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因病缓考申请办法
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科技大学一般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23〕40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旳教育教学秩序,增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旳新生,由本人持录取告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准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合法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复查合格并办理缴费手续者,予以注册,获得学籍;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区别状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旳新生,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旳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适宜在学校学习旳,经学校同意,可容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旳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有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待遇,并应当在同意后旳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学校退还其已交旳有关费用。
不按期离校者,取消入学资格。
因身体原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旳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旳医院复查合格后,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申请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在每学期开学报到注册日期内,按《武汉科技大学一般本科生注册管理措施》,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第二章学制与学习年限第五条基本学制按专业不一样分为四年制或五年制。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习年限。
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四年旳专业,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含休学);基本学制为五年旳专业,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含休学)。
学生应征入伍参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保留学籍至退伍后一年,服役期间不计入最长学习年限。
退伍后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缓考申请书格式
缓考申请书格式(一):
缓考申请书
教务处:
附相关证明原件及缓考申请表
学生姓名:短文摘抄
学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当之无愧造句
缓考申请书格式(二):
缓考申请书
教务处:
为班学生,
由于,所以不能参加于月日的期末考试,特申请缓考!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日期:
缓考申请书格式(三):
缓考申请
李三,2000级会计函授本科班学员,学号0000000000,因-------原因,未能参加2008年1月19日某门课考试,特提出申请缓考。
申请人:张三
(单位原因申请缓考需要单位盖章)
2008年1月---日
缓考申请书格式(四):
缓考申请
尊敬的学院党委:
兹有外语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第十八期党校培训班五名学员将于20xx年xx月xx 日前往重庆四川外国语学院参加韩国语潜力中级考试,几名学员已经预定了xx月xx日的机票,并于xx月xx日回到学校,因此无法参加第十八期党校培训班结业考试,特向学院党委申请缓考,敬请批准!
现将申请缓考的学生名单汇报如下:
班级:xx级商务韩语班
学生:尹xx、陈xx、周xx、和xx
班级:xx级韩日双语班
学生:冯xx
文理学院外语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
20xx年xx月xx日
缓考申请书格式(五):
缓考申请书
尊敬的系领导:
因本人家中有急事,需请假回家,特此申请缓考,请准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
缓考申请书格式(六):
缓考申请书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因****************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现要求给予缓考,望予批准。
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令第41号),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管理。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向所属学院请假,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总体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组织查阅本院新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高考录取情况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回原籍或原单位治疗,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保留入学资格。
离校治疗的学生,不享受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需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
经医院证明,学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可以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以及《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
考试工作包括:考试组织、考试方式、考试资格认定、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与保管、阅卷与成绩评定、成绩登录等环节。
第三条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业质量的重要方式,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综合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考试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方式之一,通过考试促进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结课考试。
第五条我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均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试,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的考试工作。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领导第七条全校的考试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以及教务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依照本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协调;各院(部、中心)的考试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部、中心)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
