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
二手房买卖中的税费问题与合理避税方式
二手房买卖中的税费问题与合理避税方式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问题是购房者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一项重要事项。
掌握合理避税方式,可以有效减轻购房者的负担,提高购房的经济效益。
本文将就二手房买卖中的税费问题展开讨论,并提供一些合理避税的方法供参考。
一、印花税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算是根据房屋的交易总价的一定比例来决定的。
对于购房者而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合理避税:1. 原始购房合同的写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始购房合同中进行价格的合理调整,将房屋的购买价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从而减少印花税的缴纳金额。
2. 分期付款:如果购房者可以分期支付房款,可以将印花税的缴纳金额分摊到各期付款中,减少一次性缴纳的负担。
二、个人所得税购房者在出售二手房后,如果房价的增值超过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避免过高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购房者可以考虑以下方式:1. 满足房屋持有时间:购房者可以选择在满足一定的房屋持有时间后再进行出售,这样可以享受更高的免税额度或者适用个税的优惠政策。
2. 合理成本支出:在计算房屋的增值所得时,购房者可以合理计算入房屋的装修费用、相关税费等,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三、契税契税是指购房者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
购房者在面对契税问题时,可以考虑以下方式来合理避税:1. 办理赠与手续:购房者和房屋现有主人可以选择以赠与的方式进行房屋过户,因为赠与房屋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
2.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因为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住房是可以免征契税的。
四、其他税费问题除了上述提到的税费问题外,购房者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还需要了解和解决一些其他的税费问题,比如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等。
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合理避税:1. 咨询专业人士: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士或者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合理避税建议。
2. 合理规划资金流动:购房者在处理资金流动时,可以合理规划房屋买卖的时间,以减少不必要的税费支出。
【老会计经验】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方式潜藏风险
【老会计经验】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方式潜藏风险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些人采取假离婚假赠与假过户等方式避税。
有关专家指出,这些避税方式,表面上看似乎可以节省不少税费,其中却蕴含着很大的法律和市场风险。
方式一: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
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
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60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递交给房管局的过户价则是以40万元成交的。
这样剩余20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避掉了。
潜在风险: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的损失。
方式二:先租后买,延期交易。
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
潜在风险: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产权并没有转移给买家,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方式三:假赠与真买卖,暗箱操作。
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与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潜在风险:根据《合同法》规定,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赠与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
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
方式四:离婚造假,瞒天过海。
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为了避掉这部分税费,一些夫妻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潜在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
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二手房买卖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房买卖合理避税⽅法有哪些
在房产交易中,购房者除了需要⽀付房款之外,还要付出相应的税费。
不要⼩看税费,七七⼋⼋加起来也是⼀笔数额不⼩的⽀出,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做到合理避税呢?
总结起来,最妥当的⼆⼿房买卖避税⽅法有两种:
⼀、⼆⼿房满两年再出售
购买这样的⼆⼿房有诸多好处:免征个⼈所得税及营业税。
市场上出售的不满两年的⼆⼿房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在不急于出售⼆⼿房的前提下,房主可以考虑先⾏出租,待期满后再进⾏出售⼆⼿房,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及营业税待遇。
⼆、利⽤买房退税期出售⼆⼿房.
