者声明:本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本企业(个人)污染物排放情况填报的,我确定它是完整的、真实的。
— 22—填报要求1.向环境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企业)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
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软件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软件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表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规定,由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可二选一进行填写。
2.[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3.[企业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企业名称应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企业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5.[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6.[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
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VOCs整治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表
11
是否在设施现场和操作场所公示VOCs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维护制度。
是
12
是否记录燃烧温度等关键技术指标。
是
13
是否记录吸附剂、除湿剂的装填量、更换周期、采购发票、转移处置。
是
14
排气筒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1、采用燃烧法(含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法等)治理VOCs废气的,每套燃烧设施允许设置一根VOCs排气筒,
是
4
废弃物是否密闭:
漆渣、更换的VOCs吸附剂以及含油墨、有机溶剂、清洗剂的包装物、废弃物等含VOCs的危险废物,产生后必须马上密闭,或存放在不透气的容器、包装袋内,贮存、转移期间不得打开。
是
5
所有可能产生VOCs的生产场所和工段是否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将废气收集到位并导入废气治理设施。
是
6
集气管路是否标明废气走向。
2、采用其他方法治理VOCs废气的,一个企业一栋建筑只允许设置一根VOCs排气筒。
否
15
是否设置其他任何排放口及出风口。
否
16
排气筒设置是否符合《固定源监测技术规范》(HJ/T397)要求:包括采样口和采样平台,配备固定电源,设置固定安全的人员通道。
是
所有含VOCs的原辅材料在储存、转运、回收、废弃、处置过程中必须密闭。
是
3
所有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是否密闭:
禁止露天和敞开式涂装、流平、干燥作业(船体等大型工件涂装及补漆确实不能实施密闭作业的除外,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专门分析)。不能密闭的部位要设置风幕、软帘或双重门等阻隔设施,减少废气排放。正常生产状态下,密闭场所的门窗处于打开状态或破损视同未达到密闭要求,需要打开的,必须设置双重门。
印刷及包装企业隐患排查通用指导标准表
23
2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4
24. 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40
40.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1
41.正确使用或穿戴劳保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
42
42.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
43
43. 设备操作与维护人员除以上规定之外,还应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取得对应作业工种资格证,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从事相应设备的操作、维护作业,无证人员禁止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9条;《安全生产条例》第4条、第15条;《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6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安全责任制中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15
15.责任制中明确考核机制。
16
16.有考核记录。
17
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职责
17.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3.企业应当具备印刷经营的条件,并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4
消防验收意见书
4. 企业整体进行消防验收且消防验收意见合格,或进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5
5.xx年1月1日前新建的存在粉尘、液氨企业、白酒企业、或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消防验收且消防安全现状检查或安全现状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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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污染治理技 术
排放限值
监测监控水 平
环境管理水
置专门的调配间进行调墨、调胶等,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3、供墨过程:在密闭设备或密闭负压空间内操作;向墨槽中加油墨或稀释剂时采用漏斗或软
管等接驳工具;
是否不涉及
4、印刷过程:柔版印刷机采用封闭刮刀;凹版印刷机通过安装盖板、 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减
是否不涉及 是否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2、场内运输车辆电子台账。场内运输车辆应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进行管理。 3、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进行管理。
次、吸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
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 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 5、燃料(天然气)消耗记录
人员配置: 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1、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占比 不低于 80%,其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标准; 2、 厂内运输车辆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
备注
污染治理技 术
排放限值
监测监控水 平
环境管理水 平
3、 供墨过程:在密闭设备或密闭负压空间内操作;向墨槽中加油墨或稀释剂时采用漏斗或软
管等接驳工具;
是否不涉及
4、 印刷过程:柔版印刷机采用封闭刮刀;凹版印刷机通过安装盖板、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减
小墨盘、墨桶、搅墨机等开口面积;烘箱密闭,保持负压;印刷机整体排风收集;
及以上;
5、印铁制罐生产过程 60%使用水性油墨(VOCs≤25% )、能量固化 油墨(VOCs≤2%) ;60%
使用水性涂料、能量固化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
6、复合、覆膜:使用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的无溶剂、水 基型等非溶剂型胶粘剂比例达 50%及以上; 7、 上光:使用水性、UV 等非溶剂型光油比例达到 80%及以上; 8、清洗:釆用胶印油墨、UV 油墨印刷时,使用符合《清洗剂挥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 2、 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视频监控需要覆盖物料、产品、燃料等运输车辆进出企业厂区 以及在场内装卸的 所有场所。 门禁视频 门禁视频监控设施应安装规范、运行稳定,监控数据、图像、视频准确清晰; 监控系统 门禁应具备自动识别车牌、自动抬杆、并实时记录车牌信息并保存的功能。 建设 对于首次进厂车辆,应自动识别车牌号,登记备案后纳入电子台账。 视频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六个月,企业生产运营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投入运营 时间确定保存时间。 台账管理 1、运输车辆电子台账。运输车辆应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电子台账需保存至少一 年。