在期末考试前,学校召开教学院长(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布置考试工作;各院(部、中心) 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1.院(部、中心)领导办公会。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⒉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年级辅导员会。
研究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的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场纪律等;⒊学生动员会。
明确复习考试的目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和作风。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
南京大学关于加强重修、补考、缓考规范管理的通知各院系、有关教学单位:为了实现南京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维护我校本科教学的声誉,我处将加强对重修、补考、缓考工作的规范管理,以确保我校在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运行等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重修、补考、缓考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重修、补考、缓考学生首次修读的课程考试不及格,可以参加一次补考。
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课程重修,重修者不得参加补考。
学生因公、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可申请缓考。
如因疾病不能参加考试,需提供经我校医院鉴定的疾病证明。
二、重修、补考、缓考的组织1、需重修的学生必须在网上提交申请,经所在院系教务员审批并编班。
2、重修者可以选择按课程计划安排随班重修,也可选择随班自学重修。
选择后者,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开课院系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并交作业和随班参加所有测验和考试。
3、学生如需跨院系重修,必须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的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4、毕业班的课程,如不及格人数多于15人,开课院系可单独组织重修班,但须在第八学期开学前报教务处审批。
5、各学期开学前,各院系必须将补考课程、补考学生姓名及具体补考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6、补考应安排在开学后二周内进行。
7、补考一律启用相关课程的考试B卷,并和A卷一起装订存档。
8、学生毕业前,院系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考。
9、确需缓考的学生必须经任课老师同意,填写《南京大学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在期末考试前一周提交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批准。
10、课程缓考应与课程补考同时进行,如课程没有补考则与下学期(年)的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教务处2010年1月26日。
缓考申请书范本精选12篇
缓考申请书范本精选12篇缓考申请书(一):
缓考申请书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因xxxxxxxxxxxxxxxx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校园组织的xxxxxx 考试,现要求给予缓考,望予批准。
xxx级xx班学生:xxx
xx年xx月xx日
缓考申请书(二):
教务处:
x班学生由于xx所以不能参加于xx月xx日的期末考试,特申请缓考!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日期:
缓考申请书(三):
缓考申请书
尊敬的系领导:
因本人家中有急事,需请假回家,特此申请缓考,请准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缓考申请书(四):
大学缓考的申请书
教务处: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姓名:_______,学号:_________,不能参加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课程考试,特申请该课程缓考。
附相关证明原件及缓考申请表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缓考申请书(五):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我因xxxxxxxxxxxxxxxx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校园组织的xxxxxx 考试,现要求给予缓考,望予批准。
xxx级xx班学生:xxx
xx年xx月xx日
缓考申请书(六):
教务处:
由于原因,姓名学号,不能参加年月日《》课程考试,特申请该。
关于重申缓考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申缓考规定的通知医科各单位:为了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缓考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现重申缓考规定:一、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提出申请缓考,缓考申请应在拟申请的课程考试日期前2-3天内提出,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须向所在学院年级办或教务员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要附上我校医院证明及病历材料,经学院(系)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再经医学教务处审批;缓考课程审批按就近原则,缓考申请者提出的缓考课程,按考试时间顺序,应缓考最近的课程,不允许挑选非最近课程的缓考。
二、对缓考者缓考课程的考试成绩一律以“缓考”记录并记入成绩档案中;三、在考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缓考申请:1、公务性事假需学院以上的证明材料,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2、奔丧或重病探病的,必须是直系亲属,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并附相关的传真件或复印件,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3、因病住院,需提供住院证明及病历,视视情况可以缓考3门课程及以上;4、因病需请病休假4—7天的,需提供病休证明及病历,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5、因病需请病休假1—3天的,需提供病休证明及病历,视情况可以缓考1—2门课程;6、因病急诊或发烧至38℃及以上或病休达半天以上,需提供病历证明,视情况可以缓考1门课程;7、因病但又未达病休条件的,经连续治疗达4天以上仍未好转的,能提供两次以上病历证明的,视情况可以缓考1门课程;8、因心理疾病或心理因素问题,能提供心理医生的病历证明或我校心理咨询机构二个月内连续咨询记录达7次以上者(最近一次咨询距离考试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及以上),视情况可以缓考1—2门课程;9、因突发事情或其他特别原因,视情况可以缓考1门课程。