按照规定,个⼈出售⾃有住房前后⼀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额⼤于或等于⼆⼿房的销售额,那么,⼆⼿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所得税可以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新购房的⾦额⼩于⼆⼿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额占⼆⼿房销售额的⽐例,享受减征同⽐例个⼈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实际情况是,本应由卖家⽀付的个⼈所得税现在都是买家在付。
⼀年以内如果卖家再买房国家会给退税,但是这笔钱是退给卖家的。
买家如果想拿回这笔税⾦,可以事先跟卖家约定,⼀旦取得退税,要将所退还的税⾦返还买家。
以上两种办法是合理退税的两种⼿段,供⼆⼿房买卖双⽅参考借鉴。
二手房没满2年怎样避税
二手房没满2年怎样避税二手房在过户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是相关法律严格规定的吧,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当二手房没有满2年的话缴纳的税收会更加的多,所以实现二手房合理避税很重要,这样才可以让自己少缴纳一些税收。
那么,二手房没满两年怎样避税呢?一、不满两年延期过户避税如果自己的房子没有满两年的话,相关的纳税支出就会很多。
此时,如果想要合理的去实现自己的二手房避税,就必须要掌握正确的方法。
不满两年延期过户避税是一个不错的方法,这种方法相关的避税效果很好,能让大家过户的时候少缴纳一些税收。
一般二手房没满2年,就可以去延期过户,等到满了2年之后再合理的去避税,这样就能够合理的实现避税,降低纳税支出。
二、二手房没满2年多少税二手房没满2年需要缴纳的税收很多,想要合理的去避税就可以直接去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在合理避税。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时候,就可以将基本的纳税支出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当中去,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去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率很低,可以减轻纳税压力,此时的纳税支出就会减少,然后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三、二手房增值税怎么算二手房在纳税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当二手房没有满2年的话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会增多,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去避税很重要。
实现增值税避税的时候可以利用专用的增值税发票去进行避税,这种情况下基本的避税效果会更加的好。
不过,在利用增值税发票避税的时候需要使用正规的发票,这样才能够更加合理的去避税,然后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总之,二手房没满2年避税的方法其实并不难,只要在避税的时候可以掌握正确的方法就可以。
以上这些基本的方法就能够实现二手房没满2年避税,利用这些基本的方法相关的避税效果很好。
二手房的避税方法技巧与风险有哪些?
二手房的避税方法技巧与风险有哪些?在我国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无论卖家还是买家均需要承担一部分的税费。
由于一些房屋的税费比重较高,也促成了各种二手房避税方法的产生。
但是避税市场风险巨大,也随时面临着法律的风险。
常见的二手房避税方法:1、签订阴阳合同签订阴阳合同是二手房交易双方常用的避税方法。
例如交易双方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并签订所谓“阴合同”,而递交房地产交易的网签合同价格为90万元的“阳合同”。
这样只需要按照90万元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风险:对卖家来说,递交给房产交易部门的合同才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买家根据较低的价格来付款,而不愿意按照约定的价格会使卖方受损。
如果卖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则需面临举证的责任以及时间的付出。
2、假离婚在限购城市为了取得购房资格常有假离婚的现象发生。
除此之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有同样的情况发生,国家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如果有两套房屋需要转让其中一套,即使满五年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避税,有些夫妻不惜假离婚,把名下的房子转让一处给夫妻一方,再由其和第三方进行交易。
法律风险: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完善,假离婚证是很容易被查到的。
一旦被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也会影响个人信用,影响之后的生活。
另外,若已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其在法律上已经是“真离婚”,若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不肯复婚,则会给另一方带来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损失。
3、延期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出售住房,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满五年且为家庭少有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就会产生买卖双方约定延期交易的现象。
如双方采用“先租后买”的方式,过户前先租住房屋,每月约定租金,待2年或5年的期限一到,双方将租金抵消到房款中。
法律风险:如选择延期交易就意味着在很长时间内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
若是政策发生变化,房价上涨,卖方则可付违约金而不出售房屋;房价下跌,买家也不愿继续交易。
二手房交易规避个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规避个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规避个税方法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针对“国五条”细则如何“避税”。
且看下文-----------------
避税方式之一:
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
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
避税方式之二: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避税方式之三:
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法院火眼金睛,你还是悠着点!。