及以上;
5、 印铁制罐生产过程 100%使用水性油墨(VOCs≤25% )、能量固化油墨(VOCs≤2%) ; 100%使用水性涂料、能量固化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 6、复合、覆膜:使用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的无溶剂、水 基型等非溶剂型胶粘剂比例达 75%及以上; 7、上光: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 (UV)等非溶剂型光油比例达到 100%; 8、清洗:釆用胶印油墨、UV 油墨印刷时,使用符合《清洗剂挥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告)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 管理信息(燃烧室温度、冷凝温度、过滤材料更换频
台账记录: 次、吸附剂更换频次、催化剂更换频次);
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记录(手工监测和在线监测)等); 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记录; 5、燃料(天然气)消耗记录
人员配置: 设置环保部门,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能力
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 10000m3/h 的主要排放口 a 安装 NMHC 在线监测设施(FID 检测
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3、安装 DCS 系统、PLC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记录治理设施主要参数,数据保存一年以
上
是否不涉及
环保档案 齐全:
1、环评批复文件; 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3、竣工验收文件;
2、重点排污企业风量大于 10000m3/h 的主要排放口 a 安装 NMHC 在线监测设施(FID 检测
器),自动监控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3、安装 DCS 系统、仪器仪表等装置,连续测量并记录治理设施控制指标温度、压力(压差)、
时间和频率值。再生式活性炭连续自动测量并记录温度、再生时间和更换周期;更换式活性炭 是否不涉及
38508-2020)的低 VOCs 含量清洗剂比例达到 100%
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
2、调配过程:胶印工艺使用自动配墨系统;凹印工艺调配稀释剂采用管道集中输送系统;设
是否符合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包装印刷行业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所属县区: 联系方式:
A 级企业
差异化指标 原辅材料 无组织排放
指标要求
1、凹版印刷工艺釆用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15%)、能量固化油墨(VOCs ≤10%)等低 VOCs 含量油墨比例达 60%及以上;釆用非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 (VOCs≤30%)、能量固化油墨(VOCs≤10%)等低 VOCs 含量油墨比例达 30%及以上; 2、柔版印刷工艺釆用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5%) 的比例达 100%;釆用 非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25%)比例达 60%及以上 3、平版印刷工艺使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 中 VOCs 含量限值要求的油墨产品比例达 100%;100%使用无(免)醇润版液(润版液原液中 VOCs≤10%),或使用无水印刷技术,或使用零醇润版胶印技术; 4、丝网印刷工艺使用水性油墨 (VOCs≤30% )、能量固化油墨 (VOCs≤5% )的比例达 60%
38508-2020)的低 VOCs 含量清洗剂比例达到 50%及以上
1、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控制要求;
2、调配过程:设置专门的调配间进行调墨、调胶等,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是否符合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小墨盘、墨桶、搅墨机等开口面积;烘箱密闭, 保持负压;印刷机整体排风收集;
是否不涉及
5、清洗过程:清洗专用清洗间、排风收集;沾染清洗剂的毛巾或抹布储存于密闭容器;
是否不涉及
6、复合过程:烘箱密闭,保持负压;干式复合机整机封闭集气收集;
是否不涉及
7、存储过程: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清洗剂、上光油等 VOCs 物料密闭存储,存放于无阳 光直射的场所;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含 VOCs 的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运输方式 运输监管
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必须具备近一 年及以上所用油墨的固含量、VOCs 含量、含水率(水性油墨)等信息的检测报
告)
台账记录: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 管理信息(燃烧室温度、冷凝温度、过滤材料更换频
是否不涉及
5、清洗过程:清洗专用清洗间、排风收集;沾染清洗剂的毛巾或抹布储存于密闭容器;
是否不涉及
6、 复合过程:烘箱密闭,保持负压;干式复合机整机封闭集气收集;
是否不涉及
7、存储过程: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清洗剂、上光油等 VOCs 物料密闭存储,存放于无阳 光直射的场所;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等含 VOCs 的废物应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
3、其他各项污染物稳定达到现行排放控制要求,并从严地方要求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备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 TVOC 浓度限值要求待相应的监测标准发布后执行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规定的自行监测
管理要求;
记录温度、更换周期及更换量;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环保档案 1、环评批复文件;
是否不涉及
平
运输方式 运输监管
齐全: 2、排污许可证及季度、年度执行报告; 3、竣工验收文件; 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告;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时间、运行负荷、产品产量等),必须具备近一 年及以上所用油墨的固含量、VOCs 含量、含水率(水性油墨)等信息的检测报
企业负责人签字:
是否不涉及 是否不涉及
主管部门签字:
现场核查人员签字:
日
期:
包装印刷行业现场核查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所属县区: 联系方式:
B 级企业
差异化指标 原辅材料 无组织排放
指标要求
1、凹版印刷工艺釆用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15%)、 能量固化油墨(VOCs ≤10%)等低 VOCs 含量油墨比例达 40%及以上;釆用非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 (VOCs≤30%)、能量固化油墨(VOCs≤10%)等低 VOCs 含量油墨比例达 20%及以上; 2、柔版印刷工艺釆用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5%) 的比例达 80%;釆用 非吸收性材料印刷时,使用水性油墨(VOCs≤25%)比例达 40%及以上 3、平版印刷工艺使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 中 VOCs 含量限值要求的油墨产品比例达 100%;使用无(免)醇润版液(润版液原液中 VOCs ≤10%)比例达 60%及以上; 4、丝网印刷工艺使用水性油墨 (VOCs≤30% )、能量固化油墨 (VOCs≤5% )的比例达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