以上情况各年级、院系、医学教务处参照执行,多级审批,严格把关;凡是缓考课程门数超过3门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还需经医学教务处会议讨论决定。
申请缓考申请书通用 缓考申请说明书(优秀6篇)
申请缓考申请书通用缓考申请说明书(优秀6篇)有关申请缓考申请书篇一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您们好!我叫,现就读于xx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xx治与行政学。
我来自,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务农。
我的家目前共有五口人。
父母都是初中文化,常年待业在家,以务农维持着家庭运转。
我外公是一名退伍军人,年近八旬,因年迈身体状况一直很差,劳动能力弱,且常年患高血压、风湿病和肩周炎等疾病,经常需要药物治疗,不仅导致收入不定而且医疗花费较高。
外婆也已七旬,身体虚弱,时有病患,不能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家中一切都压在父母双肩和家中的四亩地上。
我的家乡是山区,土地少而贫瘠,农作物产量不高,而且还得靠天吃饭,所以收入偏低。
今年夏天,重庆遭受特大旱情,农作物减产百分之七十以上,对我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这些年来父母为了我的学费和生活费,为了外公外婆的医疗费用四处奔波而欠下数万元借款。
我身为家庭的一员,坚持这勤俭节约的美好品德,也更加希望可以为年老的父母,为贫困的家庭承担一份责任,尽自己的努力好好学习,减轻父母沉重的负担。
在过去的学习生活中我一直没有忘记这一点,才一次一次取得了好的成绩。
感谢社会和学校有这样一个申请的机会,让我看到了为家庭减负的希望。
所以,我向组织求援,请予以考虑。
为了自己今后的学业,为了这些年一直不容易的父母,也为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如果组织伸出援助之手,我将永远铭记于心,好好学习,报效社会,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自己的贡献。
请组织审查和考虑!此致敬礼!申请人:第一范文网20xx年xx月xx日关于申请缓考申请书格式篇二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______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为______公司(单位)服务,现特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同时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本人的帮助。
谢谢!申请人:______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员工离职申请范文尊敬的各位公司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报告。
缓考申请书
缓考申请书一、缓考申请原因尊敬的教务部门:我是XX学院的学生,就读于XX专业。
在此,我诚恳地向教务部门申请缓考。
经过认真的思考和与老师的交流后,我决定提出此次缓考申请。
原因如下:1.突发疾病:我突然患上了急性胃炎,导致身体非常不舒服。
医生严肃建议我休息、调整饮食,并避免过度劳累。
根据医生的建议,我需要请假一段时间来恢复身体健康。
2.紧急家庭情况:我的家庭遭遇了一次突发事件,一个亲人出现了意外情况,需要我尽快返回家中提供支持和帮助。
因为家庭的重要性,我希望能够亲自参与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能安抚家人的情绪。
3.学习压力过大:最近一段时间,我在学习和备考方面遇到了很多挑战和困难。
同时,我还承担了一些社团和义工活动的责任,导致我无法充分投入到考试的复习中。
为避免由于精神和身体疲劳导致考试不理想,我想申请缓考来争取更多的时间来补充精力和提高备考效果。
希望教务部门理解我的困境,并给予我这次缓考的机会。
我深知学业的重要性,因此我希望能够得到更好的状态来完成这次考试。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二、计划安排与调整为了保证我能够充分利用缓考期间,全身心地投入到恢复健康和备考中,我制定了以下计划安排:1.恢复健康:我将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按照医嘱进行饮食调理、药物治疗,降低胃部不适感。
同时,我会安排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劳,保证充足的睡眠,以帮助身体尽快恢复。
2.备考调整:在缓考期间,我将重新规划备考计划,将分散在其他活动中的时间集中到备考上。
我会加强对课程重点的复习,阅读相关文献,解决疑难问题,并积极参加学习小组和请教老师,以提高备考效果。
3.心理调适:我会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保持乐观和积极的心态面对考试。
通过参加一些心理辅导和放松活动,我将减缓学习压力,增强学习动力。
三、对其他课程影响的解决方案我明白申请缓考可能会对其他课程的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我承诺将尽力克服这些困难,并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1.主动与教师沟通:我将及时与其他相关课程的教师进行沟通,说明我的情况,并尽量与他们协商安排学习事宜。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 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校教〔2017〕45号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为规范我校学分制管理,特制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7月11日—1 —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的实施细则为规范我校学分制管理,现对学生免修、免听、缓考和重修课程作如下规定:第一条课程免修管理办法学生通过自学或其他途径已掌握了某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已取得先修课程的学分,可提出免修该课程的申请,获得同意后,准予提前参加上一年级该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在75分或B级以上者,可免修该门课程,免修成绩按实记载。
1.申请免修考试的手续:申请免修的学生,必须在学期结束前二周向学生所在院系提交《华东理工大学免修考申请表》,经教学副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任课教师面试认可后,由学院教务集中报教务处。
教务处受理后,在该课程期终考试的补考阶段安排其参加考试。
免修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信息网下载。
2.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课学院出具纸质成绩证明,由学院教务集中交至教务处成绩岗,由成绩岗相关老师将成绩录入学生个人成绩库。
3.免修成绩按实记载,并在毕业时的成绩大表备注栏中注明该门课程免修。
第二条课程免听管理办法为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校允许学生申请免听部分课—2 —程。
具体要求如下:1.学生对所选的必修课已有一定的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的教学要求。
2.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在教务处的《网上选课系统》中选入课程后,向其所在院系提交《华东理工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该门课程的授课教师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面试认可后,方可免听。
申请表格可在教务处信息网下载。
3.免听课程应该按照课程要求完成作业,并参加该门课程的各项考核(单元、期中、期末考试等),考核不合格者应重修。
4.免听手续办理时间在开学后第三、四周内,逾期不予受理。