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问题及合法避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问题及合法避税方法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二手房交易也日渐活跃起来。
然而,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税费问题成为买卖双方亟需了解和应对的重要事项之一。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从税费问题的基本概念入手,详细阐述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问题,并介绍一些合法避税的方法。
一、契税和个人所得税1. 契税契税是二手房交易中的一项必要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房屋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
契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在一些城市甚至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
买卖双方在进行房屋交易前,应了解所在地区的契税标准并进行合理预算。
2. 个人所得税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所得的差价属于个人所得,因此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个人出售房屋的所得额,可以选择全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按照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住房,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买卖双方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相关准备。
二、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1. 增值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二手房交易中还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
例如,购买非普通住房的买方,按照增值税计算方法,需要在成交价基础上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此外,一些地区还存在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买卖双方需要了解并灵活运用。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按照二手房交易的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买方和卖方按照各自的比例缴纳该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因地区而异,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应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税率。
三、合法避税方法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一些合法的避税方法,买卖双方可以了解和运用。
1. 以赠与形式进行交易在有些情况下,卖方可以将房屋以赠与的方式转移给买方,这样可以避免缴纳一部分税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仍需依法缴纳。
2. 合理安排买卖时间买卖双方可以合理安排房屋买卖的时间,以利用政策调整等优惠,降低税费负担。
例如,根据税法的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长期持有房屋的买方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优惠。
二手房买卖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
二手房买卖中如何规避税务风险二手房买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税务问题是经常被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不正确处理税务问题,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风险。
因此,了解如何规避税务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规避税务风险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一,正确处理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是二手房买卖的重要文件,也是税务评估的依据之一。
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填写,并确保该价格与房屋评估价格一致。
如果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将有可能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和进一步审查。
第二,合理利用家庭住房套数的政策。
在中国,每个家庭可以拥有一定数量的住房套数,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这一数量可能有所不同。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可以考虑将房产登记在不同的家庭成员名下,以合理利用家庭住房套数的政策,从而减少税务负担。
第三,及时缴纳相关税费。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方需要支付相应的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为了避免税务风险,买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税费,并保留好缴纳税费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备日后的纳税申报和核查。
第四,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
目前,二手房买卖可以选择以合同方式或公证方式进行。
合同方式相对简便,但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公证方式相对安全,可以有效减少争议和纠纷,但费用较高。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对于规避税务风险非常重要。
第五,合理利用税务优惠政策。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有时可以享受到一些税务优惠政策,例如首套房购买、满五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买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政策,减少税务负担。
第六,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税务规定繁杂,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容易理解和掌握。
为了避免税务风险,买方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获得正确的指导和建议。
总之,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规避税务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正确处理购房合同、合理利用家庭住房套数的政策、及时缴纳相关税费、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合理利用税务优惠政策以及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风险,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交易的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房交易的合理避税⽅法有哪些⽬前市场上使⽤最多的⼆⼿房交易合理避税⽅法有以下三种:
1、定⾦当租⾦再过户
双⽅可以在确定成交的时候先签订⼀份租赁合同,期限为到办理产权过户不交纳营业税的时间为⽌,并在租赁合同⾥写明,买⽅以后购买房屋的时候,将已付的租⾦当作房款。
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的价格具有极⼤的可变因素,假如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所签的价格与两年之后该房屋价格不⼀样,房屋价格上涨了,那房主完全可以宁愿赔偿违约⾦也不愿意卖房⼦,对于买⽅来讲,则要承担由此带来诸多机会成本。
2、先公证买卖再过户
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
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的权属问题仅仅是公证,卖家可以凭产权证悄悄进⾏抵押。
或者基于房价上涨的原因,买⽅想调整价格⽽导致双⽅可能产⽣分歧。
3、先签订合同再过户
先签订合同再过户,这种“适⽤于”房产证办理后只差3个⽉就满两年的业主。
当然这是最好的状态,如果双⽅协商妥了,可以⽐3个⽉这个时间更长,就相当于购买⼀个期货,事先把价格定死,不论以后房价的涨跌都是按原来规定的价格买卖。
但是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不及时办理交易⼿续,时间⼀长,就会有诸多外界因素影响到交易过程,双⽅都将⾯临所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旦出现⼤的落差,必有⼀⽅会有重⼤的损失。
如果时间更长所承担的风险更⼤。
合理避税能够相对减轻⼆⼿房交易双⽅的税负,但是同时都存在着⼀定的风险,所以在实际交易中应该慎重考虑。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税呢?常用的避税方法风险多多大?下面为你一一分析:
歪招之一:先签合同后过户即“以租代售”
规定原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避税方法: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买主付给房主租金抵扣房款。
双方约定,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税费。
案例分析:王小姐在朝阳区看中一套二手房,价格34 万元,面积合理,装修也不错,王小姐很满意,便告诉中介想买下这套房子。
中介却告诉王小姐,这套房子是房主2003 年才购买的,按相关规定,购房未满5 年需征收5% 的营业税。
见王小姐打起了退堂鼓,中介便给王小姐出了一个主意,让王小姐和卖方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
说明房屋归王小姐所有,王小姐把购房款交一部分给卖方,5 年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 合理避税” 。
专家评论:这种方式的市场潜在风险很大。
房屋系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买卖,仅有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相关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不动产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以先签合同后过户的方式转让房产,在合同期间,当房价波动较大时,房主可随时毁约,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则只能重新选择房源,这对买方来说是一个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及风险
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及风险
二手房交易是指买卖方均为个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交易,由
于法律法规的限制,使得二手房交易往往涉及到一定的税收问题。
为了减
轻税负,一些交易双方常常会采取一些避税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
二手房交易避税方法及其风险。
1.降低成交价:买房一方可以与卖房一方协商,通过虚报的方式降低
成交价,以减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这一方法的风险在于,虚报成交
价违反了法律法规,一旦被相关机构发现,将会面临处罚。
2.分次支付: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将房屋交易款项分次支付,以减少一
次性的税收负担。
但是,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房价较高的情况下,因为一
次性较低的交易金额不会产生较多的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分次支付的方
式需要双方企业或个人保持可信赖的合作关系,以防止一方逃避付款。
3.婚姻登记:一些买房者会选择婚姻登记的方式,以减少一方购房时
的税费。
在中国法律中,夫妻双方的房屋转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
此通过婚姻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配偶名下,可以避免一方的房屋转让税。
然而,这一方法也存在风险,如果仅仅为了逃避税收而进行婚姻登记,可能会被相关机构认定为恶意避税,从而引发更多的法律问题。
4.继承房屋:在中国法律中,房屋的继承交易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
税和房屋转让税的。
因此,一些家庭可能会选择通过继承的方式将房屋从
一代人转移到下一代人名下,以避免缴纳税费。
然而,这种方式也存在相
应的风险,如果继承人与继承房屋的法定继承关系不符,可能会被相关机
构认定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教你二手房避税四招
教你二手房避税四招避税招数一:做低合同价从当前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方式中,采取“做低合同价”的方式是交易双方最为普遍的避税手段,而通过此种方式也能为出售者和购买者节省大量的税费成本。
比如,霍小姐2004年在亚运村以6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花了6万的装修费;今年8月份以100万卖给了王先生。