同济大学本科生缓考、重考的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本科生缓考、重考的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本科生缓考、重考工作流程,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同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缓考管理1、学校全日制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因校内期末考试时间冲突、因病或突发意外导致行动不便而不能参加某门课程期末考试的,或因其它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
2、办理缓考的流程(1)学生应在期末考试开始前办妥缓考申请手续;确因病或突发意外导致行动不便而无法在期末考试开始前办妥缓考手续的,须在期末考试开始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之一的方式告知所属学院教务员,并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办妥缓考手续。
未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应手续且未按时参加期末考试者,一般视为旷考。
(2)学生向所属学院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学院教务科审核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3)《申请表》须附申请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
因病或突发意外导致行动不便缓考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或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分院的病历证明。
(4)获准缓考的科目未取得学分的,学校不再受理其重考申请,须重新修读该课程。
(5)学校不受理学生在其毕业学期,由于成绩为及格、中、良的课程而重修提出的缓考申请。
第三条重考管理1、学生正常修读或重新修读的课程考核后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可以参加重考,以下情况除外:(1)体育课、实践环节或有实验、设计内容的课程;(2)学生未经任课教师同意,缺课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的;(3)学生无故未参加课程考核的;(4)学生课程考试违纪的。
以上情况不得参加后续学期开学重考,相关课程须重新修读。
2、毕业班学生理论课程已修读未取得学分的,可参加最后一学期的开学重考。
第四条学生缓考和重考的时间、地点由教务处及开课学院安排后统一发布,一般安排在原课程开课学期结束后的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学生应及时查询知晓,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不得再次申请缓考或重考。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生留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3年1月18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期间学籍变更、学习纪律、课程考核、毕业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
第二章修业年限第四条我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第二学士学位及专升本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
第五条根据学分制管理要求,学生可提前一年或者最多延长两年毕业。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经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为有效。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及健康等复查。
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各学院通过查阅学生档案等进行。
复查有疑问的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予以核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八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查,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备案,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
两周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
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南昌大学缓考制度2016
南昌大学缓考制度2016 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课程缓考的管理,保证公平,根据《高校学籍管理细则》相关条款,对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缓考管理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学生因公、因病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参加课程期末考试的,可申请缓考。
第二条因公、因病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下:(一)公务性事假,如参加学校组织的重要的出访、竞赛、学术会议等;(二)家庭有重大变故,如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有直系亲属亡故(病危)等;(三)学生本人突发严重疾病,需紧急治疗或住院治疗(观察)。
第三条因其他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缓考,须自行解决时间冲突问题,按时参加期末考试,或申请补考。
第四条学生申请缓考原则上应在期末考试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
因突发意外无法在期末考试周开始前办妥缓考手续的,须在相关课程考试前通过电话告知所在院系教务员,由所在院系教务员向本科生院报备,并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未提前报备或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的缓考申请无效。
第五条缓考手续办理流程:1. 填写《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课程主讲教师、开课单位教学院长(主任)书面同意后,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学院长(主任)签署审批意见。
2. 将已由课程主讲教师和学生所在院系签署“同意”意见的《缓考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期末考试开始前一周的第1-2个工作日提交本科生院复审,复审同意缓考的,在本科生院主页予以公示,同时复审结果将显示在教服平台中。
第六条办理缓考手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 经学校相关部门签署过意见的重要出访、竞赛、学术会议的通知;2. 经我校校医院复核过的住院证明、病历材料和病假单,以及校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原件、病假单。
第七条办理缓考手续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相关课程按零分记载并按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缓考方式、成绩记载和学分绩计算:缓考审核通过后,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的补考时间进行考试。
因病缓考申请书怎么写
因病缓考申请书怎么写
因病缓考申请书怎么写
有时候生病或者的原因需要缓考,那么申请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因病缓考申请书,欢迎阅读参考!