如果按照实际的交易价格办理登记,则霍小姐需要交纳5.5万的营业税、1万的个人所得税(按售房收入×1%计算);王先生也需要交纳15000元的契税。
而交易双方为了避税,将合同价做到72万,则霍小姐只需要交纳3.96万的营业税,由于没有售房收入的差额所得,霍小姐就不需要交纳个税,同时,王先生的契税只需要交纳10800。
这样,通过做低合同价,可以为交易双方节省的税费总共为2.96万元。
(注:此中个人所得税按照核定方式的“售房价格×1%”来计算,营业税是售房价格的5.5%,契税是售房价格的1.5%)“链家地产”点评:从产权关系上来说,通过“做低合同价”依然能够顺利地实现房屋产权的转移;但是,这其中面临的风险是,法律意义的房屋交易标的额是按照产权登记合同为准,万一在购买方获得房屋产权之后,余款的划割按照合同价支付,出售者就要面临巨额房款的损失;另外,作为购买者在未来转手交易时,购房原值按照此合同价计算,必将会产生更多的售房受益,从而面临大幅的个人所得税支出,到时会有点得不偿失。
我的意见——做低合同价应该是买方已给了全部钱给卖方后,双方再去这样做,这样卖方就可以规避风险;买方如果用作私人住宅或者出租或者在以后转卖中也可用回这个方法规避风险。
避税招数二:假“赠与”明“买卖”房屋赠与是一种民事行为,所以在交易过程中,一般只收取手续费用,而由此涉及的营业税等税费都是免交的。
基于赠与所能节省的大量税费成本,使得在现阶段,赠与行为成为二手房交易当中的一个常见避税方式,也深受交易双方的青睐。
日前,张先生就通过“房屋赠与”的方式卖掉了房产,据张先生介绍,2003年,其在亚运村附近以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以70万元出售,通过这种“房屋赠与”方式,可以为其减少3.85(70×5.5%)万元的营业税支出和0.7(70×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支出。
二手房20%交易税4种避税方法风险分析
避税风险分析1、阴阳合同签订阴阳合同,隐瞒销售收入属于偷逃税行为,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严厉处罚,偷税者不仅要补缴税金,还将面临其偷税额0.5倍到5倍的罚款,偷税数额巨大,还可能触犯刑律的。
而且,有些地方实行了二手房交易电脑估价,通过电脑评估,有一套根据房子新旧、地段、位置等综合评估的计算系统,评估出来的价格比较接近周边房价,如果故意把房价写低,通不过系统评估。
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以租代售只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未办理房产过户也没有备案登记,买方(号称“承租方”)付钱后,虽然可以要求卖方(号称“出租方”)房产证押着,即使对合同进行了公证但不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不具备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卖方仍然可以补办房产证,再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或抵押给银行借债。
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买房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3、假打欠款官司虚构借贷关系恶意诉讼,一旦被查出,不仅欠款会被驳回,买方很可能连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而且按照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恶意诉讼的当事人还将承担罚款、拘留等高昂的违法成本。
即使不被法院发现虚假诉讼,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案的抵押房产,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结案,法院一般都是将该房产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并不是凭一纸判决书直接过户。
由于标的额很高,各种评估、拍卖费用也高过税收了吧,而且一定能保证拍卖的时候,潜在的卖家买到么?4、假离婚如果为了规避一项税费而不惜离婚、再娶、再离、再婚,这种做法已经有悖道德伦理,在这过程中,如果在任何一个环节衔接不正常,将会影响两个家庭的幸福,很多购房者和卖房者都玩不起吧。
买卖二手房需交哪些税合理避税有技巧
买卖二手房需交哪些税合理避税有技巧
1.房产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时卖方需缴纳房产税,计
算公式为税率×房产估值。
为了降低房产估值,可以通过一些手段进行合
理评估,例如选择低调的中介评估房产价格,找一些较低的估价师进行估值,或者选择适当的评估时间点。
另外,购买二手房时也可通过合理的报
价来减少交纳的房产税。
2.印花税:印花税是购房人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交纳的一项税费,税
率为购房总价的比例。
为了降低印花税,可以通过优化交易方式,比如选
择以部分贷款方式购买等,减少购房总价从而降低印花税的金额。
3.个人所得税:卖方在出售二手房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为售价减去购买价再减去相关费用后的净利润乘以一定的税率。
为了降低
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合理报价来减少净利润,或者找到一些合理的费用
进行抵扣,例如对房屋进行装修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避税技巧:
4.分批交易:如果购买者拥有多套房产,可以选择将房屋分批交易,
从而分散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5.合理选择登记方式: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和法规,可以选择采取不
同的登记方式,例如以买方名义登记、联名登记等,从而实现税费的降低。
6.了解地方政策: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了解并把
握地方政策的具体规定,可以帮助避免不必要的税费开支。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避税不能违法,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二手房交易典型避税方法
二手房交易中的避税风险分析中介和炒家一般情况下会采取四种招数进行逃税、避税,以下详细分析之:一、第一种招数是利用公证先卖后过户,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先不过户,对合同进行公证,等到一定的期限过后再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关于房地产市场的降温措施是一茬接一茬,而投机者也如变异的病毒一样对药物很快就产生了抗体。
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起征时间是调了再调,从办理房产证后满两年上市交易免征营业税到办理房产证后满五年才能免征营业税,条件是越来越苛刻;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时间也是越来越苛刻。
这些措施的直接后果就是炒家们的房源减少,随之就是利润减少,国家为了减缓商品房再上市交易的流通速度从而抑制炒房而引起的房地产泡沫的意图在一定程度上是实现了。
但是炒房者的手段也在进化,变的“高”了起来。
一套办理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房子怎样让它既可以上市交易又能免掉大额的营业税呢?炒家们借助先对合同进行公证从而给购房者造成一种安全交易的假象的手段取得购房者的信任,付款交房,然后等房屋办理房产证满五年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从而达到逃税的目的。
风险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能当然的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我国目前对无权变动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双方合意的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不能等同于物权行为。
也就是说,一旦对方不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时,买受人只能享有债权请求权或者要求对方返还其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并不能直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即不能享有物权请求权。
在此期间如卖方将房屋私自卖给第三方,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当然属于“第三方”或者是卖方将该房屋拿去做了抵押贷款,即使后来办理了过户手续,其所有权是不能对抗设立在先的抵押权的,一旦对方无力偿还贷款,抵押权人(银行)就会行使抵押权而收房。
二手房交易中的税务筹划如何合法避税
二手房交易中的税务筹划如何合法避税一、引言二手房交易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门话题。
除了了解市场行情,交易方式和价格谈判外,税务筹划也是卖家和买家都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合法避税,为读者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建议。
二、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二手房的出售额应当扣除个人所得税。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手段来减少或避免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1. 合理计算房产交易成本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合理的房产交易成本计入,例如购买时的差价、交易手续费、过户费用等。
但是需要注意,这些费用必须是真实、合法且可被证明的,否则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罚。
2. 分期支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期支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交易双方可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选择将个人所得税根据合同约定的分期方式缴纳。
三、合法利用贷款利息抵扣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通常需要向银行贷款购买房屋。
而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房贷时,可以据此榆特定金额的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
这对买方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政策,可以减轻负担。
四、降低增值税税率在二手房交易中,售房人如果房屋增值超过规定的额度,需要缴纳增值税。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对于个人住房,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增值税税率可以减免或降低。
1. 自住房的税务优惠如果卖家将二手房作为自己的住宅并自住满两年,那么在出售时可以享受税务优惠。
首先,可以免征增值税;其次,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2. 非自住房的特定条件下减免增值税对于卖家来说,如果出售的二手房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购房时间超过五年,购房时没有享受任何购房优惠政策等等,那么在出售时还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
五、合法使用赠与权益在二手房交易中,赠与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手段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避税手段有哪些一、二手房交易避税歪招一:夫妻假离婚法律规定:二手房交易相关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交易避税手段:有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假离婚,卖房者可规避个人所得税。
离婚后,夫妻俩房产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住房的一方将物业卖出,作为单身后的唯一一套住房,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符合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界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交易避税实际案例:2007年,单先生在某楼盘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三室两厅房子,总价65万元。
今年他又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今年装修入住后,他准备将旧房出售。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单先生旧房产可以卖到100万元左右,扣除装修和其它合理费用,大致可以盈利25万元,按照规定得缴五万元左右的个税。
单先生说:“如果我们假离婚,房产一人分一套,这样两人都只有一套住房了,按照规定在出售时就可以免个税了。
等房产过户完成后,我们再复婚。
两个手续费只用交几百元,比个税少了不少。
”二手房交易避税风险: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
因此,离婚后一但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不小。
二、二手房交易避税歪招二:先公证后过户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手房交易避税手段: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买卖,但先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待房产所有权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仅花少量的公证费,就可避免缴纳部分营业税。
二手房交易避税实际案例:今年,准备结婚的刘先生也正在筹备买房子,房主刚刚买来不到两年就准备转手。