因病缓考申请书一
xxx:
本人**,****级会计函授本科班学员,学号*******,因******原因,未能参加20**年*月**日某门课考试,特提出申请缓考。
申请人:***
(单位原因申请缓考需要单位盖章)
20**年**月**日
因病缓考申请书二
尊敬的`校长
您好:
本人因****************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现要求给予缓考,望予批准。
***级**班学生:***
**年**月**日
因病缓考申请书三
尊敬的系领导:
因本人家中有急事,需请假回家,特此申请缓考,请准予批准!
申请人:***
xxx
【因病缓考申请书怎么写】。
大学本科生课程缓考暂行办法
大学本科生课程缓考暂行办法根据《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本科生申请缓考作如下规定:一、缓考申请条件学生因患急病、患大病或突遇意外伤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因其它变故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可以向学生所在院(系)申请缓考。
申请缓考的课程不适用校选课。
二、缓考申请时间申请缓考学生一般应在考试前办理手续,因突患急病或遇突发事故应在考试后一周内补办缓考申请手续。
未经批准缓考的学生擅自不参加考试,期末考试成绩按“0”分或“F”处理计入综合成绩,并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
三、缓考申请程序学生申请缓考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XX大学本科生缓考登记表》(一式三份)。
缓考登记表须附申请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因病申请缓考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XX大学医院的病历证明。
申请材料交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核实、经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后,交任课教师所在学院办理。
获准缓考的课程暂以“缓考”标记,且不纳入GPA计算以及成绩排名。
缓考获批后一份交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一份交任课教师,一份学生留存并凭此表参加缓考。
四、缓考考试组织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初,由任课教师所在院(系)确认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学生。
获准缓考学生凭《缓考登记表》参加考试,缓考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照原有课程成绩评定标准如实记载。
缓考缺考者,期末缓考成绩以“0”分或“F”计。
任课教师将载有缓考成绩的《缓考登记表》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教学秘书根据《缓考登记表》登记的成绩向教务处申请将原有“缓考”标志修改为实际成绩。
五、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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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因病缓考申请办法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参照相关医院病假处理条例,结合高校具体情况,上海财经大学学生因病缓考申请办法如下:
一、因病缓考申请范围:
1.正在治疗或者隔离期间的国家规定的传染病患者。
2.因病正在住院治疗过程中的患者。
3.发生下肢严重外伤尤其是骨折,无法行走的患者。
4.发病二日内,体温曾达39度和39度以上的患者。
5.其它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此情况是否办理缓考由门诊部专门工作小组商议决定)。
6.其它符合急诊条例规定的疾病(由门诊部教务处商议)。
二、提供材料:
1.外省市学生在财大定点医院就诊者,需提供定点医院病史、治疗费用清单、发票、病情证明和相关医学检查结果(如化验单)。
2.外省市同学如果在外地因实习等发生疾病,需要办理缓考,要求提供如下材料:a学院证明。
b当地医院医院病史、治疗费用清单、发票、病情证明和相关医学检查(如化验单)。
3.沪籍学生如果在学校定点医院就医者,需提供医院病史、治疗费用清单、发票、病情证明和相关医学检查(如化验单)。
4.沪籍学生如果在居住地发生急诊,在居住地附近医院就医,需提供医院
急诊病史、治疗费用清单、发票、病情证明和相关医学检查(如化验单)。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缓考申请,应根据有效病情证明,在考试前的二天内办理,不得提前。
2.不得在考试结束后申请缓考(符合急诊条例规定的疾病除外)。
3.如果在考试中发生急病,不能坚持考试者,须由急诊出诊医生提供病情证明和监考老师出具考场情况说明,经门诊部最终商定决定是否给予办理缓考。
4.特殊情况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商议决定。
上海财经大学门诊部2014-12-8。