为了规避高额税费,房主告诉他一个省钱的办法,先交一部分钱,等房产证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避税用)2023简版
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避税用)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避税用)一、背景和目的为了避免因二手房买卖交易而产生的较高税务费用,买卖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二、避税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采取以下避税措施:1. 按揭贷款金额调整为避免巨额交易费用产生高额税费,买家和卖家同意虚报按揭贷款金额,以减少交易费用和税费。
具体调整金额和比例如下:- 买家承诺将虚报按揭贷款金额,将购房价格中的一部分金额列为按揭贷款,提供相关虚假的按揭贷款合同和证据;- 卖家同意接受买方虚报的按揭贷款金额,并将其反映在正式合同之中;- 虚报的按揭贷款金额占购房总价的比例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
2. 分次付款方式为减少一次性的交易金额,买卖双方同意采用分次付款的方式,将购房款按照不间段分期支付。
具体的分期付款方式和时间安排如下:- 买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分次付款购房款;- 卖方同意接受买方的分期付款,并按约定时间收取款项;- 分期付款期限和金额以正式合同为准。
3. 重新划分资产价值买卖双方同意在正式合同中重新划定房屋的市场价值,以降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
具体的重新划分资产价值方式如下:- 买方和卖方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重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这个价格将作为正式合同中的房屋售价;- 房屋售价的重新确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确保符合合法合规的原则。
4. 附加合同为堵塞税收逃避的漏洞,买卖双方同意签订附加合同,明确双方的真实意愿和交易方式,以确保避税措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具体附加合同的项目和内容如下:- 买卖双方对房屋的买卖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按揭贷款手续、分次付款安排、重新划分资产价值等;- 附加合同中的所有内容均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不得含有虚假或欺骗性内容。
三、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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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常见避税方法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税呢?常用的避税方法风险多多大?下面为你一一分析:歪招之一:先签合同后过户即“以租代售” 规定原文: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通知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免征营业税。
避税方法: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买主付给房主租金抵扣房款。
双方约定,等房子满了5年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规避税费。
案例分析:王小姐在朝阳区看中一套二手房,价格 34 万元,面积合理,装修也不错,王小姐很满意,便告诉中介想买下这套房子。
中介却告诉王小姐,这套房子是房主2003 年才购买的,按相关规定,购房未满5 年需征收5% 的营业税。
见王小姐打起了退堂鼓,中介便给王小姐出了一个主意,让王小姐和卖方先签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
说明房屋归王小姐所有,王小姐把购房款交一部分给卖方, 5 年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 合理避税” 。
专家评论:这种方式的市场潜在风险很大。
房屋系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也就是说,不动产买卖,仅有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相关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不动产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以先签合同后过户的方式转让房产,在合同期间,当房价波动较大时,房主可随时毁约,宁可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则只能重新选择房源,这对买方来说是一个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歪招之二:“黑白合同” 规定原文: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个人购买住房不足 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避税方法: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低于实际支付的房款,到房管部门缴纳税款时,再按照评估的价格缴纳。
这样的话虽然营业税和个税并不能逃掉,但能把合同交易价格做低一些,缴税税基小,纳税额也会减少。
案例分析:霍小姐2004年在亚运村以65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且花了6万的装修费;今年8月份以100万卖给了王先生。
如果按照实际的交易价格办理登记,则霍小姐需要交纳5.5万的营业税、1万的个人所得税(按售房收入1%计算);王先生也需要交纳15000元的契税。
而交易双方为了避税,将合同价做到72万,则霍小姐只需要交纳3.96万的营业税,由于没有售房收入的差额所得,霍小姐就不需要交纳个税,同时,王先生的契税只需要交纳10800。
这样,通过做低合同价,可以为交易双方节省的税费总共为2.96万元。
专家评论:在众多的偷逃税行为中,虚报房价,低价评估的数量最多。
但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
另一方面,买方如果动起歪脑筋,坚持以合同价为据,剩下的差价不予给付,也会产生纠纷。
同时今年10月起,北京市地税局将开始执行“最低计税价标准”,市区每个区域的最低计税价格都被列明,甚至精确到了具体楼盘、楼层、朝向,可以说虚报房价的路基本被堵死了。
另外,在征收营业税时必须提供契税的完税发票,这意味着房产总价透明度大大提高,房价真实可靠,想通过虚报房价来规避营业税几乎不可能。
歪招之三:抵押典当规定原文: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74号)。
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的手续。
避税方法:买卖双方签订一份抵押或典当合同,将房屋抵押(典当)给买家,并约定房屋转让价格,同时约定如在抵押(回赎)期内卖家不将房屋赎回,房屋所有权将归买家所有。
抵押(回赎)期过后,只要卖家不履行抵押(典当)合同的约定,偿还买家的费用,买家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样,卖家就省下营业税,只要缴纳过户的契税和印花税即可。
案例分析:张先生在丰台区购买一套40万的房子,由房主提议:买卖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典当合同,将房屋抵押(典当)给张先生,并约定房屋转让价格40万,同时约定如在抵押(回赎)期内房主不将房屋赎回,房屋所有权将归张先生所有。
张先生已将原有的房屋卖掉,正在收拾新家的时候。
房主由于家庭原因,突然反悔,要求返还房款,并立即收回房屋!张先生这时无计可施,只得搬出该房屋。
再重新选购房子! 专家评论:这种方式没有发生买卖关系。
在抵押、典当期间,卖方反悔,不想卖了,只要在约定的期间将钱退还给买家就可以收回房子,买方显然百口莫辩,只能忍气吞声。
此外,抵押典当也不存在按揭一说,买方需要一次性交足房款。
歪招之四:假赠与真买卖规定原文:赠与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没有发生市场化交易,一般只收取部分手续费用。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与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纳契税,赠与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单位赠与房屋须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赠与不须缴纳。
若赠与的房屋为房改,除上述税费外,还须按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
避税方法:由于赠与的住宅可以免征上述税费,在利益的驱使下,二手房转让中的买卖双方开始达成默契,以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过户,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案例分析:张女士三年前花30万元在昌平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
这几天,她正琢磨着跟买方以亲属的身份办理公证,并私下签订协议,以50万元成交。
她自己算了笔账,即使以50万元估值,“赠与”转让的主要税费有:占房屋总价3%的赠与公证费,以及由买方承担的3%赠与契税,合计3万元;而在办理正常过户的情况下,交易过程中的主要税费包括:占房屋总价5.5%的营业税、买卖差价20%的个税和1.5%的契税,共约7.5万元。
相比之下,采用赠与方式可免去交易税费近4.5万元。
专家评论:交易双方若以赠与的方式进行交易,将会存在较大的风险。
其中,最大的风险是业主在“交易”之后,有可能收不到房款。
因为“买方”(即事实上的受赠方)有可能以房产是无偿赠与为由抵赖而拒付房款,这也是赠与性质决定了潜在的风险。
同时,银行也会认定受赠方不需要付出任何金钱,因此受赠房屋是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但可办理房屋过户后的抵押贷款业务,通常该类房屋的贷款额都会低。
此外,政府部门还可能会对赠与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赠与时办理的公证可能会不成功,从而影响了下一步的“交易”运作。
据了解,国家未来将有计划对受赠后出售的物业征收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买方”取得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
歪招之五:生者变“死者”二手房过户借遗产继承避税规定原文:对于遗产继承不动产,免征营业税。
避税方法:房屋中介机构竟给卖房者开出“死亡证明”和“遗嘱”,把根本没有亲属关系的买卖双方“变成”表姐妹,将房屋买卖关系转化为遗产继承的形式,以逃避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案例分析:冯女士和房子的买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为70万元,买方于4月30日将房款全部付清。
5月10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把买卖双方都约到朝阳区房管局,当场签订了正式的《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声称过户手续由他们去办理。
6月8日,房屋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新的房屋产权证变更为买主王女士。
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三日内,该中介应将全部房款付给她。
从6月9日起,她就多次找该中介公司,要求领取房款,但对方却以各种借口推托,之所以会这样做,是因为“房屋过户手续出现了问题”。
经调查得知,此套房屋过户手续被做了手脚,房屋买卖关系变成了遗产继承关系。
在朝阳区房管局档案室的《房屋产权变更材料》的底档里,卖主冯女士已经“因病去世”,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
让人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底档里还有冯女士的“遗嘱”,声称冯女士与买主王女士是表姐妹关系,冯女士在生病住院期间,一直受到王女士的悉心照料。
冯女士在弥留之际,自愿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屋“赠与”“表妹王女士”。
专家评论:房屋买卖变成遗产继承的奥秘,主要目的在于逃避税收。
以这套售价为70万元的房屋的具体情况来讲,正常交易情况下,需要交纳 5.5%的营业税、20%的个人所得税、3%的契税以及印花税、登记费等,计算下来,总体税费将超过8万元。
而作为遗产继承的方式,只需要交纳80元的登记费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为躲避营业税及个税,一些“未满5年”的二手房正以“赠与”或遗产继承的方式悄然变相交易。
歪招之六:夫妻假离婚规定原文:对个人转让自用 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2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避税方法:有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假离婚,卖房者可规避个人所得税。
离婚后,夫妻俩房产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住房的一方将物业卖出,作为单身后的唯一一套住房,根据政策规定,可以符合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界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分析:2001年,谭先生在朝阳区某楼盘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三室两厅,总价65万元。
前年他又在上地购置了一套商品房,今年装修入住后,他准备将旧房出售。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谭先生旧房产可以卖到78万元左右,扣除装修和其它合理费用,大致可以盈利10万元,按照规定得缴两万元左右的个税。
谭说:“如果我们假离婚,房产一人分一套,这样两人都只有一套住房了,按照规定在出售时就可以免个税了。
等房产过户完成后,我们再复婚。
两个手续费只用交几百元,比个税少了不少。
” 专家评论: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
因此,离婚后一但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